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红楼梦中有明显的时间线索可以缕析,再加上确定时间能给作品的诠释提供史料的依据,减少不必要的争议,红学家们对文本时间的探讨,大都很感兴趣,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就是那些没有形成系统观点的人,从行文中也能看到,他们手里是有张表作为支撑的。 这些文章有个的共同特点,都是围绕着曹家历史的观点建立的,无一例外地把曹家的历史等同于文本的时间,甚至是用曹家人的历史时间看待文本的时间,他们的看法极明确,红楼梦就是曹家的一部艺术化的家事资料,曹雪芹是在为自己的家庭写传立说。 这种的观点显然是欠妥当的,混淆了主题的应有内涵不说,就是对曹雪芹创作时的开宗明义也是弃而不顾、视而不见。这能站住脚吗?作品中不是说:“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正是来源于自己的一番经历,又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裤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也是来源于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吗?怎么居然出现了家事为主题的观点,实在想象不出他们是如何理解作品的。对此,除了说这些人没有读懂作品,不明白“一番梦幻”就是对时间的隐晦表述,真事隐就是发生在这段时间内的故事,假语村言是面对这一故事引发的曹雪芹的思想来源和创作的动力之外,别的解释没有。 我不排除这种研究的合理性,更不否定作品的自传性质,只是说离开文本的研究已经靠不住,若再把史料的发掘当做红学的研究对象,比附作品的内涵,更是离题万里。因为曹雪芹写的是自己的经历,以他的思想、看法为结构作品的主线,没有把家中的任何一位人物当做贯穿始终的主要脉络,有的仅仅是作为体现其思想的来源安排在作品中的。这一点上面的引文已介绍地相当清楚。 既然文本意义已是很清楚,要研究作品的时间,就不可能离开贾宝玉这个主要体现曹雪芹思想的人物来找,只能是把贾宝玉当做体现曹雪芹思想的人物看待,从他的活动时间,他的生活时空来理解主题,梳理时间线索,确定作品背后的历史时间,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这里我之所以用“历史时间”一词,不用“叙述时间”是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作品中的时间线索是和曹雪芹生活的时代对应的,只要找到这个时间,作品的内涵就能在现有的曹家史料以及时代的历史资料中能很好地诠释作品背后的隐义,并能在作品中的事件描写中找到与之对应的史料,明白其写作时的心态,对题材处理时的方法来源,而叙述时间则不具备这层意义。 哪作品的历史时间又是从哪一年开始的呢?我认为康熙五十四年就是要找的叙述时间,作品是用如下故事介绍的: 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练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 在“十二丈”、“二十四丈”与“三万六千五百块”处各有一条来自出自李鼎的批语,说:“总应十二钗”、“照应副十二钗”、“ 合周天之数”。把十二、二十四与正十二钗、副二十四钗联系起来,谁都会明白的,数字是和正十二钗副十二钗对应的,可是在语境下要把三万六千五百和周天之数联系在一起,却讲不通,原因是概念上有了矛盾,不符合同一律原理。 出现这种情况是绝对不应该的,是批书人不懂逻辑还是故意所为,要是不对作品有全面的理解,很难说得清。作品是把“荒唐”当做前提的,故从其特殊性来看,应该是故意的,为的是引起读者的注意。这样一来,不难发现,三个数字是有特殊意义的,尤其在明白周天之数和年有关之后,发现一年有十二个月,又有二十四个节气与之对应, “年”这个主词便会很快消融掉与人的关系,凸现其在这里的主导意义。 找到关键词的内涵,还是破译的第一步,有关“一百年”的起始时间、终止时间还需要从暗示来加以确定。有两点是考虑的对象,其一,从故事的写作者曹雪芹生活的时间来确定。然而由于曹雪芹的生活时间不具有朝代的定性,仅仅是时代的一个人物,故应该放弃。其次,用作品中出现的“定鼎”一词加以推算。 定鼎,在作品里出现过两次,一次见于第五回,另一次见于第十三回,两次都提到贾府已有百年的历史,正好与周天之数对应。