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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比较文学定义的探讨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袁鹤 参加讨论

    什么是比较文学?这是一个很难回答问题。主要的是,一下笔讨论这一题目,就免不了要做“下定义”的工夫。廿世纪的今天,定义不是这么轻易就可下的。我算算只有两种人会下定义:一种是自以为是,大言不惭;另一种是博古通今,大有学识修养。对前者,我是不屑为;对后者,则是不敢为。因此在回答这一问题时,只能采取旁敲侧击的方式,作求教式的讨论,希望藉这一个机会,能引起对比较文学有兴趣的人就一个问题作更进一步的研讨。另外我还得作一个申明:虽然这篇文章的目的是“定义探讨”(不是下定义),为了使所言有据,不无的放矢,我大胆地立了两“可用的原则”(Workable principle)以为立论的根基。第一,我想对比较文学研究作一系统性的介绍;第二,藉着这一介绍,希望能找到一些“工具”,以便利中西比较文学研究的努力。因此本文的内容可分为下面三部分:第一部分涉及“比较文学”这一名词的始原及它最初的含意;第二部分论到近代西方学者对比较文学定义、观念、理论、问题的争论;第三部分是我自己对中西比较文学研究的一点粗浅见地和期望。
    
     西方文学在背景方面有两个共同基础――希腊文化和犹太宗教;在文学观念方面,则又享有共同的趋势――从古典主义到现代主义。前者是骨干,后者为容貌;一个是精神,一个是精神的表达。二者互为表里,彼此衬托,造就了西方文化灿烂的历史。因此,当歌德、史雷歌兄弟(A.W.and Frederick Schlegel)及史托夫人(Mme.de Stael)在十九世纪中提出“比较文学”及“世界文学”这些口号时,他(她)们的努力,只不过是就西方文学发展的必然趋势,把它们的观念明朗化而已。我们无可否认,早在“世界文学”这一口号被提出之前,就已经有了比较文学。有谁能否认,中古教会中用来传播宗教的颂唱与礼赞,导致了英国戏剧的产生?同样地,当我们研究依丽沙白时代十四行爱情诗的来龙去脉时,在形式方面,则又必须研究意大利的Cazone的格式;在内容方面,则又必须追溯到中世纪法国南部的Provence 在他的诗中将二者结合,后为后来在英诗中十四行诗模仿的对象。所以我说比较文学的存在是在其名词创立之先。
     西方文学,由古典主义时期到浪漫主义时期,经过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古典文学在形式方面注重节制(restraint)、融洽(harmony)、对称(semetry)、均匀(proportion),在内容方面则提倡理智(reason)与道德性的洙化(moral didacticism)作用。两者的趋势都是走向一统化(universality)。再仔细的看一下,我们不难从这一趋势中看到希腊文化和犹太宗教的结合。希腊的科哲文明所注重的就是理智、融洽等等。柏拉图的形上学和亚理斯多德的逻辑论、道德论、替西方文明塑出了一个有条有理的模子。等到犹太宗教的严肃道德观,经圣保罗、亚昆那斯(Acquinas)等宗教哲人的努力,与希腊哲学结合后,经中古到十八世纪,终于造就了一个思想统一的世界。文学、宗教、艺术、哲学、音乐、政治、社会等等都建立在这一个共同的基础上。虽然在着重点上,这几个世纪中是有演变的,但这只是重点解释的不同,在基本观念上,却没有太大的改变。比如说,古典主义认为“理想”(ideal)的绝对标准是可依赖人的道德理智(ethical reason)而加以识别。到十八世纪时,新古典主义者(neo-classicist)则以为凭藉正确的规律(rules)和方法(methods),人类可以建立起这一绝对标准。着重点虽有理智与方法之别,二者所追求的目标则完全一样——一个形上哲学、道德理智、天、人、物有条不紊的绝对境界。这一趋势,一直到浪漫主义来临时,才被打破。
     一般对浪漫主义的看法是:(一)浪漫主义是对醒觉时代的反击(reation against the age of enlightenment)。(二)浪漫主义是十八世纪末期,由卢骚(Rousseau)等人大力提倡敏感主义(sensitivism)所导致的结果。(三)浪漫主义则是个人主义的先驱,主张个人绝对自由,情感豪放,反对暴利压制等等。我所着重的不是以上各点,况且以上各点并不完全代表浪漫主义。我所要提的,只是浪漫主义造成诸多后果中的一两点。
     浪漫主义改变了人们对世界的一统观,它的理智内涵(intellectual content)是分化的。康德替这一分化精神准备了一个哲学基础,由卢骚进一步将它口号化(vocalize)。康德认为科学和科学方法有它们有限的功用,整个宇宙不只包含了一个世界,而是两个世界。一个是物质世界(Physical world),是要依靠感觉(senses)与归纳法(induction)来判断一切;另一个是精神世界(spiritual world)以宗教、美学(aesthetics)和道德(ethics)为中心,科学工具和方法在这一世界中并不适用。他的目的是与亚昆那斯一样,要求打破物质世界和精神的对立②。可是在无形中却埋下了一颗分化的种子。
     浪漫主义主张反形式(form)、反束缚(restraint),要求摒弃古典主义所提倡的理性、协调等观念。卢骚极力宣扬个人主义,反对理性文明,主张情感的奔放导致了文学精神的分化。在Rene Chateaubriand、雨果、古柏(James Fenimore cooper)、拜伦、柯立芝、渥滋华斯等人的作品中我们看到了由历史故事(romantic tales of the past)、文明未及的遥远地区、高尚野人(noble savage)、自然世界等等所组成的一个大千世界(a world of diversity)。在这一世界中,有理智与感情的对立,物质文明和自然世界的对立,开化人和野蛮人的对立。在艺术方面,这一对立表现于杰路易、大卫(Jacques-Louis David,1748-1825)师徒二人的复古主义,③和德力哥(Ferdinand Eugene Delacroix,1978-1863)的感情至上的浪漫默想④。在音乐方面,有贝多芬、舒伯特(schubert)、孟德尔孙(Mendelson)、舒曼(Schumann)等等提倡感情的表达胜过理智的思考⑤。在政治方面,接踵而来的自由主义(liberlism)、国家主义(nationalism)、乌托邦式的社会主义(utopian socialism)及共和主义(republicannism).从各方面来讲,这是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纪。可是因此而来免不了形成了许多偏激的思想,构成了多种的狭仄观念。当时哥德大声疾呼,要创造世界文学(waltliteratur)。史托夫人提倡研究文学与社会关系,就是因为见到了百家争鸣的情况下,文学的一统基础被支解,被破坏,认为这是一种不健康的发展⑥。
