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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飞宇:“走”与“走”——小说内部的逻辑与反逻辑

http://www.newdu.com 2017-11-10 爱思想 毕飞宇 参加讨论

    2015年4月24日于北京大学图书馆
    我没有能力谈大的问题,今天只想和老师、同学们交流一点小事,那就是走路。大家都会走路,可以说,走路是日常生活里最常见的一个动态。那我们就来看一看,这个最常见的动态在小说的内部是如何被描述的,它是如何被用来塑造人物并呈现小说逻辑的。为了把事情说清楚,我今天特地选择了我们最为熟悉的作品,一个是《水浒》的局部,一个是《红楼梦》的局部,我们就联系这两部作品来谈。
    我们先来谈林冲。用金圣叹的说法,“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只是太狠。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怕。”金圣叹也评价过“上上人物”李逵,说“李逵一片天真烂漫到底。”“一片天真烂漫到底”,这句话道出了李逵的先天气质,他是不会被外部的世界所左右的,他要做他自己。在小说的内部,李逵一路纵横,他大步流星,酣畅淋漓。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李逵“天真烂漫”,他是天生的英雄、天然的豪杰、天才的土匪。林冲却不是,林冲属于日常,他的业务突出,他的心却是普通人的,这颗普通的心只想靠自己的业务在体制里头混得体面一些,再加上一个美满的家庭,齐了。
    林冲和李逵是两个极端,李逵体现的是自然性,林冲体现的则是社会性。和李逵相反,林冲一直没能也不敢做他自己,他始终处在两难之中。因为纠结,他的心中积压了太多的负能量,所以,林冲是黑色的、畸形的、变态的,金圣叹说他“都使人怕”,是真的。我个人一点都不喜欢林冲。但是,作为一个职业作家,我要说,林冲这个人物写得实在是好。李逵和林冲这两个人物的写作难度是极高的,在《水浒》当中,最难写的其实就是这两个人。——写李逵考验的是一个作家的单纯、天真、旷放和力必多,它考验的是放;写林冲考验的则是一个作家的积累、社会认知、内心的深度和复杂性,它考验的是收。施耐庵能在一部小说当中同时完成这两个人物,我敢说,哪怕施耐庵算不上伟大,最起码也是一流。
    林冲在本质上是一个怕事的人,作为一个出色的技术干部,他后来的一切都是被社会环境所逼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那个“逼上梁山”。我所关心的问题是,从一个技术干部变成一个土匪骨干,他一路是怎么“走”的?施耐庵又是如何去描写他的这个“走”的?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施耐庵在林冲的身上体现出了一位一流小说家强大的逻辑能力。这个逻辑能力就是生活的必然性。如果说,在林冲的落草之路上有一样东西是偶然的,那么,我们马上就可以宣布,林冲这个人被写坏了。
    林冲的噩运从他太太一出场实际上就已经降临了,这个噩运就是社会性,就是权贵,就是利益集团——高太尉、高衙内、富安、陆虞候。应当说,在经历了误入白虎堂、刺配沧州道等一系列的欺压之后,林冲的人生已彻底崩溃,这个在座的每个人都知道。我要指出的是,即使林冲的人生崩溃了,这个怕事的男人依然没有落草的打算。他唯一的愿望是什么?是做一个好囚犯,积极改造,重新回到主流社会。可林冲怎么就“走”上梁山了呢?两样东西出现了,一个是风,一个是雪。
    我们先来说雪。从逻辑上说,雪的作用有两个,第一,正因为有雪,林冲才会烤火,林冲才会生火,林冲在离开房间之前才会仔细地处理火。施耐庵在这个地方的描写是细致入微的,这样细致的描写给我们证明了两件事:A,林冲早就接受了他的噩运,他是一个好犯人,一直在积极地、配合地改造他自己;B,这同时也证明了另一件事情,草料场的大火和林冲一点关系都没有,有人想陷害林冲,严格地说,不是陷害他,是一定要他死。第二,正因为有雪,雪把房子压塌了,林冲才无处藏身,林冲才能离开草料场。某种意义上说,雪在刁难林冲,雪也在挽救林冲,没有雪,林冲的故事将戛然而止。这是不可想象的。
    我们再来谈风。风的作用要更大一些。第一,如果没有风,草料场的大火也许就有救,只要大火被扑灭了,林冲也许就还有生路。但是,这不是关键,关键的是第二,如果没有风,林冲在山神庙里关门的动作就不一样了。对林冲来说,如何关门才是重中之重。我们先来看小说里头是如何描写林冲关门的:
    入得庙门,(林冲)再把门掩上,旁边有一块大石头,掇将过来,靠了门。
