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文学革命倡导“科学”、“民主”,反对封建道德,提倡个性解放。由此,反抗封建旧道德,争取女性的生存和婚姻自由已成为五四文学作家笔下的一大主题。其中包括茅盾《虹》中那个追求个性独立和自由的梅行素,丁玲《莎菲女士的日记》中那个追求灵与肉双重自由的莎菲,鲁迅《伤逝》中的子君,巴金《爱情三部曲》中的李佩珠。这些小说都成功的塑造了一群勇敢挑战男权社会,追求自由以获取女性自身独立生存价值的女性形象。为当时妇女挣脱封建家庭的樊篱,走进社会呐喊助威。冲破男权社会争取妇女解放作为五四文学精神的一个层面,也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大主题。 老舍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名巨匠,在上世纪的30年代,以幽默风趣的京味语言给读者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市民小说的经典文本。但是,从他小说中的女性身上,读者不难发现,作家老舍有着传统文人、男性作家所具有的顽固的男权意识。小说文本透出他对龟缩于家庭的具有旧式传统妇女美德的女性的赞美,对强于男性的“男人化”的女性的厌恶和对当时一些“新女性”的嘲弄和否定,这些都体现了作者浓厚的男权意识和对传统文化的固守。同时以绝对的男性权力话语去构筑他的小说世界,远离争取女性言说权力的五四文学精神。 我们权且将老舍小说中的女性形象分为四类:第一,传统旧式家庭主妇。以《离婚》中的张大嫂,《正红旗下》的“我”的大姐和母亲为代表;第二,强悍的“女强人”。以《骆驼祥子》中的虎妞,《柳屯儿》中的“柳屯儿”为代表;第三,被迫堕入风尘的女性,如《骆驼祥子》中的“小福子”、《月牙儿》中的“我”-《微神》中的“她”;第四,接受新式教育的“新女性”,如《善人》中的穆女士,《离婚》中的秀真。 一 传统女性 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都是男性占绝对主导,女性只不过是男性的附属品,所谓“夫为妻纲”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妻子对丈夫要绝对的服从和忍耐。《仪礼·丧服》中就规定“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即嫁从夫,夫死从子。”女性只有具有任劳任怨、勤劳本分、相夫教子、屈从忍耐的美德才能被传统道德所肯定。《正红旗下》的“我”的大姐和母亲,《离婚》中的张大嫂正是一群这样的女性。从作家老舍对她们情不自禁的赞美中,我们不难读出他的男权意识和男性自我中心主义。 自传体小说《正红旗下》中的“我”的大姐是个“极漂亮的小媳妇,眉清目秀,小长脸,尖尖的下额象白莲花瓣似的,不管穿上大红段子的氅衣,还是蓝布旗袍,不管是梳着两把头,还是挽着旗髻,她总是那么俏皮利落,令人心旷神怡。她的不宽的腰板总挺得很直,亭亭玉立;在请蹲安的时候,直起直落,稳重而飘洒。”“眉清目秀”“尖尖的”“白莲花瓣似的”“亭亭玉立”,这些完全符合传统男性对女性的审美要求:漂亮、秀气、纤细而又有些许柔弱。“我”大姐不仅漂亮,而且最重要的是勤劳、忍耐和克制。“大姐须在天还没亮就起来,上街给婆婆买热油条和马蹄儿烧饼。”“全家的饭食、活计、茶水、清洁卫生,全由大姐独自包办。她越是努力,婆婆越是给她添活儿,加紧训练。婆婆的手,除了往口中送食,不轻易动一动,眼和嘴就越活跃,她看见儿媳妇的影子就下好几道紧急命令。”对家而言,大姐从早忙到晚,不停的干活,对于自己婆婆近乎故意刁难的对待,大姐只能忍,“不敢对丈夫说,怕挑起是非。回到娘家,她也不肯对母亲说,怕母亲伤心。”作为一个家庭主妇、媳妇和妻子,大姐不但承担了所有的家务,照顾公婆和丈夫,生儿育女,还要时时忍受婆母的刁难,甚至是全家人包括丈夫的责骂,即使这样大姐还安份而艰难的支撑着这个风雨飘摇,靠举债过日的旗人家庭。 再看看《离婚》中的张大嫂,一位典型的家庭主妇,“一切家事都是张大嫂的”。即使这样,“她永远笑得那么响亮”,勤勤恳恳地为家而劳作,为子女操心。她的勤劳、本份而且又能干,在张大哥请老李来家吃饭那一段文字中展露无遗:“张大嫂作菜,端菜,让客人,添汤,换筷子——老李吃高了兴,把筷子掉在地上两回——自己挑肥的吃,夸奖自己的手艺,同时并举。