     文学既是时代的代表,又是沟通不同思想的桥梁,那它就必须是普及、开放的。这是十九世纪比较文学的观念。这一观念也可被当作定义来看。对哥德来说“世界文学”是指各个不同欧语国家的文学,藉着相互接触,而产生协调作用(harmonization)。一八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他在致波西雷(Sulpiz Boisseree)信中说:
    同时我认为,当一个国家内在的分歧,因着通过另一国家的观念与判断而能趋于和谐时,也就是我所谓的世界文学产生时。
    他慎重提出:(一)个别的国家文学(national literature)是限于居住在欧洲各个国家中作家的产品。(二)各个国家间应相互关切与了解,俾能彼此容忍。(三)在共同了解的基础上,能保持每一个国家文学的特殊精神。(四)不同国家的文学,在表达方面虽有不同,在思想方面却是相似,末项显然指出,国家界限及语言系统不足以构成文学上的隔阂。虽然他提倡的世界文学,仅限于欧洲文学,不过在这样一个口号下,我们已可看出“比较文学”研究的雏形来。
    史雷哥兄弟们提出“进步普及诗歌”论(progressive universal poesie)。佛雷特列(Frederick Schlegel)认为所有文学的发展是一部“和谐”(harmony)和“对立”(contrast)两种特性的交互演变史,而文学创作者的努力则是综合性的(synthetic)。他把整个希望寄托在诗和哲学的结合上,由而认为二者的关系是不可分的。他认为从古到今,人类的历史是一部退化史,当光芒万丈的诗歌时代被理性时代所取代后,人类即失去了其想像力,而无法对未来作美好的憧憬。他说:“古典诗人和现代诗人的主要不同点即是现代诗人失去了神话(mythology)”。因此他认为现代人应当去追寻失去的神话,或是“再创神话”⑦。他把诗当作达到未来人类完美境界的桥梁,并说,失去想像力的诗,就是缺乏神话的诗。在这一论点上,他把“神话”和“想像力”合为一体,提出一个新的世界观来,将现代理想主义哲学(modern idealist philosophy),甚至于自然科学(natural science),和文学结合一起。这种说法与李马克(Lemak)对比较文学所下的定义(后谈)非常接近。
     奥古斯特(August W.Schlegel)更大提倡“真实批评的普及化”(universality of true criticism)。他认为人性的基本条件,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是相似,只要稍加观察,即可知其一般发展趋势。这一趋势又依“和谐”和“对立”的原则,促使一切作“相同”或“相异”的变化;整个人类历史的演变,充分地表现了这一点。这一种批评观念,不单影响了德国作家,也影响了英国诗人柯立芝(Coleridge)⑧。这一个时期中的文学、艺术、哲学、美学各方面的理论,几乎都从这一观念演变而来。在文学方面的表现是充分利用非宗教(指基督教而言)性的神话。当时一般的态度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在非基督教神话(pagan mythology)的象征(symbol)中有最恰当地表达。反之,受基督教善恶对立论影响的文学,终于发展成一种不能尽意的思想表现(inadequate expression)。
     总括说来,哥德与史氏兄弟虽未像现代许多学者们一般地对比较文学下一个概括可狭仄的定义,却对比较文学作了解释性的研讨,打破了国界与语言的界限,来研究传统思想对文、哲、艺术各方面的影响以及后几者彼此间的关系。这可以说是早期比较文学的正式难以估计化(the conceptualization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欧美近代学者对比较文学定义的争论大致分为法国学派(Frech school)、美国学派(American school)和中间学派(Middle of the Road School)。法国学派将比较文学束缚在一个非常狭仄的定义之内;美国学派则将凡与文学有关的科门都作为比较文学研究的对象。二派各走极端,互不相让。中间学派则采取比较折衷的议论,希望能在两个极端之外,作“中庸”的定论。这些争论多以欧美文学为对象,很少牵连到中西比较文学。主要的原因是到目前为止,中西比较文学的研究还未脱离“附属”的地位,不是翻译工作,就是类同比较,后者则多以西方文学作模型来做研究工作,至于中西文学相互影响的研究,就很少有人去做。
    大体说来,西方比较文学研究者,在实际工作方面,往往把研究工作划分为问题研究和范围研究两大类。前者又可分为(一)类同研究(affinity study)(二)创作过程研究(creative process study)(三)价值研究(aesthetic value study)三部;后者则分(甲)本科范围(intrinsic)(乙)非本科范围(extrinsic)两种研究。前者研究的对象是作品、作品构成的经过及对作品主观或客观批判的衡量;后者则将作者生平、心理、社会环境、哲学、艺术、音乐、文学种类、文学形式、文字语言的应用(symbol, imagery等)、批评理论都当作研究的对象。这和哥德等所提倡的文学观颇有雷同之处,而且更进一步地对比较文学精细的分析和讨论。故美法两派之争是研究对象取舍问题之争,进而形成定义之争。
    法国学派的代表人物以范提坤(paul van Tieghem)、凯雷(Jean-Marie Garre)、戈耶(Morins-Francois Guyard)为主。凯、弋二氏认为比较文学的“文学史”(literary history)的一部分,其综合目的是研究各国文学在精神方面的关系。诸如拜伦与普希金、哥德与卡莱(Carlyle)、维尼(Alfred de Vigny)与史谷脱(Walter Scott)之间的“实在关系”(rapports de fait)。当然这种关系也可能包括作品、写作灵感、甚至不同国藉的作者们相互的关系。这一研究受了十九世纪绝对论(Positivist view)的影响,把研究重点放在“民间故事”(folklore)或“主题”(thematology)上。因此研究者往往花费很多时间去做资料悼念和编辑的工作,而忽略了文学作品的美学价值。我们不可能把作者生平的比较当作比较文学研究的正题,这样做充其量只能算作比较传记,而不是比较文学。
