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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进贾府之谜 ——红楼谜话之九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张晓琦 参加讨论

    我现在先来回答上一节所提出的问题:黛玉既可以指代顺治,也可以指代曹宣,这种理解的根据何在?如果是这样,在具体的情节中如何对此加以区分?
    作为谜语手法,作品中的一个人物,同时可以指代生活中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物,即采用与分写法对立的合写法,显然是可以的,用脂批来说,就是“若看其写一人即作此一人看,先生便呆了”。《红楼梦》迷惑读者的一个最重要的谜语手法,就是宝玉、黛玉和宝钗这三个人,主要是用来隐写曹宣的:宝钗喻指他高贵的皇太子和皇七子身份,黛玉喻指他在曹家的包衣下人身份即曹家的二儿子身份,宝玉则兼两者而有之。但同时,这三个人还可以指代顺治,比如宝玉指代曹宣的时候,“金玉良缘”中的宝钗指代顺治,“木石前盟”中的黛玉指代顺治。曹宣在皇宫中出生后和顺治的父子情缘,为“金玉良缘”;曹宣离开曹家后和父亲团聚于五台山的父子情缘即“再生缘”,是“木石前盟”。这个《红楼梦》的核心内容,其谜底实际上就是顺治和曹宣的父子情缘的隐语。这个问题不是三两句话能讲清楚的,后面相关之处再细说。现在仅通过两段批语,对上述理解给予简单证明。
    26回贾芸来见宝玉的一段描写,甲戌本有一段极其重要的批语:“这是等芸哥看,故作款式者。果真看书,在隔纱窗子说话时已放下了。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全何幸也。一笑。”这是一段泄漏顺治和曹宣父子关系的批语,因为对于儿子来说,顺治才能自嘲为“老货”。“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便是透漏用宝钗和黛玉来指代顺治的构思之语。如前面第七节《僧道飘飘何处来》中所说,“一笑”是写顺治父子关系的点睛之语,所谓“入我门来一笑逢”,故此批语最后就是“一笑”了之。“全何幸也”,庚辰本侧批作“余何幸也”,其实两个说法都是正确的:“全何幸也”是就宝钗和黛玉二人而言,说的是谜面;“余何幸也”是就将顺治比作宝钗和黛玉而言,说的是谜底。而这就是“钗黛合一”的真正谜底:曹宣的不同身份之间是同一的,因为他原本就是一个人;顺治和曹宣父子二人是同一的,因为作者通过宝玉、黛玉和宝钗关系,写的实际上就是父子二人的关系。
    此回有一个重要细节,薛蟠说是宝玉父亲,把他哄骗出来,甲戌本侧批:“如此戏弄,非呆兄无人。欲释二玉,非此戏弄不能立解,勿得泛泛看过。不知作者胸中,有多少丘壑。”这个细节把兄弟关系写成了父子关系,把这个戏弄用在宝玉和黛玉身上,兄妹关系就变成了父子关系,所以脂批才特为点出:“欲释二玉,非此戏弄不能立解。”这是说,只要把宝玉和黛玉关系通过薛蟠的这个戏弄,理解成现实生活中的父子关系,才算是把握了二人关系的实质,才能“立解”二人关系的谜底,所以“勿得泛泛看过”。当宝玉埋怨薛蟠时,薛蟠说:“改日你也哄我,说我的父亲就完了。”这是在暗示,当宝玉指代曹宣时,黛玉指代的是顺治;反过来黛玉指代曹宣时,宝玉就指代了顺治。“不知作者胸中,有多少丘壑”这句话的寓意是:作者这种迷惑读者的史笔和谜语手法,不知道到底有多少。
    那么如何在具体的情节中来确定宝玉和黛玉所指代的人物原型呢?这就要看宝玉和黛玉在具体的情节中谁具有了哪个生活原型的特征了。比如在黛死钗嫁这个情节,黛玉和宝钗指代的都是顺治,宝玉此时指代的是曹宣。作品有一个重要细节,就是黛死钗嫁的时间是夜半三更即子时,这是作品明确交代了的:“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同时指出:“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宝玉娶宝钗的这个时辰。”这是因为:在史书的记载中,顺治死于夜子时。