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圣,是对杜甫作家身份的最高评价。诗史,是对杜诗文学价值的最高评价。杜诗之号“诗史”,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方面指杜诗真实反映了安史之乱前后唐帝国由盛及衰的历史进程;另一方面也指杜诗完整、真实、细致地表现了杜甫个人一生的出处行实。故前人有读杜诗“编年本第一,分体本次之,分类本最下”之说,如浦起龙《读杜心解•发凡》称:“编杜者,编年为上,古近分体次之,分门为类者乃最劣。盖杜诗非循年贯串,以地系年,以事系地,其解不的也。”①王国维《宋刊〈分类集注杜工部诗〉跋》亦言:“杜诗须读编年本,分类本最可恨。”②洪业《杜甫》也有类似说法:“杜诗应该尽可能以正确的编年顺序阅读,这一点极其重要。”③诸家之说犁然有当。对杜诗加以系年编次,自然成为杜甫研究的核心之一。因为有宋人杜诗编年本如赵彦材《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上海古籍出版社林继中辑校本)④、蔡梦弼《草堂诗笺》(黎昌庶“古逸丛书”本)、旧题王十朋《杜陵诗史》(贵池刘氏玉海堂影宋本)⑤、刘辰翁评点《集千家注杜工部诗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⑥、宋黄希、黄鹤父子详为考证每诗系年之《补注杜诗》(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以及清人编年本如清代杜诗编年之始、影响较大之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河北大学出版社韩成武等点校康熙叶永茹万卷楼刻本)、集大成之仇兆鳌《杜诗详注》(中华书局标点本)、简明最便初学之杨伦《杜诗镜铨》(上海古籍出版社标点本)诸本的存在,读杜诗者往往径取成说。本文以为,欲探究杜诗系年,首先应以遵从校勘学重祖本源流之义例为前提,以杜集最初之王洙本为源头。在无版本依据的情况下,再以合乎情理的逻辑推论为准则。换言之,杜诗系年有三个问题未得到明确重视,即:(一)杜集祖本王洙本在系年上的源头性。(二)直接承袭王洙本的吴若本在系年上的作用。(三)季节、地理因素可作为系年之重要标准。 另外有三点需要说明:一,今存王洙本经过王琪等人的重新编订,实应称“王洙、王琪本”。然王琪对王洙原本的修订力度究竟有多大,今日已不可得而知。为行文省净,下文统一以“王洙本”径称之。二,本文据以考察之杜诗篇目,以洪业《杜甫》一书选诗为范围(共374首),因其选篇涵盖杜甫一生,且所选多从史学家角度,特别注重与杜甫出处行实相关之篇章,恰与本文拣选之思路相契合故也。三,本文所选取的编年本,皆为杜诗编年之开创者宋人与杜诗编年之集大成者清人的代表性杜集(见上列举)。今人在杜诗系年上最具创见的代表性研究,主要指洪业先生《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此书亦涵盖了闻一多先生《少陵先生年谱会笺》的成果)。陈贻掀先生《杜甫评传》基本遵从仇兆鳌《杜诗详注》,故不特为涉及。 一、杜集祖本王洙本在系年上的源头性 北宋仁宗嘉祐四年(1059),苏州郡守王琪取王洙所编《杜工部集》二十卷,协同裴煜重新编订、补充遗阙,镂板刊行,为今存一切杜集之祖本。王洙本《杜工部集》今存者为毛氏汲古阁藏两种相俪之宋本,藏于上海图书馆,商务印书馆曾列入《续古逸丛书》第四十七种影印出版。关于王洙本编纂之情形,宋人王钦臣录其父王洙话语而作之《王氏谈录》“修书”条载:“按公所修之书……杜甫诗,古六十卷,今亡。世传二十卷,止数百篇,参合别本,以岁时为类,得编二十卷。”⑦所谓“以岁时为类”,当分别观之。“为类”即分体,“岁时”即分体后编年,换言之即“分体编年”。王洙本经过王琪等人的重新编订,其“分体编年”之模式不变。