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学者往往以文学为依据,批评改编后的电影不忠实于原着;现今的学者适得其反,认为电影本身是另一种艺术,它和文学的关系是对等的,无主客之分,文学原作只不过是一个来源或资料而已。 ◎我认为电影改编小说唯一能做到的,就是把小说的精神和结构和部分叙事功能用一种对等的方法创造出来,以不同的视觉形式来“响应”原来的小说语言形式。 一 讨论这个题目的电影学者,往往把二者分开看,或认为好的文学作品根本无法改编成电影。多年前,学者往往以文学为依据,批评改编后的电影不忠实于原着; 现今的学者适得其反,认为电影本身是另一种艺术,它和文学的关系是对等的,无主客之分,文学原作只不过是一个来源或资料而已,搬上银幕之后,当然面目全非。譬如最近上映的《本杰明·巴顿奇事》,所根据的是费兹杰罗的一篇短篇小说——短短十数页,只不过语带幽默地把主人公从生到死的相反成长过程——生下来是个老头,老了反而退化成婴孩——交代一遍,而且作者还在篇首注明,这个故事早有位英国作家写过了。然而改编后的电影剧本(见有关此片的专书,原著小说和电影剧本皆有)至少有一百页,几乎所有的细节——包括主人公参战和晚年浪迹印度恒河等———都是编剧者所加的。英文有一个词Palimpsest,意指一个新的文稿写在一卷文字模糊不清的旧稿上,但旧稿尚可依稀辨认,有的学者用这个名词来形容文学(旧稿)和电影(新稿)的关系,认为影片可以使得退了色的原稿生色,给予一个新生命。这种说法,当然偏向电影的创意,相形之下,原著反而相形见绌。果真如此的话,我们又何必管原著呢?它最多不过提供一个故事骨架而已。 我认为虽然文字和形象是两回事,但文字本身照样有形象,但需要读者在脑海中把它想象出来;影片则可以更具体化,虽以视觉为主,但还是有声音,可以把文字说出来,而影片中音和画的对位有时更可以丰富文字的不足。电影片既可写实,亦可想象,我在上一讲中提到的小说三种模式,至少前面两项电影都可以尝试。我认为基本的问题反而在于电影时间的长度,一个很明显的事实是:普通电影的长度只有两个小时左右,它不可能容得下一本长篇小说的所有叙事细节,所以喜欢读小说的人觉得电影太草率了,只有短篇小说,电影尚可应付。在DVD 的复制技术没有发达之前,电影只能在影院或电视上看,观众必须跟随片中的时间,不能像阅读一样,可以停下来思考,或把一本书返转头重读。然而DVD 具备这个功能,说不定将来的读者和观者可以一手拿着ipad 或其他阅读机,另一手操纵DVD 机在屏幕上看电影,可以时断时续,又可以随时重看,只不过举手按按钮之劳。这种双料行为,能否完全取代现在的书本阅读?或者说到了那个时候文字和影像已经混在一起了? 我想即使如此,影像在叙事方面还是无法和文学相比,因为后者可以展现的想象空间更大。电影可以经由实地拍摄的实景增加小说场景的现实感,或在一个出色导演的手法下展现出奇的想象场面,但电影的叙事功能还是有很大的局限,更遑论语言的运用。乔伊斯的小说《尤利西斯》是无法拍成电影的,因为作者的多种叙事语言的变化,是无法用形象全部表现出来的,即使旁白和对话再多,还是无济于事。记得多年前看过一部改编自这本小说的影片,平铺直叙故事而已,乔伊斯费尽苦心经营出来的语言则荡然无存。 二 小说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叙事——用不同的角度、口吻(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和观点叙事。电影也有所谓视角和旁白,但还是很难表现心理小说中思潮起伏的主观心态,文字的魔术还是独一无二的。我认为电影改编小说唯一能做到的,就是把小说的精神和结构和部分叙事功能用一种对等的方法创造出来,以不同的视觉形式来“响应”原来的小说语言形式。电影受到观看时间的限制,所以必须摘取小说情节的精华而将之作戏剧化和形象化的浓缩,因此电影更容易改编戏剧,但有时也不尽然。我最近刚刚写完一本书,名叫《文学改编电影》,就是研究电影如何改编文学名著。我得到的一个初步的结论是:第一流的名著很难拍出第一流的影片,但二流的文学作品反而可以拍成第一流的电影佳作。