    林冲其实已经将门掩上了,但是,不行,风太大了,关不严实。怎么办?正好旁边有一块大石头,林冲的力气又大,几乎都不用思索,林冲就把那块大石头搬过来了,靠在了门后。不要小看了这一“靠”,这一靠,小说精彩了,一块大石头突然将小说引向了高潮。为什么?因为陆虞候、富安是不可以和林冲见面的,如果见了,陆虞候他们就不会说那样的话,林冲就不可能了解到真相。换句话说,小说顿时就会失去它的张力,更会失去它的爆发力。是什么阻挡他们见面的呢?毫无疑问,是门。门为什么打不开呢?门后有一块大石头。门后面为什么要有一块大石头呢?因为有风。你看看,其实是风把陆虞候与林冲隔离开来了。
    现在,这块大石头不再是石头,它是麦克风,它向林冲现场直播了陆虞候和富安的惊天阴谋。这块大石头不只是将庙外的世界和庙内的世界阻挡开来了,同时,这块大石头也将庙外的世界和庙内的世界联系起来了。它让林冲真正了解了自己的处境,他其实是死无葬身之地的。我们来看一看这里头的逻辑关系:林冲杀人——为什么杀人?林冲知道了真相,暴怒——为什么暴怒?陆虞候、富安肆无忌惮地实话实说——为什么实话实说?陆虞候、富安没能与林冲见面——为什么不能见面?门打不开——为什么打不开?门后有块大石头——为什么需要大石头?风太大。这里的逻辑无限地缜密,密不透风。
    有没有人举手要问问题?没有。那我就自己问自己一个问题,你刚才不是说,林冲的噩运是社会性的么?林冲在他的落草之路上没有一件是偶然的么?那好,问题来了,雪和风并没有社会性,它们是纯天然、纯自然的,自然性难道不是偶然的么?
    这个问题虽然是我自己提出来的,我还是要说,这是一个好问题。我想说,在这里,雪和风都不是自然的,更不是偶然的。
    即将证明这个观点的不是我,是小说里的一个人物,他叫李小二,也就是在东京偷了东西被林冲搭救的那个小京漂。因为开酒馆,小京漂在他的小酒馆里看见了两个鬼鬼祟祟的“尴尬人”,因为“尴尬”,李小二在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报告了林冲,林冲一听就知道那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就是陆虞候,为此,林冲还特地到街上去买了一把尖刀,街前街后找了三五日。
    问题出在第六日,施耐庵明确地告诉我们,是第六日。第六日,林冲的工作突然被调动了,他被上级部门由牢城营内调到了草料场。林冲刚刚抵达草料场,作者施耐庵几乎是急不可耐地交代了一件大事,那就是气象,作者写道:
    “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下了一天大雪来。”
    在小说里头,我们把这样的文字叫做环境描写。现在我反过来要问你们一个问题了,作者在这个地方为什么要来一段环境描写?对,通过这样的环境描写,联系到上下文,我们知道了一件事,在过去的六天里头,被李小二发现的那两个“尴尬人”其实一直都藏在暗处,他们在做一件大事,那就是等待。等什么?等风和雪。他们不傻,大风不来,他们是不会放火的,没有大风,草料场就不会被烧光,他们就不能将林冲置于死地。你说说,两个心怀鬼胎、周密策划、等了六天才等来的大风雪是自然的么?是偶然的么?当然不是。风来了,雪来了,林冲的工作被调动了,一切都是按计划走的,一切都是必然。
    别林斯基说:“偶然性在悲剧中是没有一席之地的。”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
    草料场被烧了,林冲知道真相了,林冲也把陆虞候和富安都杀了。事到如此,除了自我了断,林冲其实只剩下上梁山这一条道可以走了。如果是我来写,我会在林冲酣畅淋漓地杀了陆虞候、富安、差拨之后,立马描写林冲的行走动态,立马安排林冲去寻找革命队伍。这样写是很好的,这样写小说会更紧凑,小说的气韵也会更加生动。但是,施耐庵没这么写,他是这么写的——
    (林冲)将尖刀插了,将三个人的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再穿了白布衫,系了胳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东头去。
    这一段写得好极了,动感十足,豪气冲天,却又不失冷静,是林冲特有的、令人窒息的冷静。这段文字好就好在对林冲步行动态的具体交代:提了枪,便出庙门东去。我想说,这句话很容易被我们的眼睛滑落过去,一个不会读小说的人是体会不到这句话的妙处的。