王琪《杜工部集后记》称:“凡古诗三百九十有九,近体千有六,起太平时,终湖南所作,视居行之次,若岁时为先后。”先分古体、近体(分体),然后“视居行之次,若岁时为先后”(编年)。可见,无论是王洙本,还是重新编订的王琪本,在分体之下,其诗篇次序皆有编年之意。今存王洙本既为一切杜集之祖本,其编次为现存最早之系年,其中或许包含了王洙、王琪所能看到的更早杜集之编年线索,⑧即更靠近杜甫时代的编年。我们在校勘上,既然以王洙本为祖本而重视其源头性,那么在编年问题上,也应重视王洙本的源头性,在没有其他可靠证据与推理之前,应该尽量遵从此本的系年编次,不妄加改动。 王洙本作为祖本,其若干旧次,宋人、清人有代表性之杜集编次仍从之,如《飞仙阁》《禹庙》《宿凿石浦》《早发》《过津口》等。但是,诸家皆沿袭王洙本旧次的情况已经不多了,更多情况是脱离王洙本旧次,另为编次。如果有确实的依据,这种编次当然是合理的进步;但如果依据不充分,或者并无依据而妄加编次,则不但从校勘的原则来说毫无必要,甚至有可能出现错误,最终发现还是以王洙本旧次为合理。 如《宗武生日》“小子何时见”一诗,《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杜陵诗史》、刘辰翁评点《集千家注杜工部诗集》、黄氏《补注杜诗》皆系于“宝应元年(762)梓州作”。黄鹤补注解释说:“梁权道从旧次,编在大历元年(766)。然诗云‘小子何时见,高秋此日生’,则是时宗武不在侍旁。案,公《熟食日示宗文宗武诗》云:‘松柏邛山路,风花白帝城。’则公在夔时,宗武未尝不随侍,而诗乃云‘小子何时见’,殆非在夔作甚明。意是宝应元年(762)秋在梓州作,是时家在成都也。明年秋晚,公虽往阆,而家在梓,然去家未几,相距不远,亦不应形‘何时见’之句,当是宝应元年(762)作。”清初杜诗编年集大成之本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即采黄鹤说,此后读者面广、影响大的杨伦《杜诗镜铨》就沿用朱鹤龄编次。总之,宋代至清代的注家(赵次公、鲁訔编年系统《杜陵诗史》本、刘辰翁评点本、黄鹤、朱鹤龄、杨伦)普遍将此诗系于宝应元年(762)梓州作,大历年间夔州说(王洙本旧次、梁权道、仇兆鳌)支持者寥寥。对此,仇兆鳌《杜诗详注》回应说:“梁氏编在夔州诗内,得之。黄鹤因首句‘何时见’,遂疑宝应元年(762)。公在梓州,宗武在成都,其实首句不如是解也。至德二载(757),公陷贼中,有诗云‘骥子好男儿,前年学语时’,此时宗武约计五岁矣。其后,自乾元二年(759)至蜀,及永泰元年(765)去蜀,中历八年,宗武约十四岁左右矣。此诗都邑、乃指成都,其云‘自从都邑语,已伴老夫名’,则知作此诗,又在成都之后矣。”洪业《杜甫》第十二章《孤舟增郁郁》同意仇氏说,又略作调整,系于大历三年(768)江陵时期:“《宗武生日》可能作于晚秋时节,当时杜甫一家仍在卫钧处做客。我对这个孩子生日日期的猜测没有错的话,他现在的年龄正好十二岁。此诗引起三个问题:(1)宗武是杜甫此前诗歌所说的骥子吗?此诗题下注称:‘宗武小名骥子。’这不是杜甫的自注。《王状元集百家注编年杜陵诗史》卷16认为是王得臣所为,《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卷9认为是伪王洙所为。我倾向于认为宗武是诗篇《得家书》所说的熊儿,参见我对该诗的注释。(2)这一天父亲和儿子是否在一起?赵子檪把第一行读作‘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小儿子’。因此他将此诗置于762年秋天,杜甫那时和成都的家人分开,正在梓州。我赞成仇兆鳌卷17对此的反驳:第一行应该理解为‘儿子是哪一天出生的’。这一提问由第二行诗句回答。最后两行诗句则很清楚地表明父亲出现在小小的生日聚会上。(3)第三行诗句说,‘自从都邑语。’都邑指哪里?仇兆鳌认为是指成都,将此诗置于767年秋天夔州时期。