在黛死钗嫁前的“病潇湘痴魂惊恶梦”回中,黛玉梦见宝玉要把他的心剜出送给自己即给自己“补心”,宝玉在娶宝钗前说:“我有一个心,前儿已经交给林妹妹了”,这是指顺治崩于养心殿,所以要想让顺治“死而复活”,就需要“补心”,这就是黛玉需吃天王补心丹的内涵(28回),甲戌本和庚辰本在这个细节处有侧批点出:“慧心人自应知之。”就是说,黛玉死于子时和需要“补心”,是顺治子时崩于养心殿这个记载的隐语,故此时黛玉指代的只能是顺治而不是曹宣:曹宣的身上不具有子时和“养心”的特征。又如我在《僧道飘飘何处来》中所指出的那样,发现了迎春命名与顺治被记成死人的日子的联系,发现了作者在与李治的联系中写顺治活到了1732年的构思,知道了僧道指代顺治的寓意,再加上纪年上的回文法,就可以断定黛玉三岁时和尚来化她出家的寓意是指1730年的立春日为丁巳日这一点而言的了,此时的黛玉就指代了顺治了,等等。类似的例子很多,下面我通过黛玉进贾府时的年龄及相关问题,对作者这种特殊的史书笔法同时也是谜语手法,再加以进一步的举例说明。
    黛玉进贾府的年龄,始终是困扰研究者和红学爱好者的一个问题。有6岁的说法,9岁的说法和13岁的说法。而实际上,不管哪种说法,都与作品中的情节发生矛盾。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个情节其实是作者精心设计出来的一个谜语。
    作品第二回先交代:“原来这林如海之祖,曾袭过列侯,今到如海,业经五世。起初时,只封袭三世,因当今隆恩盛德,远迈前代,额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至如海,便从科第出身。虽系钟鼎之家,却亦是书香之族。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支嫡派的。今如海年已四十,只有一个三岁之子,偏又于去岁死了。虽有几房姬妾,奈他命中无子,亦无可如何之事。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年方五岁。夫妻无子,故爱如珍宝,且又见他聪明清秀,便也欲使他读书识得几个字,不过假充养子之意,聊解膝下荒凉之叹。……堪堪又是一载的光阴,谁知女学生之母贾氏夫人一疾而终。女学生侍汤奉药,守丧尽哀。遂又将辞馆别图。林如海意欲令女学生守制读书,故又将他留下。”接下来第三回便写林黛玉进京,由此推知,黛玉应该是在6岁时进的贾府。
    我们首先要弄清林如海这个人物和他出场时40岁的寓意。林如海是作者虚构出来隐写顺治没有死之事的重要人物。
    先说他的命名。按照作者最为重要的以古喻今法来看,通过唐哀帝李柷来写顺治,就是“林海”,表字“如海”命名的依据。
    李柷生日即692年9月3日的干支是甲辰,甲五行为木,辰中含乙木、戊土和癸水。故李柷生日的干支中有两个木即“林”。李柷死日是908年2月21日,这个日子的干支是壬戌,壬戌的纳音五行是大海水。故李柷生死日子的干支的隐语就是“林海”。但这里的海字是壬戌日的纳音五行,并不是实体性的大海,故为“如海”、“若海”,所以作者才说林海表字如海。
    在以今喻今法即通过清代人物来写顺治父子关系的谜语手法中,“林海”命名的寓意是:这个人是皇七子的儿子。清太宗的皇七子也就是顺治的七哥常舒,他的一个儿子名海林,反读就是“林海”。李柷是唐懿宗皇七子李晔的儿子,“海林”也是皇七子的儿子,反过来,“林海”就成了皇七子的父亲了,就能准确地暗示顺治和曹宣的父子关系了。
    所以作品才写林如海死于9月3日巳时。用李晔指代曹宣,用李柷指代顺治,李晔大李柷25岁,则曹宣生于1660年,顺治就好比生于1685年9月3日了。该日的9:57之后,是观卦的六三爻,这个时辰就是巳时。这个日子在卦气图中的时间,是隐写这个日子的最为精确的史笔。传来林如海死信的人物为什么名昭儿呢?因为李晔庙号昭宗,作者用他来指代曹宣即“儿”,用李柷来指代顺治即“父”,故林如海9月3日之死的寓意,必须要由“昭儿”即李晔来传达了。
    那么,9月3日与顺治被记成死人的日子即1661年1月7日是否也有点关系呢?当我们发现了作者回文法中的日月交换法后,答案就不言自明了。用这个方法先把1月9日变成9月1日,然后回数到1月7日,就成了9月3日了!
