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明清以来藏书家珍视宋本,偶得一帙,便什袭珍藏。传至今日,已价值连城。但所谓宋本,大多是南宋刻本,真正的北宋监本或坊本,早已稀若星凤,即在收藏丰富的著名图书馆,也是难得一睹。最近上海人民出版社影印的日本宫内厅书陵部所藏唐代杜佑《通典》,则是确乎无疑的北宋刻本。展卷摩挲,九百多年前的版刻风貌跃然纸上。 《通典》为唐杜佑纂辑。佑(735~812)字君卿,京兆府万年(今陕西长安)人。《元和姓纂》卷六载,佑乃关中名族,祖上自元魏、北周而下,累世官宦,显赫当时,故其初以门荫入仕,为郡县佐贰。大历三年(768),入韦元甫幕。历德宗、顺宗、宪宗三朝,官至司徒同平章事、兼充弘文馆大学士,封岐国公。贞元十七年(801)在淮南上表,并使人诣阙献《通典》二百卷。《通典》以食货为首,依次分为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门。全书计二百数十万字,征引唐以前典籍达二三百种。 二 北宋本《通典》原藏日本宫内厅书陵部。原书200卷,现存179卷,缺21卷,据嘉靖刊朝鲜活字本补抄18卷,仅缺3卷。今存44册。版框高24.2厘米,宽16厘米,左右双栏,上下单栏,版心白口,不题书名,但上题册数,中记卷数,下标页数。每半叶15行,行26~31字不等,注文为双行小字,行35~37字不等。原书有少量版片系补刻,避宋讳阙笔至贞、徵、懲。原本每册首页藏书印除日本收藏所钤“秘阁图书之章”、“宫内省图书印”外,下有“经筵”篆文朱文方印一枚,最引人注目的是每册尾部钤“高丽国十四叶辛巳岁藏书大宋建中靖国元年大辽乾统元年”正书朱文长方印一枚,此印是确定本书年代的基点,也是引出宋刻和高丽刻本分歧的焦点。 这是一部稀世瑰宝,但考定其为北宋刊本,则是中日学者经历一个世纪的努力才最终确定的。 十九世纪以还,日本学者或据宋讳指为北宋本,或据纸质定为宋末麻沙刻本。1885年,森立之引述小岛学古意见,谓钤有同一印章的诸古本均是朝鲜覆宋本。1904年,岛田翰熟玩其纸墨、镌法折刷、装潢三点,援引《高丽史》中版刻史料,定为朝鲜覆宋本,以此调停宋讳和纸质间的矛盾。1926至1927年间,董康在日本获睹此书,记作“北宋椠本”。1929年,版本名家傅增湘在日本帝室图书寮展观此书,忽略了“高丽国十四叶辛巳岁藏书”一印,指为南宋绍兴刊本。半个世纪后,日本著名版本学家尾崎康在汲古书院影印《通典》的同时,公布其研究成果,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证其年代: (一)字体:本书原刻字体与北宋本《御注孝经》《新雕中字双金》相近,补刻字体与日藏《重广会史》《绍圣新添周易神杀历》相似。据日本狩谷棭斋审定,《孝经》为北宋天圣、明道(1023~1033)间刻本;《双金》《神杀历》同为真福寺藏本,而《双金》题签上有“己酉熙宁二年(1069)十月望日印行”一行,绍圣《神杀历》则是公元1094~1097年的民间历本。 (二)避讳字:本书避讳字有明显年代标志。如:玄弦炫鮌县悬、朗(以上赵宋始祖玄朗讳及嫌讳),珽(曾祖赵珽讳),敬警惊竟境镜(以上翼祖敬瑭讳及嫌讳),弘泓、殷(以上宣祖赵弘殷讳及嫌讳),匡胤(太祖赵匡胤讳),恒(真宗赵恒讳),贞徵惩(以上仁宗赵祯嫌讳)等字皆缺笔,以避帝讳。