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程度上说,严歌苓的小说创作都是从“核心事件”开始的,这是一种典型的好莱坞编剧思维。 ●我们看到大历史在严歌苓的“故事核”里穿行而过,却无法驻足,真正遗留下来的还是那些经典的戏剧情境:关于选择,关于牺牲,关于交易,关于背叛。 ●拧成一股绳的向心力叙事固然十分吸引读者,能让他们目不转睛,但也会因为过度明确的叙事方向,而丧失某种自反性与辩证性。事实上,严歌苓的近期创作一直存在这样的问题:流畅的、光滑的、没有毛边的历史叙事,没有任何冗余与漫溢,到处都是精心剪裁的规整。 小说《芳华》的英文标题是“You Touched Me (你触摸了我)”———简洁的过去时态,仿佛不经意间提起的陈年小事,雁过无痕,不见波澜。说得这么平静,倒不是因为往事皆已随风,而是因为放不下,太沉重,重到压迫呼吸。开口之前,心中纵有千头万绪,却不知从何讲起。对于芳华般的青春岁月,严歌苓有怀念,有疼痛,也有忏悔,过往种种沉淀发酵,终于笨拙地酝酿出一句短促的告白:You Touched Me。 严歌苓向来偏爱奇闻轶事,但这一次,她变得平实而质朴,质朴如这个语法极简的英文标题,因为她面对的是自己的真实经历,是不需要历史调查就可以信手拈来的丰满细节。从小说行文就可以看出,她想要拨开那些修饰语的迷雾,让语词回归至本义,回归至最质朴的叙事状态:芳华落尽见真淳。小说开始得很轻,王府井大街上,一场仓促的重逢。人群中惊鸿一瞥,“我”竟然认出了那张曾经怎么也记不住的路人面孔:刘峰,文工团的模范,40年前因触摸女兵身体而轰然倒塌。 严歌苓就是这么直奔主题,亮出底牌,这是她的一贯风格。《芳华》甫一开篇,“触摸事件”就被不断讲述着,不断强调着,像是在预设一种终将到来的坠落。1977年夏,刘峰因“触摸”女兵林丁丁的身体,被当作耍流氓,下放至伐木连。这无疑是刘峰的命运拐点,也是芳华凋落的开始。《芳华》如此开门见山,而且不断强调小说的“核心事件”,这似乎是在有意制造一种事件强度,就像一颗等待爆炸的炸弹,足足地吊起读者胃口。这种写作方式让人联想起美国电影大师希区柯克的经典论断:如果你要表现一群人围着一张桌子玩牌,然后突然一声爆炸,那么你便只能拍到一个十分呆板的炸后一惊的场面;另一方面,虽然你是表现这同一场面,但是在打牌开始之前,先表现桌子下面的定时炸弹,那么你就造成了悬念,并牵动观众的心。当然,扣人心弦还不够,为了保证这种事件强度,严歌苓甚至要将小说的整体构思全部结构在同一个“核心事件”上。令人担心的是,这样一桩事先张扬的“触摸事件”能否撑得起40年的历史厚度?预叙高潮会不会提前透支阅读者的激情? 要理解《芳华》的这种写作技术,则必须结合严歌苓在小说家之外的另一重身份:电影编剧,而且是经过好莱坞“认证”的电影编剧。从某种程度上说,严歌苓的小说创作都是从“核心事件”开始的,这是一种典型的好莱坞编剧思维。在好莱坞体制中,电影编剧必须能够在最简短的时间内、用最精炼的语言向最强势的制片人讲出自己的故事,这种优胜劣汰的竞争格局使得编剧们必须高效表达,他们的“故事核”必须足够短,却又足够精彩,只有如此,才能把剧本卖出去。说得残酷一点,“故事核”的强度直接关乎一个好莱坞电影编剧的基本生存。正是美国编剧行业的专业训练,使得严歌苓非常注重“核心事件”的戏剧性,那些惊世骇俗的“一句话梗概”,恰恰是严歌苓小说展开的基石,无论是“妓女换女学生”的残酷献身(《金陵十三钗》,2006),还是“归来不识当年人”的失忆创伤(《陆犯焉识》,2011),无不是先有故事创意,再填充历史细节。所以,我们看到大历史在严歌苓的“故事核”里穿行而过,却无法驻足,真正遗留下来的还是那些经典的戏剧情境:关于选择,关于牺牲,关于交易,关于背叛。 反观作为小说家的严歌苓,她这种“强事件”的写作方式就显得匠气,过于情节剧化,少了些哲学余味。 好莱坞有句名言:第一幕的手枪必须在最后一幕打响。在好莱坞的工业体制内,电影剧本不允许存在任何意义上的“废镜头”,不接受任何与主干剧情无关的闲笔,一切都在紧绷,情节的齿轮彼此咬合,就像机器化大生产一样高效。拧成一股绳的向心力叙事固然十分吸引读者,能让他们目不转睛,但也会因为过度明确的叙事方向,而丧失某种自反性与辩证性。事实上,严歌苓的近期创作一直存在这样的问题:流畅的、光滑的、没有毛边的历史叙事,没有任何冗余与漫溢,到处都是精心剪裁的规整。但“历史”毕竟不是人工修剪的结果,它是野蛮生长的,它无法被情节剧的经纬线所编织,因为一旦被编织了,“历史”就只能是一种叙事。那么,在严歌苓的笔下,“历史”的面貌究竟是怎样的?在她惊世骇俗的“故事核”里,“历史”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以《芳华》为例,因为一桩“触摸事件”,刘峰的形象从此倒塌,人物命运迅速坠落,急转直下,且永无翻身的可能:下放伐木连之后,刘峰先是失去手臂、装上假肢,后又妻离子散,最终与社会脱轨,罹患癌症、与世长辞。在苦难的轮番考验之下,生命成了一个不断“丧失”的时间过程,只能苟且地活着。 在我看来,《芳华》的真正价值或许在于捍卫一种身体经验,严歌苓试图为一种由触觉所开启的感性分配方式进行辩护。整部小说40年的历史跨度,仅用一个“越界”的身体动作就支撑起来,而且始终充满激情,这是严歌苓的过人之处,也是《芳华》“自传体”的力量所在。其实,在文工团女兵们汗流浃背地练毯子功的时候,在刘峰接过她们的身体并在空中调个过儿再放到地上的时候,“触摸”已经一次次地发生,那分明是健康的、无私的、纯洁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在40年后都背负了共同的情感债务,“我们”必须为当年对刘峰的情感背叛而承受良心的拷问。小说结尾沉浸在强烈的道德负罪感之中,它构成了对读者的内在质询:在你的芳华时代,是否也曾这样背叛过一位朋友? 因此,《芳华》英文标题的真正妙处倒不在于其过去时态,而是那个一语双关的“Touch”:它一方面指向小说的核心事件,即刘峰对林丁丁的越界“触摸”,是欲望化的身体动作;另一方面则暗示着某种“触动”,某种由身体感觉触发的情绪洪流,这种流动性甚至可以实现跨时空的情绪对接。正如“我”多年后“触摸”到刘峰假肢时所得到的最直接的体验:“大夏天里,那种冷的、硬的、廉价的胶皮感觉在我的手上,在我掌心上留了一块灼伤。”正是这样的身体感觉,让我们得以穿越历史理性,真正“触摸”到那个时代的温度。 (作者为青年评论家、编剧、中国现代文学馆客座研究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