然而,定鼎的理解是有争议的,主张从努尔哈赤建立后金的1616年算起的有之,把顺治进驻北京的1644年作为定鼎时间的也大有人在。两种观点,那个最符合曹雪芹的用意,我的看法是,用曹家的实际情况来作为判定的标准最能说明问题。1616年加上一百年是1715年,恰好为康熙执政的五十四年,又是曹頫继任江宁织造的年头,能和曹家活动的时期对应,要是用1644年推算的1743年的乾隆八年,这个时候,根本不符合实际,曹家已是败落多年,超出了作品的叙述范围,顶多当作曹雪芹创作《石头记》的开始时间看待。可见,康熙五十四年应该是作品题材的叙述时间。 康熙五十四年的出现,在作品里不是孤证,甄士隐出现的地理位置中也有介绍。与前面的数字一样,曹雪芹也没有用习惯上年月日加以体现,而是用八卦方位对应的数字以及修辞方法体现的。原文是这样的: 当日地陷东南,这东南一隅有处曰姑苏,有城曰阊门者,最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这阊门外有个十里街,街内有个仁清巷,巷内有个古庙,因地方窄狭,人皆呼作葫芦庙。 在这段文字中“东南”二字,“十里街”、“ 仁清巷”值得注意。 在八卦方位上,东南与巽卦对应,其数为五,仁清巷的“仁”字与震 卦对应,其数为四。需要注意的是,这段文字使用的是回环修辞手法, 回环在修辞著作里指“用前一句的结尾做后一句的开头,后一句的结 尾作前一句开头,形成回环往复的形式,以表现事物相互关系的修辞 方法。”(《汉语修辞艺术大辞典》p682)由于这一方法显得文字紧凑, 在形式上又存在交叉相加,是很容易联想到巽卦的“五”这个数字与 “十里街”中的“十”以及“仁清巷”对应的震卦数“四”用的就是 离合,意识到就是“五十四”这个数。“康熙”二字在这里没有出现, 这不要紧,由 “火”的意象与康熙出生时的异象的对比,再结合笼 罩在作品上面的玄虚写作色彩以及曹雪芹用“火”替代“康熙”的名 字“玄烨”的用意就是“康熙”二字的暗示,是能够明白的。 在明白作品的历史时间是康熙五十四年之后,细心地读者很可能 从女娲补天故事中的宿命论中领悟到,我的这种推测是有问题的,认 为故事既然用宿命论来写无才补天是先天造成的,就不该拿来作为贾 宝玉或者曹雪芹的出生时间看待,应该康熙五十三年作为作品的起点 才是合理的。对此我是这么理解的,一个人只要是还没有出生,或者 说出生前的这段时间就应该属于先天,不能以一个人在娘胎里受孕的 时间就是先天的开始,尽管这种理解合理性也在,而且更接近于先天 的那一刻,可是并不符合曹家的历史事件对曹雪芹的影响。那时他的 父亲还在不说,就是康熙对曹家的承诺,曹雪芹将来继任江宁织造的 可能对曹家人来说还是一种可以实现的梦想。而这些对他来说,是不 构成补天无望这一说词的。 曹颙去世以后就不同了,由于曹寅再也没有儿子填补曹颙的空 缺,已有康熙把曹頫过继来继任这一现实。对此,如果把曹頫当做曹 寅的后代看待,承诺依旧延续,曹雪芹等人不认为是旁落的开始,那 么,曹頫在雍正元年对李煦的出卖行为已经彻底改变了他们想法,转 变为用自己终生的力量,弥补由于曹頫的胆怯懦弱出卖李煦欠下的人 情债。在他看来,当年要是自己的父亲不死,就不会有曹頫过继来这 一说,曹頫要是不过继来,不会有出卖行为,不会欠下人情债,他照 样可以走上补天之路,用不着放弃自己的追求,把“体贴”当做终生 偿还的追求。由此看来,康熙五十四年这个他还没有出生的一段时间 对他说来,有着命中注定的感伤内涵,非得用宿命论来写不可,别无 选择。 我把康熙五十四年作为贾宝玉的出生时间看待,抑或认定这一年就是曹雪芹的出生时间,完全是来源于作品曹雪芹和贾宝玉的形象混合。因为女娲炼石补天故事,不光是用来暗示见宝玉的和曹雪芹的补天无望思想在内,其宿命论已具备先天的色彩,就是女娲炼石这个自然故事也已经引申到与人有关的成分,使女娲抟泥造人的传说,具备了向个体引申的内涵意义。 有关作品的起始时间以及内涵已如上述,现在再来说作品的终止时间。 前八十回来与历史对应的时间是雍正五年的八月十五日左右,(这自然不会是作品的最终时间,因雍正九年之后的事件也在,不能作为以时间为线索的主要阐述对象)结合曹家的败落时间以及七十八回林四娘父亲因亏空入狱的冤案看,贾府不会太久,也要走向这一末路,这是作品的艺术表现和史实的对应规律决定的,就是说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是败落的关键时刻,人物的命运结局大部分会在康熙五十四年到雍正五年十三年之内,整个贾府(曹家)“飞鸟各投林”,落到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境况。要问具体的证据来源,第五回就是最好的证据所在。 