但在成都时,杜甫一家住在江村,而不在城中。而且,767年秋天,杜甫身体状况不错,不像此诗第九、十行所描述那样。看起来768年杜甫一家在江陵居停的那几个月的情况与此诗比较吻合。江陵在760年被定为南都。”总的来看,仇兆鳌说释首联最为合理,洪业的考证又能吻合杜甫的其他行迹,⑨故今人普遍接受大历年间系年。其实,此诗王洙本旧次在大历年间夔州诗内,置于《九日诸人集于林》与《又示宗武》之间。诸家众说纷纭,最终回到王洙本旧次系年。可惜仇兆鳌和洪业都没能明确意识到这一点,否则正可引为奥援。 又如《喜雨》“南国旱无雨”,王洙本旧次在《渡江》与《送韦郎司直归成都》之间。宋人系年有广德二年(764/鲁訔、梁权道)与永泰元年(765/黄鹤)两说,清人皆从永泰元年说。洪业《杜甫》第九章《此生那老蜀》则系于宝应元年(762):“自从杜甫的朋友严武担任了驻节成都的剑南西川节度使之后……他当然会时常给能干的节度使提出建议。在他的散文作品中有一篇《说旱》就是写给严武的。从前一年的十一月以来有好几个月没有雨雪,持续的干旱被认为将会毁掉春天的作物。我们的诗人建议节度使迅速判决管辖区域中所有的案件,希望这个地区所有的监狱能够清理一空。……我们不知道严武有没有听从这个建议,但显然雨最终降落,谷物应该存活下来了。《喜雨》通常都被系于永泰元年(765)春天。而我们从系于此年的其他诗篇中看不出成都有干旱的迹象。因为我将此诗系于宝应元年(762)。”洪业独异众说,而恰与王洙本旧次相符,且与杜甫作于宝应元年(762)之同题诗《喜雨》“春旱天地昏”亦合。另外,《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解释“南国旱无雨”云:“南国,指荆楚也。”由王洙本旧次及洪业系年可知,南国当指成都(成都时号“南京”)。退一步讲,即使“南国”指荆楚,诗亦当作于蜀中,因为杜甫作于宝应元年(762)之同题诗《喜雨》云:“春旱天地昏,日色赤如血。农事都已休,兵戎况骚屑。巴人困军须,恸哭厚土热……安得鞭雷公,滂沲洗吴越。”末句指宝应元年八月台州袁晁之乱,可见老杜正以为即使吴越无雨,影响亦及于巴蜀也,遑论荆楚。 可见,王洙本旧次或者有更古之本的编次遗迹,符合杜诗写作时地原貌,或者有王洙、王琪编次的其他细致考虑,后世注家或未能体察入微。因此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应尽量不予改动王洙本旧次。如果不明王洙本旧次用意,随意改动,往往会丢失王洙本旧次对杜诗的某些关键理解。试举一例,《阁夜》“岁暮阴阳催短景”一首,王洙本旧次在《奉送卿二翁统节度镇军还江陵》与《白帝城最高楼》之间。《杜陵诗史》系于“大历元年(766)春后迁夔州所作”,编次从之。其余诸家系年皆同,编次皆异。王洙本旧次将《阁夜》与《白帝城最高楼》相系联的原因是,西阁即为“白帝城之最高楼”也。洪业《杜甫》第十一章《夔子之国杜陵翁》谈西阁问题最为透辟:“城池的西南侧位于从江上突然崛起的一块大岩石上。岩石上还有一座木制的建筑物,能居高临下鸟瞰大江和江岸的大部分区域。这可能就是西阁……从《西阁雨望》一诗可以推断,西阁上层有一个带朱红油漆栏杆的走廊,也许环绕这个建筑一周。可能就是在这个走廊上,我们的诗人饱览万象,倾听群籁,然后将它们写到这些诗篇之中,如《秋兴八首》《八哀诗》。”西阁对杜甫夔州时期创作的意义如此之大,正在于它是从物理因素上(“最高楼”)引领诗人的心灵超拔于尘世喧嚣之上的清明灵台,王洙本旧次恰恰揭橥了这一关键之点。 杜诗编年,后世诸家往往有不同说法,各有理由,难辨高下。如果没有其他可靠证据,那么,在系年编次问题上不妨参照文献校勘之原则,遵循王洙祖本旧次,则可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如《凭韦少府班觅松树子栽》,王洙本旧次在《凭何十一少府邕觅桤木栽》与《又于韦处乞大邑瓷盌》之间,吴若本同。