    范氏则把比较文学解为“各种不同文学相互关系的研究”,把研究的对象分为(一)不同古典文学作品彼此间的关系(如希腊罗马文学的关系)。(二)古典文学与近代文学的关系(如自中古到现代欧洲文学在发展过程中所受古典文学的影响)。(三)现代各文学作品间的关联(如Pirandello,Beckett,Ionesco,Genet,Admov,Miller,O’Neill ,Brecht,Unamuno,Sartre,Camus等人的作品的相互关系)。范氏认为三种对象,最后一项范围最广,内容也最复杂,为众所周知的比较文学研究范畴。凯雷对这一说法的批评是关系研究脱离不了势力影响研究范围,因此往往会造成“捕风捉影”的偏差;势力影响究是偏乎“玄”。为了“确切实际”,他认为比较文学应走作品研究的路径,讨论文学作品在不同的时代中所受欢迎的程度,及作家生平的际遇,或是不同国籍的读者对文学作品的解释。这种看法,不是导致小史作品的产生,就是引起带有偏见的作品介绍,偏差在所不免。因此就有美国学派的兴起,对之加以批评。
    美国学派对比较文学的定义大致分两点:第一是将比较文学看作“超国界”的文学研究;第二是将比较文学当作文学和其它学问ⅨⅨ——关系的研究。雷麦克氏(Henry H.H. Remak)在“比较文学”——定义与功能”(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ts Definiton &Function”)一文中即明白指出:
    比较文学是越过国家界限的文学研究工作。一方面它是研究各文学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它又是研究文学与其它学科或信仰之间的关系,诸如艺术(绘画、雕刻、建筑、音乐)、哲学、历史、社会科学这(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纯科学、宗教等等。简而言之,它是一和中文学和另一种或多种文学的比较;它同时也是文学与人类各种思想感情表达的比较。
    可是这一定义,若不加以解释或予限制,也会引起偏差。譬如说,第一点以文学关系的研究为主。但是否说凡是文学都可列入这一范围之内,来作关系研究?我想不尽然如此。中国的“诗经”和“楚辞”决不可能和荷马的史诗或萨浮(Sapho)的情歌有关;同样地《唐诘哥德》(Don Quixote)也不可能和《西游记》有关。充其量我们只能在某些形态方面找到相似之处,但若要仔细地去探讨各作品的传统思想和社会背景的话,则可发现它们只是貌同而已。第二点以文学和其它学科关系为主,则更易令人产生扑朔迷离的感觉。它包括的范围太广了,对初学的人来讲,简直有不知所从的感觉。譬如说,有人要研究中古宗教文学,他一定会涉及宗教思想的研究。在研究中古宗教思想时,他一定会多多少少涉及到教堂建筑与音乐颂赞。但他必须对研究的范围加以限制,在研究歌德式教堂建筑(Gothic architecture)时,他必须将“光度应用”与结构形态(structure, appearance)相互的关系与中古世纪的秩序观(concept of order)连在一起讨论。(这样他才会知道后来米尔顿如何在作品中把宇宙的和谐“harmony”和人类的灵性境况“spiritual condition”沟通讨论。)可是从事这一题目研究的人,必须在研究资料方面有所取舍,这样他才不会把研究中古文学和谐观变为中古建筑学研究,这就是“范围限制”。
    魏勒克(Wellek)及华伦(Warren)二氏则从文学研究性质和系统定义(systematic definition)两方面去作定义的探讨。从研究性质方面来说,比较文学可分理论(theory)历史(history)及批评(criticism)三大类。因从性质立论,故比较文学可以说是文学理论的比较,或是文学发展史的比较,或是文学批评的演变与涵义的比较。从另一角度来看,比较文学的实际工作概括一些显著的工作范围及问题的研究。依此说法则比较文学可称:
    一、 口述文学的研究——以民俗故事(folktale)作为研究的题目(theme),探讨其延伸与发展(migration and development),看民俗文学源于何时、何地及如何地演变为成熟的、艺术化的文学作品。
    二、 关系研究——追究两种可两种以上文学彼此间的关系。这一种研究大都采用法国学派的方法,重点放在不同国家作家相互间的影响。如歌德对英法文学的影响,奥辛(Ossin)、卡莱(Carlyle)、薛勒(Schiller)对法国文学的影响。有时研究重点也置于方法研究方面,不仅限于资料收集、批评、翻译和影响的研究,而是更进一步去考虑在某一时代中文学的形态、作家的特殊态度、和观念传达因素(factors of transmission)并接纳成分(factors of reception)等等。
    三、 文学整体研究(the study of literature in its totality)——这是将比较文学、世界文学和一般文学(general literature)混为一体来加以研究。
    一、二种分法,范围太仄,第三种分法则又太广。口述文学的研究只能推进到某一地步,超过这一地步就不属于口述文学的范围。C.S.Lewis在“失乐园序言”(“A Preface to Paradise Lost”)一书中论到初型史诗(primary epic)时是采取口述文学的研究方式,可是进一步讨论本题时,就牵连到宗教哲学的研究了。在中国文学中,从初期变文讲唱文学,发展到说书、弹词、“抗战弹词”时,其性质就已超过了口述文学或民俗文学的研究,而变为政治宣传了。关系研究也有它的先天性限制。所谓“先天性”指民族、文化、社会等背景而言。欧美文学关系研究,因着种种渊源,不致于太过困难。可是若要将这一观念强加于东西文学之比较研究上,则会造成形似而实非的错误。当然我不说在这一方面绝对无法“比”,我是说我们应当采谨慎的态度去选择题目。大致说来,以近代文学作研究对象比较可靠。⑩整体研究将这一切放在一起,又似乎太笼统了,其定义倒和歌德的“世界文学”相近。
