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英语法律汉译中“得”字的应用及其文体学意义

http://www.newdu.com 2017-11-16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 赵德玉 黄莺 参加讨论

    摘要:"得"字的肯定式曾经是法律语言中的惯常用法,但在我国现行制定法中极少出现,而在由英语译成汉语的法律——尤其在翻译年代较早的法律——中使用较多。本文据调查认为,该词在汉译法律中的使用是过去法律汉语风格的一种孑遗,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法域中法律汉语的规范。本文预计,如果法律汉语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不出现该用法的复古,此种用法将逐渐消失。
    【作者】赵德玉 黄莺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关 键 词】 “得”字 法律翻译 文体学意义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