当然,何为一流何为二流,也是主观判断,大抵而言,一般“二流”作品只靠情节和人物来吸引读者,而一流小说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因素。 不妨可以找寻以下几部影片的片段,作为电影改编文学成功或失败的例子。 《简爱》(1944):片子开头就映出小说的第一页,这是一个忠于原著的模拟方式,在好莱坞的老电影中用得最多,但是否真的保持了原著的真精神和面貌,又当别论。 《包法利夫人》(1949):片子开头加上一段法庭审判作者福楼拜的场面,然后再由作者亲自说故事,这反而把原来的客观文体变成了主观叙述,是否更接近原著的真实?我认为不一定,片中不少细节都与原著不同。 《两个英国女郎与欧陆》(1971):这是杜鲁福改编法国作家Roche的经典作品,在片子开头非但把原书的章节展示出来,而且原书上还有(导演)手写的标注,以示细心。旁白也是导演自己在朗读。这是杜鲁福最忠于文学原著的作品,但内中不少场景十分短暂,几个镜头交代了事,不可能用形象“复制”原作中的散文。但此片所积累的独特感情深度——特别到了后半段——却不亚于原著。杜鲁福毕竟是深通文学的大师。 《悲惨世界》(1995):这部由Lelouch 导演的新片,已经把原著小说——曾被搬上银幕不下五六次——的时空拉到二次大战时期的现代,片中的人物和情节只不过和原著相似而已,并用一种特殊的方法来指涉原著:内中有一场戏,主角一边开货车,一边说到这本文学名著,下一个镜头竟然把小说中最著名的偷银蜡台的场面演了出来。用这种方式向原著致敬,可谓别开生面。 《战争与和平》(1968):苏联版,全长八个多小时,可以说是改编托翁名著最完整的一部,全书的主要情节全部入戏,内中的战争场面更展现电影的优点———俯视、移动和各种远景中景和特写镜头几乎把书中的视野全部呈现,只省略了托翁对于拿破仑和法俄史料的啰嗦评论。此片的确是经典,其他版本——包括奥黛丽·赫本主演的好莱坞版———都相形见绌。但影片的长度也惊人。 …… 三 以上是几个较独特的例子。如果评价这几部影片背后的文学原著,恐怕只有托翁的《战争与和平》和莎士比亚《麦克白》才能算是第一流。莎翁名剧改编的影片也有少数出类拔萃者,如奥利佛主演的《王子复仇记》,这是另一个改编传统,与小说改编不尽相符。 从小说的观点来看,影史上改编次数最多的小说是雨果的《悲惨世界》(至少六七次)和大仲马的 《三剑客》(同样也有六七次),前者是法国国宝式的作品,也靠雨果的崇高地位得以享誉不衰,后者则属于通俗读物,也是我幼时最喜欢的小说之一(中译名是 《侠隐记》),它显然以情节取胜,类似中国的武侠小说。然而,如今这个宫闱剑侠的类型片在好莱坞也式微了,和通俗小说中的历史小说文类的凋零相互呼应。反而在中国情况相反,吴宇森的《赤壁》和重拍的电视连续剧《三国演义》似乎带动了又一波历史剧的热潮。然而英国最伟大的历史小说家司各特 的许多作品,如《萨克逊劫后英雄传》,一度是好莱坞片的宠儿,但至今却无人问津了。继之而起的是反历史或超越历史的神话片和科幻片,例如 《魔戒》和《星际大战》,前者曾被英国读者选为“伟大小说”的第一名,拥趸甚众,后者的原著小说是什么?则无由得知。 以上这些例子,至少说明了一个事实:最卖座和最受欢迎的影片,往往不是改编自第一流的经典名著。而在第二流文学作品(不少是畅销作品)中则不乏产生第一流的影片,如《乱世佳人》、《教父》、《阿拉伯的劳伦斯》和《绿野仙踪》——以上四片是“美国电影协会”选出的影史以来十大名片的第三至第六名,但所根据的小说原作者是谁?恐怕无人得知,也不费心去查了。占前两名的《公民凯恩》和《北非谍影》则完全是影片本身出色:《公民凯恩》的作者就是导演奥逊·韦尔斯,剧本是由他和另一位影坛名手赫尔曼·麦凯维奇合编出来的,没有原著;而《北非谍影》则出自舞台剧,编者是两个兄弟,至今连名字也被人遗忘了。 (《人文六讲》李欧梵/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7月版) 原载:《文学报》2012年08月2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