2010.12.9第一稿 由于红楼梦中有明显的时间线索可以缕析,再加上确定时间能给作品的诠释提供史料的依据,减少不必要的争议,红学家们对文本时间的探讨,大都很感兴趣,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就是那些没有形成系统观点的人,从行文中也能看到,他们手里是有张表作为支撑的。 这些文章有个的共同特点,都是围绕着曹家历史的观点建立的,无一例外地把曹家的历史等同于文本的时间,甚至是用曹家人的历史时间看待文本的时间,他们的看法极明确,红楼梦就是曹家的一部艺术化的家事资料,曹雪芹是在为自己的家庭写传立说。 这种的观点显然是欠妥当的,混淆了主题的应有内涵不说,就是对曹雪芹创作时的开宗明义也是弃而不顾、视而不见。这能站住脚吗?作品中不是说:“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正是来源于自己的一番经历,又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裤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也是来源于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吗?怎么居然出现了家事为主题的观点,实在想象不出他们是如何理解作品的。对此,除了说这些人没有读懂作品,不明白“一番梦幻”就是对时间的隐晦表述,真事隐就是发生在这段时间内的故事,假语村言是面对这一故事引发的曹雪芹的思想来源和创作的动力之外,别的解释没有。 我不排除这种研究的合理性,更不否定作品的自传性质,只是说离开文本的研究已经靠不住,若再把史料的发掘当做红学的研究对象,比附作品的内涵,更是离题万里。因为曹雪芹写的是自己的经历,以他的思想、看法为结构作品的主线,没有把家中的任何一位人物当做贯穿始终的主要脉络,有的仅仅是作为体现其思想的来源安排在作品中的。这一点上面的引文已介绍地相当清楚。 既然文本意义已是很清楚,要研究作品的时间,就不可能离开贾宝玉这个主要体现曹雪芹思想的人物来找,只能是把贾宝玉当做体现曹雪芹思想的人物看待,从他的活动时间,他的生活时空来理解主题,梳理时间线索,确定作品背后的历史时间,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这里我之所以用“历史时间”一词,不用“叙述时间”是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作品中的时间线索是和曹雪芹生活的时代对应的,只要找到这个时间,作品的内涵就能在现有的曹家史料以及时代的历史资料中能很好地诠释作品背后的隐义,并能在作品中的事件描写中找到与之对应的史料,明白其写作时的心态,对题材处理时的方法来源,而叙述时间则不具备这层意义。 哪作品的历史时间又是从哪一年开始的呢?我认为康熙五十四年就是要找的叙述时间,作品是用如下故事介绍的: 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练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 在“十二丈”、“二十四丈”与“三万六千五百块”处各有一条来自出自李鼎的批语,说:“总应十二钗”、“照应副十二钗”、“ 合周天之数”。把十二、二十四与正十二钗、副二十四钗联系起来,谁都会明白的,数字是和正十二钗副十二钗对应的,可是在语境下要把三万六千五百和周天之数联系在一起,却讲不通,原因是概念上有了矛盾,不符合同一律原理。出现这种情况是绝对不应该的,是批书人不懂逻辑还是故意所为,要是不对作品有全面的理解,很难说得清。作品是把“荒唐”当做前提的,故从其特殊性来看,应该是故意的,为的是引起读者的注意。这样一来,不难发现,三个数字是有特殊意义的,尤其在明白周天之数和年有关之后,发现一年有十二个月,又有二十四个节气与之对应, “年”这个主词便会很快消融掉与人的关系,凸现其在这里的主导意义。找到关键词的内涵,还是破译的第一步,有关“一百年”的起始时间、终止时间还需要从暗示来加以确定。有两点是考虑的对象,其一,从故事的写作者曹雪芹生活的时间来确定。然而由于曹雪芹的生活时间不具有朝代的定性,仅仅是时代的一个人物,故应该放弃。其次,用作品中出现的“定鼎”一词加以推算。 定鼎,在作品里出现过两次,一次见于第五回,另一次见于第十三回,两次都提到贾府已有百年的历史,正好与周天之数对应。然而,定鼎的理解是有争议的,主张从努尔哈赤建立后金的1616年算起的有之,把顺治进驻北京的1644年作为定鼎时间的也大有人在。两种观点,那个最符合曹雪芹的用意,我的看法是,用曹家的实际情况来作为判定的标准最能说明问题。