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2011年2月11日文章《文化被淘汰不是坏事,淘汰腾出创新空间》,报道了余秋雨先生的“文化淘汰论”,其主要观点是:太多的传统挤占了空间不利于创新,必须淘汰一部分来为创新腾出地方;地方戏种类繁多,积淀程度和目前境遇不同,不都具备保存价值,必须做减法:非常重要而且也能够生存的要传承,后继无人、受众萎缩、濒临灭绝的则不能都保留。本人对此议感到惊讶,对其在地方戏问题上破旧立新、不破不立的立场不敢苟同。报道的余秋雨观点里面似是而非的地方很多,我非常想把它们理解为是不经意中的谈论,未经本人的学术覈核而形成严密逻辑,本不欲对之作出反应。但因其中涉及了一些基本理论范畴,为真理故不得不辩。兹申述款曲如下。 地方剧种的价值应如何确定? 地方戏是中国独有的戏剧现象,它曾在中华大地上长期流传繁衍,催生了明清至今地覆海涵的民俗文化。近年全球开始重视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国民间存活的众多地方戏再次进入了国人眼帘。 地方戏与民众互为依存的特殊关系是它的根性。不同的地方剧种流行于不同地域,成为或曾经成为当地的娱乐对象和文化主体,而与民众发生精神融会和情感关联。不同地域观众都培养起了对地方戏的熟悉感、亲切感和牵情感,地方戏所具有的文化特性与审美特征,就在当地人耳濡目染的过程中浸润、渗透为其心理结构中的文化沉淀,成为其精神家园的珍藏。不同的地方剧种都有自己或大或小的观众群和拥戴群,以自己的特色和风格吸引着一方爱好者。眼下我们面临全球化背景下保护本土文化资源、守望精神家园的重任。什么是我们的精神家园?乡音域景土风民俗都是寻找情感寄托、身份认同和精神归属的对象,传达乡音乡情的家乡戏就成为我们最重要的精神家园之一隅。每一地人的寄托、记忆、眷恋和原乡情结各异,故地方戏的精神和艺术价值更要由各地人去认定,甚至由各地每一位个体的人去认定,而非外人可以随意评判代替处理率意罢黜。 在某些强势文化日渐引起人类普遍警觉与抵制的当今世界,人类具备多样性、不同样态的文化、具备相等价值的观念已经深入世界人心。同样,中国当下的任何地方剧种,无论它的覆盖面、观众群、影响力大小,也无论它的历史长短、积累厚薄、特征强弱、美学形态完善与否,都具备同等的人类文化样态价值。 今天的时代已经走到人类文明发展的最高阶梯,一些普泛化的价值观得到越来越多的国际认可。如同弱势群体必须被同样尊重一样,如同异质文明必须被同样理解一样,如同任何一种民族民间艺术都有其特殊文化意韵和审美内涵必须被同样关注一样,所有的地方剧种都具备其不可替代的价值。同样,无论地方剧种欣赏群体的大小和人数多寡,也都应受到同等的尊重。 一种文化的当下价值也处于永远的变动之中,当大国的世界主义文化遭到抵制时,崛起的民族特色文化就日渐具备与之抗衡的力量。我们决不可凭依一个剧种当下呈现的强弱态势来判断其存在价值和意义。历史上曾经盛行的强大声腔剧种最初都由弱小发轫,占据中心舞台的艺术种类永远都是从边缘走进来。历史机遇也并不都永远青睐当时的强盛种类,南戏于宋杂剧兴盛时起自温州的村坊小曲,昆曲于北杂剧炙手可热时起自昆山,而清初统治全国的昆腔被花部挤垮,清乾隆年间统治北京的京腔被皮黄挤垮。这些还都是正向发展的例子,违背常规的姻缘机遇也时见成果,20世纪50年代初奄奄一息的昆曲重新崛起,21世纪开端青春版昆曲再次耀目。甚至还有更极端的实例:当代已经几乎无人知晓而质野古朴的陕西老腔,经导演林兆华之手搬上话剧舞台,竟然在观众心中产生长久消失了的审美震撼! 既有与创新是一对矛盾范畴吗? 人类的文化积累是正向的,也是永无止境的,它会成为我们永远的财富。余秋雨预设一个固定框架将既有装入,然后来为创新张目,似乎文化的总量是被限制了的,又似乎创新需要文化事先避让出空间,这种想法是匪夷所思的。如果视积累的丰富厚重为包袱、为创新的绊脚石,那会陷入文化虚无主义。“五四”新文化运动矫枉过正的后果,是对传统文化的过分漠视与抹杀,文化大革命更加剧了这种错误趋势,这种思维路径已经为许多学人所扬弃。 既有与创新并不构成一对矛盾,与创新对立的范畴是守旧。文化发展永远都是通过创新来淘汰陈旧,但永远不是通过删汰既有来让位于创新。而且正相反,创新只能在既有的基础上起步,在旧的肌体(例如传统文化、相沿艺术)上自然长出,清除了既有、拔着头发离开地球的创新只能是空想。 事实上,对传统的发现与再发现,为人类艺术史特别是当代艺术的创新提供了不竭的动力源。20世纪欧美艺术家从非洲、澳州土著艺术里寻找到创作灵感,诱发了现代派艺术的崛起。欧美戏剧家从日本、中国、巴厘岛古老戏剧样式里发现了表演的原始可能性,促成了舞台变革的大潮。中国戏曲研究者从边缘闭塞山野乡村的傩戏、目连戏里发掘出传统表演的原始基因,惹动了当代戏剧创新的灵感。传统激成了人类历史上无数次的创造力迸发重复证明着一个真理:人类文明的任何过往都在指向着未来。 因而,文化发展的一个前提是种子的先决存在,一旦遇到适合的条件新苗即会蓬勃而发,失去种子任何东西都无法凭空而生。而哪一部分传统、哪一个种子会勃发,是无法料定并事先作出选择的,并不是只有时尚认可的种子就一定勃发,先期“淘汰”或许就会消灭一个未来能够走向蓬勃兴盛的艺术种子。 