《杜陵诗史》系于“上元二年庚子在成都所作”⑩,黄氏《补注杜诗》、刘辰翁评点《集千家注杜工部诗集》、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仇兆鳌《杜诗详注》、杨伦《杜诗镜铨》皆从之。黄鹤补注曰:“当是与《觅桤木》同时作,乃上元元年(760)。”诸家系年中,蔡梦弼《草堂诗笺》虽与《杜陵诗史》同属鲁訔年系统,而独将此诗系于“永泰元年(765)云安作”;清代杜诗编年之始的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又将此组诗置于《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之后,视为修补草堂之用,而非创建草堂之始。蔡、朱二家之编次理由皆向壁独造且又未明言依据。故可按照王洙本旧次,系于创建草堂之始所作。在这里,王洙本旧次成为通行编年的源头性依据。 如《宾至》、《有客》两篇,仇兆鳌《杜诗详注》指出:“旧以此章为《宾至》,下章为《有客》,诗题互错。按此诗云‘有客过茅宇’,当依草堂本,彼此改正。”按,王洙本旧次二诗并未联缀(吴若本亦然),诗题互错之说未可信。 详按诸本,首改诗题者为蔡梦弼《草堂诗笺》,而与之同用鲁訔系年的《杜陵诗史》却未改诗题,犹可见此改动全出于蔡梦弼一己之见。长期流传的二题互乙之说可以休矣。 特别要指出,洪业《杜甫》是近现代以来杜甫研究中在系年编次问题上创获最多的著述,其论往往迥异众说而持之有据,颇令人信服;然而,洪业为数不多的几次特别声明须审慎存疑之处,则往往是其系年编次有异于王洙本旧次者,尤其有趣的是,洪业本人并未意识到这种巧合。这恰能说明王洙本旧次颇能经受住现代学术研究资料综合及逻辑分析的考验,确有不可替代的合理之处。试举二例如下。 如《乐游园歌》,其中有“圣朝已知贱士丑”一句,明人张綖《杜工部诗通》据此以为当是天宝十载(751年)献赋之年所作:“天宝十载,公献赋,诏试集贤院,为宰相所忌,得参列选序,详诗中‘圣朝已知贱士丑’,似当在此岁作。”仇兆鳌、浦起龙皆从张綖说。而王洙本旧次《乐游园歌》在《丽人行》与《渼陂行》之间。按,《丽人行》写杨玉环,末句“慎莫近前丞相嗔”乃指杨国忠,其时已是天宝十二载(753)矣。这样看来,《乐游园歌》应编在《丽人行》前,王洙本旧次似误。然而,“圣朝已知贱士丑”亦可解为“虽圣朝已知,而我至今犹为贱士”,则可系于献赋后迟迟未得官时期,可推延至天宝十四载(755年)得官右卫率府兵曹参军之前。细玩“却忆年年人醉时,只今未醉已先悲。数茎白发那抛得?百罚深杯亦不辞。圣朝已知贱士丑,一物自荷皇天慈。此身饮罢无归处,独立苍茫自咏诗”辞意,不似试笔中书堂刚结束不久之后得以“参列选序”的期待心理,而更符合无限延宕而终不可得的哀怨,这层意味王洙本旧次通过诗篇间前后编排揭示的系年透露出来了。故与其用明人张綖“天宝十载(751)”之新编次,不如仍存王洙本旧次,系于天宝十三载(754)。《草堂诗笺》《杜陵诗史》编次即大致同王洙本。洪业《杜甫》虽将此诗系于天宝四年至八年(745—749)之间,但仍承认“我们不太能确定《乐游园歌》是否作于此时”。 又如《久客》“羁旅知交态”,王洙本旧次在《南征》与《春远》之间。此诗系年有广德二年梓州、阆中(764/黄鹤、朱鹤龄)与大历三年江陵(768/赵次公、鲁訔、刘辰翁、仇兆鳌、杨伦)二说。仇兆鳌《杜诗详注》辩之曰:“黄编在广德二年(764)阆州诗内,蔡氏编在大历三年(768)江陵诗内。是年正月,公出峡。三月,至江陵。秋晚,迁公安。冬,之岳阳。诗言‘小吏相轻’,盖其时落落寡合也。又引王粲、贾生,皆楚中事,应在出峡以后。”按,王粲、贾生为楚中事,此证较弱;小吏相轻,江陵时王司直、卫大郎甚殷勤也,更不切合。王洙本旧次此诗在《南征》与《春远》之间,《春远》云“数有关中乱,何曾剑外清”,是为蜀中所作,则此诗亦当视为蜀中诗。根据校勘原则,在没有新的证据前,仍应遵从王洙本旧次,以黄鹤广德二年(764)说为较近原貌。