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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年来,唐诗一直为世人所钟爱。人们阅读、欣赏、探究,相关成果汗牛充栋,蔚为大观,可诗人本身的人生履历,有时则会被忽略。先圣孟子有“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之问,意谓知人方可论世。同理,文本研究不知作者个人情形,一样也会语焉不详。王辉斌教授《唐代诗人婚姻研究》(群言出版社2004年版)在这一思路下探讨了唐代部分诗人的婚姻问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虽已出版数年,今日读来,仍学理清晰,兴味盎然,颇富学术生趣。 一 该书选取了17位唐代著名诗人作为研究对象,披荆探源,考察他们的婚姻状况,一些观点,颇有新见,发前人所未发。如杜甫,一直人们以为他虽晚途困厄,但毕竟婚姻幸福,夫妻情深,终生扶持,较之李白,杜甫一生难得有此始终贤德内助。但王教授通过细读作品,却发现杜甫一生两娶,诗人临终相伴者并非原配杨氏,而另有“山妻”,出人意表。书中通过杜甫一直对杨氏“老妻”称谓入手,认为众多研究者所谓的大历五年杜甫逝后杨氏仍健在的看法并不成立。因为《入衡州》有“远归儿侍侧,犹乳女在傍”,认为“犹乳女”是看到身边的儿子,好似又看到早夭的幼女,而不是其他研究者以为的杨氏晚年又生了一个女儿。而且杜甫晚年入湖南后,诗中找不到杨氏踪迹,应是卒于大历三年冬入洞庭之前。这样,文中接着以此后杜甫履履以“山妻”称妻子,那只能是这位妻子一定是续杨氏死后的续玄,且杜甫在夔州后的诗中几乎没有妻子的身影了。较之蜀中时时以“老妻”呼杨氏,此处却不再出现,杨氏此时已不在人世当可定论,且杜甫还有一首隐晦的悼亡诗《促织》,有“久客得无泪,故妻难及晨”句,“故妻”,也明显是已逝之妻了。此文观点独到,考述详细,文本分析扎实有据,十分难得。类似的如论李贺婚姻一文,历来权威记载均不载李贺婚姻之事,如杜牧、李商隐、两唐书李贺本传都不载其事,表明李贺二十七岁卒时,是没有结过婚的。王教授通过仔细研究,大胆质疑,认为前人所记为非。且看其文中考述:李贺有《出城》一诗,有“卿卿忍相问,镜中双泪姿”,明显是诗人落第出长安城返家后妻子的失望之状。李贺又有《后园凿井歌》:“井上辘轳床上转,水声繁,丝声浅。情若何,荀奉倩。城头日,长向城头住。”取《世说新语》中荀奉倩自冷凉妻典,采王夫之说,认为此是悼亡之作。再以李贺长诗《恼公》有三层意思:一是李贺以宋玉自喻,以董娇娇喻长安歌女,写二人相识;二是描写这位董娇娇思想和陪宴生活;三是写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恩爱之情。最后,有“月明中妇觉,应笑画堂空”语,表明李贺家有娇妻却在长安城中与人艳遇,这一唐代士大夫普遍现象,李贺也未能免俗。李贺再有《七夕》诗,有“钱塘苏小小,又值一年秋”句,是怀念艳遇对象董娇娇的,表明此时其妻已卒。王教授通过李贺三诗分析,认为李贺“无家室子弟”“完全是一种错误的说法”,而李商隐为何也未记此事呢?王文认为可能是当时李商隐当时未询问此事,或李贺姊有言及而李商隐未写进《李长吉小传》中的缘故。王教授于此对杜甫、李贺二人婚姻状况的分析,立论稳妥,发前人所未发,令人耳目一新。 二 考据类文章,材料可靠、逻辑严谨最为重要。该书十几篇文章,篇篇都能体现出王教授此方面功底,论陈子昂婚姻一篇,尤为突出。陈子昂作为初唐名家,后人研究成果颇多,惜无人关注其婚姻问题,连罗庸《陈子昂年谱》亦未涉及。王教授能够慧眼独具,看到历来研究者对诗人婚姻问题的忽视,遂有志于填此空白。基于此,文中先以陈子昂《唐陈州宛丘县令高府君夫人河南宇文氏墓志铭》,认为陈自称“忝门闾之宾”,是与高氏夫妇有亲戚关系。陈集中又有《祭黄州高府君文》,自称为“孙女夫”,并言自己“忝承嘉惠,奉事门阑”,得出陈子昂妻子姓高。高氏与宛丘县令高某有什么关系呢?