    林冲为什么要向东走?道理很简单,草料场在城东。如果向西走,等于进城,等于自投罗网。这句话反过来告诉我们一件事,林冲这个人太“可怕”了,简直就是变态,太变态了。虽然处在激情之中,一连杀了三个人,林冲却不是激情杀人。他的内心一点都没有乱,按部就班的:先用仇人的脑袋做了祭司,再换衣服,再把酒葫芦扔了,在他扔掉酒葫芦之前,他甚至还没有遗忘那点残余的冷酒。“可怕”吧?一个如此变态、如此冷静的人会怎么“走”呢?当然是向东“走”,必然是向东“走”。小说到了这样的地步,即使是施耐庵也改变不了林冲向东走的行为。小说写到作者都无法改变的地步,作者会很舒服的。
    在这里,林冲这个人物形象就是靠“东”这个词支撑起来的。所谓“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这四点在这个“东”字上全都有所体现。我们常说文学是有分类的,一种叫纯文学,一种叫通俗文学。这里的差异固然可以通过题材去区分,但是,最大的区分还是小说的语言。《水浒》是一部打打杀杀的小说,但是,它不是通俗小说和类型小说,它是真正的文学。只有文学的语言才能带来文学的小说。那种一门心思只顾了编制小说情节的小说,都不能抵达文学的高度。没有语言上的修养、训练和天分,哪怕你把“纯文学作家”这五个字刻在你的脑门上,那也是白搭。
    小说语言第一需要的是准确。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准确是美的,它可以唤起审美。关于审美,我们都听说过这样的一句话:“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句话是对的,也是错的。如果说这句话的是一个卖萝卜青菜的大妈,这句话简直就是真理,但是,一个在北京大学读书的大学生也这么说,这句话就是错的。我们不能知其然,我们要知道所以然。
    审美的心理机制不是凭空产生的,无论是黑格尔还是康德,包括马克思,他们的美学思想里头有两个基本概念我们千万不该忽略,那就是合目的、合规律。说白了,审美的心理机制来自于我们现实生存,它首先是符合生命目的的。比方说,力量,生存离不开生命的力量,所以,力量从一开始就是我们的审美对象。举一个例子吧,在农业文明产生之前,前面有一头野猪,它离我们有五十米那么远,可你的力量只能把标枪扔出去三十米,那你就不可能打到野猪,你只能饿肚子,所以,力量构成了美。
    如果你的力量可以保证你扔出去六十米,可你手上没准头,你还是打不到野猪。这一来我们需要的其实不只是力量,而是有效的、可以控制的、可以抵达对象的力量。这个“可以抵达对象”就叫准确,它不只是关乎身理,也关乎心理与意志。准确是如何获得的呢?你就必须把握力量的规律。这就叫合规律。想想吧,我们一边吃着野猪肉、一边对力量、对准确就有了十分愉悦的认知,这个愉悦就是最初的审美。的确,准确是一种特殊的美,它能震撼我们的心灵。神秘的狙击手可以成为我们的英雄,道理就在这里。我想提醒大家注意,英雄不只是道德意义上的概念,也是美学上的一个概念。我们谈恋爱也是这样,你写了二十首情诗,分别发给了二十个姑娘,最后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得到,你一定会成为笑柄,这证明了你的精确度不够。精确度不够会使你成为一只癞蛤蟆,还成天想吃天鹅肉。
    大家都还记得宋丹丹女士对赵本山先生说过的一句话吧,“别人唱歌是要钱,大哥唱歌是要命。”大哥的歌声为什么会“要命”?
        
    我想大家都懂了。是的,艺术一旦失去了它的准确性,它就会走向反面,也就是错位。错位可以带来滑稽,那是另一个美学上的话题了。
    回到小说吧。向东走,这个动作清楚地告诉我们,即使到了如此这般的地步,林冲依然没有打算上山。“向东”清楚地告诉我们,这是一个疑似的方向,林冲其实没有方向,他只是选择了流亡,他能做的只是规避追捕。到了这里我们这些读者彻底知道了,林冲这个人哪,他和造反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的身上没有半点革命性。这才叫“逼上梁山”。
    我们说,现实主义作品往往都离不开它的批判性,如果我们在这个地方来审视一下所谓的“批判性”的话,施耐庵在林冲这个人物的身上几乎完成了“批判性”的最大化,——天底下还有比林冲更不想造反的人么?没有了,就是林冲这样的一个怂人,大宋王朝也容不下他,他只能造反,只能“走”到梁山上去,大宋王朝都坏到什么地步了。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林冲越怂,社会越坏。林冲的怂就是批判性。
