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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体例刍议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许逸民 参加讨论

    近几年来,有幸陆续拜读《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以下简称《善本书目》)各个分类,一边翻捡,一边思索,击节赞叹之馀,亦不免有几分惋惜。现在全书五个分卷已全部出齐,为不使明珠暗投,愿写几点读后感,以作为一个外行读者的率尔回应。如言有未当,尚希编纂诸公谅解。
    据《古籍整理出版情况简报》第293期(1995年第4期)报道,《善本书目》的编纂工作自1977年春正式启动,嗣经普查、汇编、审校、定稿几个阶段,至1995年3月始大体告竣,前后费时18年之久。其出版工作亦非一蹴而就,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先期出版《丛部》、《经部》后,至1998年夏才最后推出《集部》,全书五个分卷(经、史、子、集、丛)这才一起亮相。而此时距1977年的发凡起例,已经21载有徐。但直到目前为止,理应与书目相辅并行的索引部分,依然未能付梓,因而可以说整个事情尚在了犹未了之中。编纂出版的时间如此久长,原因无他,只能说明兹事体大,任务艰巨。能够十数年如一日,孜孜矻矻,终底于成,这需要何等坚定的信念和坚强的毅力啊!仅止这一点,已令我们对编纂者与出版者怀有十分的敬意。
    又据同上报道:“《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收录了我国大陆现存的明朝和明朝以前的绝大部分及清朝有价值的大部分古籍善本书,共约6万种,涉及近800个藏书单位,开创了编纂中国古籍全国性书目的先河。”这段话言简意赅,说明了三个问题,一个是编纂过程中普查范围之广,一个是成书后收录规模之大,再有一个就是为编纂全国性古籍书目首开先例。现在的《善本书目》著录的馆藏单位已达800个,可以想见当初进行全国普查时,所涉及的单位当不止此数。尽管其间容有疏漏,但说它已对大陆藏书篦梳一遍应不为过。至于说收录规模之大,只要用清修《四库全书》作一比较便可明了。以中华书局1964年影印的《四库全书总目》为据,《四库全书》著录3461部,另有存目6793部,二者相加也不过10284部,而《善本书目》著录约6万部(原报道称“种”,似不确。因为《善本书目》的著录是按版本立款目,而不是按品种立款目,同一种书有多种版本则会立多个款目),不啻是《四库全书》的五倍。即便从中扣除《四库全书》已著录者,所增多的书目也在4万以上。这般巨大的规模,确实是前人不可比拟的。
    总之,无论是就普查古籍善本的范围而言,还是就审校后的收录规模而言,《善本书目》都取得了空前巨大的成绩,无愧乎千秋伟业之盛誉。在如此煌煌巨帙面前,在尽享他人劳作之后所带来的便利之际,真不忍心对之指手画脚,稍加微词。但是,西方的哲人有言:“我爱我师,但我更爱真理。”为着学术的进步,似又不能不对一些问题有所切磋,以求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如果按照目录学家章学诚的论断,编纂图书目录的目的,无非是“部次流别,申明大道,叙列九流百家之学,使之绳贯珠联,无少缺逸,欲人即类求书,因书究学”(《校雠通义·互著》)。所谓“即类求书,因书究学”,既揭示了图书目录的性质,也概括了图书目录的功用。换言之,一部图书目录的编纂是否值得称道,既要看其实用性如何,还要看其学术价值如何。实用性(“即类求书”)固然是图书目录的生命力所在,而学术性(“因书究学”)则是图书目录的灵魂,不但体现着编纂者自己的学术思想,而且对于当代及其将来的学术发展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特别是规制宏大者,其影响力亦愈大。正是从这样一个标志时代的角度来考察,我认为《善本书目》在实用性与学术性两方面,尚存在一些不应有的缺憾。
