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诸多文化体系中,只有中华文化绵延数千年。典籍作为文明的重要载体,在文化传承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其中的古籍善本弥足珍贵,是前人遗留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中华民族绵延数千年、一脉相承的历史见证,是人类文明的瑰宝。对古籍工作者而言,修复和保护利用好历尽沧桑的古籍,是我们毕生的追求。 党中央、国务院对古籍保护工作十分重视。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从此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拉开帷幕。2007年5月,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在国家图书馆揭牌,这标志着国家古籍保护工作的架构正式确定,将逐渐改变古籍数目不清、修复人才稀缺、保护研究不正规的现状。2007年9月中旬开始,文化部开始组织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2008年3月1日,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由国务院正式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2392种。以国务院名义公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是我国古籍保护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古籍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对古籍保护工作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目前文化部主办,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承办的“国家珍贵古籍特展”正在文津街七号展出,就是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成果的展示。展览汇聚了入选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精品,并从书籍史的角度划分出多个小单元,如各个时期官刻本、坊刻本、套印本、活字本、稿本、碑帖等等,并一一说明,面向广大民众普及古籍的版本知识。展览对于普及传统文化知识、提高民族自豪感、自信心大有益处,很有教育意义。 我们希望,通过展览使人人都能了解古籍,了解古籍是传承中华文化的载体,进而了解古籍保护工作的意义,支持古籍保护工作的开展,展示中国灿烂悠久的文化。 原载:《中华读书报》2008-7-1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