1616年加上一百年是1715年,恰好为康熙执政的五十四年,又是曹頫继任江宁织造的年头,能和曹家活动的时期对应,要是用1644年推算的1743年的乾隆八年,这个时候,根本不符合实际,曹家已是败落多年,超出了作品的叙述范围,顶多当作曹雪芹创作《石头记》的开始时间看待。可见,康熙五十四年应该是作品题材的叙述时间。康熙五十四年的出现,在作品里不是孤证,甄士隐出现的地理位置中也有介绍。与前面的数字一样,曹雪芹也没有用习惯上年月日加以体现,而是用八卦方位对应的数字以及修辞方法体现的。原文是这样的:当日地陷东南,这东南一隅有处曰姑苏,有城曰阊门者,最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这阊门外有个十里街,街内有个仁清巷,巷内有个古庙,因地方窄狭,人皆呼作葫芦庙。 在这段文字中“东南”二字,“十里街”、“ 仁清巷”值得注意。 在八卦方位上,东南与巽卦对应,其数为五,仁清巷的“仁”字与震 卦对应,其数为四。需要注意的是,这段文字使用的是回环修辞手法, 回环在修辞著作里指“用前一句的结尾做后一句的开头,后一句的结 尾作前一句开头,形成回环往复的形式,以表现事物相互关系的修辞 方法。”(《汉语修辞艺术大辞典》p682)由于这一方法显得文字紧凑, 在形式上又存在交叉相加,是很容易联想到巽卦的“五”这个数字与 “十里街”中的“十”以及“仁清巷”对应的震卦数“四”用的就是 离合,意识到就是“五十四”这个数。“康熙”二字在这里没有出现, 这不要紧,由 “火”的意象与康熙出生时的异象的对比,再结合笼 罩在作品上面的玄虚写作色彩以及曹雪芹用“火”替代“康熙”的名 字“玄烨”的用意就是“康熙”二字的暗示,是能够明白的。 在明白作品的历史时间是康熙五十四年之后,细心地读者很可能 从女娲补天故事中的宿命论中领悟到,我的这种推测是有问题的,认 为故事既然用宿命论来写无才补天是先天造成的,就不该拿来作为贾 宝玉或者曹雪芹的出生时间看待,应该康熙五十三年作为作品的起点 才是合理的。对此我是这么理解的,一个人只要是还没有出生,或者 说出生前的这段时间就应该属于先天,不能以一个人在娘胎里受孕的 时间就是先天的开始,尽管这种理解合理性也在,而且更接近于先天 的那一刻,可是并不符合曹家的历史事件对曹雪芹的影响。那时他的 父亲还在不说,就是康熙对曹家的承诺,曹雪芹将来继任江宁织造的 可能对曹家人来说还是一种可以实现的梦想。而这些对他来说,是不 构成补天无望这一说词的。 曹颙去世以后就不同了,由于曹寅再也没有儿子填补曹颙的空 缺,已有康熙把曹頫过继来继任这一现实。对此,如果把曹頫当做曹 寅的后代看待,承诺依旧延续,曹雪芹等人不认为是旁落的开始,那 么,曹頫在雍正元年对李煦的出卖行为已经彻底改变了他们想法,转 变为用自己终生的力量,弥补由于曹頫的胆怯懦弱出卖李煦欠下的人 情债。在他看来,当年要是自己的父亲不死,就不会有曹頫过继来这 一说,曹頫要是不过继来,不会有出卖行为,不会欠下人情债,他照 样可以走上补天之路,用不着放弃自己的追求,把“体贴”当做终生 偿还的追求。由此看来,康熙五十四年这个他还没有出生的一段时间 对他说来,有着命中注定的感伤内涵,非得用宿命论来写不可,别无选择。 我把康熙五十四年作为贾宝玉的出生时间看待,抑或认定这一年就是曹雪芹的出生时间,完全是来源于作品曹雪芹和贾宝玉的形象混合。因为女娲炼石补天故事,不光是用来暗示见宝玉的和曹雪芹的补天无望思想在内,其宿命论已具备先天的色彩,就是女娲炼石这个自然故事也已经引申到与人有关的成分,使女娲抟泥造人的传说,具备了向个体引申的内涵意义。有关作品的起始时间以及内涵已如上述,现在再来说作品的终止时间。 前八十回来与历史对应的时间是雍正五年的八月十五日左右,(这自然不会是作品的最终时间,因雍正九年之后的事件也在,不能作为以时间为线索的主要阐述对象)结合曹家的败落时间以及七十八回林四娘父亲因亏空入狱的冤案看,贾府不会太久,也要走向这一末路,这是作品的艺术表现和史实的对应规律决定的,就是说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是败落的关键时刻,人物的命运结局大部分会在康熙五十四年到雍正五年十三年之内,整个贾府(曹家)“飞鸟各投林”,落到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境况。要问具体的证据来源,第五回就是最好的证据所在。 2010.12.9第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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