    说到这里我想做一个小结,我们都喜欢文学作品的思想性,我想说的是,思想性这个东西时常靠不住。思想性的传递需要作家的思想,其实更需要作家的艺术才能。没有艺术才能,一切都是空话。在美学上,说空话有一个专业的名词,叫“席勒化”,把思想性落实到艺术性上,也有一个专业名词,叫“莎士比亚化”,这个在座的都知道。联系到林冲这个人物来说,如果施耐庵只是拍案而起、满腔热诚地“安排”林冲“走”上梁山,我们说,这就叫“席勒化”,“席勒化”有一个标志,那就是这样的作家都可以去组织部。相反,由白虎堂、野猪林、牢城营、草料场、雪、风、石头、逃亡的失败、再到柴进指路,林冲一步一步地、按照小说的内部逻辑、自己“走”到梁山上去了。这才叫“莎士比亚化”。在“莎士比亚化”的进程当中,作家有时候都说不上话。
    但写作就是这样,作家的能力越小,他的权力就越大,反过来,他的能力越强,他的权力就越小。
    梨园行当里头有一句话,叫“男怕《夜奔》,女怕《思凡》,”这句话说尽了林冲这个人物形象的复杂性,林冲在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却一步步走向了自己的反面,他“走”出去的每一步都是他自己不想“走”的,然而,又不得不走。在行动与内心之间,永远存在着一种对抗的、对立的力量。如此巨大的内心张力,没有一个男演员不害怕。
    施耐庵的小说很实,他依仗的是逻辑。但是,我们一定要知道,小说比逻辑要广阔得多,小说可以是逻辑的,可以是不逻辑的,甚至于,可以是反逻辑的。曹雪芹就是这样,在许多地方,《红楼梦》就非常反逻辑。因为反逻辑,曹雪芹的描写往往很虚。有时候,你从具体的描写对象上反而看不到作者想表达的真实内容,你要从“飞白”——也就是没有写到的地方去看。所谓“真事隐去、假语存焉”就是这个道理。好,我们还是来谈“走”路,看看曹雪芹老先生在描写“走”的时候是如何反逻辑的。
    焦大说,贾府里头“爬灰的爬灰,偷小叔子的偷小叔子。”这句话很粗俗,但这句粗俗的话却很有用,这句话一下子就给《红楼梦》挖了两个黑洞,它们暗示了两组不伦的关系:贾珍和秦可卿,贾蓉和王熙凤。因为贾蓉和秦可卿是夫妻,所以,这两个黑洞之间又有两个通道,那就是秦可卿。
    我对“爬灰”没兴趣,今天不讨论“爬灰”。可我对“偷小叔子”却有点兴趣。说到底,是我对王熙凤这个小说人物感兴趣,往深里说,我对王熙凤与秦可卿这一对小说人物的关系感兴趣。如果有人问我,在《红楼梦》里头,哪一组小说人物的关系写得最好,我会毫不犹豫地把我的大拇指献给王熙凤和秦可卿这对组合,她们是出彩中国人。
    王熙凤和贾蓉之间到底有没有“偷小叔子”,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头其实并没写。作为一个读者,我想说,就小说的文本而言,王熙凤和贾蓉的妻子秦可卿关系非同一般,太非同一般了。请注意,我并没有说她们的关系非常好,我只是说,她们的关系“非同一般”。怎么个“非同一般”?我们往下说。
    在小说里头,王熙凤和秦可卿第一次“面对面”是在第七章里头。这一段写得很棒。看似很平静,一点事情都没有,其实很火爆。在场的总共有五个人,王熙凤、贾宝玉、贾蓉,尤氏,秦可卿。这五个人之间的关系复杂了:王熙凤和贾蓉之间是黑洞,贾蓉和秦可卿是夫妻,秦可卿是贾宝玉的性启蒙老师,尤氏是贾蓉的母亲,尤氏是秦可卿的婆婆,尤氏还是王熙凤的嫂子。这么多的关系是很不好写的。一见面,曹雪芹写到:“那尤氏一见了凤姐,必先笑嘲一阵,”这句话很怪异,有些空穴来风。尤氏见到凤姐为什么总是要“笑嘲一阵”呢?曹雪芹也没有交代,这是一个问题,我们先放在这里。而王熙凤的做派更怪异,她在嫂子面前摆足了架子,高高在上了,盛气凌人了,她对尤氏和秦可卿说:“你们请我来做什么?有什么好东西孝敬我,就快供上来,我还有事呢。”当然了,这是王熙凤一贯的做派,她在亲人之间这样说话也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秦可卿要带宝玉去见秦钟,尤氏不知趣了,她借着秦钟挖苦了一番王熙凤,说王熙凤是“破落户”,要被人笑话的。王熙凤的回答显然出格了,超出了玩笑的范畴,她当场反唇相讥:“普天下的人,我不笑话也就罢了。”这句话重了,最让人不能理解的事情发生了,贾蓉刚说了几句阻拦的话,王熙凤对贾蓉说:“凭他(秦钟)什么样儿,我也要见一见!别放你娘的屁了。再不带我看看,给你一顿好嘴巴。”
    “别放你娘的屁了,”“给你一顿好嘴巴,”这番话的腔调完全是一个流氓,很无赖,几乎就是骂街。这番话是小题大做的,让我们这些做读者的很摸不着头脑,反过来,我们这些做读者的自然要形成这样几个问题,第一,王熙凤对贾蓉是肆无忌惮的,她为什么如此肆无忌惮?她的怒火究竟是从哪里来的?第二,王熙凤是不是真的愤怒?她对贾蓉到底是严厉的呵斥,还是男女之间特殊的亲昵?这个很不好判断。第三,这才是最关键的,王熙凤当着秦可卿的面对秦可卿的丈夫这样,以王熙凤的情商,她为什么一点也不顾及一个妻子的具体感受?简单地说,我们反而可以把王熙凤和贾蓉的关系放在一边,首先面对王熙凤和秦可卿的关系,这两个女人之间到底怎么样?