作得漂亮,吃得也漂亮。”从张大嫂的一系列连贯而麻利的动作中,充分体现了这位家庭主妇的能干;“自己挑肥的吃”,把好菜让给客人与丈夫,自然显出了她的懂事和谦让,这样的一位贤妻,作家不禁赞赏其“漂亮”呼之为“仙女”! 她们身上所具有的勤劳、本份、忍耐的美德,正是中国传统男权社会给女性所规定的道德要求,也是男性视角下审视女性的标准。因而我们读者可以从老舍对这类女性的偏爱中,不难发现他身上那种挥之不去的男权意识。 二 女强人 《骆驼祥子》中的虎妞,《柳屯儿》中的“柳屯儿”,泼辣、大胆、果断,带有一种男子气概。 在她们身上很难找到传统女性所具有的柔美和娇艳,更多的是像男子一般的强悍。在家里,她们是绝对的主宰和领导,而她们的丈夫,似乎只是他们的一个跟班,一个下属而已。这种类型的女性自然是不见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男性主宰传统的社会。在中国传统教育中,教导男性“富于进取心和攻击性”,而女性则“被鼓励克制攻击或进取的欲望和冲动。”[!]女性不能强于男性,她只能是男人的附属品和奴仆。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以“阳刚阴柔”为审美标准,男人以阳刚、强悍为美,而女性则以温柔、驯服、娴静、柔弱为美,强调男性的强大和力量,女性的柔弱和无力,以维护以男性为中心的“男尊女卑”的秩序。 在这样一种社会文化体系下,虎妞的强悍无疑难逃被极富男权意识的老舍所厌弃的厄运。外貌的丑和黑,性格的强悍以及过人的才干,这些都无法迎合传统男性对女性的要求和欣赏标准。虎妞“她的脸上大概又擦了粉,被灯光照得显出点灰绿色,象黑枯了的树叶上挂着层霜。”“她的脸红起来,黑红,加上半残的粉,与青色的灯光,好像一块煮老了的猪肝,颜色复杂而难看。”“虎妞刚起来,头发髭髭着,眼泡浮肿些,黑脸上起了一层小的鸡皮疙瘩,象拔去毛的冻鸡。”挂了霜的“黑枯了的树叶”、“煮老了的猪肝”、“拔去毛的冻鸡”,丑和黑的虎妞当然不符合男性的审美要求,自古以来男人对女性的外貌要求就是肤色白净、体态娇美。“男才女貌”正是这一封建传统的典型男权话语。 无怪乎作家老舍从外貌上就将虎妞否定了。 其次,虎妞性格中的强悍一面完全违背了传统社会中男性对女性的角色定位,而虎妞和丈夫祥子的角色互换更是超越了男性对女性的角色限定。小说中写道:虎妞“长得虎头虎脑,因此吓住了男人,帮助父亲办事是好手,可是没人敢娶她作太太,她什么都和男人一样,连骂人也有男人的爽快,有时候更多一些花样。”虎妞的厉害和精明还表现在以假怀孕骗逼祥子与其成亲,而对两人婚姻的策划上,也极尽才能,机关算尽,俨然一副现代女强人的姿态。而这正是作家老舍所不能接受和容忍的,因为在中国这个男权社会里,不允许一个“什么都和男人一样”的,甚至比男人(至少是祥子)更有能力、更强悍的女人存在着。而虎妞的出现简直就是对男权社会男性权威的一种挑衅和亵渎。作家老舍在小说文本中对虎妞形象的丑化特别是对其性索取的夸张描写则是他作为一位具有强烈男性意识的男性作家的本能反应和回击。 “她不许他去拉车,而每天好菜好饭的养着他,正好象养肥了牛好往外挤牛奶!他完全变成了她的玩艺儿。他看见过,街上的一条瘦老的母狗,当跑腿的时候,也选个肥壮的男狗,想起这个,他不但是厌恶这种生活,而且为自己担心。他晓得一个卖力气的汉子应当怎样保护身体,身体是一切。假若这么活下去,他会有一天成为一个干骨头架子,还是那么大,而膛儿里全是空的。”虎妞———一个三十七八岁的老姑娘,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性,有作为正常人的情感和生理的需求。加之因为压抑太久而使得她对性的欲求显得愈加强烈,她的近乎有点疯狂地想从祥子身上寻回已逝的青春和释放压抑过久的性欲,这也是合乎正常人性的事情。但是,作家老舍却没有从正常人性的角度给予她同情和理解,反而对她进行了道德的审判。认为祥子的悲剧与虎妞强加给他的婚姻和不断的性索取有着必然的联系。“老舍用以观察女性的眼光,显然是男性社会所通用的,爷儿们的,他所写的婚姻痛苦也多半是男性一方所承受的,他很少由女性方面思考婚姻伦理问题,即有也难以入深。”[!]