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说的风格在五四时代丕然为之一变。以留学生为题材的作品曾经形成一小传统,颇值得注意。许多作家本身即曾负笈异邦,亲尝海外就学的苦乐。他们除了发抒异乡异客、感时忧国的块垒外,兼对自己感情生活的消长历练,亦有深切的体会。较之晚清的留学生小说,确有不同。必须一提的是,五四时期原本是新旧杂陈的时代。新派小说家固然开拓了留学生文学的视野,传统风格的作品倒也并不因此立即消失。与鲁迅、郁达夫、冰心同时,作家像向恺然(即平江不肖生)的《留东外史》(一九二五)、春随的《留西外史》(一九二七)等,依然按照晚清叙述的老路子,揭发、嘲弄留日或留欧学生的百态。这类作品有其固定的吸引力,只是大势所趋,终难免淘汰的命运。 一 谈到五四作家群的留学生(或有关留学生的)作品,我们又不免先把注意力投到“祖师爷”鲁迅的身上。鲁迅曾于一九零二年到一九零七年间,就学日本仙台医校。诚如日后他在小说选集《呐喊》的序言中所述,他的留学生经验决定了他日后的文学道路。大约于一九零六年,鲁迅某日在生物课后的幻灯片中,见到日俄战争里中国人束手就屠的惨状。不可思议的是,这样的杀戮场面居然能招引一群津津有味的中国“看客”。鲁迅夹坐在欢声叫好的日籍同学间,突然省悟到:“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作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呐喊》自序)鲁迅个人的留学经验,间接肇始了中国现代文学的钜变。 在实际创作上,鲁迅对留学生著墨不多。最引人难忘的,当然是〈阿Q正传〉中的假洋鬼子。假洋鬼子喝过几天洋墨水,回乡之后,自视处处高人一等。但除了几句洋经滨外,他只是个穿著洋服的空心老倌。而他在政治上的随风摇摆,尤其令我们想到清末留学生小说《新孽镜》中的沈偏滋。鲁迅对挂“洋”头、卖狗肉的留学生嘲讽不遗余力,在他之后,也有不少作家继续效尤。像笔名落花生的许地山吧,他也曾写过一篇辛辣的〈三博士〉。〈三博士〉中的归国留学生个个不可一世,但在国外的论文,竟是“麻雀牌与中国文化”、“油炸果与烧饼的成份”等不伦不类的题目。这些人在国外也许一无是处,回到国内却是张牙舞爪,追女人、走后门,无所不为。 这一型的留学生到了老舍的笔下,更具危险性。老舍抗战初期的短篇〈东西〉就是写一对分别留日或留欧的博士,如何利用抗日期间,大发国难财的故事。他们自甘为日军走狗,藉机盗墓寻宝,中饱私囊。汉奸加无赖,这对“东”“西”合璧的博士,果然不是东西。老舍的〈文博士〉有异曲同工之妙,是承袭晚清及鲁迅讽刺精神的小品。 老舍在二十年代末期尚有一部重要的长篇小说《二马》,描述海外华人及留学生的形形色色。老舍本人曾于一九二四到二九年应聘至伦敦大学教授中文。《二马》的部分情景人物,必有所本于他个人的伦敦经验。故事以一老派的中国绅士马则仁与他血气方刚的儿子马威移居英伦为主线,写父子两人在异乡捍格的人际经验,他们没有结局的罗曼史,还有英国人种族歧见的怪态,笑中有哭,极其动人。小马是一个浪漫的爱国主义者,但寄居异国,他的一腔热血势必化为一场无所寄托的空想。倒是老马得过且过,反能随遇而安。与马威相对的是留学生李子荣。他替马氏父子打工,挣钱上学,但求他日回国落地生根。老舍在完成这本小说后,即束装返国。但小说中的英雄马威尽管爱中国,末了却远荡到了法国──或许“爱国”是旅居国外者最昂贵的精神消费品吧?老舍意在讽刺,却巧妙托出了海外华人(及他自己?)归与不归的两难。 二 与鲁迅同时崛起五四文坛的郁达夫也曾是留日学生。他所作的留学生小说不以讽刺取胜,而专事描摹留学生在海外所面临的钜大身心压力。或栖遑凄切,或颓废激愤,其感情曲折复杂处,为前所未见。也因此,我以为郁在开拓留学生小说风格多样性方面,成就超过鲁迅。郁达夫一九二一年脍炙人口的〈沉沦〉,正是一篇留学生小说。主人翁是个少年赴东瀛读书的学生,苍白敏感,多疑自怜。异邦求学已是不易,这位青年更有著感情与性的苦恼。他偷窥房东女儿沐浴,窃听日本情侣交媾的淫声。在百无出路之余,他召妓陪酒又因付帐事而自取其辱。小说最后,我们的青年绝望的走向大海自戕,一边呼喊著:“祖国呀祖国!我的死是你害我的!你快富起来强起来吧!你还有许多儿女在那里受苦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