陈集中有《上殇高氏墓志铭》,有“高子海南省莜人,黄州府君之幼孙,宛丘府君之叔子”句,明显这位黄州高府君是宛丘高县令之父,陈子昂是这位高县令的女婿,此事再辅以陈《祭外姑宇文夫人文》坐实,可谓论证翔实,滴水不漏。接下来进一步考察陈妻高氏情况,通过《上殇高氏墓志铭》分析,认为这一殇子是宛丘令、即陈子昂岳父第三子(叔子),那么前面必有伯、仲二子。这位年幼即丧的第三子生于咸亨元年(670),又据《河南宇文氏墓志铭》,二人婚于总章二年(669),至第三子出生,其间只有22个月,那么伯、仲二子必是双胞胎无疑,而陈子昂之妻高氏必为其中之一。这种推理颇为扎实且有趣,亦可见王教授的学术研究,生动活泼,不必一直要刻板划一,只要言之成理且对学术发展有推动作用,学问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考据类文章一样可以富有生趣。同样的生趣还见于有关李白婚姻的考述上。李白一生凡四娶,这是学界无疑义的。只是李白无功名在身,第一次婚于许氏,而许圉师官至宰相,其孙女亦为大家小姐无疑,为何青睐李白这一白丁呢?王教授直言李白入赘许家,并进一步考证出是胡紫阳、马正会二人充当介绍人的结果。文中考知,胡紫阳是随州道士,李白识之更在识元丹丘之先,所以在《颖阳别元丹丘之淮南》中推荐元到随州去师从胡。又据《题嵩山逸人元丹丘山居》中“拙妻好乘鸾”,则李白这位许氏妻子也是一个道教的崇拜者。随州近安陆许家,胡紫阳认识许家人物并从中撮合李白入赘事,当极有可能。马正会是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中所言“都督马公”,他任安州都督是开元十一年至十七年,正是李白见招许家前后。李白文中有“前此郡督马公,朝野豪彦,一见尽礼,许为奇才”,如此欣赏李白,又是地方长官,自当与许家相知,所以马正会介绍李白给许家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虽然并无此方面明证,但学术研究,推理而不失逻辑,正是立论之不二选择,王教授有关陈子昂、李白婚姻考述,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 三 除了观点独到、考据扎实外,王教授还富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史实错误进行纠正,厘清真相,正本清源。如姚合以女妻李频说,历来传播甚广,贻误颇多。此说见《新唐书》李频本传,后来的《唐诗纪事》、《唐才子传》、《全唐诗》诸书皆照转,今人亦有数位论者据此著述。梁超然在《唐才子传笺证》中曾有怀疑,但无明考。王教授通过详细考察后认为,《新唐书》大误,因为所云开成四年姚以女妻李事,实在是不通,其时姚根本无女可妻李,而李也只有十三岁。文中考察层层推进,颇见功力。一是考姚之子女情况,姚为陕虢观察使已年六十一,而据其早年作《武功县中作三十首》、《罢武功县将入城》诸诗,其只有儿子,未见女儿。而姚诗中“儿”哪怕是子女共称,至开成四年时已年过三十,怎么可能不婚嫁呢?退一步说,即使是有女而诗未记,开成四年时,李频也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儿童。为说明这点,文中认为闻一多《唐诗大系》中认定的李频生于元和十三年是错误的,依据是:李频有《送薛能少府任周至》一诗,有“不才甘下第,君子蹇何重”句,知薛能任周至尉时,李频尚未中第。据确考,薛于会昌六年登第,大中八年才得周至尉一职,也就是说,李频至少在大中八年尚未及第。后李频受薛邀请至周至游处,并有《夏日周至寄薛少府》诗,有“白日欺玄鬓,沧江负素心”句,即言玄鬓,意谓青发,亦即此时李频还不到三十岁,结合古人常以玄鬓、二毛指中年前后,李频此时当在二十八岁左右,那么他应生于大和元年左右。这样顺数,开成四年李频只有十三岁,不可能千里迢迢从家乡睦州到长安谒见时年六十一的姚合,更不可能得妻。所以李频集中《陕府上姚中丞》、《陕下投姚谏议》二诗为他人诗误入,且前诗有“闲话钱塘郡,半听海潮口”,姚守杭州在大和九年,李频只有八岁,不可能与姚在钱塘“闲话”。