洪业《杜甫》第十二章《孤舟增郁郁》虽系于江陵诗内,然亦不敢以为必是:“《久客》可能不是作于此时此地。” 二、吴若本与王洙本的编次与系年之异同 现存承袭王洙本的重要宋本是同为分体编年的吴若本。 宋人较早之编年本如《草堂诗笺》、《杜陵诗史》皆用王洙本旧次为底本改编,清人之编年如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仇兆鳌《杜诗详注》、杨伦《杜诗镜铨》则多用吴若本为底本。其原因很明显,清初钱谦益《钱注杜诗》用吴若本,(11)而钱本在清代影响极大,故清人重要注本如朱、仇、杨皆受其影响。故如果王洙本旧次与吴若本不同,则清人皆从吴若本,几无例外,例夥不举。需要说明的是,洪业已经指出《钱注杜诗》对吴若本次序有所调整。但因为吴若本仅存五卷(按,195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影印《宋本杜工部集》为王洙本十五卷与吴若本五卷之衲配本),在现存的资料限制下,首先我们无法确认钱谦益对全部吴若本的改动有多大,其次就号称据吴若本而成的《钱注杜诗》目次与十五卷王洙本目次比较来看,还是同远多于异,故仍从旧说承认《钱注杜诗》代表了吴若本面貌。再退一步讲,即使所谓吴若本经过了钱谦益的调整,但由于此本已经成为清人杜诗编次的源头性版本,那么钱谦益的编次调整也值得重视。(12)也就是说,无论通过《钱注杜诗》保留的吴若本编次是否经过钱谦益修订,其重要性都没有减损。 我们通过《钱注杜诗》所看到的吴若本与王洙本编次颇有不同处。一般来说,若王洙本旧次为“A-本诗-B”,则吴若本往往为“A-本诗-C”或“D-本诗-B”,即仅有相邻之一侧编次不同;换言之,吴若本对王洙本旧次之变更,往往是成片转移,而非单篇变动。也就是说,这种改动是出于整体考虑,而非个别、零星、随意的。这也透露出,王洙本旧次对单篇与单篇之间的联系是成系统且合理的,故宜其为吴若本所遵从。吴若本对王洙本旧次的调整,有时更为合理。 如《奉留赠集贤院崔国辅、于休烈二学士》,王洙本旧次在《官定后戏赠》《承沈八丈东美除膳部员外阻雨未遂驰贺》与《故武卫将军挽歌》之间。吴若本在《承沈八丈东美除膳部员外阻雨未遂驰贺》与《故武卫将军挽歌》《官定后戏赠》之间。黄氏《补注杜诗》系于“天宝十一载(752)作”,黄鹤补注曰:“公以天宝九载(750)献赋……此诗当献赋后待诏集贤院,命宰相试文授官时作,崔、于乃是时考文者也。”此诗系年证据甚明,黄鹤说得之,朱鹤龄、仇兆鳌皆从其说。吴若本在《官定后戏赠》前,最为直截了当。王洙本旧次系年微误。《杜陵诗史》、《草堂诗笺》置于《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后,或因两诗皆有“去秦”“还乡”之意,更是皮相之见。 如《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王洙本旧次在《去矣行》与《白水县崔少府十九翁高斋三十韵》之间,原注:“天宝十四载(755)十一月初作”。吴若本在《去矣行》与《奉先刘少府新画山水障歌》之间。按,白水县事在安史之乱爆发后老杜逃难时,吴若本编次更胜。 如《冬末以事之东都湖城东遇孟云卿》,王洙本旧次在《奉先刘少府新画山水障歌》与《阌乡姜七少府设鲙戏赠长歌》之间。吴若本在《病后遇王倚饮赠歌》与《姜少府设鲙赠长歌》之间。吴若本较胜,王洙本旧次仅以奉先之地理在河南,而未考虑其为天宝十四载(755)之行。 如《伤春》其三,王洙本旧次在《陪诸公上白帝城头宴越公堂之作》与《暮春题瀼西新赁草屋》之间。吴若本在《舍弟占归草堂》与《送梓州李使君之任》之间。吴若本系年于蜀中时期,较之王洙本旧次为胜。诸家系年皆弃王洙本而从吴若本。如黄氏《补注杜诗》系于“广德二年(764)作”,黄鹤补注曰:“诗中备言吐蕃陷京、代宗出幸之事,当是广德二年(764)在阆州作。” 如《太子张舍人遗织成褥段》,王洙本旧次在《喜雨》与《丈人山》之间。吴若本在《扬旗》与《莫相疑行》之间。