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勇的中篇小说《黄河大合唱》是一篇在形式上有所创新、在思想内涵上有所发现的优秀小说。小说通过一条奔跑在寻找主人刘一刀路上的看家狗“曹公公”的视角,记录并考量了一个让人眼底迷惘而心头依然充满光亮的,复杂多变却时刻闪烁着希望星光的世界。 “曹公公”是一条通人性的狗,也是这篇小说的视觉圆心。它属于西部农村。在主人刘一刀跟村子里其他人一样外出打工,并逐渐在城市里获得立身之地以后,“曹公公”的“看家狗”身份一下子被降成无人认领的“流浪狗”,但这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它奔跑的起点是在狗类性的“原欲”能力受到挑战之后的逃避,它寻找主人的起因之一,是它在逃避过程中迷路了,需要主人刘一刀把它带回张家坝;之二,是希望从刘一刀那里获得重振狗类性的“原欲”的支撑。这样的叙述是符合狗这个群类的自然特性的,也是小说情节合理展开的基础。 作者的巧妙在于,通过“曹公公”在一个有目的却没有方向和目标的奔跑中,记录了西部丘陵地区的农村因打工村民离开之后所凸显出的农村文明的跌滑、农业文明的颓萎,更加重要的是人心的畸变。刘一刀在农村就是个能干的人,离开家乡以后又是个成功的老板,由于教育、思想、意识等诸多素质的缺憾,他道德沦丧、忘恩负义,已经彻底“蜕变”,他只认得钱,儿子、老婆都无关紧要,声色犬马是他的至高追求。具有御膳房风味的名店“秀水包子铺”的经营者胡大峦,生意清淡,百无聊赖,拿卖不出去的肉包子打狗,攒下几个钱就进城赌博;两个一心一意要考公务员的大学生村官,身处农村,却不明白农村到底怎么了,面对“公考”模拟试题中有关农村问题,只能隔靴搔痒、纸上谈兵,真替他们将来要从事的岗位忧心;而农村里的留守老人,人越来越少,关系却越来越近,他们逐渐从过去的仇人变成了相互关顾的亲人;村里的孩子成了天不收、地不管的孩子,他们无追求、无目标、无作为……一切的一切,都表现了社会变革时期的阵痛。这一切,令人感到沉重和迷惘,但人们并没有因为迷惘而停止前进的步伐——我们在没有做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开始奔向未来,我们又不得不在奔向未来的过程中手忙脚乱地做一些“马后炮”式的准备,因此,就不可避免地要为那些匆忙、无序、混乱、堕落、沉沦、蜕变付出代价。 李新勇善于讲故事,他善于在一个有限的篇幅里制造出腾挪跌宕、开合自如、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作家善于在小说开头埋线头,其中的每一个线头都预示着小说情节可能发展的趋向。作家的高明之处在于将这些线头利用得淋漓尽致:控制好主要线头,不浪费任何一条辅助线头,使小说紧紧抓住读者的心。李新勇的小说语言亦庄亦谐,且一贯干净而富有弹性。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能够感受到作者翘起嘴角的“坏笑”。李新勇是个讲究叙述策略的作家,小说富有节奏感,有时候牵着读者跑,有时候则有意识地让读者跑到前面,在读者都快找不到方向的时候,再不动声色地转回来,跟读者一起跑完全程。 更重要的是,李新勇是一位具有独立思考精神的作家。小说必须是故事,但它之所以应该叫“小说”而不叫“故事”,是因为小说叙述本身就是有精神力量、有思考的。《黄河大合唱》把增殖的物质世界与贬值的物质世界交织起来,于摇曳生姿的叙述中,将外部世界的狂欢与人性内在的悲怆和失落表现得令人深省、振聋发聩。前瞻很美好,现实很无奈——而这就是当下。人性与狗性并存,有时人性甚至不及狗性高贵——这也是当下。小说不是寓言,但小说必定有隐喻。隐喻不是对现实的否定,而是对社会人心的考量,借助他物反思人类自身,使人在困顿中保持清醒,更好地呵护心中那始终不曾泯灭的希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