文化被淘汰是人类进步的需要还是它的历史悲剧? 我最惊讶于余秋雨的是这句话:“一些文化被淘汰并不是一件坏事。如果所有文化都不被淘汰,那它完全是止步不前,或者说,永远没有往前走的态势了。”如此说来,人类历史上印加文化、玛雅文化、雅利安文化、古埃及文化以及中国以三星堆和金沙遗址为代表的古巴蜀文化的消失,倒是值得庆贺的吗?我相信其中任何一种文化都有继续往前走的绝大空间,但历史没有给它们机会。 文化淘汰的判断要看它的前提。如果是腐朽文化,自然应该被淘汰。然而悲哀的是,历史上的文化淘汰有着太多的偶然性,大多不是因为文化的落后,有价值的文化也被大量反复地淘汰,甚至被人为地摧毁,这是文明发展的悲剧。但愿今天的我们已经有了更加清醒的自觉意识,不再去做这样的事,哪怕是“误伤”也不行。 尽管优秀文化被淘汰,人类自然还是会向前走,去继续创造新的文明,因此我们提倡“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乐观精神,但这不等于要我们去砍削自己的积累。 要不要对濒临灭绝的文化进行保护? 农耕社会的艺术确实大部分是自生自灭的,但后工业社会对传统艺术也能采取同样的观念、方式和态度对待吗?当今世界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否!这就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提出的前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条件却与余秋雨认为的相反,必须是“濒临灭绝的”而不是“能够靠卖票养活自己”的。 人类之所以需要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就是因为它们在现代社会里已经成为弱势,需要特别珍惜和加以特殊对待,而人类也已经有能力对待。我个人非常赞同国际社会保护濒临灭绝文化的这种做法,认为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的一个进步。正如余秋雨所说,艺术确实不应该通过这种道路走出来,但文化传承却正在通过这种道路向前走。在这一点上,许多中国学者为日本能够最早在政府设立起“文化保护财”机构来重点扶持能乐、歌舞伎等传统文化种类,我们很晚才有这种明确意识而感到惭愧。通过确立“名录”来促进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今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在做的一件正确的事情,也是众多国家尤其是传统国家包括中国的联合智慧真正发挥作用的体现,我们切不可认为这是在为人类创造设置阻碍。 传统文化形态是否都要保护,取决于当前的力量和可能性。国家当然应该尽量做一些,地方政府也要尽量做一些,更提倡民间力量的“众人拾柴”,尽量做到保护无遗。暂时没有力量做,不等于不应该做。国家现在已经不再单纯强调GDP数字而为提高人们的幸福生活指数奋斗,宁可经济发展速度慢一点也要考虑社会综合实力的提高,文化上更应如此,作为传统文化大国的中国尤其应该如此! 顺便说一下,余秋雨下面这几句话也是大可值得商榷的:一、“不是所有剧种都要……变成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自然存在的,所有自然存在的地方剧种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不是谁把它“变成”的。暂时未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名录”,也不等于它就不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人类有着无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名录”里列入的只能是沧海一粟、九牛一毛。二、一些剧种“已经没人看了,却躺在床上,非要靠打‘强心针’维持”。躺在床上靠打强心针维持的是旧经营体制下的剧团,所以需要进行文化体制改革。我相信该剧种还是有其欣赏者的,只是需要为之培育一个较好的演出市场。三、“能不能有更多的年轻艺术家,比如说像我的学生的学生,不要再分到一个已经没有太多希望、两年也没有一个观众的剧团里面去?”事实上现在的学生已经“分”不到任何一个单位去了,经营不善的剧团当然也难以聘到正规戏剧学院毕业的学生,但或许有一日新兴的民营剧团会有条件吸纳他们。四、“有没有可能……汲取一些流行音乐、西方音乐剧的元素,创造出一种新的剧种,为当代人所喜欢?”“创造”如果是凭空而起,定将无疾而终,重蹈20世纪20年代“国剧运动”的覆辙。如果是依附某个既有剧种,那是舞台上一直在进行的实践,不是假设,但也难说能够创造出新的剧种来。 原载:《文艺报》2011年05月09日 原载:《文艺报》2011年05月09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