    曹雪芹厉害。曹雪芹其实已经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们了,王熙凤和秦可卿是闺蜜,她们很亲密。我这样说有证据么?有。同样是在第七章,也就是王熙凤和秦可卿第一次见面前,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很容易被我们忽略的细节,——周瑞家的给王熙凤送宫花去了。王熙凤正和贾琏“午睡”呢,周瑞家的只能把宫花交给平儿,请注意,平儿拿了四朵,却拿出了两朵,让彩明送到“那边府里”,干什么呢?“给小蓉大奶奶戴去。”这个细节向我们证明了一件事,在平儿的眼里,王熙凤和秦可卿是亲密的,也许在整个贾府的眼里,她们都是亲密的。一切都是明摆着的。
    然而,当我们读到第十一章的时候,我们很快又会发现,这个“明摆着”的关系远不如我们预料的那样简单。这一章也就是《庆寿辰宁府排家宴见熙凤贾瑞起淫心》。这一章主要写了王熙凤对病人秦可卿的探望。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如果我们对《红楼梦》有了一个结构性的了解,这个第十一章其实是可以从小说当中脱离开来的,我们可以把第十一章当成一个精彩的短篇小说来读。生活是多么地复杂,人性是多么地深邃,这一章里头全有。这一章写得好极了。
    我刚才说了,《水浒》依仗的是逻辑,曹雪芹依仗的却是反逻辑。生活逻辑明明是这样的,曹雪芹偏偏不按照生活逻辑去出牌。因为失去了逻辑,曹雪芹在《红楼梦》里给我们留下了一大片一大片的“飞白”。这些“飞白”构成了一种惊悚的、浩瀚的美,也给我们构成了极大的阅读障碍。就在我演讲之前,我刚刚给北京大学的十大读书明星颁发了奖品,我注意到,读书最多的同学一年借阅了381本书,在此,我要向这些阅读狂人致敬,你们很了不起。可我也想补充一点,有时候,我们用一年的时间只读一本书,这也挺好。对我来说,《红楼梦》是可以让我读一辈子的书。
    回到《红楼梦》的第十一章。第十一章是从贾敬的寿辰写起的,也就是一个很大的派对。在小说里头,描写派对永远重要。在我看来,描写派对最好的作家也许要算托尔斯泰,他是写派对的圣手。在《战争与和平》里头,在《安娜卡列尼娜》里头,如果我们把那些派对都删除了,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小说的魅力是失去一半。作为一个写作者,我想说,派对其实很不好写,场面越大的派对越不好写,这里的头绪多,关系多,很容易流于散漫,很容易支离破碎。但是,如果你写好了,小说内部的空间一下子就被拓展了,并使小说趋于饱满。
    我想说的是,曹雪芹的这个派对写得极其精彩,完全可以和托尔斯泰相媲美。
    贾敬做寿,这是宁国府的头等大事,如此重要的一个派对,一个都不能少。孙媳妇秦可卿却没有出席。这是反逻辑的。
    秦可卿原来是病了,所以她没来。当王熙凤知道秦可卿生病之后,说,“我说他不是十分支持不住,今日这样的日子,再也不肯不扎挣着上来。”很难说为什么,这句话在我的眼里有些不对劲。对劲不对劲我们先不管,作为秦可卿的闺蜜,以王熙凤的情商,她为什么不问一问秦可卿的病情呢?这是反逻辑的。
    贾蓉出现了,王熙凤也想起来了,她该向贾蓉询问一下秦可卿的病情了,贾蓉的回答很不乐观。如果是依照逻辑的话,曹雪芹这个时候去交代王熙凤的反应才对。然而,曹雪芹没有交代,相反,却写了王熙凤和太太们的说笑。在王熙凤说了一通笑话之后,曹雪芹写道:“一句话说的满屋子的人都笑了起来。”这是反逻辑的。
    接下来是王熙凤对秦可卿的探望,一同前往的有贾宝玉、贾蓉。因为是进了自己的家门,贾蓉当然要让下人给客人到茶,贾蓉说:“快到茶来,婶子(王熙凤)和二叔在上房还未喝茶呢。”这句话非常有意思,你想想,爷爷的生日派对上那么多的人,场面如此地庞杂、如此地混乱,贾蓉却能准确的说出“婶子”“在上房还未喝茶”。我想问问大家,贾蓉的注意力都放在哪里了?请注意,此时此刻,他的太太还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呢。贾蓉的注意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婶子”,要不然他说不出这样的话来。这不是一句普通的客套话,它很黑,绝对是从黑洞里冒出来的。这是反逻辑的。
    两个女人的私房话也许没什么可说的,然而,在两个女人对话的过程中,王熙凤做了一件事,把贾宝玉打发走了,附带着把贾蓉也打发走了。一个女人去看望另一个生病的女人,却把人家的丈夫打发走,这是符合逻辑还是反逻辑的?作为一个读者,老实说,我不能确定。既然不确定,那我就先把这个问题放下来,这是我放下的第二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尤氏一见到凤姐就要“笑嘲一阵”,我们把这些问题都放在后面说。