年代止于仁宗(公元1063年)。 (三)刻工:本书刻工多有单署一字者,有的是姓,有的是名。其中“胡、许、严”为原刻和补刻所共有。“奉、姜”亦见于《重广会史》,“安、徐、许、陈、华”亦见于藏于真福寺的北宋本《礼部韵略》,“安、徐”又见于北宋本《广韵》。 (四)钤印:“高丽国十四叶辛巳岁藏书大宋建中靖国元年大辽乾统元年”一印,是最重要而又使人产生疑惑的关键。大宋建中靖国元年和大辽乾统元年岁在辛巳,为公元1101年,亦即北宋徽宗登基之年。高丽国十四叶,是指高丽国第十四世肃宗。当时高丽国无年号而多行契丹或辽年号,遂刻有如此印信,此年为肃宗六年。至于“经筵”一印,则是迟至十五世纪时加钤。 以上四点,如果单独立论,都不能作为确定版本年代的坚实证据。因为字体可以复写复刻;避讳有宽严,唐抄宋刊都有不避讳的例子;南宋刻工不仅有同名同姓,还因省略而造成更多的重复;印章亦可以表明是高丽覆刻本甚至后人作伪加盖。但是《神杀历》是大宋历日,高丽行辽年号,在刊刻尚属非易的年代,全无必要翻刻。综合四点,可以确定本书为北宋刻本无疑。 不无遗憾的是,《续通鉴长编》《麟台故事》《南宋馆阁录》《玉海》《宋会要辑稿》等书都大量记载北宋太平兴国以还国子监和三馆如何校勘、刊刻书籍的情况,独缺《通典》刊刻的记录,致使尾崎康只能“将它们视作十一世纪中期乃至后期的刊本”。 汲古书院影印本流入我国后,宿白于1986撰写《北宋汴梁雕版印刷考略》一文,对日藏《通典》诸本进一步作了年代上的推究。他根据《续通鉴长编》卷一二三所载: 宝元二年(1039)春正月丙午……召司天监定合禁书名掲示之,复诏学士院详定,请除《孙子》《吴子》历代史天文(虞按,“天文”两字原引作“与”,今正)、律历、五行志并《通典》所引诸家兵法外,余悉为禁书。奏可。 遂断定北宋宝元二年(1039)前已有刊本《通典》行世,又据乾兴元年(1022)仁宗即位避章显太后父刘通讳,至明道二年(1033)后薨不讳,而本书不讳“通”,推测宫内厅书陵部《通典》很可能刻于1033至1039之间。 笔者以为,外戚之讳少见于版刻,其避讳是否那么严格,尚有讨论余地,但宿说明道二年到宝元二年的时限很值得重视。《宋会要辑稿》中有一则资料可以与此关联起来说明《通典》在北宋的刊刻时间。《辑稿·职官二十》载: 天禧元年(1017)二月,赵安仁言:宗正寺所掌宗庙祠祭及编修玉牒属籍,并未有经书文籍检阅故寔。除《通典》《会要》及前代亲属图牒文字欲将本寺公用钱写置外,其国子监印本书籍,乞各赐一本。从之。 国子监印本书籍,可以上请颁赐,而《通典》《会要》因为没有刊本,只能用宗正寺公用钱请人抄写以备检阅之用。由此可见,在1017年以前,《通典》一直没有刊刻。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北宋文献所载在天禧元年前引用《通典》的都是太常礼院中礼官,而不见其他省府和地方官员援引的现象。因为没有刊本,仅有的抄本或副本只能供礼院使用。联系宿白引录《长编》卷一二三所记,或许就是因为宗正寺花钱写置《通典》,才引起朝廷重视,从而刊刻此书。所以,宝元二年已有刻本《通典》,可以看作事态发展的必然。 尾崎康1991年10月应邀来北京大学作五次版本学的系列讲座,讲述其曾将傅增湘旧藏,今藏天理图书馆《通典》之刻工姓名与绍兴年间之各书刻工一一比对,确定其为绍兴本;又仔细比勘绍兴本与本书之行款版式、刻本风格等,进一步认定本书是绍兴本据以覆刻的底本,再次将本书定格为北宋本。