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应该是杀手,而不是刽子手。杀手讲究稳准狠,收回手来,对手生龙活虎,毫无知觉,甚至心里刚刚闪过就要取胜的欣喜,过一刻、两刻,有时候是好几刻才倒,让人说不出的爽快、叫绝;而刽子手,却要假模假式地站在那儿,摆出一个让人知道他下一刻就要杀人了的招式,对手(如果算得上对手的话)也知道将要受死,反剪着双臂被缚住,全身心的恐惧绝望。这是一种以强权保证的从容,让人生厌——如此,有何快感可言! 想必,就算是刚开始写作的俞胜也深谙了此等玄秘。 所以,开篇就是“我”,让底色与情节贴近他的生活,让人误以为他要扒心扒肺,剖了自己当街示众。沿着《当我来到霞村的时候》生存序幕拉开,到《我在学报当编辑》中初进职场的阴冷与荒凉,一字一句,一个表情一个场景,都透着一个有知有志的青年接近社会或者说初入社会的欣喜悸动与茫然不安。每个人都是这样过来的,我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俞胜的“本色写作”,“噼里啪啦”的文字,如冬日里不太凶猛的雪粒打在脸上,温度、力量、速度,每一粒的节奏和路线好像都是可控的,就如你的一位故友,坐在你身边,喝茶、抽烟、或者一言不发,不论怎样都是适意的,知道他是不会出格的。这其中有甜蜜也有忧伤,也有无助彷徨。 进入《水乳交融》之后,前两篇明快的感觉与判断一头扎进如题一般混浊的液体之中,感觉这个俞胜一眨眼“长大了”。樊惠娜对城里人身份的珍视、对优裕家庭生活的向往,成为美好的也是自然而然的理想,而一日三餐不能靠理想解决,只能靠甘四男投靠到租客李胖子手下打工取得,这让樊惠娜不能释怀。更不能让她接受的是她搬迁到新的小区后,居然发现李胖子也买了这里的房子,最后,樊只得接受了现实,并且“一家就这么甜美地进入了梦乡”。现实就是你买了一只烟花筒,你幻想着它怎样的精彩,发现它只冒出一阵火花,你刚刚醉心,就已经冒完了,而后落下一阵发呛的烟尘。俞胜还将这一层面纱盖在了文生(《城里的月亮》)头上,文生是做梦也想不到真会娶了阿秀,但真就娶了。作为农村人的文生淳朴憨厚、身家清白,将几次遭受情感打击、内心千疮百孔的城里姑娘阿秀视为珍宝。他起早贪黑,对阿秀一家小心翼翼、委曲求全。可是岳母嫌弃他,继而也嫌弃了女儿,根本不想照顾即将临盆的阿秀。文生要把他乡下的母亲接来,离开阿秀的家另租住处,可是,这种希冀砰的一声扎进了马莲河里。 在《老乡》中,妻子还是那个嫌弃乡下人的妻子,但嫌弃的原因已经不是穷,不是愚,而是嫌马淑秋“眼珠滴溜溜地转”。乡下人的面目在这里从灰头土脸变得阴晦,工于心计。乡下人面对城市,也由文生式的在城里安了家的偶然幸运变成了一种有预谋有策略的进攻与谋取。乡下人邵建设和马淑秋在城里站住了脚,可精神上却更加荒凉冷寂。 与《水乳交融》不同,那个彷徨的俞胜已经在生活中汲得力量,面对这些困顿与惨酷,不再迂回停步,干脆迎面一掌,直取命门。 《人、狗、狼》中,人想往高处爬,狗想看好门,狼想吃顿肉,但有一只狼却忽而“开悟”:与其舍命求一顿肉,不如餐餐有着落,哪怕残羹剩食。它混入羊群,不怕牺牲要成为一只狗,并且最终为此搭上了性命。人将这一切告诉城里的儿子,儿子想:“爹在乡下,日子过得好难。” 相对于前几篇现实主义作品,《人、狗、狼》阔大得多。文学艺术面对的是自己,自我便是世界,是一种不断剖挖内心、剥皮削肉的决绝与恒力。 《花之泪》在这个集子中完全是另类,却无法把它边缘化。作为全册最“憨实”的存在,催人泪下,感人肺腑。让我再一次确定,作者的情感状态对于文字的关键作用。作为同类,我是奇缺这种状态的,所以,以为难以为贵。这一篇从本质上撇开了现实,撇开了寓言,全心拥抱这个疯丫头小霞,虽然托借的是某个时期的某种社会状态,但换一种,换无数种,核心不受丝毫打搅。 小说最终,生命最终,人类的最终,皆是一滴清泪的结局。 (作者系鲁迅文学院第二十九届高研班学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