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李白的这首《赠汪伦》诗,因为编进了小学语文课本,在中国大地上,几乎无人不知。但是,要问一下,诗中的这位主人公,他的来龙去脉,他的履历行状,就没人说得上来了。据《李白集校注》,另收《过汪氏别业二首》,也找不到有关汪伦的细节。 据李白诗,主人汪伦,富有好客,因此有条件邀请李白到他家小住。而且他家别墅,适在风光漪丽的泾川,蓝天白云,绿山碧水,诗人刚刚到达,这一派景色,引起他诗兴大发。“畴昔未识君,知君好贤才”,虽然初次见面,两人一见如故。相当投缘,互道契阔,话如泉涌。而且,“我来感意气,捶炰列珍羞”,主人家的高规格接待,其亲切,其殷勤,也让诗人感动。估计唐朝的“徽菜”,就相当考究了,让诗人食指开动,大快朵颐。“相过醉金罍”,“吴籥送琼杯”,看来李白在汪氏别业小憩,吃得固然开心,喝得好像更加开心。 诗题下有编校者的小注:“白游泾县桃花潭,村人汪伦常酝美酒以待白,伦之裔孙至今宝其诗。” 汪伦善酝,他的家酿美酒,自然是上乘的佳醪,着实令好酒的诗人,迷恋陶醉。从同题的两首诗中,“酒酣欲起舞,四座歌相催”,“酒酣益爽气,为乐不知秋”,两次同用“酒酣”一词,我估计老先生喝高了,来不及推敲,才犯了诗家的重复之忌。看来诗人在汪伦家乡作客,手不释杯,酩酊而醉,达到畅饮的最高境界。幸好唐代的酒,酒精度不高,不至于醉到昏天黑地,所以,“李白斗酒诗百篇”,虽醉,还可以写诗。若是宋代的酒,例如水浒好汉武松,在景阳岗打虎前喝的那种三碗不过岗的酒,李白恐怕烂醉如泥,诗是写不成的了。 正是这首李白的诗,使得汪伦与诗一齐不朽。犹如王勃《滕王阁序》,那句“都督阎公之雅望”,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一起,千年以来,被人吟诵朗读。历朝历代,在南昌任地方官者,可有一位如洪州牧阎伯屿那样名留千古?同样的道理,李白这一辈子,他与多少人同酌,又有多少人与他同醉,可谁也没有汪伦的这份荣幸,与诗同在,其名永存。一首好诗,一篇美文,能起到这样的效用,是出乎作者预料的。本是名不见经传的,本是极一般人的汪伦,却在李白的诗中,留下来深情的名声。如汪伦这样一个既非官员,又非文士的普通人,能够与诗同存,人们都认为是李白笔下写到了他的原故。其实,李白在他的作品中写的人很多,为什么独独汪伦被大家记住了呢?我认为,在于诗人比喻汪伦待客之情,比桃花潭水还要深,这个具有冲击力的文学形象太动人了。所以,这位如此深情的朋友,这位如此深情的主人,才随着这首诗,永远地会活在人们心中。 清人袁枚的《随园诗话》,对汪伦之约,有一段记载:“唐时汪伦者,泾川豪士也,闻李白将至,修书迎之,诡云:‘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李欣然至。乃告云:‘桃花者,潭水名也,并无桃花。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并无万家酒店。’李大笑,款留数日。” 我特别欣赏“李大笑”这三个字。因为今之李白,已经很难做到大师那样的豁达坦荡了。 当代作家笔下的的贵族化,和当代作家精神的贵族化,已经离普通人很远很远,碰上袁枚所说的汪伦式的这种老百姓玩笑,究竟有多大的承受力,我是怀疑的。会不会因为宾馆不够星级,排位不够尊重而拂袖而去?会不会因为酬金不够丰足,红包不够份量而扭头就走?会不会因为照顾不够周到,招待不够热情而恕不奉陪,都是这些年里来文坛上屡见不鲜的事实。 作家追求贵族化,势必就不能平民化了。文人要是不能与那些平常的,平凡的,普普通通的大众,打成一片,平等相处。同样,这些平常的,平凡的,普普通通的百姓,也会背对文人,疏离文学,不再买文人的账,不再为文学捧场,也是很正常的现象。所以,这些年来,在车载斗量的当代作品中,老百姓为主角,工农兵为主角,普通人为主角,又有几多?而如李白这样情真意挚的,表现名不见经传的人物,表现生活于底层的群众,表现普通人情怀的诗篇,恐怕是更不容易读到的了。 原载:《中华读书报》(2012年02月08日03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