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华文文学,是指用汉字进行创作的一种文学。目前各国华文文学专家学者对世界华文文学的看法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现结合笔者的观点和看法,谈谈下列几点意见。 一、关于世界华文文学的覆盖面,和中国文学与世界其他各国华文文学的关系问题。 世界华文文学的覆盖面,应该包括中国文学(含台湾文学、港澳文学)和世界其他各国华文文学。中国文学和世界其他各国华文文学的关系,不是母体与子息的关系,而是兄弟朋友式的关系,各有自己的建构体系,和独立的发展道路,但彼此间又有一定的血缘关系。有人把各国华文文学看作中国文学的支流,持“支流”看法的最有代表性的是台湾旅美作家张错先生,他认为“定居海外的中国人”“他们仍然在创造中国文学。”“将来中国文学史的一章——可能要分几个地区来写,但有一点大家应该毫无异议的是——全都是‘中国文学’”(见《台湾文学选刊》1986年第6期)。因为海外华人长期生活并落籍在居留国,在思想和生活等方面,与那里的人民认同,所以他们创作的华文文学从本质上说,已经属于居留国的华文文学范畴,不能算为“中国文学。” 但是,有一种特殊的情况我们也应当看到:旅居或落籍某居留国的中国移民,他们仍然认同中国文化,并基本上保持原来的心态,以过去在中国的生活为题材进行文学创作,跟中国作家的文学创作毫无二致。他们的作品应属于中国文学。北美洲就有一批这样的作家,如聂华苓、陈若曦、於梨华、白先勇等先生,他们的华文文学创作具有中国文化的意蕴和模式,当归于中国文学之列。东南亚各国也有一部分华文作家的某些作品,按其元素成分也应属于中国文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属于中国文学者,我们当仁不让;不属于中国文学者,我们也不去掠人之美。分清中国文学和世界其他国家华文文学的关系,有利于彼此间的交流和学习。 二、关于中心论问题。 第五届台湾港澳暨海外华文文学学术研讨会上,有的代表提出说,世界华文文学原来有个中心,那就是中国华文文学中心;可是自从中国移民到世界各国之后,随着移民队伍的扩大,逐渐建立和发展了世界各国华文文学,形成了另外的中心。笔者不赞同这种中心论和多中心论的提法。因为一提中心,必会有“文学边缘”,它得服从于文学中心。它们之间的关系,原来是平等的,可是在中心论氛围笼罩下,就会出现妄狂自大和委琐自卑的两个极端。 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先生在香港中文大学举行的“两岸暨港澳文学交流研讨会”提交的论文《蓝墨水的上游是汩罗江》中,对中国文学和海外华文文学以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相比。他说:“政治的说法,一向有所谓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说得轻松一点,中国大陆(中原)乃第一世界,用华文来写作的台、港、澳是第二世界,是边缘;更远的第三世界应该就是用华文来写作的南洋、欧美、日本等地。”对这种相比,笔者不敢苟同。其一,当今政治上的第一世界充满着霸气,而中国(中原)文学却无霸气,给她冠上第一世界,是名不符其实的。其二,把中国文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港澳华文文学游离开母体,也是错误的;我们提中国文学,应包括台港澳,这是原则问题,不可有半点含糊。笔者认为这样处理较好:属于哪一个国家的华文,就以哪一个国家的名称冠上。如果对某个地域中几个国家华文文学须用统称的话,亦可用地域的名称冠上,如东南亚华文文学、欧美华文文学等,这样提法就不存在褒贬问题。 三、关于东南亚华文文学的质量问题。 笔者听到一种论调,认为东南亚华文文学质量不行,说时甚至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姿态。这显然是不对的。因为它违背了事实。东南亚华文文学起步较晚,从整体上来看还比较稚嫩,但这也只是相对而言。其实东南亚的许多作品都是上乘之作,放在整个世界华文文学的框架中,也不失为一颗颗光彩的明珠,令人赞赏。如新加坡著名文学家、企业家周颖南先生的许多作品,包括散文、特写、游记、专访、书信、序跋等等。都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与审美价值。最近笔者还接触到新加坡黄孟文先生和马来西亚云里风先生的部分作品,它们都是思想性和艺术性和谐结合的佳作,可列入世界华文文学精品之列。显然,不管哪一个国家的华文文学作品,都有一流、二流、三流之分。对东南亚华文文学,采取以偏概全的态度,是绝对错误的,必须加以纠正,并树立起正确的审视观点。 四、关于世界华文文学名称的概念问题。 世界华文文学名称的概念,应该说大部分华人是明确的,它包括全世界华人用汉语创作的作品;但是有一部分华人,甚至是国人,在他们观念中,对华文文学的一个最重要方面,即中国文学给忽略了,所以运用世界华文文学名称时,犯了疏漏的毛病。何以为证?1993年于庐山举行的第六届世界华文文学研讨会,只有台湾、香港和海外华文文学的论文,而没有中国大陆的华文文学的论文,其名称与会议内容根本不吻合——名称大于内容,概念大于实际。既然号称世界华文文学研讨会,不研讨中国大陆的华文文学是绝不可以的。如果按照这个会议的实际情况来取名的话,应是“第六届台港澳暨海外华文文学研讨会”才贴切。大会出这个纰漏,是考虑不周的缘故,但愿今后有关这类会议的名称,能做到名副其实。 原载:《作家报》1995/11/11 原载:《作家报》1995/11/1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