    首先说实用性。第一个问题便是《善本书目》的定名。何谓“善本”?言人人殊,藏书家有藏书家的善本观,学问家有学问家的善本观,迄难画一。当然,图书馆作为收藏机构,大致沿用历来藏书家的观点,以古为贵,以稀为贵,亦无不可。只是这种说法的学术根柢就要打些折扣。实际上《善本书目》现在的做法,主要是为清乾隆以前的书做一个全国联合书目,清乾隆以后的书则择要著录有名人批校、题跋者,是否珍稀,是否精善,未可知也。
    涉及实用性的第二个问题,是《善本书目》的最后定稿不著录版本行款,有时胪列某朝所刻十数种本子,令人无从区分甲乙,给翻捡者带来许多疑问。当初汇编而成的初稿是著录有行款的,大约因为逐条审校不易,乃予摒弃。其实保留初稿的行款比删除好,著录即使有疏误亦无大碍,毕竟可以为读者提供更多的线索。与此前出版的《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对比,《善本书目》在著录体例上似乎有些退步。
    同实用性相关的第三个问题,是《善本书目》的定性仍然是现存图书的版本目录。和图书馆一本书一张卡片一样,采取一个版本立一个款目,各版本之间承传变易的关系一概置诸不理,甚至同一种书的同一卷数、同一刊刻年代的不同本子也只是简单罗列,让人一头雾水。例如,《集部·别集类》著录宋汤汉等笺注的《陶靖节集》十卷,明刻本自嘉靖以迄天启,凡28款,仅注“明刻本”三字的即有8本之多,要想从中发现彼此间有何差异或者完全就是同一版本,竟丝毫无蛛丝马迹可寻。如果属于完全相同的版本,在收藏者看来自然各有其文物价值,但在学术研究者看来不过徒滋纷扰而已。在各类信息山积海聚的今天,为了能使研究者尽快获得必要的信息,我们有理由希望图书馆学家在编纂书目时,能够走出另外一条路,跳出明清藏书家的窠臼,踵继《七略》、《汉志》、《隋志》以来的传统,编纂现存古籍的著述目录,亦即品种目录。所谓品种目录,就是说所收书按品种立款目,同一种书的不同版本于款目下分列,完全相同的版本不妨合并。这样做也许能够理清我国传统学术发展的脉络,较为精确地统计出现存古籍的品种(不是版本)数量,同时也可以在书目捡索的阶段,就为读者提供许多业经鉴别的资料,省却读者再去盲目摸索的一番功夫。
    实用性方面的缺憾还有一点,就是本书的索引未能及时出版。既然各分卷陆续出版,则各卷索引就应该单独配套发行,即便将来有了全书统编的索引,也不影响各卷独立使用。何况分卷编制索引,图书含量相对要少,翻捡会更加快捷。索引问题无深意可言,此不赘述。
    以上有关实用性的四个问题虽是偏于技术、方法的细节,但也须臾离不开学术思想的指导,这里只是出于叙述的简便,姑且突出其中的一点,分作实用性、学术性两截来说罢了。下面要说的学术性问题,则是关于“部次条别”的,议论的出发点也还是章学诚的名言:“刘向父子部次条别,将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非深明于道术精微,群言得失之故者,不足与此。”(《校雠通义·自序》)判断是非的标准,亦即“辨章学术、考镜源流”这八个字。将八个字的真谛付诸实施,贯彻始终,无疑是书目编纂的最高境界,抑或称之为一种学术理想。要想登堂入室是困难的,但相信任何编纂者都不会轻易放弃此种学术追求。执此而论,《善本书目》的编纂者集思广义,黾勉从事,在继承传统、开拓创新的学术道路上,已经有所突破,有所创获。但是,《善本书目》是一个国家重点项目,凝聚着全国图书馆界精英的集体智慧,肩负着总结20世纪学术成果,以典范的意义迈向21世纪的历史使命。这就决定了它必须超拔于某馆某家图书目录之上,在学术水准上与当代目录学研究,乃至相关各学科研究保持同步。作为成功的标志,它的编纂体例不仅要契合当代学术研究的特点,能够快捷、可信、广泛、有效地为读者提供全面的服务,而且还要能够以其具有前瞻性的学术思想,为当代及后来古籍书目的编纂树立新的法典。倘若可以站在上述高度来看待《善本书目》,我认为它目前拟定的体例存在着明显的缺点,这里只讲两点一点是它的分部(或分卷)区划不尽合理,另一点是它的类目设置容有未当。