    为了避免因范围规划不清而引起误解,美国学派又有人进一步对比较文学定义加以阐明。魏士坦因(Ulrich Weisstein)认为我们应先将文学分为国家文学(national literature)、世界文学(worle literature)和比较文学(comtarative literature)三大类,按照语言、地理、政治等条件加以区别,并认为唯有在决定这三范围后,我们才能对比较文学的定义有确切的认识。这一立场是介乎美法两派之间。魏氏批评凯雷的定义,认为凯氏过份偏重“民俗文学”和“主题”研究,将重心置于资料收集上,因而忽略了文学的美学价值(aesthetic value)。他认为这是受了十九世纪绝对主义的影响所致,而其它的定义都有“过偏”或“过广”的缺点,不足以恰当地代表比较文学。因此他主张,比较文学既是以不同国家的文学作品为研究对象,则自应考虑到作品产生时诸多附带条件,如环境、社会背景等是11。他认为国家文学是由语言及地理政治条件而构成。三者之间的比重不应以研究者的好恶而定,是须视文学作品本身的特殊情况而定。不过大致说来,他是偏重语言因素。12他把印度文学分为印地(Hindi)、邦加里(Bangali)、乌度(Urdu)等语言文学。这种说法颇成问题。印度虽是一个语言复杂的国家,但我们却不应忽视它文化和思想的背景相同。所以在语言等条件,我们还应加上哲学思想这一因素作为区分国家文学与比较文学的界限。这并不是说语言因素不重要,而是二者权衡之下,语言因素的份量不如我们想象中那么重。
    综观魏氏对各定义说法的讨论,可知他把世界文学定义作为比较文学定义的基石。在解释世界文学一词时,他特别提出歌德的世界文学观,作重点式的说明。他认为歌德的见解着重各国家通过文学的媒介,进一步地去“彼此注重、了解”和“容忍”。歌德提倡的不是一贯性的文学(literature of conformity),而是多元性的文学(literature of diversity),这替比较文学奠定了一个稳定的基础。由此点出发,魏氏提出比较文学的解释,认为比较文学既非如法国学派所说的那样狭仄,也不像美国学派说法那样放任;他认为比较文学既可研究哲、史、艺术,也可研究文学演变史和批评史,不过主要的是以文学为中心,凡是与文学有关的各方面,都可列入讨论范围,可是与文学无关的科目则不应作为研究对象。如此一来,比较文学的定义就必须受到文学定义的约束。在如此前提下,他将比较文学研究分为(一)影响与模仿(influence &imitation)、(二)各文学间接受关系、(三)文学时代与潮流、(四)文学种类(genre)、(五)主题(thematology)、(六)各艺术间互相阐明的关系(the mutual illumination of arts)、(七)文学史演变、诸大类加以讨论。这就很显然地表明了他对比较文学研究的立场,打破了狭仄的定义,纠正了过广的论调,重视文学研究,这是一个比较清晰的定义。14
    不过我们的问题并非在接受那一种定义,而是如何参照这些定义,依本身的需要,替中西比较文学也做一番划分界限的工作。若能做到这一步,也就等于替中西比较文学作了一番下定义的尝试。
    
    中西比较文学,如前言,是一门历史不算太长的学问。虽然早在十六世纪即有有关中西文化交流的长篇著作15,但却不能作为中西比较文学研究的开始,后来虽有英国人探讨中国庭园设计对英国庭园艺术影响的文章和争论的出现,但其涉及范围非常有限,也不能当作中西比较文学的始源。一般说来,中西文学的比较研究始于明清之际。饶宗頣教授在“西方研究中国学术的方向”一文中,把西方接触“汉学”的开始、发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移西就中”,以玛竇(天学实义)与马若瑟(Joseph de Premare,“经传议论”)为主,评之曰:“他们都用中文撰写,引经据典,行文浩瀚流畅,由于传教的必需,对于中文阅读和写作的能力,恐怕为现在一般东、西汉学家所难企及。他们的工夫,花在儒学上面,寝馈甚深。手段是比附经书,目的却为传播教义。这些著作,全用中文体裁,可说是‘移西就中’”。第二阶段以儒莲(S.Julian)为主,是“移西就中”时期,翻译作品特多,研究者对汉学的修养“极为渊博”。治学则从“四裔的语言民族”和“宗教道释”“二条大路”入手。作品(全用西文发表),“中文资料只是作为引证”。后来又有伯希和、戴微(P.Demieville)等人作更进一步沟通中西文学的努力。饶氏特别提出戴氏在讲变文时,“不知觉地找出其中含有像欧洲长篇史诗的特点。”这就已趋向比较文学的类同研究了。
    到近世,因欧美各大学开始授中文学位,中西比较文学才算“另立门户”,成立一门比较专门性的学问。但是在实质上仍未能完全独立。16我们只须大致浏览一下近年来有关比较文学中文部门的论文题目,即可发现“西式化”的作品很多。这是饶宗頣先生所说的“移中就西”。从某一方面说这是好现象,替中国文学别创新貌。从另一个角度看来,以西方“形上学”诗格或“巴鲁格”格调用到中国诗的评论方面,究竟有点勉强。中国诗中是否可以找出像邓约翰(John Donne)、郝伯特(Herbert)、马尔维(Marvell)等诗人作品,表现出对传统宇宙人生观的怀疑、彷徨和矛盾,是很有问题的。以“形上诗”(metapliysical poetry)为例,Herbert Grierson认为“形上诗”是由两个因素促成:一是宇宙哲学化,一是在“生存伟剧”(great drama of existence)人类精神所占的地位。17由此进展为渊源的追溯,究其与古典诗、中古诗以及文艺复兴时期文学观的关系,从这一比照中作“质疑”的解释,这才是何以他认为邓约翰的诗是最好的代表。
    如此说法的出发点,是希望从事中西文学比较工作人人能作深度的研究,而避免“浅度的”“形似”或“貌同”的工作。“巴鲁格”形态(baroque expression)不是绮丽的词藻,而是与文艺复兴时期艺术“表情”相对的格调。文艺复兴的格调(style)是对称的(symetrical)、规律化的(regular)、和谐的(harmonious),“巴鲁格”的格调恰恰相反,求不对称、不和谐、不规律化18。所以邓约翰的诗中,可以找出下面这样一段不融洽相称的句子来:
    Divorce mee,’untie,or breake that knot againe
    Take mee to you, imprison mee, for I
    Except you’enthrall mee, never shall be free,
    Nor ever chaste, except you ravish mee.