按,王洙本旧次在严武未回蜀时期,吴若本编次在严武二次任职蜀中时期。诸家系年皆以吴若本编次为据。如黄氏《补注杜诗》系于“广德二年(764)作”,黄鹤补注曰:“诗有云‘来瑱赐自尽’,而瑱伏诛在广德元年(763)正月,当是广德二年(764)在成都作。公自谓田舍翁,则再归草堂时也。” 吴若本作为承袭王洙本的重要杜集本,对王洙本旧次有一些正确的修订,其编次通过《钱注杜诗》对明清重要编年本如朱鹤龄本、仇兆鳌本、杨伦本等有直接影响,故应当给予相应的重视。 三、季节、地理因素可作为系年的重要标准 试想,王洙编订分体编年本《杜工部集》二十卷、遂成一切杜集之祖本后,后人欲修纂编年本杜集,面临的最大问题即为:如何将同一年内的不同体裁诗篇按先后次序组织起来?以常理推断,同年之诗篇,除去有确凿月日线索外,判断其先后次序的最明显依据,往往是春夏秋冬四季差异在诗歌中的表现。在某种程度上,季节因素在编次中亦为杜诗注家所应用,然皆未有自觉之意识,更未成为明确之标准。 如《丽人行》,洪业《杜甫》第五章《故山归兴尽》虽用王洙本旧次,认为:“《丽人行》帮助我们瞥见杨氏在某个节日的盛况,这可能是在753年4月10日。诗中提到‘红巾’大概是暗示这种非法的朋比勾结。”但仍未曾注意到天宝十二载(753)冬杨玉环方会于杨国忠府邸,而此诗写作时间是春天,故当从黄鹤补注系于十三载(754)。黄氏《补注杜诗》黄鹤补注曰:“天宝十二载(753),杨国忠与虢国夫人邻居第,往来无期,或并辔入朝,不施障幕,道路为之掩目。冬,夫人从车驾幸华清宫,会于国忠第。于是作《丽人行》。梁权道编在十四载(755),末句云‘丞相’者,谓杨国忠。按《史》与《通鉴》:十一载(752),李林甫死。而国忠以十一月庚申为左相。当是十三载(754)作。”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用黄鹤系年而不甚明瞭,至以此诗为冬日从幸华清宫作,与“三月三日天气新”失之眉睫。仇兆鳌《杜诗详注》既用黄鹤系年,又未曾细查,以为“此当是十二年(753)春作,盖国忠于十一年(752)十一月为右丞相也”,其误与洪业同。 如《舍弟占归草堂检校聊示此诗》,《草堂诗笺》系于“广德二年(764)春末再至成都所作”。《杜陵诗史》同此。黄氏《补注杜诗》系于“广德元年(763)作”,黄鹤补注曰:“诗云‘频为草堂回’,当是广德元年(763)避乱在梓、阆时作。梁权道以为永泰元年(765)乱定后还成都时作,然诗云‘东林竹影薄,腊月更须栽’,若如梁权道编,则其年冬公已在云安,无容更令腊月栽竹矣。”诸家系年有广德元年(763/黄鹤)、广德二年(764年/鲁訔)、永泰元年(765/梁权道)诸说,黄鹤说兼及季节因素,最为合理。 如《北风》,王洙本旧次在《铜官渚守风》与《发潭州》之间。此诗系年有大历四年(769/王洙本旧次、赵次公、黄鹤及清人)与大历三年(768/鲁訔)两说。按,杜甫大历三年(768)秋离开公安,前往岳阳。此诗既作于春日,则当是大历四年(769)作,亦合王洙本旧次。 如《登岳阳楼》,王洙本旧次在《缆船苦风戏题四韵奉简郑十三判官》与《陪裴使君登岳阳楼》之间。此诗系年则有大历三年(768/黄鹤、清人朱、仇、杨)与大历四年(769/赵次公、鲁訔)两说。王洙本旧次此诗在《陪裴使君登岳阳楼》前,标明其为初登。若为初登,而再登又在春初(“云岸丛梅发,春泥百草生”),则初登必为前此一年,故黄鹤大历三年(768)说为胜。 如《巴山》,王洙本未收,吴若本在“附录”《早花》与《收京》之间,宋人编次大体从之,黄氏《补注杜诗》系于“广德元年(763)十一月在阆州作”。从刘辰翁评点《集千家注杜工部诗集》开始,此首调整到《早花》之前(置于《遣忧》与《早花》之间)。此改动有理,盖因《早花》为冬末春初之际,而《巴山》为冬日作也,故朱鹤龄、仇兆鳌、杨伦皆从之。 另外,系年编次问题上地理因素也值得重视,如山东大学《杜甫全集》校注组撰有《访古学诗万里行》,特别强调地理考察对杜诗系年的重要性。根据地理因素,可以纠正自王洙本旧次以来诸家皆沿袭未改的编次讹误。