    所谓分部区划,是指经、史、子、集、丛五分法我国的目录学发展到清修《四库全书》时达到一个高峰,《四库全书总目》堪称集大成之作。《四库总目》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编次,这一模式影响至深至巨,直到1987年北京图书馆出版新版馆藏《古籍善本书目》,依然沿袭传统的四分法。事实上,《四库总目》当日已经注意到丛书属于“合刻诸书,不名一体者”,无所附丽,只得列于子部杂家类,称为杂编之属。清朝末叶,张之洞编撰《书目答问》,一举冲破四分法的樊篱,于该书卷五列“古今人著述合刻丛书”,并加案语说:“丛书最便初学,为其一部之中可该群籍,蒐残存佚,为功尤钜。欲多读古书,非买丛书不可。其中经、史、子、集皆有,势难隶于四部,故别为类。”张之洞在体例上的创见,“虽未能破坏四部内质,然已示人以四部之不必拘守”(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现在《善本书目》的体例采用五分法,是《书目答问》以来目录学发展的必然结果,显然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问题恰恰在于,丛书之属可以裁篇别出,独自成部,其他与丛书性质相近者为何不能做同样考虑呢?譬如说综赅四部的类书,《隋书·经籍志》著录于子部杂家类末尾,是杂家的附庸,因为当时以为“杂家”是可以无所不包的。据毋煚《古今书录》辑成的《旧唐书·经籍志》,其丙部子录凡十七家,第十五家为“类事家”,这是类书类摆脱杂家之始。《四库总目》以下,直至《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均独立设类而隶之于子部。不过这种编排,《四库总目》已觉不妥,其类目类小序明明白白地说:“类事之书,兼收四部,而非经非史,非子非集,四部之内,乃无类可归。《皇览》始于魏文,晋荀勖《中经部》分隶何门,今无所考。《隋志》载入子部,当有所受之。历代相承,莫之或易。明胡应麟作《笔丛》,始议改入集部,然无所取义,徒事纷更,则不如仍旧贯矣。”显然类书置于子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书目答问》对此也只能徒唤奈何,在子部类书类下说一句“类书实非子,从旧例附于此”了事。上面提到的胡应麟倒是有些胆气,他主张“别录二《藏》及赝古书及类书为一部,附于四部之末”,而不是像《四库总目》所说移入集部。但是胡氏的主张却没有发明权,早在南宋初年,郑樵撰《通志·艺文略》,分古今书籍为十二类,类书类即居其一。南宋端平中,樵族孙郑寅“以所藏书为七录,曰经,曰史,日子,曰艺,曰方技,曰文,曰类”。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盛赞郑寅之说,说“今郑寅能拔艺、技、类与四部抗颜行,真可谓目光如炬矣”。明朝略晚于胡应麟的祁承㸁,他在《澹生堂藏书约》中也明确倡议类书“宜另附四部之后”。鉴于上述论说,类书自成一部,与经、史、子、集、丛并列,是有充分理由的。《善本书目》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而未能跨出这关键性的一步。
    和类书一样,公私藏书目录也是综赅四部的,但在传统上却隶属于史部。《四库总目》的史部目录类包括经籍、金石两部分,后来的书目如《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中国善本书目》,则将二者分开,各为一类,但目录类仍旧隶属史部。对于目录书隶属史部的做法,梁启超曾提出异议,他说:“揆其性质,实总函四部而管其钥,指为史籍枝属,名实未安。”(《图书大辞典簿录之部·官录及史志》)所以他主张将目录书“别建一部,用冠群籍,俾凡研治任何部类之遗典者,皆于此问津焉”(同上)。继梁氏之后,1929年刘国钧编制《北京图书馆中文普通线装书分类表》,将全部普通古籍分为十五大类,曰:目录门、经籍门、史乘门、地志门、传记门、古器物学门、社会科学门、哲学门、宗教门、文字学门、文学门、艺术门、自然科学门、应用科学门、总记门。目录门实际上已等同于目录部。在新编古籍书目已普遍设立金石类的今天,我以为《善本书目》是可以考虑将目录之属从史部抽出来单设一部的。