    探望结束了,因为悲伤,王熙凤眼睛红红的,她离开病人秦可卿。生活常识和生活逻辑告诉我们,一个人去探望一个临死的病人,尤其是闺蜜,在她离开病房之后,她的心情一定无比地沉痛。好吧,说到这里,小说该怎么写,我想我们都知道了,曹雪芹也许要这样描写王熙凤了:她一手扶着墙,一手掏出手绢,好好地哭了一会儿,心里头也许还会说:“我可怜的可卿!”——是的,当着病人的面不好痛哭,你得控制住自己,现在好了,都离开病人了,那你也就别忍着了。然而,对不起了,我们都不是曹雪芹。王熙凤刚刚离开秦可卿的病床,曹雪芹突然抽风了,这个小说家一下子发起了臆症,几乎就是神经病。他诗兴大发,浓墨重彩,用极其奢华的语言将园子里美好的景致描绘了一通。突然,笔锋一转,他写到:
    凤姐儿正自看院中的景致,一步步行来赞赏。
    上帝啊,这句话实在是太吓人了,它完全不符合一个人正常的心理秩序。我想告诉你们的是,这句话我不知道读过多少遍了,在我四十岁之后,有一天夜里,我半躺在床上再一次读到这句话,我被这句话吓得坐了起来。我必须在此承认,我被那个叫王熙凤的女人吓住了。这个世界上最起码有两个王熙凤,一个是面对着秦可卿的王熙凤,一个是背对着秦可卿的王熙凤。和林冲一样,
        
    王熙凤这个女人“使人怕”。把我吓着了的,正是那个背对着秦可卿的王熙凤。“一步步行来赞赏”,这句话可以让读者的后背发凉,寒飕飕的。它太反逻辑了。
    没完,就在王熙凤“一步步行来赞赏”的时候,另一个人恰恰在这个时候出现了,是的,他就是下流坯子贾瑞。写一个色鬼和美女调情,老实说,百分之九十的作家都会写。但是,我依然要说,把一个色鬼和女人的调情放在这个地方来写,放在这个时候来写,除了曹雪芹,没有几个人可以做到。刚刚探视了一个临死的病人,回过头来就调情,这是反逻辑的。
    在决定收拾那个下流的色鬼之后,曹雪芹再一次描绘起王熙凤的走路来了,
    于是凤姐儿方移步前来。
    你看看,多么轻松,多么潇洒,多么从容。接下来是看戏,上楼,到了这里,曹雪芹第三次写到了王熙凤的步行动态。
    凤姐儿听了,款步提衣上了楼。
    这个动作是多么地妖娆,可以说美不胜收了。
    我们来看哈,第一次,王熙凤离开秦可卿,她是这么“走”的,“一步步行来赞赏,”从字面上看,她的心情不错,怡然自得,心里头并没有别人,包括秦可卿。第二次,王熙凤离开贾瑞,她是这么“走”的,“方移步前来”,她的心情依然不错,心里头也没有别人,包括贾瑞。第三次,“款步提衣上了楼”,这一次,凤姐的心里头有人么?字面上我看不出来,但是,我们往下看。
    上了楼,看完戏,曹雪芹写了王熙凤在楼上的一个动作,那就是她在楼上往楼下看,同时还说了一句话,“爷们都往哪里去了?”这句话突兀了,很不着边际。王熙凤嘴里的“爷们”是谁?曹雪芹没有写,我们不可能知道。但是,我记得我刚才留下过一个问题,是第二个问题,那就是王熙凤在和秦可卿聊天的时候为什么要把贾蓉支走?——王熙凤嘴里的“爷们”是不是贾蓉呢?曹雪芹没有明说。当一个婆子告诉王熙凤“爷们吃酒去了”之后,王熙凤的一句话就更突兀、更不着边际了。她说:“在这里不便宜,背地里又不知干什么去了?”这句话很哀怨,作为读者,我能够感受到王熙凤的失望。但她为什么失望,老实说,我们依然是不清晰的。但是,贾蓉的母亲、秦可卿的婆婆,尤氏,这个时候却突然冒出了一句话,她对王熙凤说:“哪里都像你这么正经的人呢。”曹雪芹厉害吧,不早不晚,他偏偏在这个时候安排尤氏出场了,还说了这么一句不着四六的话。这句话特别有意思,它太意味深长了。你们还记得吧,我留下过一个问题,是第一个问题,那就是——尤氏每一次见到凤姐都要“笑嘲一阵”,这句话在这里派上了用场,尤氏哪里是夸凤姐“正经”?几乎就是指着鼻子说王熙凤“不正经”。为什么是尤氏来说这句话呢?道理很简单,王熙凤的“小叔子”贾蓉,他不是别人,正是尤氏的儿子。看起来,知道“爬灰的爬灰,偷小叔子的偷小叔子”这个秘密的,不只有焦大,还有尤氏。尤氏当然不爽了,她见到王熙凤不会有好脸的。“尤氏知情”这个判断可靠不可靠?我们把它作为第三个问题,还是先放下来。
    无论是“一步步行来赞赏”、“方移步前来”,还是“款步提衣上楼”,我们看到的是这样几点,第一,王熙凤这个女人是贵族,姿态优雅,心很深。她养尊处优,自我感觉良好。第二,王熙凤这个女人有两个不同的侧面,在公众面前,也就是“当面”,她的心中“装满了所有的人”,她对每一个人都是无微不至的;到了私低下,也就是“背面”,她的心中空无一人,无论是闺蜜还是和她调情的下流鬼,她都没有放在心上。她唯一放在心上的,其实只是欲望,她惦记的是“便宜”,是“背地里”,是“不知道干什么去。”这让这个贵妇人的内心稍稍有那么一点点的着急,所以,她要“款步提衣上楼”。虽然有那么一点点的着急,可是,一点也不失身份。正如尤氏所说的那样,凤姐是个“正经的人”,她走路的样子在那里,高贵,优雅,从容,淡定。