但因当时未见宿白文章,故仍然认为是“十一世纪后半刊本,十一世纪末期修补本”。 绍兴本系据北宋本覆刻,此慧眼卓识,可以信从。若说是“十一世纪后半刊本”,也只能落在皇祐三年(1051)至嘉祐八年(1063)之间,依照本书避讳情况,再往后,便必须避英宗名讳。为此笔者重新校核全书中英宗讳字“曙”,皆不阙笔,唯卷一四六“从昬达曙”之曙作“署”。宋人讳曙,或缺笔,或改为晓、旭,不省“日”旁,此为错写别字。依《淳熙文书式》规定,“署”字为同音嫌讳亦当缺笔,今《通典》出现四百余次皆不避。再从官宦、文士应用角度观察,嘉祐进士杨杰在《禘祫合正位序议》一文中援引《通典》立论,熙宁进士张耒《欧阳伯和墓志铭》提到欧阳修之子欧阳发援据《通典》为礼官陈公襄定皇曾孙服制,元丰进士华镇《皇猷》诗之四“绵绵句丽”下引《通典》作注。以上三人都是北宋中后期人,官阶尚不足进馆阁亲阅写本《通典》,故所援据,多半是刻本《通典》。宝元以前有刻本,渐次通行,以致文人学士能信手引用。又《通典》字体与《御注孝经》相近,狩谷棭斋定《孝经》刊于天圣、明道间(1023~1033)。所以,将北宋本年代定在十一世纪上半叶,有足够的文献依据。 年代虽基本确定,但它是官刻还是坊间私刻?宿白根据“当时民间尚无刊刻史书的著录和民间刊本一般不记刊工等因素”,推测可能是官刻。尾崎康断定南宋本覆刻北宋本,是缘于靖康板荡,金人掳掠版片以北,朝廷不得不在临安急速招募刊工覆刻汴梁监本之史实,他应该也倾向于官刻。笔者曾研究复原过北宋国子监的《春秋正义》,发现北宋国子监刊刻的单疏本都是半叶十五行,行24、26到30字不等,与《通典》行款相近。北宋从太平兴国、咸平以来,国子监校雠、刊刻书籍虽有并行,有交错,但大致是先经注、义疏、字韵书,后正史、诸子等,故延至明道、宝元间刊刻《通典》,允在理中,且《孝经》也是官刻。从行款版式、刊刻时间、为南宋本覆刻之底本,以及北宋朝廷诸司对《通典》的需求等因素综合而言,北宋本《通典》应是国子监刊本。 三 北宋本《通典》作为版本的珍品,其文物价值无可估量。而其学术价值,也是不言而喻的。杜佑于贞元十七年(801)上其书于德宗,深藏皇宫,外间少有流传,《崇文总目》著录的北宋三馆所藏写本,应是最接近原书的副本或抄本。而明道、宝元间之刊刻,无疑会直接依据皇家馆藏写本,此其一。如前所论,本书应系国子监刊本,宋代官刻书籍之校勘,往往多由帝王钦差某官领衔,率人精校、覆校,如有官员指出讹误,更有重校者,校毕表上,而后下旨付某地刊刻,有些书籍后面还附有校勘官员姓氏,程序专业,职责分明;相对民间坊刻,可信程度自然要高,此其二。《通典》系纂辑先秦汉魏六朝隋唐资料而成,杜佑所征引史料,固有很多不传,即使有可按覆比勘的文献存在,也不能视同一源,因为唐代都是抄本,来源不一,文字歧出。即就史书而言,宋景德以后逐渐校勘刊刻的前四史和眉山七史等,其文字与杜佑所见无疑会有差异。明清校刻《通典》者,往往据刻本史书校改《通典》文字,失之弥远,此其三。即此三点,北宋本的文献、学术价值就不能等闲视之。 南宋以下各本,在校勘、翻刻之际,由于传抄、阅读、理解、辨认等原因造成了种种讹误,下面再用具体例子来证明诸本之非,以显示北宋本之珍贵。 (一)衍夺。