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荒诞”,在汉语里本意为漫无边际,后引申为虚妄不可信,即光怪离奇,违反常态。荒诞作为一种审美观念,发端于人类童年时代,依附于神话、寓言和神怪小说发展起来,其特质就是以非理性的形式表达理性的内容。这里所说的荒诞,与文艺理论界的荒诞派所涵概的意义不完全相同。西文文艺理论界的荒诞派亦在用反传统的形式表达人类生存状态的荒诞性,揭示了战后资本主义畸形发展的物质文明对人的精神威胁造成的严重危机。基于这种认识,本文从小说情节、环境描绘和人物形象塑造方面观照《水浒传》的荒诞性特征,以期加深对它的理解。 一 几乎没有人反对,《水浒传》是通过宋江起义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北宋时期的社会现实。但是《水浒传》又给人们展示了一幅无法用传统的理性方法加以解释的荒诞的现实图景,剥人的残酷手段,淋漓尽致的食人情节,不仅一般人在现实生活中闻所未闻,即使在写实作品中也是鲜见的。 在小说中,梁山好汉大都有杀人的历史,而且剥人也是寻常之举,无论被剥对象来自敌对营垒,还是一些无辜的下层人物,好汉们总是以我铁的手腕象剥猪羊一样对待他们,以极端的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杨雄整治潘巧云,“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上,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杨雄又将这妇人的七事件分开了。”[(1)](第四十六回)潘巧云与杨雄做了一年的夫妻,就被毫无情义地宰杀了,这举动简直是对畜性施威。如果说杨雄惩办淫妇以消心头之恨,那么孙二娘、李立等人的“人肉作坊”则不可告人。武松初到孙二娘黑店后面的人肉作坊里,看到“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那两个公人,一颠一倒,挺在剥皮凳上。”(第二十七回)孙二娘虽声称不杀僧道、妓女、军徒,但不知多少无辜者被剥皮肢解;而在李立的人肉作坊里,宋江及公人也险些被剥。这情状令人毛骨竦然。 不仅如此,《水浒传》还细致地描绘了梁山好汉食人的情节。如第四十三回,李逵回家接娘的途中,杀死假黑旋风李鬼,吃饭时无肉,“自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扒些炭火来烧,一面烧,一面吃。”同时,人肉也被当作美味酒肴,梁山义军打下无为军后,活捉了陷害宋江的罪魁黄文炳,李逵自告奋勇,“说道:‘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吃。’晁盖道:‘说得是。教取把尖刀来,就讨盆炭火来,细细地割这厮,烧来下酒,与我贤弟消这怨气!’李逵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第四十一回) 人肉可以佐酒,而心肝可以做“醒酒汤”,所以豪饮的梁山好汉对人的心肝特别青睐。第三十二回写宋江被清风山燕顺一伙拿住后,小喽罗说:“割了这牛子心肝做醒酒汤,我们大家吃块新鲜肉。”而且他们挖取心肝时,也别有诀窍——“只见一个小喽罗掇一大铜盆水来,放在宋江面前,……便把双手泼起水来浇那宋江心窝里。原来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便脆了好吃。”并且这样挖取心肝在清风山逐渐形成了惯例。