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迄今为止的中外动物文学,其实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动物文学。至少有两种动物题材的文学作品没有直接表现生态精神。一种是那些拿动物说事的寓言,用动物的某些特征来编个故事说明某个道理。另一类是象征性作品,动物已不再脸谱化、符号化,而是加入了写实的因素,但是这些动物的行为和品行仍然是某种精神的象征。这些动物也多少被传奇化、英雄化了。而真正的动物文学是具有“生态精神”的文学。这种真正具有生态精神的动物文学是把动物作为主角的文学。它要把动物还原为独立的存在,而不是把动物变成人类某种观念的符号或某种精神的象征物。简单地说就是把动物当成大自然中的一种物种去写,讲述动物自己的生活,而不是由动物来扮演人的生活,这就是动物文学中生态精神的基本法则。概括起来,这种动物文学及其“生态精神”要义有三:一曰以动物为主角;二曰不充当人类观念、精神的象征物或符号;三曰不能附加“精神内涵”。在这里,所谓“生态精神”与“人文精神”是完全对立的,只有将“人文精神”排除净尽,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动物文学”。这种所谓的“动物文学”是荒谬的。 首先,它关系到文学的根本属性问题。人们对文学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解释,但有最基本的共同点,那就是:文学是人学。如果承认文学是“人学”这一基本属性,那么,就应当同时承认:“动物文学”也是“文学”。或许它应该有不同于“一般文学”的特殊性,但它的“特殊性”却不能“特殊”到和“人”了无瓜葛的地步;动物文学所要表达的“生态精神”,也不能是纯生态学或物种学意义上的“生态精神”,更不能把它和“人的精神”完全对立起来。倘若按这样的要求去描写动物的话,这样的文字就不再属于文学而是不折不扣的“动物学”了。这一点作者也意识到了: “那么,动物文学是否因此而变成了科学观察笔记、变成科学文献?严格意义上的生态文学范围内的动物文学的确是可以作为科学文献、具有科学价值的,但其中仍然具有文学的优美表达。”接着,他以亚历山大·威尔逊在《美洲鸟类学》中描写象牙色嘴的啄木鸟的一段描写为例,说明“科学观察笔记”只要有了“文学的优美表达”就属于“动物文学”了。如此说来,文学与非文学的区别,岂不是与表达什么无关,而仅仅在于表达得“优美与否”了吗?即便按照作者的这种“区分标准”来看,在把动物从“人的象征话语系统”中解放出来之后,也仍然不能和人脱离干系。比如,作者认定威尔逊不是借啄木鸟来描写“高贵优雅”的品性,而是在“讴歌大自然的神奇力量”。但所谓“大自然的神奇力量”是谁的感觉呢?又是“谁在讴歌”呢?回答是肯定的:是作者或者说是人对大自然的感觉而不是啄木鸟的感觉,是作者(人)在“讴歌”而不是啄木鸟在“讴歌”。可见,用所谓纯粹的“生态精神”来描绘自然都不可能脱离人的认识和情感。作者的引文和对引文的阐释,恰恰否定了他给生态精神所下的定义,那就是:丝毫没有人的情感和精神渗透其中的“生态精神”是根本不存在的。 其次,文学与非文学的区别在哪里?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很难用简单的几句话说清楚,这里我们只能就描述生态、动物的著作和文学的区别择其要而言之。根本的区别不在于是否“优美的表达”,那些“科学观察笔记”、论文,表达得再“优美”也不能说是文学。比如威尔逊就很清楚这一点,虽然他的书有“优美的表达”,但他还是把自己的著作叫做《美洲鸟类学》(属于动物学范畴),而没有认为自己写的是美洲“鸟文学”。在这里,文学与非文学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前者表达的是创作主体虚构的真实,即艺术的真实;后者则是创作主体对客观事物的真实记录,容不得有一丝一毫的虚构成分。更重要的,文学虽然也有客观描写,但这客观描写却蕴含着创作主体的主观体验、认识、精神,而这一切,又必须通过具体的情感体现出来。所以托尔斯泰认为:“只要作者所体验过的感情感染了观众或听众,那就是艺术……艺术是这样一种人类活动:一个人用某种外在的标志有意识地把这些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而别人受到感染,也体验到这些感情。”(《列夫·托尔斯泰论创作》,漓江出版社1982年11月第1版,第16页)在这里,托尔斯泰强调了这样两点:其一,艺术(当然包括文学)是一种“人类活动”;其二,艺术传达的是“人的感情”。也有人不同意托尔斯泰给艺术所下的定义,但无论如何,文学要传达的东西,总是和“感情”交织在一起的。可是,按照所谓“生态精神”的要求,动物文学必须要描写属于动物自己的生活,是不允许掺杂人的意识和情感进去的,即要求“纯动物性”。但动物既不会说话,也没有文字,它们的生活还得靠人去体味并用人的语言去表达,这就一定会沾上“人气”,而不会是纯粹的“动物生活”了。就连该文主张的“生态精神”,也是人的而不是动物的见解。既然如此,符合这种“生态精神”的“动物文学”恐怕是根本不存在的。 我们知道,真实是文学的生命。而“真实”包含这样两层意思:外在的真实和内在的真实。前者是形而下的,后者是形而上的。文学更注重内在的即形而上的真实。而这“形而上”的东西是什么?不就是作家在对世界、自然、人性的认识、体验之后所形成的思想和感情吗?然而,上述的 “生态精神”却认为人的情感和作品的意义、精神象征等与它所主张的“动物文学”是水火不相容的,一定要剔除得干干净净才行。我们不能设想,把人的感情、精神性的东西从动物文学中剔除去还能叫做“文学”。 或问:难道当今的动物文学就不需要反思,不需要发展、创新和突破吗?——当然需要。但前提是,它仍然要属于“文学”而不是动物学。诚然,在广阔无垠的宇宙中,在自然界以数千万计的物种中,人类只是其中的一个物种,人类和其他物种是平等的。所以,我们要有“生态意识”和“生态精神”,要尊重动物、爱护动物,把动物当作独立于人类的存在。是故,我们必须抛弃以人类为中心的观念,要与自然和谐相处,要对人类破坏自然的横征暴敛进行反思、忏悔。但是,这并不能成为把文学变成“动物观察笔记”的理由。因为文学是人类所创造、为人类而服务、为人类所独有的属于意识形态的东西,而动物不需要“文学”;反之,人类若缺失了文学的精神滋养,将会返祖为动物。那样,也就真的没有了文学。 再次,怎样看待人与动物的关系?动物固然不应该成为人类精神的单纯象征物和替代品,但“动物文学”则不能把“人”排除在外,因为动物固然是不依附于人类的独立存在的物种,然而就像人不能离开自然一样,动物也不能离开自然和人类单独存在。 这就是说,人类与动物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因此,所谓“生态精神”和“动物文学”,应该把人与动物的关系作为反思重点,而不应该让动物的“独立”脱离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何况动物不会说不会写,“它们的生活”只能由人来写;而只要由人写,就必然要打上人的烙印。 人类要有“生态精神”,要保护自然,尊重动物的独立性,但如果忽视了人与动物、自然不可分割的依存关系,那就走向了另一种片面性。 原载:《文艺报》2010年5月5日 原载:《文艺报》2010年5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