元本和三种明本在卷18《选举六》之末有“遂宁王氏曰:士为四民之首,有关世教大矣”云云74字,日本玉井是博推测很可能是南宋王灼之言,显然为后人窜入,而北宋本和南宋本就根本没有这段文字。 (二)因误字引起句读之误。杜环是杜佑的族子,所著《经行记》早已失传,而《通典》却保存了1510字,弥足珍贵。自丁谦著《经行记考证》以来,王国维、张星烺、冯承钧、向达以及英国亨利·玉尔,德国夏德,法国沙畹、伯希和,日本白鸟库吉、石田干之助等无不重视这部佚著。上世纪六十年代张一纯著《经行记笺注》,其“大食国”下有“其果有楄桃,又千年枣”一语。前言“楄桃”,后再用“又”字,语气似不顺。浙江书局本《通典》卷193引《经行记》作“其果有楄桃又千年枣”,《太平御览》卷795引作“其菓有偏桃千年枣”,《太平寰宇记》卷186引作“其果有偏桃又千年枣”,《通志》卷196引作“其果有蒲桃人千年枣”,《文献通考》卷339引作“其果有偏桃又千年枣”,诸书皆引自《通典》而文字各异,张氏从局本《通典》,以“人”为误字,故标点亦异。今核北宋本作“其果有偏桃人、千年枣”,知诸家所引皆有脱漏讹误。“又”实为“人”之误。《新唐书·地理志》:“〔安西〕土贡:碙砂、绯毡、偏桃人。”《广博物志》卷43云:“又海上有偏桃人,亦果属。”皆可证。桃人即桃仁,《齐民要术》和唐代医方言及“桃仁”者多作“桃人”。北宋本之可贵,于此可见一斑。 (三)不明字义用法。卷十八末杜佑评语曰:“昔在唐虞,皆访于众,则舜举八元八凯,四岳之举夔龙稷契,所盖用人之大略也。”南宋本以下均作“此盖用人之大略也”。“所”可作代词用,表近指,犹“此”,本不烦改字。后世不知“所”有“此”义,以为不通而改之。 (四)官名。卷十四叙后魏州郡选举引《魏书》有“东宫博士”一官,南宋本以下皆作“东官博士”。今宋蜀大字本、中华点校本《魏书·高允传》作“东宫”,且《北史》《资治通鉴》《册府元龟》等都引作“东宫”,可证南宋本以下之误。 (五)人名。卷十四引《晋书》“王戎字浚冲”,元本以下至朝鲜本皆改为“睿冲”,不知“浚冲”是深邃淡泊之意,文献载王戎字无作“睿冲”者。 (六)避讳。卷十四“至孝文帝,励精求理”,求理即求治,杜佑避高宗李治讳改。唐史臣撰着六朝史书及表疏,皆作求理。又如“治本”作“理本”,“治体”作“理体”等,已成常用词汇。方本以下至武英殿本皆改为“求治”,未免夺情。 (七)词汇。卷十五引高季辅知选事有“凡所铨综”,方本以下皆改为“铨录”。今《唐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广记》《纪纂渊海》等唐宋文献皆引作“铨综”。词意虽同,但唐代史臣撰写史书或章表奏疏多作“铨综”,杜佑用唐代常见词汇,殊无改易必要。 (八)误字。卷十八有“兴衰是繁”一词,南宋本以下至武英殿本皆误作“兴丧是繁”,衰、丧形近而误,遂至不通。 尾崎康以六卷《选举典》为例,用表格展示北宋本、南宋本、元本、方献夫本、李元阳本、无刊记本、朝鲜本、武英殿本的一千二百多条各本异同,很明显地显示出北宋本的正确与优越。虽然也偶有北宋本讹误之处,如“同岁”讹成“岁同”,“蔡邕”误作“蔡应”,但北宋本正确而他本误植误改者不胜枚举,皆足以见版本之优胜。 原载:文汇报2008-11-2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