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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传不妨用点“大白话”

http://www.newdu.com 2017-11-16 求是网 newdu 参加讨论

     法律作为一种规则、机制,是有语言所构成的,并且是由严谨、简洁、规范的语言构成的。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每年国家都会制定或者修改一些法律,要让人民群众能理解新法律新条文,这就需要用群众语言解读法律,才能让法治观念入心入脑。
     用群众语言解读法律首先应在基层实践中掌握群众语言。在基层特别是农村,一些群众由于受法律知识和文化水平的限制,他们对法律专业语言,听不清,弄不明,如同似听“天书”一样,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就要求我们在宣传新法律时要考虑群众的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将生硬抽象的专业语言转化为生动鲜活、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这个转化过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需要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体验基层人民的生活,运用朴实无华、群众耳熟能详的句子向人民讲好法律。
     新法律在宣讲过程中要注意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用群众语言来解读深刻的法律法规精神,让法律真正入心入脑。宣讲普及要摆脱学术解读的做法,向群众宣传、解读国家法律、政策中,要深入浅出、化繁为简、形象生动,使法理与群众身边的人、身边的事紧密结合起来,与人民在生活实际中遇到的法律案例 结合起来,切忌死搬硬套、高深莫测,把群众搞得云遮雾罩、不知所以然。
     用群众语言解读法律,要善于使用能为群众喜闻乐道的语言表达方式。一是创新手段,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博客、QQ等自媒体,以轻松幽默的话语,对与市民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让枯燥的法律常识有看点、接地气,二是突破载体,在原有宣传使用标语、板报的形式上,利用电视媒体中的专家讲座,法律讲堂等方式让群众在休闲中、娱乐中感受到法治精神,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教育。
     (作者单位:北碚区柳荫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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