这样,整个新书中所言姚“以女妻之”则大误,姚李二人交往,也是一六十余岁的老翁与二十岁的年轻人之间的忘年交罢了。 再如杜牧“自订婚约”事,高彦休《唐阙史》中有“杜舍人牧湖州”一文,言杜牧曾在湖州赠一妇人“罗缬一箧”约其幼女十年后婚娶,此事王谠《唐语林》、李昉《太平广记》、胡仔《苕溪渔隐从话》、计有功《唐诗纪事》、辛文房《唐才子传》诸书均转录,使得此事成了一桩文学佳话。王教授通过考索,认为此事“纯属子虚乌有”,理由:一是杜牧以吏部员外郎出牧湖州,事在其四十八岁时的大中四年,不可能欲娶一民女为妻。何况《唐会要》有“诸州见官人在所任之日,不得共部下百姓交婚,违者,虽会赦仍离之。”二是从杜牧刺湖州的大中四年上推《唐阙史》所载的“厥后十四载”,为开成元年,时杜牧正在监察御史分司东都洛阳任上,更不可能到过湖州。所以说,扎实的考据和推理功夫,可使得不少文史疑案得到合理解释,这也是此书颇富价值的一大看点。 四 文史研究注重材料的分析,这就需要眼光敏锐而独到,能够从不经意或不起眼的材料中发现蛛丝马迹,揭示问题的真相。王教授精于此点,书中处处显出这方面的智慧和光彩。兹以他对皮日休的婚姻考证为例说明。唐代著名诗人中,皮日休的经历最为特别。他参加过黄巢义军,且下落不明,如何考察这位诗人的婚姻和相关履历,是颇有难度的。王教授从《十国春秋》一书中找到其子皮光业的材料,认为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子光业、光邻在吴越为官;二是乾符四年(877)生长子光业;三是皮日休妻是山阴令滕文规之妹。根据皮日休曾于咸通十年(869)至十三年间在苏州任军事判官的经历,其间与滕氏结婚,并有陆龟蒙《闻袭美有亲迎之期因以寄贺》诗为证,综合推出结婚时间为咸通十一年。此年皮日休年龄多大呢?文中列学界认为的皮日休生年三种说法,即大和七年(833)、大和八年至开成三年(838)、开成五年(840),通过仔细考察,文中认为当以三十二岁为宜,即开成三年皮日休出生。这样,皮日休长子光业出生时,其年已三十九岁。文中再列皮日休之死三种说法:广明元年(880)、广明四年(883)、天复二年(902)。文中认为《北梦琐言》、《唐语林》、《南部新书》所言广明元年被黄巢杀的说法不实,而《全唐文》中皮日休集中有《题同官县壁》一文,文末有“中和三年三月望日,日休书”,但综合相关材料可知,此文实非皮日休所作。又陶岳《五代史补》有《杨行密钱塘侵掠》中提出天复二年皮日休在钱氏幕,但此一记载也经不起推敲。综合三说,王教授认为陆游《老学庵笔记》所言“皮日休陷黄巢为翰林学士,巢败被诛”说法可信,因为广明四年黄巢曾退出长安,唐廷对投降的官员进行了一次诛斩。弄清楚了皮日休生卒年及相关问题,王教授并不满足于此,他继续追根求源,认为皮日休三十九岁与滕氏结婚,明显不是原配。在皮诗作之中,有《吴中苦雨书一百韵寄鲁望初夏》诗,其中有“娇儿未十岁,枵然自啼笑”句,诗作于咸通十年,不可能是滕氏所生,可见皮日休一生有过两次婚姻。这种从不起眼处,层层剥茧式的探究问题求得真相的方式,非常有效,也可见出写作者厚积方能薄发式的学养。 王辉斌教授著述等身,研究眼光独到,总能在看似平常的材料中发现别人不易发现的文史问题,然后追要求源,一探究竟,不少多年来的莫衷一是的学术问题,他都能提出令人信服的见解,给出符合逻辑的答案,为广大研究者提供了一种独特的思维方式。他的问题意识很强,这本《唐代诗人婚姻研究》,除上文介绍时举例的几位诗人外,还有王维、权德舆、韩愈、刘禹锡、柳宗元、元稹、白居易、李商隐等名家婚姻,他也都考察详实,一一道来,其中众多新颖观点,读来颇为耐人寻味。尤为难得的是,他还考察了李季兰、薛涛两位女诗人的婚恋情况,在材料不多的情况下,更显其深厚的文史知识功底。 作者简介: 徐乐军,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博士; 戴伟华,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