    还有一个近代以前的目录学不曾遇到,在现代却是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也就是如何对待西学东渐的问题。梁启超认为:“中国知识线和外国知识线相接触,晋唐间的佛学为第一次,明末的历算学便是第二次。”(《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海通以来,外学输入”。他十分重视第二次接触在中国学术界、思想界所引发的震动和影响,专门编制了《西学书目》,并对由明及清“西学”(或称“新学”)发展的四个阶段有过专题论述,特别强调严译《天演论》、《原富》、《名学》、《法意》等,对中国的思想所产生的极大作用。“西学”虽非中国所固有,然愈至后来愈与国学交流密切,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四库总目》成书于清中期,斯时“西学”尚未成大气候,故利玛窦、艾儒略、毕方济等人的译著只见于子部天文算法类和杂家类,寥寥无几。鸦片战争以后,“西学”渐成大势,不仅触动了旧有的学术观念,而且与国运交关,直接导致了中国人近百年来对现代化的探求。我们今天谈及古籍,谈及传统学术,是绝不该轻忽中外文化交流这一事实的。我们今天编制新的古籍书目,难道还不需要将众多的“西学”书目汇编为一个新的部门吗?至于称为“西学”还是“新学”则是可以讨论的。《善本书目》未能把“西学”放在传统学术的范畴内来统筹规划,是会让当代读者感到遗憾的。
    上面是对《善本书目》划分大部的几点思考,下面再深入一层,对其类目设置谈几点粗浅意见。为避免本文篇幅过于冗长,凡《善本书目》沿袭《四库总目》的类目,小异大同,虽有优劣之分,亦不拟费辞评议。这里要说的,仅限于集部的小说、戏剧两个类目。先说小说。我们知道,《汉书·艺文志》著录小说十五家,谓“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推原其说,认为“诸书大抵或托古人,或记古事,托人者似子而浅薄,记事者近史而悠谬者也”。这就是说,本来意义上的“小说”即是“似子”或“近史”的东西,径可看作是史子的附庸。《汉志》的“小说家”定义,历代传承,下及《四库总目》,一仍其旧。按《四库总目》子部小说家类小序说:“迹其流别,凡有三派,其一述杂事,其一录异闻,其一缀辑琐语也。唐宋而后,作者弥繁,中间诬谩失真、妖妄荧听者固为不少,然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者亦错出其中。”可见《四库总目》对“小说”的价值判断,还停留在“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上面,对于唐代以后已走上虚拟故事体的传奇小说、话本小说以及通俗小说,一概斥为“诬谩失真、妖妄荧听者”,严加排拒,置若罔闻。《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根据中国小说史研究的规范,扬弃《四库总目》的迂腐之论,有创见性地在子部仍设小说家类,而在集部增设一个小说类。其子部小说家类照旧著录“似子”、“近史”的杂事、异闻、琐语,集部小说类则著录《四库》未尝收录的传奇、话本和通俗小说。这种做法既不破坏中国传统学术分类的固有体系,又符合中国目录学约定俗成的传统,而且还能够如实描述出我国自唐代以来小说沿着两种不同路径发展的历史事实,完全体现出一种与当代学术研究相衔接的现代意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极高的学术价值。这一创例本来应该成为今后目录学发展的一个通则,但不知是何缘故,成书稍后的《善本书目》却反其道而行之。当然,《善本书目》远比四库馆臣开明,也著录传奇、话本和通俗小说,不过在体例上却与四库馆臣相近,试图在子部一揽子解决问题,改“小说家类”为“小说类”,下设笔记、短篇、长篇三属,以笔记之属对应《四库》的小说家类,其馀短篇、长篇之属则著录传奇、话本、文言小说和讲史、人情、神怪等白话小说。