首次明确戏曲剧种标准 剧种,是中国戏曲在艺术创造和历史传承进程中,逐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艺术品种。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至今的60多年中,戏曲剧种的认定始终没有一个明确且相对科学的认定标准”。 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所长王馗直言,近年来,随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及当代戏剧创新发展的不断推进,剧种标准在实际认定工作中渐趋混乱,给当前的遗产保护与剧目创作带来了很多的困惑。在当代,制定剧种认定标准已经刻不容缓,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王馗表示,2014年6月8日,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邀请各省及一些地级市的艺术研究机构的戏曲学者,对剧种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深入探讨,参照中国戏曲在剧种认定的历史经验,几经讨论与修订,确定了标准。“本次普查采用的即是此标准。” 未来将“进一步推动戏曲传承发展” 明文军还指出,本次普查为传承和发展戏曲摸清了家底、掌握了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普查基础数据,加强人才培养和观众培育,夯实戏曲发展的根基,贴近时代推出优秀剧目,推动戏曲走向民间服务群众,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激活戏曲艺术生命力,进一步推动戏曲传承发展。” 明文军称,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戏曲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督促地方切实承担起保护传承地方戏曲的主体责任”。 同时继续实施“戏剧振兴工程”和“剧本扶持工程”。在具体项目中,通过扶持剧本创作和青年演员,加大对生存状况较差的剧种所在院团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中国京剧像音像工程。 他还表示,将继续举办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重点吸纳仅有一个国办团体(含改制转企团体)支撑的戏曲剧种所属院团参加,并给予经费支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