李逵碎割黄文炳之后,也“把刀割开胸堂,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可见,即使宋江、晁盖等人也不能脱“俗”。 啖食人肉已成为一些好汉的嗜好,饮马川头领邓飞,绰号叫“火腿狻猊”,他“多餐人肉双睛赤”,是一个吃人肉的魔王。 好汉们不仅自吃,更甚者让别人也饱尝人肉的滋味,这便是以杀人卖肉为业的黑店老板所为。旱地忽律朱贵向林冲介绍他的酒店说:“山寨里教小弟在此间开酒店为名,专一探听往来客商经过,……有财帛的来到这里,轻则蒙汗药麻翻,重则登时结果,将精肉片为@①子,肥肉煎油点灯”。(第十一回)而李立、孙二娘的酒店,公开出售“人肉馒头”,他们以朱贵同样的手段打劫客商,再把人开剥了,“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多少过往行人不明不白地被他们当作牛羊宰杀卖掉,象鲁智深、武松、宋江等人都险些被做成人肉馒头。 作为审美对象,《水浒传》中这些血淋淋的事实,我们如何看待呢? 二 在我国历史上,由于天灾人祸,往往发生大规模的饥荒,“人相食”,甚至“民父子相食”的惨象不绝于书。据宋代资料记载:“宣和中,京西大歉,人相食”。[(2)]苏辙《龙川略志》也说:“齐尝大饥,群氓相脔割而食。”到了《水浒传》成书的元代,这类惨象也未绝迹,元泰定三年至文宗元年,连续六年不雨,“大饥,民相食”。[(3)]元顺帝时,仅史书记载的“民相食”就有7次之多。尤其战乱期间,粮食匮乏,而抢掠百姓充当粮饷,亦不为鲜。北宋“自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伤,残于犬。”[(4)]严酷的现实,已把人的理智和需求拉回到初民的野蛮时代了。 可见,在《水浒传》故事流传、成书的过程中,现实生活中确有食人之举。但《水浒传》所描写的食人情节和现实生活中饥民的食人行为有着质的差别。古人类学家吴汝康认为:“在食物极度缺乏的情况下,发生人吃人的事,是可能的。”[(5)]现实社会中“民相食”的惨祸是出于人本能的生存需要而发生的,这是人类文明史上最残酷的一页。而梁山好汉并没有饥饿至于危及生命,李逵只是没菜下饭时,才想到吃李鬼;山大王们爱喝用人心肝做的“醒酒汤”,不过是出于消遣;而孙二娘等人的黑店,剥人吃人竟是出于赚取钱财,唯利是图。况且,在唐宋时代,在一般人的意识里,人肉已不是可食之物了。唐王定保《摭言》载:“岭南首陈元光设客,令一袍裤行酒。光怒,令曳出,遂杀之。须臾烂熟,以食诸客。后呈其二手,客惧,攫喉而吐。”客人们知道自己吃了人肉而感到厌恶和恐惧,故“攫喉而吐”。宋元yòu@②时,巴郡守马余庆派健步王信往都城送信,出城数十里,王信向道旁道士讨得大桃子,用衣襟裹桃而行,“未数里,探桃将食,则人首也,血渍殷然。”王信从此得了精神病,怕吃东西。[(6)] 由此看来,唐宋以降,人们在没有饥饿至极的情况下啖食人肉,是难以容忍的。那么,《水浒传》中的一些好汉为什么要啖食人肉呢?这要结合小说反映的历史背景来看。北宋末年,阶级矛盾尖锐,一方面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使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另一方面市民阶层倍受权豪势要的欺凌迫害,他们中间有的奋起反抗,打了人或杀了人而远走他乡,或充当杂役小卒,刽子牢兵,图口饱饭;或长途贩运,追求蝇头微利;或开店剪径,占山为王,僻立一隅。如此等等。他们生活在封建社会底层,而又不甘心受压迫和欺辱,苦难的生活磨炼出他们坚韧的意志,粗豪的性格和彻底的斗争手段,强烈的反抗意识往往不择手段地表现出来,他们伸张正义,报仇雪恨,又心狠手辣。