    (离我、弃我,解开或粉碎这一死结,
    使我就你,再锁我心;
    你若不束缚我,我将永远不得自由;
    你若不蹂躏我,我将永远不会贞洁。)
    中文诗篇中找不出这样的诗句来。
    因此在讨论中西比较文学时,我们应建立起一个新观念,重新探讨两种文学的“可比性”,脚踏实地的痛下一番工夫。
    前面说过,本文的目的是讨论和解释,不是下定义,从这一原则来立论,短短地几句公式化的解释是不够的。我们得从中西文学的本质论起,按部就班地去求索“合理”的解释,再曀一步替中西比较文学做一番规范的努力,以求说明什么是中西比较文学。故讨论的目的除了阐明和解释外,还有追求、探讨和了解中西比较文学研究的步骤(steps for apprehension)。前者是综合性(synthetic)与抽象性(abstract)的结合,以某种假设的态度(assuming certain attitude)。力求公允地来说明什么是(中西)比较文学。后者却较为实际,着重实用(practicality)与分析(analysis),从一个已定的前提(a set premise)为出发点,依循某些步骤,达到最终目的,建立一些法则和规律(rules&creeds)。
    目的这一既是说明什么是(中西比较文学),我们就必须先一个文学的定义,作为研究讨论的起点。一般中文文学批评的文章,在提到“文学”一词时,总是追溯其定义至周秦诸子的学说,虽然那时并未有文学批评这一门专门学问19。不达大致说来,仍可从一些经典中,找出文学的定义来。像“论语先进篇”即把“文学”一词范围放着很宽,把一切书籍,一切学问,都包括在内。所以后来杨雄和邢昺论到子游、子夏时,都以“文章博学”称之。近人羊达之在编《中国文学史提要》一书时,也说:“几代表语言,发抒理想,宣达情感之一切真善美的著述,谓之文学”。这都是非常含糊笼统的定义。在两汉以后,虽有许多批评性的文章,不过都是以“文质”与“文体”为研究讨论的对象,而对文学一词本身在倒反不去管它了。西方学著,虽然也有“凡一切著述都是文学”(anything written is literature)之说,可是他们并不停止在这一点上,往往更进一步,将文学范围作一限制,或谓凡是“巨著”,无论题目如何,只要表达形式属于上乘,即是文学(Wellek&Warren)。其衡量标准显以美学价值(aesthetic value)或作品的“美学理性综合特徵”(combined aesthetic and intellectual distinction)而定。即使进一步将文学限于“想象范畴”(imaginative realm),其考虑对象也将“非文字文学”(non-written literature)包括在内20。故于下定义前,我们应先讨论文学本质与功用,在二者得到充分解释后,才可进一步下合理的定义。
    依郭绍虞的说法,中国文学批评观念和理论的发展可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属于“观念演进时期”,由周秦到南北朝,这是众说纷纭的一个光辉时代。第二个阶段是“复古时期”,由隋唐至北宋,是儒道二家对文学之“贯道”与“载道”观念争论时代。第三阶段是“批评理论完成时期”,由南宋到明清,这是文学观念进一步演变为纯批评的时代。
    我们若是依“性质”(nature)来讨论郭氏所提的演变阶段的话,即可发现,中国文学批评的争论,始终脱离不了儒、道二家论“文”的范围,由周秦到南北朝这一段漫长的时期中,虽有儒、道、佛诸流行,而儒家中又有孔、孟、荀三派的议论,终结起来,仍不外文学是与人格道德不能分割。孔子论子游、子夏,说他们是“文学博学”。在教授弟子时,他将教育科目分为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四科,按各弟子的天性和才能分别加以教导(论语先进篇)。朱熹说“先进篇”是孔子评审“弟子贤否”的文章,故该篇“开章明义”的一段话即是“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大而言之,这是野蛮社会与文明社会的区别——在于礼乐成之前后。小而言之,这是有德行教养和无德行教养的人的区别。再看子夏是怎样的一种人。他奉遵的观念是“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不信。”在他看来,这种人才是“有学”的人。孔子也说,君子必定要“重”,而后才能“威”,而后才能“学固”。这里所谓的“学”是将道德学问连到一起而论;“文学”与“修身”是分不开的。故而诗若能做到“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这一地步,诗就具有陶冶性情的功用。所以不学诗的人,才“无以言”,才会“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即使后来有“尚文”、“尚用”之争,仍是脱离不了德行修养这一个大范围。“尚文”应用于论诗,以“美质”为重,接近“词藻”(rhetoric)的研究;“尚用”是讨论“文”的实用性,以“功效”为重,有训诲(didactic)的倾向,是属于道德范围以内。
    孟子论文学时,提出“知言”、“养气”两在重点。“知言”是“由言知心”,因为“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所以“听其言,观其眸子,人焉瘦焉”(孟子离娄篇)这是说“文学”(言)表达“心声”,故而我们只要“听其言”就能“知其赠”。他又提到“以意逆志”和“论世”等观念,但那都已超 出了论“文学本质”的范围,不在本文范围 以内,略而不谈。
    “养气”说实在是很主观的,盖孟子所说的是“养浩然之气”;这是儒家修养的最高境界。不过孟子所说的“浩然之气”窨是什么?他的解释是“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公孙丑)。这是“全善”的标准,是流溢宇宙间的“正气”。他又说“行不慊于心,则馁也。”由此看来,孟子所谓的“浩然之气”是集客观抽象标准、(受社会环境支配的)群体道德标准(collective moral standard)、和个人主观道德标准三者于大成的无所不为、无所不能的一种无形力量。将这两点应用到文学衡量方面来,文学就必须做到“能言之无蔽、无陷、无离、无穷”这一地步,这也就是进一步与道德和修身有关了。
    郭氏又认为传统文学观成于荀子,荀子“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非十二子篇),但在论到文学时,还是离不了道德的圈子。所以他把学文学比作琢磨玉石,套用|《诗经》的话,称之为“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说这是“学问”。又作譬喻说“和氏之璧”、“井里之厥”只要经过匠人的琢磨,就能成为天子之宝。而原是“鄙人”的子赣和季路,受到文学和礼义的洗礼后,就成为“天下列士”(荀子大略篇)。所以他毫不犹疑地说:“君子言无厌”(非相篇)。
    墨子的文学观,注重“功利”,尚用,使治学的方法骤于“科学化”。有时我们觉得“功利主义”和他的以善为标准的“宗教文学观”不太相称。不过若从他文学观念的演进、发展到成熟三段阶段来看,这只不过是由抽象的“言善”,经宗教道德的“定善”,到文学“实际性0的“成善”的发展而已,是无矛盾可言。以“功”、“用、”“善”来讨论文学的性质和功用,还是未脱离儒家论“文”的圈字。
    延至两汉、魏晋,文学现道德还是未能分开。杨雄将文学和人格相提并论,说“故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声画者,君子之所以动情乎?”(法言问神篇节录)宋咸替他作注时也说“君子动情者道,小人动情者利,各见其言书矣。”文学虽是情的表达,但这个“情”还是衡量君子和小人的标准,还是脱不出说教的范畴。即使是王充、曹植之流也不例外;一个是反抗时代的潮流,一个是“多愁善感”(23);一个写了“对作篇”来“铨轻重之言,立真伪之平”,求“悟迷惑之心,使知虚实之分”,对西汉流行的“经生见解”大加反对;一个以“髑髅说”来寄托忧郁的情怀,大谈“好逸”、“太虚”之道,他们也都脱离不了“文以载道”的枷锁。所以王充说,文学不是“调墨弄笔为美丽之观哉”,而是“载人之行,传人多名”。故“善人愿载,思勉为善;邪人恶载,力自禁裁。然则文人之笔,勤善惩恶也”(伕文篇)。曹植也大谈“辞赋小道,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到后来连作《文心雕龙》的刘勰也做起“执丹漆之礼器”,“敷赞圣旨”的梦来。此后虽有“复古运动”,“文、道之争”,但一般说来,除了在纯文学观的理论方面有些进展外,在论文学本质功用时还是离不了儒道二家的传统。