    明白这些,才能发现林如海死亡时间与前后情节上的矛盾是必然的了:这个9月3日有着特殊寓意,不能用常理去理解,它和常理中的时间概念是矛盾的。
    于是我们自然也就不难发现黛玉祭奠父母的日子为什么不是9月而是7月了:“宝玉这里,不由得低头细想,心内道:‘据雪雁说来,必有原故。若是同哪一位姊妹们闲坐,亦不必如此先设馔具。或者是姑爹、姑妈的忌辰,但我记得每年到此日期,老太太都吩咐另外整理肴馔,送去与林妹妹私祭,此时已过。大约是因七月为瓜果之节,家家都上秋祭的坟,林妹妹有感于心,所以在私室自己奠祭,取《礼记》“春秋荐其时食”之意,也未可定。但我此刻走去,见林妹妹伤感,必极力劝解,又怕她烦恼郁结于心;若竟不去,又恐她过于伤感,无人劝止;两件皆足致疾。莫若先到凤姐姐处一看,在彼稍坐即回。如若见林妹妹伤感,再设法开解,既不至使其过悲,哀痛稍申,亦不至抑郁致病。’想毕,遂出了园门,一径到凤姐处来。”据此情节,黛玉祭奠父母之时为瓜果之节即7月。这是因为,董鄂妃死于1660年8月19日,这个日子与顺治被记成死人的日子即1661年1月7日月日全减,就是7月12日也就是7月了。由此,黛玉此时就指代了曹宣了。
    发现了这些,自然就不难发现林如海家世的内涵了:林如海为第三名探花,这是指李治和顺治都是各自朝代的第三位帝王。因此,“起初时,只封袭三世”的弦外之音是:顺治之后的康熙,并不是按照顺治的意愿“封袭”的,清代的皇帝止于顺治朝即“三世”:太祖、太宗和顺治。林如海为第五代则是通过以古喻今法来写顺治:1、唐太祖李渊。2、唐太宗李世民。3、唐高宗李治4、唐中宗李显和唐昭宗李晔。5、唐哀帝李柷。按照这个排列法,李柷就是“第五代”了。由于这是把李显和李晔即两个皇七子合为一代来指代曹宣,所以才说“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即把李柷之父李晔和李显合为一代。就是说,这是把借助李治和李显父子、李晔和李柷父子,来写顺治和曹宣父子关系的构思,通过“杂糅”方式合在一起的结果,是对作者的这个精妙构思的一种特殊的披露方式,因为这是作者的以古喻今法中最为重要的部分。
    

介绍林如海出现时他为什么40岁呢?此回甲戌本有回前批:“此一回则是虚敲傍击之文,笔则是反逆隐回之笔。”此回在写到智通寺的老僧(此人就是顺治的晚年形象)时甲戌本有眉批:“未出宁荣繁华盛处,却先写出一荒凉小境;未写通部入世迷人,却先写一出世醒人,回风舞雪,倒峡逆波,别小说中所无之法。”这里的“反逆隐回之笔”,“回风舞雪,倒峡逆波,别小说中所无之法”,指的是纪年上的回文法,即反数年代。据此,从1732年,回数到1693年,就是40年,这就是林如海40岁的内涵(秦可卿死时“享强寿”即“享年40”的寓意与此相同)。因为如我们在前面所论述的那样,在与李治的联系中,1693年即顺治56岁的时候(因为李治活了56岁),和1732年即顺治95岁的时候(因为此年12月4日和李治死日的朔望和干支完全相同),是体现作者写顺治长寿之事的两个重要年份。作品交代黛玉年方五岁,这是从1697年回数到1693年的结果。这是因为,李晔活了38岁,1697年时曹宣就是38岁。故这是在体现通过李柷即“林如海”来写顺治,通过李晔来写曹宣的构思。作品同时交代黛玉六岁时她的母亲去世。在与李治的联系中,1693年好比1661年,则董鄂妃死亡的1660年就好比1692年了,从1697年回数到1692年,黛玉就好比“六岁”了。据此,黛玉六岁进贾府投奔姥姥,应该是指曹宣失去皇七子身份后,流落曹家前,寄身董鄂妃的母亲家即鄂硕家之事。所以黛玉进贾府时就有一个重要细节:邢夫人命人去请贾赦,贾赦却怕见了伤心而不见。这是因为:在董鄂妃死之前,曹宣的大舅即鄂硕的大儿子(在我的观点中,此人就是《汤若望传》中董鄂妃的“前夫”即被顺治打了一个耳掴的满籍军人),已经死了,故在曹宣到姥姥家时,他是没有办法见到他大舅的了。所以此处甲戌本才有了如下的批语:“这一句全是写贾赦,妙在全是指东说西打草惊蛇之笔。若看其写一人即作此一人看,先生便呆了。”
    

 