对自己仇视的对象,只有寝其皮食其肉,方可解气,如碎割黄文炳,零炙李鬼;或不分青红皂白,被山大王拿住便要剔肉吃心肝,进入黑店便被视为“鱼肉”,成为出售的对象。这是一个无法用理性的尺度来衡量的现实世界,其实质就是封建社会中受压迫最重、受迫害最深的破产农民和城市贫民最强烈反抗意识的流露,是被过于压抑、扭曲了的强烈反现实情感的极端表达形式。 而《水浒传》在叙述、描写这些剥人食人的场面时,全部用正面的肯定的语气,津津乐道好汉们的野蛮行为,好象只有通过这些超越现实生活的情节描绘,用“杀人不眨眼”的手段,才能更好地突出这些江湖好汉、草莽英雄的本色。就创作主体而言,这是大胆而奇诞的构想。如果我们联系《水浒传》的作者之一罗贯中的另一部小说《三国演义》看,用与现实乖谬的行止来突现人物的不平凡性,则是其惯用而奏效的手法。夏侯淳拔矢啖睛,场面惊心动魄,活画出其粗犷剽悍的个性。十九回写刘备被吕布穷追而逃离沛城,百姓“闻刘豫州,皆争进饮食”。于是猎户刘安“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玄德曰:‘此何肉也?’安曰:乃狼肉也。’玄德不疑,遂饱食一顿……”及玄德知道吃了人肉,只是“不胜伤感”,并未惊恐万状,引起更大的心灵颤动。渲染刘备得人心,竟一至于刘安为义而将妻子作饮食,在众多的三国豪杰中,也只有这个天下枭雄才可享此“殊荣”。这虽是个别场景,但状刘备远得民望、近得民心的仁厚,未免悖伦荒唐。 到了《水浒传》中,剥人食人成了好汉们的快心行为,干起来得心应手,冠冕堂皇。如果说刘备在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吃了人肉,内心尚感伤愧疚,那么梁山好汉们似乎神情麻木,从未产生过厌恶和恐惧感,也从未有什么顾忌。这样一来,《水浒传》便在更深广更辛辣的基调上,构画了一幅非理性的荒诞图景。而那令人难忘的图景色彩与儒家的仁义道德格格不入,也和梁山好汉们奉行的“替天行道”、“辅国安民”的信条背道而驰,为此中国的先贤学者们感到莫知所从。正是这幅非理性人生图景的后面,却隐含着创作主体对现实社会的清醒的理性认识:生命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价值,而在宋末动荡的社会中,人的生存价值显得微不足道,芸芸众生在吃人或被吃的阴影笼罩下颤颤惊惊地求生存。他们中间不乏奋起抗争者,梁山好汉便是出色的代表;在抗争的过程中,一些道德的、伦理的规范失去了往日的约束力,好汉们相信依靠自身的力量,能够改变生存环境。这是宋代乃至整个封建社会人间乱世不甘屈辱的人们所共同呈露的人生意志倾向。 与此相应,小说中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也被奇诞化。林冲初上梁山,看到梁山泊:“濠边鹿角,俱将骸骨攒成;寨内碗瓢,尽使骷髅做就。剥下人皮蒙战鼓,截来头发做缰绳……断金亭上愁云起,聚义厅前杀气生。”(第十一回)再看青风山:“八面嵯峨,四周险峻。古怪乔松盘翠盖,杈丫老树挂藤萝……麋鹿成群,狐狸结党,穿荆棘往来跳跃,寻野食前后呼号。伫立草坡,一望并无商旅店;行来山坳,周围尽是死尸坑。若非佛祖修行处,定是强人打劫场。”(第三十二回)这样阴森可怕的地方,观之令人生畏,只有《西游记》中的妖魔洞可与之相提并论。 在这样的氛围中,剥人食人的事情是有可能发生的。小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相映衬,与现实生活存在着明显的不和谐性。为求得自身的生存发展,好汉们既反地主阶级和封建官府,又打家劫舍,杀人放火。他们身上表现的敢做敢为的粗犷豪气,令人产生一种崇高感,这便是特殊的“粗豪美”,因之他们也被赋予一种狂悍的艺术色彩。 