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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山:释“交”

http://www.newdu.com 2017-11-10 爱思想 徐山 参加讨论

    [摘要]本文分析了“交”字的甲骨文形体,其字形义为人的正面形。“交”一词的发生和燎祭文化相关,“交”一词的本义当为:在燎祭仪式的焚人活动中充当被焚之人,并成为进行祭祀的人和祭祀对象的上天之间起交通作用的中介。
    《说文·交部》:“交,交胫也。从大,象交形。”段玉裁注:“[交胫也]交胫谓之交,引申之为凡交之偁。……凡两者相合曰交,皆此义之引申叚借耳。[从大,象交形]谓从大而象其交胫之形也。”
    在甲骨文里已见“交”字,“交”字的甲骨文和小篆形体相同。“交”字的甲骨文形体象人的正面状。《说文》分析“交”的形体“从大”,得之。
    《说文》:“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大”的甲骨文为人的正面状,其中人的头部(包括颈部)、两手、躯干、两脚的部位对应都十分清楚。前贤对《说文》“交”字的“交胫也”释义没有异词,然而在比较甲骨文的“大”和“交”以后,可知《说文》将“交”的字形义解释为“交胫也”、“象交形”实属误解。
    “交”的甲骨文的人头(包括颈部)、两手的部位对应也十分清楚,问题在于从什么部位往下是人的两脚的开始。《说文》“交胫也”之说,是将“交”的字形人头部位(包括颈部)之下的一小段纵向的线段看成是人的躯干,而从一小段纵向线段的下方端点引出的两条互为交叉的曲线看成是人的所谓交叉的两胫状。按照《说文》对“交”的形体的理解,人的头部、躯干、两脚这三部分之间就完全失去了应有的比例,也就是说,人的躯干部分太短,而人的两脚的长度则数倍于人的躯干长度。这一问题的出现,是由于错误地理解“交”的形体义,当然,其问题的症结在于《说文》时代对“交”一词的本义以及“交”产生的文化背景已经不明。
    从“交”的形体上分析,除了“交”的甲骨文的人头(包括颈部)、两手的部位以外,人头部位之下的一小段纵向的线段加上其下的略呈圆状的部分是人的躯干,而从略呈圆状的部分下方中点处则引出两条腿。这样,从“交”的形体上看,不存在《说文》所谓的“交胫”的含义。
    甲骨文在表现人的正面形时直接描摹出人的躯干状的还有“文”字,不过“文”字的甲骨文形体和“交”字相比,则无人头部位下的一小段纵向线段表示躯干的部分,这样,“文”字中的人的躯干部分就显得更大些。当然,皆为人的正面形的“大”、“交”以及“文”的甲骨文形体,为了能有效地从文字形体上区别开来,有关人的躯干部分则采取了不同的表现方式,“大”字中的躯干部分为人头部位(包括颈部)之下的一小段纵向的线段,而“交”字中的躯干部分则由很短的线段和十分显著的略圆状所组成(有些甲骨文或金文的“交”的字体在形体表现时,则无略呈圆状部分之上的一小段纵向的线段)。而“交”字中之所以会有此一小段纵向的线段部分,其目的是为了使形体中向左下方和右下方的两手和略呈圆状的躯干部分能分开,而不至于靠得太近而难以描摹。而“文”字中的躯干部分则直接和人的两手相连,其中的躯干部分比起“交”字中的躯干部分要大,同时又在“文”字中的躯干部分中加上一些符号,以表示“文”一词的文身的本义。
    在明确了“交”的字形义就是人的正面形之后,再来讨论“交”一词的本义以及“交”所产生的文化背景问题。
    甲骨文里有“交”的同源词“烄”,其形体下为部件“火”,其上为部件“交”,且在人的正面形“交”的两旁有小点,表示焚烧时的火花。《说文·火部》:“烄,交木然也。从火,交声。”《玉篇》:“烄,交木然之,以燎祡天也。”叶玉森《揅契枝谭》:“《尸子》曰:‘汤之救旱也,素车白马布衣,身婴白茅,以身为牲’,是殷初祈雨以人牺之证。后世变而加厉,乃投罪人于火,示驱魃意。”并认为“烄”字的甲骨文形体“象投交胫人于火上”。叶玉森之说当从,只是“象投交胫人于火上”中的“交胫人”仍承《说文》之误。《甲骨文字诂林》姚孝遂按语:“象以火焚人之形,乃祈雨之祭。《说文》以为‘交木然’,非其本义。”姚说是。
    在卜辞里,“烄”作为焚人的祭祀仪式,其目的是求雨,如:
    “今日烄,有雨。”(《甲骨文合集》29993)
    “烄夫,有大雨。”(《甲骨文合集》30168)
    “烄”字的甲骨文为上下结构,其形体义即用火焚人,而所焚之人称之为“交”。“烄”字的造字旨趣当为会意字。《说文》认为“烄”为“从火,交声”的形声字,不确,且《说文》 “交木然也” 的训义已非“烄”字的本义所在。《说文》“交木然也”的解释,其着眼点是“烄”字中的部件“交”,然而“交木然也”中的“交”作为声训,仍未能解释“交”的真实含义来,尽管焚人时确实要首先燃烧树枝。《玉篇》“以燎祡天也”则说明了“烄”的目的,当从。燎祭是非常古老的巫术仪式,其燎祭的原始对象是天神,而殷人盛行燎祭,其主要功利性目的是求雨。燎祭仪式有焚烧树枝和焚人这两种基本形态,可以这样说,燎祭仪式中焚人现象是焚烧树枝的进一步发展的结果,从而使燎祭仪式显得更加虔诚和壮烈。①
    从上述“烄”字的分析中可知,作为人的正面的形义的“交”,出现在燎祭仪式的焚人活动之中,“交”一词的本义当和燎祭文化背景相关。
    《汉语大词典》“交”字条下共有27个义项,其第一个义项为“两者相接触”,其余主要义项有“交错、交往、交配、交通要冲、互相”诸义,这些词义和“交”的第一个义项之间的关系均十分显豁。结合“交”一词在早期典籍里的具体用法以及“交”的同源词“烄”字的确切含义,“交”一词的本义当为:在燎祭仪式的焚人活动中充当被焚之人,并成为进行祭祀的人和祭祀对象的上天之间起交通作用的中介。由于作为被焚之人的“交”,在燎祭仪式中促使了人和上天两者相接触,所以从这具体的文化背景中便抽象出“交”的“两者相接触”的用法,在早期典籍里“交”一词的用法,便是以《汉语大词典》所说的“两者相接触”的词义为起点的各种引申义。
    [附注]
    ①有关在甲骨文以及卜辞里所记载的燎祭焚人的问题,参见拙著《汉语言的起源》,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21-26页。
    选自《古文字考丛》(中国文史出版社,200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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