试举一例,《石壕吏》一诗王洙本旧次在《新安吏》与《潼关吏》与《新婚别》之后。吴若本同。朱鹤龄、仇兆鳌、杨伦皆从之。《草堂诗笺》系于“乾元元年(758)冬末以事之东都,至乾元二年(759)七月立秋后欲弃官以来所作”,置于《潼关吏》与《新安吏》之间。《杜陵诗史》同此。黄氏《补注杜诗》系于“乾元二年(759)九节度之师溃,子仪断河阳桥,以余众保东京时作”。刘辰翁评点《集千家注杜工部诗集》置于《新安吏》与《新婚别》之间。要之,诸家系年皆同,编次小异,清人皆从王洙本旧次,今人如陈贻掀先生《杜甫评传》即用此说。按,三《吏》组诗既是由洛返陕之作,则顺序应为《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宋人郑刚中《西征道里记》载其由洛入陕之历程即云:“十一日,榆林铺、磁涧,宿新安县。……十三日,东西土壕、乾壕, 宿石壕镇。杜甫作《石壕》、《新安吏》二诗,即其地。……十九日,关东店、潼关、关西店、西岳庙,行府官谒于祠下。”(13)王洙本旧次及此后诸家皆误,应以实地行程正之。 可以说,季节与地理,实际上是时间与空间在杜诗文本中遗留下来的两种直接有助于系年编次、而又未曾得到前人充分利用的因素,故值得重视。 注释: ①浦起龙:《读杜心解》,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8页。 ②王国维:《观堂集林》“观堂别集”卷三,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679页。 ③洪业撰、曾祥波译:《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8页。 ④据林继中《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前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考证,赵次公注用蔡兴宗编年。 ⑤《草堂诗笺》、《杜陵诗史》皆用鲁訔编年。 ⑥此本流传较广,在元、明两代影响较大,而诗篇之编次与鲁訔系统颇多差异。 ⑦王钦臣:《王氏谈录》,“全宋笔记”1编,第10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版,第173页。 ⑧宋人极推王洙博洽,见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六“鹤料符”条,“全宋笔记”5编,第3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12年版,第164—165页。 ⑨关于宗武的更多情况及其与杜甫行迹之契合,参见曾祥波《杜甫二子考》(《杜甫研究学刊》2013年第1期)。 ⑩按,老杜初至成都诗系年“上元元年庚子(760)在成都所作”,贵池刘氏玉海堂影宋本《杜陵诗史》将“元年”皆误作“二年”,此处亦然。“上元二年”应作“上元元年”。 (11)洪业《杜诗引得序》虽有质疑,然经张元济考证,已成定论。洪业后来作《我怎样写杜甫》(洪业撰、曾祥波译:《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附录三)亦基本承认此点。 (12)按,钱谦益对杜诗的系年贡献,研究者尚未充分注意,往往仅涉及钱氏加以笺注的某些诗篇。换个角度来看,钱氏对杜诗系年全局性的贡献正可通过“吴若本”与王洙本旧次的不同加以探寻(当然,此“吴若本”已非“吴若原本”而是“钱氏吴若本”了)。 (13)郑刚中:《西征道里记》“全宋笔记”3编,第7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版,第102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