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学术观点的评价,首先要有一个健康的心态,不要带任何偏见,做到客观、公正。这是一个正直的学者所应该采取的正确态度。这样做,比较有利于学术的发展。反之,如果评价过于偏激,感情色彩过于浓厚,就会让读者产生反感,认为不是“实事求是”,评价不公。何况“否极泰来”,“物极必反”,您的评价太极端了对评价主体也会产生负面影响。作为一位德高望重的大红学家、文学大家,说话应该是严谨的,表态应该是慎重的,态度应该是严肃的,心态应该是平和的,语言应该是文明的,对事物的评价应该是客观公正的,否则,不仅与事无益,而且还会有失尊贵的身份,不仅暴露了自己的错误,而且还会降低在读者心目中的形象。 早在1995年,红学界就把《红楼解梦》叫做“异端邪说”,“子虚乌有”,“无稽之谈”。2005年,在反对刘心武“秦学”的访谈录中,原红学会长冯其庸先生就把《红楼解梦》叫做“哗众取宠”,把刘心武的“秦学”叫做“红外乱谈”,“胡说八道”。现任红学会长张庆善先生更是不承认刘心武的秦学是学术,不承认是一个学派,甚至不承认是一个学术观点,不承认是红学“百家”中的一“家”。 《文汇读书周报》2007年11月23日(第1187号)第1版头条载文记者朱自奋的一篇报道:“《曹雪芹毒杀雍正帝》一书引起争议,专家呼吁:红学研究不能娱乐化”。采访的陈大康、蔡义江、陈维昭等三位大红学家,更是一致表态:《曹雪芹毒杀雍正帝》一书不是学术,而是学术的“娱乐化”。然而我的观点恰好相反,认为,《曹雪芹毒杀雍正帝》是学术,而不是“娱乐”。 陈大康先生说:“现在一些红学爱好者颇有点过于离奇,认定红楼梦就是他们所指的这回事,实际是贬低这部巨著的价值”。 蔡义江先生认为:“这种说法除了糟踏曹雪芹以外,一点意义也没有。” “我有个根本观点:小说不可能是个谜语,不可能在表面事件之下,背后还隐藏着一个谜语,这样的创作是不可能的。现在社会上有一股学术娱乐化的风气,社会大众有一种阅读心理,只想听好听的故事,一些所谓的红学研究者,不想走科学的道路,只是迎合读者好奇心理,为此不惜把曹雪芹形容成一个黑社会头子” 谈到刘心武、霍国玲等人的观点、学说,蔡义江先生直言:那些应属于娱乐范畴,但这些作者把它当成学术成果,这不应该。 “对这些红学界的假学说,我们应该像韩国人对待黄禹锡一样,引以为耻。”“当前学术娱乐化倾向愈演愈烈。……这样的做法,将它们视作娱乐,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要打着学术的旗号,这就不是在娱乐群众,而是愚弄群众。我还是坚持(认为)红学也好,其他学术也好,是一门科学,要讲究实事求是。百家争鸣可以,但争鸣要有学术规范,要有证据,不能违反常识性的东西。是不是把红学当作科学研究,是红学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科学常识可以娱乐手段来普及,但科学本身不等于娱乐。科学与娱乐,不能搞混!” 陈维昭先生认为,霍国玲、刘心武等人的索隐红学充其量只是一种大众消遣品,其最大特点是:借用学术的外衣、学术成果,大量运用文学想象,去演绎一些阴暗的、暴力的、情色的“历史”故事,以迎合某一类读者需求。 “学术”和“娱乐”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概念与范畴。怎么能够混为一谈! 所谓娱乐,又叫文化娱乐,是文学艺术家们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属于文化范畴。其特点是,运用“形象思维”进行的艺术“虚构”。 什么是学术?《新华字典》:学术,是“一切学问的总称”。查《辞海》:学术:有系统、较专门的学问。学问: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系统知识。学者:在学术上有一定成就的人。学说:学术上有系统的主张和见解。