    道家学说,在论文学方面,重“自然”、“神意”。前者可说是开浪漫主义的先河,把“礼教”文学的解释打破,要求“归真反璞”,对后来文学批评影响至巨。后者是讨论境界问题,将“神化”当作创作的最高境界。“神化”是指(一)作品的批评标准,和(二)鉴赏的“直觉”而言。前者又可分三点论之!(24)
    (甲) 天才和环境的关系——庄子藉吕梁大夫之品说出他“蹈水之道”是“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这里所提的“故、”“性”、“命”,很明显地道出各人因个性的不同,而是偏嗜,而有特长,只要能有适合的环境,则自然能尽其所长,有所发挥了。文学创作也是如此。
    (乙) “工夫”与“火侯”——庄子借“痀偻者承蜩”、“纪渻子为王养bb门对鸡”的故事,(25)来说明工夫的深在于“用志不分”,所以虽“望之似木鸡”,那只不过是“绚烂之后归于平淡”的境地。
    (丙) 兴趣——郭氏以“齐物论”中所说的“天籁”来解释,认为那是“适然相逢,莫知其所然而然者”,这一解释似乎有点玄了。
    所谓“直觉”即是取“神遇”的态度来欣赏文学。道家所说的“神遇态度”是要能做到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的地步。至于何谓“听之以心”、“听之以气”,我想庄子自己也说不出一个道理来,名之以“直觉”是最恰当的了(郭氏也作此看法)。
    文学的性质是决定文学功用的主要因素,性质的成长则又往往受到社会环境和“理性气质”(intellectual atmosphere)的影响。中国文学既在儒家“道德性”和道家“自然性”的熏陶下成胎,成形,它的功用也自然受到这两种力量的影响。卜商在“诗序”中评“关睢”一诗就很明显地说是陶冶性情、修养人格、影响邦国的功具:
    关睢,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
    诗被他悦为“动天地、感鬼神”,“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一种力量。
    到两汉以后,文学批评渐渐变为“纯文学”的讨论,涉及到“文学”、“文章”、“文辞”的 区别,诗赋的理论,诗形、声、风格、体制、音律等等的研究,文学理论的发展至此已进入纯文学批评的范围,“功效目的”的议论,也就渐渐地消失了。
    再看到西方文学:最早议论文学本质的当推柏拉图(plato),他在“艾昂”(Ion)一文中,藉苏格拉底(Socrates)口,说诗人是受了一种不可形容的灵感鼓舞,而创作诗篇;诗人灵感来时不受理智的控制,故诗人往往有点癫狂。在《共和国》一书中,他更指出,诗有“助长、滋养狂情”(feeds and waters passion)的不良影响,造成人心的不稳定和情绪的轻浮,使人不能成为一个良好的公民。所以他认为文学具有反道德的性质。亚理斯多德(Aristotle)论文学时,虽未直接提出柏拉图的理论加以批判,不过他的立论无可否认地与柏氏观点相反。在“诗论”(The Poetics)一文中,亚氏认为文学(恕我把戏剧一词的定义广泛比)有潜移默化之功。他创用了“沐化”(catharsis)一词来形容悲剧的效果(effect),如此一来,文学性质就由“反动”变为“德化”了。何雷土(Horace)讨论文学时,也还是遵守着这一路线,在“道德性”外又加上“反映性”(reflective)这一因子。何氏写作的时候是罗马奥古斯都时期从政治方面来说,那时已不需要“动天地、泣鬼神”的扇动性的文章左右政治策略的发展;那时所需的是“歌功颂德”的文学,但也不是公式化的肤浅“八股文”,而是文情并茂的严肃文学。因此文学的功用就一变而为表扬“崇伟祖德”(ancestral grandeur)、军功伟业、开明良政的宣传。
    到中古时期,因宗教哲学的影响,文学的“功用性”更加增强,可是“反映性”的文学也照样存在。但丁《神曲》是功用性很显著的作品,它既有宗教化的“说教”,也有政治代反映性,包括范围也甚广泛,有宣扬古典美德的故事(The Knight’s Tale),有怨妇偷情的浪漫艳趣(The Miller’s Tale),有讽刺腐化教会的攻击(The Pardoner’s Tale),把中古人生万象都囊括进去了。乔叟的时代是一个变的时代,经济发展的结果导致了社会阶层结构的改变,这些都在他的作品表现了出来。当然,中古的伟著并不限于乔叟或但丁,还有许多无名作家、诗人的心血结构。不过归纳起来说,其性质和内容都脱离不了“宗教”(诸如nativity, religious passion, adoration, sin&death)与“非宗教”(secular)两大类。(26)我想中古文学之所以具有如此的双重性(duality),多少和哲学有关。中古的价值观多围绕着“善”、“恶”两个因素打转。凡是统一的、有秩序的,都是善(好);反之,则是恶(坏)。可是为了要解释世界确是多元性(deversive),三种说法因之兴起。第一种是曼尼根观(Manichaean View),主张二元论(an independent active force),不断地在和“善”作斗争。第二种是司宾诺沙观(Spinozistic View),近乎中立,认为善恶 是相对性(relative)的,是依人类喜乐或痛苦的程度而定,“最终的实质”(the ultimate reality)超越善恶之上。第三种属于新柏拉图和基督经院派观(Napoleonic and Christian Scholastic View)的综合,认为邪恶本身(evil per se)并不存在,其显现只是因欠缺应有的一些条件(its manifestation results from the absence of something where something ought to be)。中古的文学,甚至到后来十七世纪、十八世纪的文学,都多少受了这些观念的影响。宗教性的论应用到文学作品上,就变成了寓言性的作品(allegorical work),再进一步促成文学上的象征性的表达(symbolic expression)。初期发展以 “扬善”、“宣泄”为目的,到后来就渐渐地变为现实世界的反映,进而形成个人发威的描述、发泄,终于与其它因素结合,形成了浪漫主义的先潮。试看白雷克(Blake)的诗,他的“Songs of Innocence”和“Song of Experience”并非把善恶当作对立的势力,而是符合司宾诺沙观和新柏拉图和基督经院派观,认为喜乐和痛苦是相对,邪恶的出现是表示善良的缺乏。他后来写“天堂地狱结合颂”(“The Marriage of Heaven and Hell”)的企图,就是要把善恶独立的观念打破、将人生看为一个包罗万象的经验。
    我们在论及浪漫主义时,常喜依某一个作家或诗人所宣扬的观念,来作狭义的解释。事实上浪漫主义文学所追求的,也是一个理想世界。把卢骚的清白“原始人”(the innocent primitive man)、渥滋华斯(Wordsworth)的“自然人”(natural man)、柯立芝(Coleridge)的“幻想”(imagination)、拜伦的“反传统英雄”(rebellious hero)、雪莱的“敏感”(sensitivity)、济慈(Keats)的“神秘感和美感”(feeling of mysticism and beauty)都放在一起,也会造成一个“完人”的。
