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应“寓教于乐,寓乐于教” 约翰逊认为小说家如享有选择人物范例的自由,也应该“展示其中最佳的”。具体地说,小说的目的首先可以是教诲读者免于以身犯险,其次可以教会读者躲避现实生活中小人设计的陷阱,从而让读者既能够自保又不违反道德规范。根据道德标准,约翰逊认为小说中刻画人物时要格外注意,有些人物根本不值得出现在小说中。这样的话实在是明察世事的智者之语,不禁让我们想到目前流行于坊间的一些描写强者、巧者的小说,小说中的人物人情练达,玲珑八面,一心追求所谓成功,其实道德感十分薄弱。 当然,模仿自然的创作也不是没有漏洞。有一些作家为了表现自己遵循自然,就会创造善恶两种品质融合的人物。刻画这类人物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小说家往往对善恶的比例缺乏把握。有时其笔下的人物竟然会让读者善恶难辨。此外还有的小说家刻画人物时赋予人物高绝的才情,这一小点才情常常会使读者忘记人物的罪行,而欣赏起人物来。当然最需要驳斥的还是第一、二两种情况。对普通读者来说,这两类人物是最具有迷惑性的,因此也是危害最大的。在《新现实小说》一文的结尾,约翰逊说小说家要把“美德以最理想的形式展现在世人眼前”,要灌输给读者一种信念,美德是知性最高的证明,是伟大人格唯一坚实的基筑;而邪恶则是思想狭隘的自然结果,它以错知错觉开端,以名声狼藉收场。 文学批评采纳道德标准在西方由来已久,柏拉图即从这个角度批评文学。不过当时的文学体裁主要是诗,所以柏拉图论述文学的着眼点也是诗。约翰逊的文章开头就引用了古罗马文学批评家昆图斯·贺拉斯·弗拉库斯(Quintus Horatius Flaccus)《诗艺》里的一句诗“寓教于乐,寓乐于教”。这句话很好地点明了约翰逊《新现实小说》的主旨。 约翰逊的意思是文学创作需要关注问题,并且这种关注要含有教育意义,故事的寓意要先于故事而存在,作家要以具体的情节来说教,把寓意说出来。最好的情节设计大概就是在故事结束时恶人得到惩罚,好人得到报偿。这是一种理想的正义,随着文学观念的变化,这种理念就显得落伍了。甚至还有其他英国文学评论家认为一部小说的道德是与它的艺术成为一体、不可分离的,像约翰逊那样强调说教其实是一种偏差,是不可取的。 当然,就后来作家、批评家们对道德在小说创作中的地位问题的讨论发展来看,约翰逊的观点还不是很精细。因为虽然他认为小说写作要考虑道德问题,但对具体应该怎样做,他的论述显得比较粗放,只是很概略地讨论了小说家写作时要给读者人生指导,而塑造小说人物要有几个方面的考虑。至于具体该怎样写才会对读者产生最大的道德教诲,则是19世纪的后来者,如爱德华·布尔沃-利顿(Edward Bulwer-Lytton)等人的事情了。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