这种一揽子解决法看似简便易行,实际上缺乏学术依据,而且对学术的发展危害极大,它不仅从根本上动摇了子部重实录、重立说的基本立足点,同时也从根本上混淆了子部和集部两大范畴的界限。再就中国小说史来说,它也抹杀了传奇、话本和通俗小说迥异于杂事、异闻、琐语的特质。和《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相比,我们不能不说《善本书目》的体例恐将无利于目录学研究的现代化和规范化,是一种不应有的学术倒退。
    最后说一说戏剧的设类。《四库总目》不著录戏剧(杂剧、传奇),蔑视为“俳优”。即使著录词曲,也颇多贬抑。其词曲类小序说:“词曲二体在文章、技艺之间,厥品颇卑,作者弗贵,特才华之士以绮语相高耳。然《三百篇》变而古诗,古诗变而近体,近体变而词,词变而曲,层累而降,莫知其然。究厥渊源,实亦乐府之馀音,风人之末派。其于文苑,同属附庸,亦未可全斥为俳优也。”对于此说之陋与谬,近代学术大师王国维早有批驳,他的《宋元戏曲考序》无异于一篇檄文:
    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独元之曲,为时既近,托体稍卑,故两朝史志与《四库》集部,均不著于录,后世儒硕皆鄙弃不复道。而为此学,大率不学之徒。即有一二学子,以馀力及此,亦未有能观其会通,窥其奥窔者。遂使一代文献,郁堙沉晦者且数百年,愚甚惑焉。
    一语出而天下惊。自此而后,编撰古籍书目者没有不著录戏曲的。例如,《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于集部设曲类,下分诸宫调、杂剧、传奇、院本、散曲、弹词、宝卷等11个子目。《善本书目》也是在集部设曲类,其子目与上略同,唯无“院本”而有“俗曲”。词和曲各自为类,曲类兼收戏剧,这对《四库总目》是一个根本性的改变。但这样一来也出现了新的问题,作为“词之馀”的散曲毕竟还是一种诗歌形式,而诸宫调、弹词、宝卷也属于说唱文学样式,它们和作为表演艺术的南戏、杂剧、传奇是不宜混为一谈的。在古典文学研究领域,诗歌史、词曲史和戏剧史研究早已分道扬镳,各为畛界。反映到古籍书目上,难道不应该在曲类之外另设戏剧类吗?戏剧类只宜著录杂剧和传奇,以及二者的总集、选本之属。至于诸宫调、散曲、弹词、宝卷之属仍宜置于曲类之下。我们本来把这种改变的希望寄托于《善本书目》,现在看来不免有些失望了。
    综上所述,在古籍书目的分类方面,我认为继承与创新同等重要。没有继承将会使我们的新编书目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势必变成不古不今的空中楼阁。但没有创新也不行,食古不化,固步自封,必然落后于时代,脱离现时的学术研究。要之,如梁启超所说:“学术分化发展,著述种类随之而日趋繁頣,辨析流别,业成专门,门类区分,或累代递迁,或因人而异,博观互校,得失自见,循此以称学海之派分渊汇,察艺术之莩坼条敷,知类通方,此其跬步。”(《图书大辞典簿录之部·官录及史志》)此可作为当今编撰书目的指导思想。至于具体部类的分合设定,我赞同目录学家余嘉锡的观点:“今之学术,日新月异而岁不同,决非昔之类例所能赅括。夫四部可变为五为六为七为八为九为十二,又何尝不可为数十,以至百乎?必谓四部之法不可变,甚至欲返之于《七略》,无源而视之以为源,非流而强纳之以为流,甚非所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也。”(《目录学发微》)对于上述观念,不知《善本书目》编撰诸公以为然否?
    [作者简介] 许逸民中华书局编审
    原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9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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