    大体来说,西方文学的性质和功用,是由“功用性”进展到“反映性”。这并非说在“反映性”时期,没有“功用性”的文学作品,或是反之,不过大致的趋势却是如是。而是中国文学则是由其功用来决定文学的性质(the functionality of literature decides its nature),这正好和西方文学由本质决定功用(the nature of literature decides its functionality)相反(27)。
    文学的性质和功用既已说明,进一步所要讨论的是应当采取何种步骤去做中西比较文学的研究工作。这一点我认为和中西文学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要做比较工作,就要深思熟虑,先建立起一个假定关系。我们可以假设,人类的思想型态有其共同性。社会结构、组织虽有“进步”和“落后”之分,但其演变的基本程序却是“有规可循”。在精神思想方面,我们也可依“原型观念”(archetypal concept)来对不同的文化或文学加以研究。刘大杰在《中国文学发达史》一书中讨论早期诗歌时,即多少采取了这种态度。郑振铎在《插图本中国文学史》绪论中也提到:
    “时代”的与“种族的特性”的色彩,虽然深深的印染在文学的作品上,然而超出于这一因素之外,人类的情思却是很可惊奇的相同。易言之,即不管时代与民族歧异,人类的最崇高的情思,却竟能互相了解的。在文学作品上是没有“人种”与“时代”的隔膜的。
    他还说文学的“内在精神”是“不朽的、一贯的”,无古今中外之分。唯一的不同和上,可能是受了外在环境因素的影响而在表达方面、价值衡量方面所产生的歧异,但这是在所不免。
    由此我们可大胆地说,文学无论东西有它的共同性,这一共同性即是中西比较文学工作者的出发点。可是这一出发点也不是绝对的(absolute),它只不过是一个开始,引我们进入一个更广的范围。前面说过文学虽有共同性,但人类的思维习惯(habit of mind)及价值判断(value judegment)却因时地或其它的因素而异。拘泥于某一说法就很容易引起研究态度的偏差,故而我们做中西文学比较工作,不是只求“类同”的研究,也要做因环境、时代、民族习惯、种族文化等等因素引起的不同的文学思想表达的研究。
    关系既已决定,进一步我们可以讨论步骤和项目。我建议研究的步骤可分下列五步:(一)语言的了解和应用、(二)作品的研读和了解、(三)各种背景的研讨、(四)中西治学方法的认识、(五)题目以及研究范围的订定。
    语文的认识是作比较研究不可缺的因素。林琴南虽能“译”出小仲马的“茶花女”,而且还得到许多人的称赞,但他的“茶花女”究竟占有多少原著的成份,是令人怀疑的。在英国文学方面,我们也常提到爱德华•费滋吉罗(Edward Fitz Gerald)所翻的“奥玛卡扬歌”(The Rubaiyat of Omar Khayyam)。波斯学者们曾将原著和译本比较,发现译本有许多删减(28)。这里牵涉的问题是由一种语言转变到另一种语言时因了解不够或表达不够所产生的偏差。Achillis Fang在“翻译困难思考”(“Some Reflections on the Difficulty of Translation”)一文中提到三点:(一)对原文的了解、(二)对译成语言的了解、(三)由(一)到(二)之间所发生的微妙转变。由此看来重要的还是对“本语”和“非本语”的认识程度,对语言有了深刻的了解后,我们才能谈到个人天份,及如何巧妙去将原文翻译成流畅、达意和忠实的译本。从事中西比较文学研究工作的人,在语言方面的确应当好好下点功夫。
    对语言有了深刻认识后,进一步的工作是仔细地去研读文学作品,要求认识作品主题、结构、和表达方式。除此之外,还得采取各种观点去对作品加以批判。比方说,我们要研究中西山水田园诗,这是一个范围颇大的题目,在选择材料时,就不能太过拘谨。我们可以上溯无名氏的“三秦民谣”,下达当代诗人对大陆河山的怀念诗篇,加上西方古今的作品。在这些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风格的演变以及表达方式的不同。归纳起来,如此的研究包括理论(theory)和结构(structure)两方面,前者牵涉到背景、文学观念、主题等等,后者以形式、种类等为主。二者的决定影响治学的方法,在中西比较文学来说必须并重,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文学背景研究的最大困难是资料的取舍。文学作品往往脱离不了时代精神和客观环境种种因素的影响。(前面已经说过)诗人、作家们往往喜欢把时代、人物的真实性,以假托的方式在作品中表达出来。荷马史诗、希腊悲剧和很多中西诗篇之所以如此重用“神话”就是一个佳例。即使廿世纪的今天又何尝不是如此。乔埃斯(Joyce)的“尤理西斯”(Ulysses)又是一例。我们的问题不是应否作背景的研究,而是在何种条件下,应当采纳那些背景资料(background information)而不致于把文学研究的范围过份扩大。也就是应当怎样地去研究文学的哲学背景或社会背景,而不会使研究的努力变为社会学或哲学研究。这便牵涉到方法问题。
    西方人治学注重时代因素、资料收集和整理(包括作者生平、写作时代、作品的真实性等等),治学的步骤力求科学化。我们在治学方面似乎欠缺系统,而比较主观。当然文学研究不能完全科学化,因为科学方法以归纳(induction)为主,文学方法则以演绎(deduction)为重。但我们可以把二者结合,依前者来做资料收集、整理、分类、归类、比较、结论,依后者来作观念的发挥、批评、美学价值判断等等,进一步还可以发展为文学创作。
    最后,我们在做比较研究时,应当选定范围,前面已经提过,在作中西文学比较时,我们不必只求“类同”比较“相对”比较(contrast study)也可做。这样一来我们可以照Wellek和Warren二氏的建议将题研项目范围分为三大类:(甲)定义——以文学、性质、定义(如一般文学、比较文学、国家文学是)为研究对象。(乙)文学与外因的关连——以文学作品与作者生平(传记)、文学与心理、文学与社会、文学与哲学、文学与其它艺术为对象。(丙)文学本身的研究——以文学形态(mode)、格式(style)、构成成分(这是我杜撰的名词,用以代表二氏所提的euphony、rhythm、metre、image、metaphor、symbol、myth等)、演变(evolution)、种类(genre)、文学历史(literary history)为对象。
    我们也可以照魏斯坦因的主张,把比较文学研究分为(一)定义(二)模仿和影响(imitation and influence)(三)演变(evolution包括epoch、period、generation、movemnt)(四)接受延续(reception and survival)(五)种类(六)主题(thematology)(七)各种艺术作品相互的陪照(the mutual illumination of the arts)七大范围。
    我个人则认为中西比较文学研究可分为:(一)文学理论和文学(二)文学发展史(三)文学作品的主题、种类、结构三大部。在第一部中理论方面又可包括定义、文学问题(problems)、原则(principle),批评则包括东西文学批评标准(criteria)。二者都和背景有关。我不把背景当作独立研究对象的主要原因是避免“喧宾夺主”的恶果。背景的研究只有在形成文学批评原则、创作观念、表达方式过程中占有有限的分量。(28)第二部分则依时代(chronology)顺序来研究文学作品,以作品为历史程序(historical process)演变中的一部份,但却不是历史研究,重心仍是放在文学上。它之与第一部在观念上的分别是理论和批评研究往往采取“同序文学观”(the view of literature as a product of simultaneous order)。文学发展史研究则采时间顺序观(the view of literature primarily as a series of works arranged in chronological order)。第三部就比较复杂。单以主题来说,就可分好多细节部门,比较容易决定的是“意象的运用”(the use of symbol)、“模形的应用”(the use of models)、“文学气质”、(literary temperament)“文学效果”(literary effect如悲喜剧效果)等等。比较难以决定的牵连到“文学问题”的题目。比方说“诗的观念”这一题目,诗可以称是实现某一理想的表达(poetry as realization of the given),也可称是“特殊艺术见解”(poetry as artistic insight),要对二者加以区别或讨论就必须牵涉到诗的本质问题;诗是真理还是知识(poetry as truth or as knowledge)?诗的价值是“感受性”(perceptual)还是本身就具有内在的“美学特质”(aesthetic qualities),不须由读者的评论好坏而定?这就超出纯主题的范围而牵连到文学理论和批评了。总类和结构则是比较技术性的(technical)部份,也是比较安全的研究工作。
