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事实告诉我们,[V Cl N]的韵律结构是[(V Cl)N],而不是[V(Cl N)]: 例(22)中“买本”的节律组合是我们理论预测的结果:动词将核心重音指派给后面所支配的名词(G-NSR),而名词前面的功能成分(如最高位上的“一”,相当于英文的定冠词“a”)必须“让位”才能凸显口语特色的轻重悬差,于是根据“重后则轻前”的原理(relative prominence principle),名词短语里面的“一+Cl”两个成分,便突破句法的束缚,和动词发生“韵律重组”,以致最终在对话的语流中将 “一”字“吃掉”,使得“Cl”被重新分析为(或语法化为)一个语体语法的新标记(或新形式)。其整个过程可以表述如(23)所示。〔8〕 也就是说,“一”的省略是前轻后重挤压的结果:指派重音的动词轻,实现核心重音的名词“书”重,“一”并入前面较轻的动词。 下面我们讨论双宾、双补述语结构“一”的省略,如例(15)-(17)。我们知道,双宾语结构是动词向上移位运作的产物(如 Larson 1988;Aoun&Li 1989,1993),如下图所示: 经过动词移位后,根据“结构移除条件”(Structural Removing Condition,SRC):所有的隐性成分在进行韵律分析时,均须将其从表层结构中移除,亦即:“运用核心重音规则时,将所有的韵律隐性成分连同其句法分支从树形图中移除。”(Feng 2003)这样一来,我们就得到如下的结构: 由于“管约韵律”是建基于语音层面的重音指派原则,韵律运作要到句法运作完成之后才进行。动词移位后所留下来的痕迹是空的,空的成分不参与语音层面的重音指派,这就是为什么双宾/补述语结构如前面的例(15)-(17)一般不允许第二个宾/补述语“一”的省略的原因:第二个宾/补述语无法参与例(23)b、(23)c的语音重组,不具备与动词进行韵律上的“重组”条件和机会,所以无法获得抵消“一”字的韵律能力。然而,在某些特定的语境下,[量+名]是可以的。是什么条件允许第二个宾语可以省略“一”呢?我们如果仔细比较一下有关的句子,就可以发现这是韵律的作用。在例(16)中,隔开动词和第二个宾语的成分,一定得是弱音的代名词。如果插在中间的这个代名词念重音的话,[量+名]就不能用。比方说,例(16)b的“他们”必须念成“tam”,如果清楚地念成“ta-men”的话,例(16)b就显得没有“tam”那么顺口。可以说第一个宾语的代名词已经和动词合成一个复杂动词了。相关的现象也出现于“了”的位置变化。比如,“了”除了可以直接出现在动词后外,还可以在弱音的代名词宾语后。在“老师[送/给他了]一本书”中,“了”可以出现在第一个宾语“他”的后面,这就是说“一本书”的重音是由“送/给他”这复杂动词指派的。例(17)a、(17)c和例(17)b、(17)d的对比也是同样的道理:“那儿”/“碗里”可以和动词组成复杂动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