由于《水浒传》足资凭借的事实甚少,但它毕竟拥有特定的历史事件作为人物活动的背景,且与作者生活的时代有了一段距离,作者只能依据历史知识对人物向壁虚造,常常为了理想而忘掉历史,忘掉现实,以至小说环境与历史环境相隔离。正是这种距离感,剥人食人的暴戾怪诞行为使我们如隔岸观水,不再感到过分的恐慌和胆寒。 同时,小说也采取漫画似的描绘,淡化血淋淋的场景和氛围。如孙二娘准备杀剥武松及公人时,打扮得花枝招展,不露一点紧张声色,她说:“这个鸟大汉却也会戏弄老娘,这等肥胖,好做黄牛肉卖,那两个瘦蛮子只好做水牛肉卖。”(第二十七回)口气平淡,轻松戏虐,暗藏杀机的险怪情节宛然成为人物的个性语言和日常行为,冲淡了读者的畏惧心理,使读者有了充分的精神准备,以接受血腥凶险的奇突描写,因而没有影响读者对孙二娘这一人物的赞美和喜爱之情。 当然,《水浒传》描写的剥人食人情景,也存在着愚昧、残酷的性质。恩格斯曾把农业社会称为人类发展的“野蛮时代”,[(7)]它的高级阶段已经真正接近工业和艺术产生的“文明时代”,但毕竟还保留着一些不开化的野蛮本性。因此在这样的时代生活和造就的人物身上,难免存留着一些无法回避的劣根性,梁山好汉也不例外。然而,《水浒传》却过分地渲染了剥人食人的人文环境,仿佛一部《水浒传》到处都有黑店在剥人卖肉,好汉们都对人肉情有独钟,这实在太凶残、太违背常情了。因而把这些归入荒诞的美学范畴,就会使许多现代读者不再感到震惊、迷惑,从而读之泰然。 三 《水浒传》经历了长期的多人的创作,它之所以能够浑然一体,全赖于这长期多人的创作始终没有离开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虽然如此,在典型性格的塑造方面,仍带有明显的荒诞性特征,这主要表现在人物的肖像刻画及语言、行动的描写上。 在《水浒传》中,梁山好汉的前身都是天罡星和地煞星,作者这样设计,就为描摹他们的相貌留下了奇诞的想象余地,显然是承袭了我国神话、志怪小说刻画人物肖像的传统手法。但《水浒传》毕竟是写实作品,好汉们生活在现实界,具体地说他们大多生活于中国北方的土地上,与普通人息息相通,而小说与此相悖,让他们游离于现实社会之外,诡谲迷离。 就罗贯中们看来,英雄豪杰不仅仅在于有惊天动地、警世骇俗的举止,还在于他们有异乎寻常的外表,因而刻画他们的肖像不可不别出心裁。如《三国演义》中,刘备“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曹操有黄须,孙权则“碧眼紫髯”,诸如此类。英雄们虽不是千人一面,却也各有千秋。这虽然受史传文学描写天子、诸侯等来到世间便伴以种种灵怪异兆致使贵人天相的影响,但更大程度上突破了这个框子,描写现实中的英雄豪杰带有了奇诞化的神怪色彩。为突出梁山一百零八将的超凡性,许多好汉被描绘得近乎非人面目,的确超越常人而不同凡响。 先看黑旋风李逵:“黑熊般一身粗肉,铁牛似遍体顽皮。交加一字赤黄眉,双眼赤丝乱系。怒发常如铁刷,狰狞好似狻猊。”难怪宋江在江州初见李逵这模样,便“吃了一惊”。(第三十八回)这不禁使我们想到神怪小说中的妖魔。崔命判官李立“赤色虬须乱撒,红丝虎眼睁圆”;张横“黄髯赤发红睛”;李忠模样“头尖骨脸似蛇形”;鲍旭生得“狞狞鬼脸如祸底,双睛叠暴露狼唇”;王定六“蚱蜢头尖光眼目,鹭鹚瘦腿全无肉”。即使是女将孙二娘,也失去了女性的光彩:“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辘轴般蠢坌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脚……钏镯牢笼魔女臂,红衫照映夜叉精。”如此等等。他们形容古怪,三分象人,七分象鬼,人间难觅。