    这就是说,黛玉六岁进贾府,主要是在上述构思中写曹宣出生于1660年,他的生母是董鄂妃,以及顺治长寿之事。这是黛玉进贾府的第一层寓意。而黛玉进贾府的第二层寓意或者说主要寓意,则是指曹宣离开曹家和顺治的团聚。所以第二回交代黛玉六岁时母亲死亡,却在第三回写黛玉进贾府。从时间上看,这就给人造成了黛玉六岁进贾府的印象。作为谜书,第二回和第三回在情节上的连续性,并不能妨碍其在时间上的间断性:第二回和第三回完全可以写发生在不同时间中的事情。
    黛玉九岁进贾府的寓意是:从1693年即所谓的林如海40岁的时候,到1701年为九年。这是写曹宣在1701年时去五台山和顺治团聚。所以作品便有如下一个细节:文豹九岁,贾母赏钱给买果子吃,是在扣“前因后果,须知亲近已相逢”之义:正因为有了曹宣出生时是顺治儿子的“前因”,才有了1701年父子二人团聚的“后果”。时间之所以从1693年算起,是因为在与李治的联系中此年好比顺治被记成死人之年,父子之间的“仙缘”即死后的缘分,当然要从顺治被记成死人之时算起。所以黛玉进贾府时的丫鬟雪雁就是10岁:1693年好比1661年,则1692年就好比1660年即曹宣的出生之年,而从1692年到1701年就是10年。
    那么曹宣真的是在1701年去的五台山吗?这一点我们不得而知,反正作品中的大量细节是如此写的。这也是作者为了确保作品的史书品格所必然要作出的选择:如前述用李晔指代曹宣,用李柷来指代顺治时,顺治好比生于1685年;而李柷活了17岁(这就是作品中指代了顺治的茗玉17岁时死了的内涵),则顺治就好比死于1701年2月21日了(李柷死日是他17岁时的2月21日),故顺治和曹宣父子的“仙缘”就应该是1701年2月21日之后的事情了!体现这个构思的情节还有很多很多,我们在后面的具体论述中还会不断地涉及到。
    黛玉13岁进贾府的寓意是:曹宣与顺治父子相认并团聚后,他自然从父亲那了解到了自己的真实身世,知道了自己曾被立为太子之事,于是他就好比一位废而复立的太子了。而李显被复立为太子时是698年9月15日,该年他43岁。李显死于710年6月2日(这就是黛玉进贾府时为“出月2日”即某月2日的内涵),该年他55岁。把李显的这些特征落实到曹宣身上,李显被复立为太子日就是1702年的9月15日,因为此年曹宣43岁;李显死日就好比1714年6月2日,因为此年曹宣55岁。从1714年回数到1702年,就是13年即13岁了。
    以上内容都是黛玉指代曹宣时的内涵。但关于黛玉的弟弟的交代,则是用黛玉指代顺治的结果。黛玉五岁时,林如海有一个三岁之子的寓意是:在1693年即黛玉“五岁”时,顺治的弟弟即太宗十子韬塞55岁,他活了57岁,死于1695年2月9日卯时。从1695年回数,1693年的时候他就是“3岁”了。又交代黛玉的这个弟弟“偏又于去岁死了”的寓意是:顺治生于1638年1月30日戌时,韬塞生于1639年2月8日戌时,从1693年继续往回数,一直数到1638即顺治的出生之年,1639年就是1638年的“去岁”了。既然反数时把韬塞死亡的1695年当成了他出生之年,则他出生的1639自然就成了他的死亡之年了,于是这个所谓的黛玉弟弟就一定得在“去岁死了”!
    上面的具体论述表明,黛玉何时指代了顺治,何时指代了曹宣,在作者的史笔和谜语手法中,原本是清清楚楚的,但对普通读者即局外人来说,就是一笔糊涂账了。对作者的这种史笔和谜语手法,庚辰本46回有一段批语形容得相当准确、形象和传神:
    

余按此一算,亦是十二钗,真镜中花,水中月,云中豹,林中之鸟,穴中之鼠,无数可考,无人可指,有迹可追,有形可据,九曲八折,远响近影,迷离烟灼,纵横隐现,千奇百怪,眩目移神,现千手千眼大游戏法也。脂砚斋。
    

 
    当然,这段批语,不仅适用于黛玉身上,同时也是在对作者的以古喻今法和以今喻今法等一系列谜语手法的一种暗示和交代,因为在这些谜语手法中,那些“无数可考,无人可指”的历史事实,就都变成“有迹可追,有形可据”的了。有了上面的理解,黛玉的丫鬟雪雁、紫鹃和黛玉进贾府时贾母送给他的丫鬟鹦哥的寓意,也就不难理解了,我们下回再接着说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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