学识:学术上的知识和修养。专家:对某一门学问有专门研究的人。学派:同一学科中由于学说、观点不同而形成的派别。学会:由研究某一学科的人组成的学术团体。学报:学术团体或高等学校定期出版的学术性刊物。学阀:凭借势力把持教育界或学术界的人。以上列举的是与学术有关的几个概念。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学术这一概念,应该这样表述: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有系统、较专门的知识。由此可知,学术应该属于认识范畴和理论范畴,是一种上升到理论阶段的认识。所以,学术研究应该是一种追求真理的事业。真理,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 由此可知,学术是“学问”、“知识”、“主张”、“见解”、“认识”、“理论”,属于认识范畴。其特点是“逻辑思维”和“分辨是非”。 由此可知,学术和娱乐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和范畴。二者不能混淆。 大家都知道,《红楼解梦》系列丛书和《曹雪芹毒杀雍正帝》一书,是霍国玲等人对《石头记》这部作品的认识和研究成果,是对《石头记》的有系统的主张和见解,是一部货真价实、名副其实的红学研究专著。“曹雪芹毒杀雍正帝”的结论,是作者依据“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版本,通过逻辑推理,结合科学考证所得出来的。对这个结论的评价,也应该首先考察它的论证过程是否正确合理,是否符合《石头记》的客观实际,是否符合形式逻辑的基本要求,其考证的结果是否科学?而不应该用有很大局限性的清史档案的资料来简单地否定它,更不应该毫无根据地、主观地、感情用事地把它叫做“娱乐化”。 霍国玲、刘心武的研究是对《石头记》的研究,研究结果就是对《石头记》的认识。这种认识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错误的。但是无论如何,它也应该属于学术范畴。它既不属于“后续红学”,也不属于“衍生红学”,更不是其他形式的文学再创作。说他们“属于娱乐范畴”,是“假学说”,更是莫名其妙,纯属诬蔑不实之词。 《红楼解梦》对于我们读者和评者来说,也是一个客观实在。对《红楼解梦》的一切评论也都是对它的一种认识。这种认识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完全颠倒的。陈维昭等红学大家们对《红楼解梦》的认识就是颠倒的,是他们怀着“阴暗的、暴力的、情色的”心态,带着“阴暗的、暴力的、情色的”的有色眼镜,才把《红楼解梦》看成是“阴暗的、暴力的、情色的‘历史’故事”。《红楼解梦》是历史故事吗?历史故事是作家们根据历史记载或历史传说,使用形象思维,进行大量虚构编写出来的。而《红楼解梦》则是从《石头记》的客观实际出发,通过逻辑推理,科学考证论证出来的。比如,如果《石头记》中没有关于“真事隐”、“假语村”、《风月宝鉴》的记述,没有脂批“因要传他,并可传我”,也就不会有“解梦”的关于“《石头记》利用小说隐写历史”的结论。 如果没有宁国府的“九座门庭”,也就不会有“解梦”关于“宁国府实隐清皇宫”的结论。 如果没有大观园的“极大”,也就没有关于“大观园实隐圆明园”的结论。 如果没有四大家族的“极富有”,也就没有关于“四大家族实隐清皇族”的结论。 如果没有“贾敬在15个方面与雍正帝相同和相似”,也就没有关于“贾敬实隐雍正帝”,“贾敬之死实隐雍正之死”,“贾敬服毒丹暴亡实隐雍正服毒丹暴亡”的结论。 如果没有“贾宝玉的生辰隐写了曹雪芹的生辰”,“狗儿和警备的身上隐写了曹雪芹父亲的生年”,“李纨、王熙凤、贾敏的身上隐写了曹雪芹母亲的身份”,没有 “因要传它,并可传我” 的脂批,也就没有关于“《红楼梦》具有自传性”的结论。 