    话说到这里我突然就不自信了,我很担心同学们站起来质疑我:什么反逻辑?是你想多了,是你解读过度了,是你分析过度了。但是,曹雪芹终究是伟大的,是他的伟大帮助我恢复了自信。曹雪芹用他第十三章帮我证明了一件事,我的解读与分析一点也没有过渡。
    在第十三章之前,曹雪芹用整整第十二章的篇幅描写了王熙凤的一次谋杀。接下来,第十三章来了,《红楼梦》终于写到了秦可卿的死,当然,还有秦可卿的葬礼。
    秦可卿死了,最为痛苦的人是谁呢?第一就是贾蓉,他是秦可卿的丈夫,他的伤心不可避免;第二必须是王熙凤,她是秦可卿的闺蜜,她的伤心也不可避免。那么,我们往下看吧,看看曹雪芹是怎么去描写痛不欲生的贾蓉和痛不欲生的王熙凤的。
    可是,问题来了,摊上大事儿了,曹雪芹不仅没有交代贾蓉和王熙凤的情绪反应,甚至都没有去描写这两个人。这两个人在小说里突然失踪了。这是反逻辑的。
    做出强烈情绪反应的是这样的两个人,第一,秦可卿的叔叔,贾宝玉,他“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第二,秦可卿的公公,贾珍,他哭得“泪人一般”,都失态了,一边哭还一边拍手,也就是呼天抢地,完全不顾了自己的身份和体面。贾宝玉天生就怜惜女性,秦可卿还是他的指导老师,他的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贾珍为什么这样痛苦,我不知道。我可以肯定的只有一点,这是反逻辑的。
    也许我们不该忘记另一个人,秦可卿的婆婆,尤氏。我们刚才把她作为第三个问题放下来了,现在,我们来看看尤氏都做了些什么。无论是祭奠还是葬礼,尤氏都没有出席,为什么呢?她胃疼了。祭奠的时候,尤氏的胃疼了一次;到了秦可卿的葬礼,尤氏的胃又疼了一次。我们且不论尤氏的胃病到底有多严重,我想说的是,哪里来的那么巧?秦可卿死了,你胃疼了,秦可卿出殡了,你的胃又疼了。天底下没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在这个地方,我们马上可以得出一个判断,尤氏在回避。可是,她为什么要回避儿媳妇的祭奠与葬礼呢?这与她丈夫——贾珍——的态度反差也太大了。范伟一定要问,同样是生活在一起的两口子,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的呢?这是反逻辑的。
    王熙凤到了什么时候才出现?在宁国府需要办公室主任的时候。到了这个时候,王熙凤终于在第十三章里出现了,她顺利地当上了宁国府的办公室主任。王熙凤过去是荣国府的办公室主任,秦可卿呢,是宁国府的办公室主任。现在,两边的办公室主任她都当上了。到了这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知道了一件事,王熙凤的欲望是综合的、庞杂的,这里头自然也包含了权力的欲望。王熙凤的步行动态和她办公室主任的身份是高度吻合的。是的,王主任的心里头没人,只有她的事业与工作。我想这样借用金圣叹的一句话:“王熙凤自然是上上人物,只是写得太狠,看她算得到,熬得主,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害怕。”
    我们在阅读《红楼梦》的时候其实要做两件事,第一,看看曹雪芹都写了什么,第二,看看曹雪芹都没写什么。
    曹雪芹为什么就那么不通人情、不通世故呢?他为什么总是不按照生活的逻辑去发展小说呢?不是,是曹雪芹太通人情、太通世故了,所以,他能反逻辑;他不只是自己通,他还相信读者,他相信我们这些读者也是通的,所以,他敢反逻辑。因为反逻辑,曹雪芹在不停地给我们读者挖坑,不停地给我们读者制造“飞白”。然而,请注意我下面的这句话,——如果我们有足够的想象力,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记忆力,如果我们有足够的阅读才华,我们就可以将曹雪芹所制造的那些“飞白”串联起来的,这一串联,了不得了,我们很快就会发现,《红楼梦》这本书比我们所读到的还要厚,还要长,还要深,还要大。可以这样说,有另外的一部《红楼梦》就藏在《红楼梦》这本书里头。另一本《红楼梦》正是用“不写之写”的方式去完成的。另一本《红楼梦》是由“飞白”构成的,是由“不写”构成的,是将“真事”隐去的。它反逻辑。《红楼梦》是真正的大史诗,是人类小说史上的巅峰。
    《红楼梦》是无法续写的,不要遗憾。你也许可以续写《红楼梦》写实的那个部分,但是,你无论如何也无法续写《红楼梦》“飞白”的那个部分。即使是曹雪芹自己也未必能做得到。《红楼梦》注定了是残缺的,——那又怎么样?