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偏偏这些英雄豪杰啸聚梁山,肝侠义胆;举大业,惊天地,泣鬼神。 语言和行动的描写是塑造人物性格的两个重要因素。被古今大贤称为上上人物的李逵,他的言行常引人发笑,以致有人说他“天真烂漫”。我以为这还没有从深层剖析这一性格,他的“天真”恰恰以非理性的心理和非逻辑的思维表现出来,具有极浓重的荒诞色彩。这一点,李逵留给我们的印象最为鲜明。 李逵跟宋江上梁山后,在庆喜宴上,宋江向晁盖等人讲了儿谣,李逵便跳将起来说:“好!哥哥正应着天上言语!……晁盖哥哥做个大皇帝,宋江哥哥做个小皇帝。吴先生做个丞相,公孙道士做个国师,我们都做个将军。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在那里快活,却不好!不强似这个鸟水泊里!”(第四十一回)他懂得上应天言可以做皇帝,梁山不如东京快活,然而他竟以为皇帝也和山大王一样,可分大小,而夺了鸟位仅仅是为强似水泊。这段描写显然说明李逵的认识是想当然的。到了第一次招安,这方面的表现更为鲜明。开始李逵便“突然从梁上跳将下来”,这就不是正常人的举动,然后又说了一通似是而非的话: 你那皇帝正不知我这里众好汉,来招安老爷们,倒要做大!你的皇帝姓宋,我的哥哥也姓宋,你做得皇帝,偏我哥哥做不得皇帝!你莫要来恼犯着黑爹爹,好歹把你那写诏的官员尽都杀了。(第七十五回)首先指责皇帝不知众好汉,既招安,就不应做大,说得很在理。第二句说皇帝姓宋,他哥哥也姓宋,也可以做皇帝。从常理上讲,强者为王,未尝不可;但仅因姓宋便可以做皇帝,简直是呓语,况且皇帝姓赵而不姓宋。第三句说传诏使恼犯了他,好歹要杀尽写诏的官员,这话就更不对题。按《水浒传》描写的情境,诏书是皇帝的旨意,传诏使作为钦差是皇帝的代言人。而李逵的话分明只恼恨写诏的官员,似乎招安做大是写诏官员的事,与钦差、皇帝无关。这不仅与事实相矛盾,且与第一句话相矛盾。李逵语义混乱,说话颠三倒四,没有逻辑性。从他的言行看,若揭开上上人物的外衣,那简直象个精神不正常的人。 再看李逵在“寿张乔座衙”中的表现。岱岳庙事后,李逵闯到寿张县衙,为闲耍一番,不仅装扮了县官,而且还问了一案。他强行让两个牢子“装做厮打的来告状”,结果打人的被释放,因为“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被人打的反倒枷号在衙门前示众,理由是“这个不长进的”,“吃人打了”。在李逵的思维逻辑中,善和恶,美与丑,可以随意倒置。无是无非,无理无律,在动荡的社会现实中透视着公理何在?如果说武松杀嫂是“替天行律”,那么李逵判案,公然把法律公理当儿戏,这是对现存律例的戏弄和否定。以此为审视点,小说通过李逵非理性非逻辑的言行,对整个社会秩序进行了大胆地否定。 荒诞,是客观现实生活的曲折反映,也是作家的一种创造性才能的表现。在李逵的塑造上,作者善于从曲折发展中表现其性格的复杂性,避免了一览无余的直线发展。在违情背理的言行中突现其粗豪质朴的个性,使之散发出震撼人心的力量和迷人的艺术魅力,充分展示了艺术巨匠把握人物性格和特征的非凡能力。 【注】 (1)本文引文以施耐庵、罗贯中著的百回本《水浒传》为据。 (2)(4)宋·庄绰《鸡肋篇》卷中。 (3)《元史》卷三十二《文宗纪》。 (5)吴汝康:《也谈“食人之风”》,《化石》1979年第3期。 (6)宋·何袁《春渚纪闻》卷三。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14页。 原载:济宁师专学报19950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