如果没有“女娲石照应十二钗”的脂批,没有书中的人物“多人酷似一人”的描写,没有“小耗子的分身术”,也就没有关于“分身法”的结论。 如果没有“多少颠倒相酬”的脂批,没有“文字错乱不堪的两首佚诗”,也就没有关于“颠倒相酬法”的结论。 如果没有“女娲石是一块红石”,“通灵宝玉是一块红玉”的解读,没有“女娲氏照应十二钗”的脂批,就没有“红玉是以物喻人”,“十二钗是红玉的分身”的结论,也就没有关于“《石头记》是为红玉树碑立传”的结论。 如果没有书中关于“贾宝玉是古今天下第一淫人”,“贾宝玉与秦可卿的梦中风流”的描写,也就没有关于“曹雪芹淫皇后”的结论。 如果没有“曹雪芹的母亲是康熙皇帝的十六皇女”,“曹雪芹是康熙皇帝的亲外甥”,“雍正是曹雪芹的亲舅舅”这些研究成果,也就没有关于“曹雪芹毒杀雍正帝”的可能性。 如果没有书中关于贾宝玉“弑父弑君”、王熙凤“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林黛玉“充什么荆轲、摄政”、还有“大英雄”的脂批等,也就没有关于“曹雪芹毒杀雍正帝”的结论。 …… 难道这就是如陈维昭先生所说“借用学术的外衣、学术成果,大量运用文学想象,去演绎一些阴暗的、暴力的、情色的‘历史’故事”吗?难道这就是如蔡义江先生所说“除了糟踏曹雪芹以外,一点意义也没有”,“应属于娱乐范畴”, “红学界的假学说”,“学术娱乐化倾向愈演愈烈” ,“不惜把曹雪芹形容成一个黑社会头子”吗?难道这就是如陈大康先生所说的“颇有点过于离奇”,“实际是贬低这部巨著的价值”吗? 一个大红学家,或几个红学大家,或更多的红学大家,不顾客观事实,,硬是把“学术”与“娱乐”混为一谈,硬是把一个红学学派,把一个红学学术观点,推出红学的大门,斥之为“红外乱谈”,“哗众取宠”,“胡说八道”,斥之为“娱乐化”。这究竟是为了什么?一个自称为红学“主流”的大学派对另一个小的学派或学术观点,竟然如此的厌恶和排斥,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这正常吗?想当年,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创立唯物辩证法的时候,也未见对黑格尔的唯心论和费尔巴哈的形而上学有如此的厌恶和排斥,也未见把他们的错误理论称之为“娱乐化”。 我一直认为,《红楼解梦》以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作为自己的研究版本和研究对象是客观的,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是正确的,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作为自己的研究方法是科学的,以创新思维作为自己的逻辑推理的思维方式是先进的,所以,它的研究结论也就具有了客观的真理性。它基本搞清了《石头记》内部的、客观的、必然的、有机的联系,找到了它的客观的和内在的规律性,基本做到了实事求是。这样的著作不是学术,那什么样的著作才算是学术呢?相比之下,评论派的大师们,以 一百二十回《程高修改本红楼梦》(伪本)作为自己的研究版本和研究对象,以西方文学理论作为自己的指导理论,以文学欣赏和文学品读以及胡适先生的所谓“科学考证”作为自己的研究方法,以简单思维和形象思维作为自己的思维方式,甚至把红学研究完全局限在纯文学的狭小范围内,进行一些表面的、肤浅的人物分析和艺术评价,或者艺术地进行续写、衍生或其他形式的文学再创作。这样的研究究竟是学术的成分多一些,还是“娱乐”的成分多一些呢?我看这样的研究还是“娱乐”的成分多一些。因为文学、文化、娱乐本来就是同属一个范畴。好了,现在我们搞清楚了,原来,搞“娱乐”的人把自己说成了搞学术,而把搞学术的人说成了搞“娱乐”。这才真正叫做混淆是非、颠倒黑白! 2008年1月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