    现在的问题是,“飞白”,或者说,反逻辑,再或者说,“不写之写”真的就由那么神奇么?我说是的,这里头其实有一个美学上的距离问题。
    1912年,英国教授瑞士人布洛发表了一篇重要的论文,《作为艺术因素和审美原则的“心理距离”说》,在这篇论文当中,布洛第一次提出了审美的“距离”问题。我们也不要把这个理论上的说辞僵硬地往我们的问题上套,但是,距离的问题始终是艺术内部的一个大问题,这个是无法回避的。我想强调的只有一点,在“距离”这个问题上,由于东西方文化上的差异,我们在认识上有比较大的差异,西方人更习惯于“物”——“物”的距离,也就是“实”――“实”的距离,我们东方人更倾向于“物”——“意”,也就是“实”――“虚”的距离。就像中国画,在我们的画面上,经常就“不画”了,不要小看了那些“飞白”,它们太讲究了,它们是距离,那可是“上下五千年、纵横八千里”的。我们的“距离”就在这一黑一白之间。
    我的问题是,这怎么就成了我们的审美方式的呢,它怎么就变成我们的趣味的呢?简单地说,我们是怎么好上这一口的呢?其实,这不是凭空而来的。如果一定要挖掘一下它的由来,那我们就必须要提到《诗经》所建立起来的、伟大的审美传统。钟嵘在他的《诗品》里对《诗经》做过简略的、相对理性的分析,他说:“诗有三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这个大家都知道,“兴”是什么呢?钟嵘自己回答说:“文已尽而意有馀。”这句话我们太熟悉了,不动脑子都能明白。但是,我们仔细想过没有,这句话里头其实有一个次序上的问题,有一个距离上的问题,——就一般的审美感受而言,“文”就是“意”,“意”就是“文”,可是,“兴”所强调的恰恰不是这样,而是文“尽”了之后所产生的意,这就很不一样了。这才是我们东方的。“意”在“文”的后头,它构成了一种浩大的动势,一种浩大的惯性。我们东方诗歌所谓的“韵味”就在这里,这一点,我们在阅读古诗的时候都能够体会得到。
    当然,把“兴”这个问题说得更加明白的还是500年之后的朱熹。我们都知道,朱老夫子给“兴”所下过一个定义,这个定义很直白,那就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朱熹把次序问题,或者说距离问题说的简单多了,你必须“先”言他物,你才可以“引起”所咏之词。——你想说“这个”,是吧?对不起,那你要先说“那个”。说过来说过去,“那个”越说越“实”;而“这个”呢,反而越说越虚,虚到可以“不着一字”的地步,你反而可以“飞白”,你反而可以“不写”。的确,我们中国人就是喜欢这个“意在言‘外’”。
    我敢说,如果没有《诗经》,尤其是,没有魏晋南北朝的艺术批评和理论探索,我们的唐诗就不会是这样,我们的宋词就不会是这样,我们的《红楼梦》就更不会是这样,可以说,是中国诗人曹雪芹写成了中国小说《红楼梦》。如果曹雪芹没有博大的中国诗歌修养和中国诗歌能力,《红楼梦》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是的,《水浒》这本书你让一个英国人来写,可以的,让一个法国人来写,也可以的,但是,《红楼梦》的作者只能是一个中国人,一个中国的诗人。如果没有《诗经》和唐诗为我们这个民族预备好审美的集体无意识,曹雪芹绝对不敢写王熙凤“一步步行来赞赏”,打死他他也不敢这样写,那样写太诡异了。
    最后我还要强调一点,是关于文本的。我不是“红学家”,有关“红学”我几近无知,我只是知道一点,因为复杂的历史原因,《红楼梦》经历过特殊的增删,尤其是删。我们今天所能读到的这个《红楼梦》文本,是被处理过的。即便如此,我依然要强调,作为一个一天到晚“增删”小说的人,我想说,删其实也是有原则的,——既有历史现实的原则,也有小说美学的原则。它不可能是胡来,更不可能是乱删。某种程度上说,“删”比“写”更能体现美学的原则。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这么一个人,他删过《红楼梦》,我只能说,他能把《红楼梦》删成这样,他也是伟大的小说家。
    由于能力的局限,我只是提出了一些个人的看法,谬误之处请老师同学们指正。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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