    由此看来,中西比较文学是一门专门学问,以中西文学为研究的对象,从文学的性质、观念、有限度的背景、发展演变的历史、批评理论、文学主题、种类等方面来作慎重的比较或讨论;其目的不在“求同”也不在“求异”,而是把中西文学作品当作整个人类思想演进史中不可少的一部份来看,藉此以求增进中西两个世界相互的深切了解和认识,这种研究即是中西比较文学。
    ① 十四行诗中的民描述的女主角往往是一个复杂难解的人物。她美貌有如“玫瑰与百合之结合,顾盼之际有如爱神射出了他的魔箭”,令仰慕者如痴如狂,可是她的自持又近乎冷酷。这种种都与中古世纪provencal怨爱诗中所描述的女子相同。而男主角那种对所爱女子的奉献似的服务,则又近乎中古世纪的武士精神。
    ② St.Thomas Acquinas认为信心和理智并不冲突,因为二者都是同一个造物主的创作,能收相互辅助的功效。康德提出物质世界的缺陷,指出精神世界能补足这一缺陷。
    ③ 他们师徒二人提倡和谐规律观,主张恢复古典主义,“马勒之死”(The Death of Marat)一画即是代表。
    ④ 见德氏The Barricade一图。此图是“马勒之死”一图成强烈对照。后者注重的是工匠技巧(craftsmanship)求单纯(simplicity),充满了严肃气氛。德氏的画则着重色彩的运用和动作的描画,把自由女神鼓舞战士的热情表露无遗。
    ⑤ 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Ninth symphony)、舒伯特的Winterreise、舒曼的Carnaval都是好例子。
    ⑥ 哥德曾说:“我认为古典精神是健全的,浪漫精神是病态的。依此而论,《雾民之歌》(Nibelungenlied,Nibelungs为传说中古老德国民族,其意为浓雾之民)与《依列亚特》(Iliad)同为古典文学,盖二者皆为生气澎湃的健全作品。而是软弱、病态(morbid)和不健全(sickly)。”见Conversations,Apri 2,1890。
    ⑦ 艾略特(Eliot)在“荒原”(“The Waste Land”)一诗中就有这种企图,希望能以东西宗教精神的重生与结合,再创神话,来拯救人类没落的文明(见他的“The Idea of a Christian Society”)。
    ⑧ 柯氏在一八一一年一连串的文学批评演讲中采用了这一个观念。
    ⑨ Otto von Simson,The Gothic Cathedral(New York;Bollingen,1962)一书中对这一点有精辟的讨论。
    ⑩ 侯键先生就写了白壁德(Irvin Babbit)对中国文学批评的影响。我在《中外文学》二卷九期“略谈比较文学”一文也曾提及这点。
    ⑪ 见魏氏Comparative Literature &Literary Theory (Bloomington:Indiana Univ.Press,1973),“定义卷”。
    ⑫ 同上,页十四,十五
    ⑬ 魏氏自己也觉得难以自圆其说,故在同书中(页十五)提出我们应以谨慎的态度从事选择,不能把一个语言的演变研究当作比较文学研究,即使该语言在演变过程中,受了多种外来语言的刺激和影响(如英语之演变)也不例外。
    ⑭ 见魏氏书“定义”章。
    ⑮ Arthur Lovejoy在Essays in the History of ideas一书中提到最早有关中国的长篇著作是Father Gonzalez de Mendoza的Historia dc las cosas mas notables,ritos y costumbres del Reyno de la China。该书于一五四八年在里斯本出版。
    ⑯ 李达三教授(Prof.Jonh J.Deeney)在“台湾文学之研究”(“Comparative Literature Studies in Taiwan,”Tamkang Revicw April 1970)一文中委曲求全地选择了Henry Remak的定义,把“中国文学研究”带进了比较文学之门。(We select this descriptive definition because its range is broad enough to more easily include Chinese literature。)
    ⑰ Metaphysical poety………has been inspired by a philosophical conception of the universe and the role assigned to the human spirit in the great drama of existence.(“Introduction,”Metaphysical Lyrics&Poems of the 17th Century.)
    ⑱ Baroque一字一般慎信是源于葡文baroco,代表一颗变形的珠子(a misshaped pearl)。见J.M.Cohen著The Baroque Lyric一书第一章。
    ⑲ 见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第二篇第一章第一节。
    ⑳ 见Wellek,Warren二氏Theory of Literature一书。
    (21) “以意逆志”是涉及对纯文学的了解,“论世”则又牵涉到文学与环境的关系。
    (22) 《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卷二篇一章。
    (23) 见郑振铎著《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上卷十章二节,刘大杰著《魏晋思想》第一章,及胡适著《白话文学史》第五章。
    (24)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卷。
    (25)庄子达生篇。
    (26)诗篇方面可见Brian Stone译注的Medieval English Verse(penguin),论著方面可读C.S.Lewisr的The Discarded Image(CambridgeU.P.)。
    (27)依儒家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Horace论文学为dulce et utile(sweet and useful)而作此论。
    (28)E.H.Allen著Edward FitzGerald’s Rubaiyyat of’ omar Khayyam with their Original Persian Sources。
    (29)如作品和传记关系问题。E.M.W.Tillyardo和C.S.Lewis在The personal Ucrsy一书就有很多有关这一问题的争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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