显然,作家老舍是从男性视角去看待虎妞,无法理解虎妞对祥子身体的迷恋,更不能容忍虎妞掌控了经济大权,祥子的车是虎妞出钱买的,因此祥子不能在女子面前继续保持自己作为男性应有的威风与体面,这自然是对男性的侮辱,所以老舍先生不惜大量笔墨谴责虎妞是一个“吃人精血的妖精”。 三 风尘女子 《骆驼祥子》中的“小福子”、《微神》中的“她”、《月牙儿》中的“我”是一群被生活所迫不幸沦落为妓女的女性,但是她们却始终保持着心灵的纯洁和善良,她们身上所具有的那种传统女性的忍耐、善良和牺牲的精神,正是作家老舍所钟情和赞赏的。《骆驼祥子》中的“小福子”,单纯善良,以一辆人力车的价格被父亲二强子卖给了一个军人做妾,不久,军人独自离他而去,母亲的去世,父亲整日的酗酒,生活的重担压在了小福子的身上,一个柔弱的女子为了养家糊口,她能做什么呢?“看着两个饿得象老鼠似的弟弟,她得拿出实在的来,为教弟弟们吃饱,她得卖了自己的肉。”不得已,小福子只好出卖自己的肉体,去做暗娼,以换回全家的“嚼谷”。为了这个家,小福子牺牲了她自己,用她的“肉”去喂养两个年纪尚幼的弟弟和一个已经放弃了生的父亲。老舍通过祥子的口赞叹小福子“她美,她年轻,她要强,她勤俭”,“美在骨头里,就是她满身都长满了疮把皮肉都烂掉,在他心中依然很美”。因为她的灵魂是纯洁而善良的,而她的勤劳质朴、牺牲自我的美德不但没有因为身体的污浊而被掩盖,反而更散发着动人的熠熠光彩。《微神》中的“她”为了养活抽鸦片的父亲,只好出卖肉体。 从做人小妾到沦为暗娼,她心中却一直保存着对“我”的那份痴情和坚贞,并以自己的死,希望在“我”心中留下自己永远美丽的烙印。对于这类女性,老舍虽然舍弃了旧式封建道德对她们的歧视,但是他仍然没有摆脱以传统的男性眼光来审视这群女性,他之所以称赞她们除了一种文人的怜悯之外,更重要的是对她们身上那种忍耐、勤俭和牺牲精神的欣赏和肯定。 四 新女性 老舍小说中还涉及到了一些“新女性”的描画,包括《善人》中的穆女士,《离婚》中的秀真等。《善人》中的穆女士受过新式教育,整天叫喊着“自由、博爱、平等”,忙于参加各种集会,因为“她的生命是献给社会的”,“她是为救世而来的”,就连自己女仆她也取名为“自由”、“博爱”,就是这样一个标榜自己“博爱”的“新女性”却连家庭教师和秘书的几块钱工资也要克扣。足见其“博爱”是极其虚伪的。《离婚》中的秀真,学校的新式教育似乎只教给她要象电影上男女主人公的那样浪漫的恋爱而已。她无知幼稚到险些被“小赵”这个无赖诱骗的地步。对这类所谓的“新女性”,老舍往往是采取一种揶揄、嘲弄的态度,因为她们身上早已蜕去了“老中国的儿女”那种勤劳本份和坚韧朴实的美德,她们身上的每个毛孔都透着虚伪和无知。 五 结语 中国自古就有男尊女卑的思想,将女性的价值置于男性的价值观来衡量,它所遵循的是男性制度的标准和尺度,用一整套严格的道德和伦理体系来规范女性的思想和行为。在这样的男权社会,女性没有独立的价值和话语言说的权力。而这种观念被作为一种文化传统,以集体无意识的形式积淀并流传了下来,这也是几千年来居于中国文化权威地位的儒家文化的核心。作为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作家老舍,自然在有意无意中受到这一传统的影响,以一种男权视角去审视女性,用男性话语的绝对言说权力去驱逐具有不符合传统道德标准的女性。而这显然与五四文学革命所提倡的解放妇女的女权主义产生了疏离甚至相悖。这种对传统的固守带来了老舍的个性文学,也同时影响了他的小说创作的气度和境界,使他只能囿于市民文学的小天地徘徊。 [参考文献] [1]梁巧娜《性别意识与女性形象》[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4 [2]赵园.北京:城与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李霞(1979- ),女,重庆市人,西南大学文学院现当代文学与中外文化专业2004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现代文学研究。 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400715) 原载:《涪陵师范学院学报》第22卷第3期(2006年5月) 原载:《涪陵师范学院学报》第22卷第3期(2006年5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