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4日,《文汇报》刊登了吴敢先生的《〈金瓶梅〉及其作者“兰陵笑笑生”》。该文题目已肯定了“兰陵笑笑生”的著作权,综述《金瓶梅》作者的考证时,虽也言及“标新立异、弄虚作假、东搭西凑、哗众取宠者,时见其例”,但对《金瓶梅》作者考证本身以及其中几种考证却颇为肯定,尽管有“皆无直接证据,都是间接推论”的遗憾,可是“剥茧抽丝、瓜熟蒂落般较为全面的论证”等语显为赞誉。然而笔者以为,《金瓶梅》作者考证本身恰是一个甚可存疑的课题,“间接推论”已非考证,更何况现在得到的还只是比附与猜测。 一、考证缺乏可靠的前提 要考证一部作品的作者,必须找到距离该作品问世最近的有关说法,并检验其可靠性。关于《金瓶梅》的作者,明代人有五种说法: 1、屠本畯《山林经济籍》云:“相传嘉靖时,有人为陆都督炳诬奏,朝廷籍其家。其人沉冤,托之《金瓶梅》。” 2、谢肇淛《金瓶梅跋》云:“相传永陵中有金吾戚里,凭怙奢汰,纵欲无度,而其门客病之,采摭日逐行事,汇以成编,而托之西门庆也。” 3、袁中道《游居柿录》云:“旧时京师,有一西门千户,延一绍兴老儒于家。老儒无事,逐日记其家淫荡风月之事,以西门庆影其主人,以余影其诸姬。琐碎中有无限烟波,亦非慧人不能。” 4、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云:“闻此为嘉靖间大名士手笔,指斥时事。如蔡京父子则指分宜,林灵素则指陶仲文,朱勔则指陆炳,其他各有所属云。” 5、《金瓶梅词话》万历四十五年(1617)刻本欣欣子序首句云“窃谓兰陵笑笑生作《金瓶梅传》”,末句又云“笑笑生作此传者,盖有所谓也”;廿公《金瓶梅跋》首句云:“《金瓶梅传》为世庙时一巨公寓言。” 迄今为止,众多考证《金瓶梅》作者的论文中曾征引的各种史料无虑数百,但现知最直接的明代人的说法只有以上五种。它们可明显地分成两类,前四种都是当时名士所言,他们在《金瓶梅》刊行前都接触过甚至誊录过抄本。四种说法互不相同,但从中却可得到三个可以肯定的推断: 1、在《金瓶梅》刊刻之前,明代人已议论过作品的作者问题,但各说各的,没有统一的结论。 2、没有出现统一结论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发表意见者对于自己所说都无把握,故而谨慎地用了“闻”、“相传”之类的字眼。 3、袁中道等四人都是当时交游甚广的名士,与他们之前的抄本拥有者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因此上述四种说法很可能含有当时或先前一些人的意见;如果未能包含其他人的说法,那更证明明代人关于《金瓶梅》的作者是众说纷纭,没有一致的意见。 上述五种说法中,第5种出现于刻本,它出现最迟,但最为现在考证者乐意相信,已成他们研究的基石。可是此说带来了两个疑问: 1、在刻本问世之前,那些议论《金瓶梅》作者的人中为什么没有一个提到“兰陵笑笑生”?他们追寻作者时不可能忽略如此重要的线索,也不会忽视提供此线索的“欣欣子”。 2、初刻本中“廿公”的跋十分肯定地声称:“《金瓶梅传》为世庙时一巨公寓言”,如果抄本中已有此跋,或当时已有此明确的说法,为什么沈德符论及“此为嘉靖间大名士手笔”时还要很谨慎地用个“闻”字,而其他人还要发表诸如“绍兴老儒”、“金吾戚里”门客之类的意见? 推论只有一个,即当时流传的抄本中既无“欣欣子”的序,也无“廿公”的跋,它们都是首次出现于《金瓶梅》的初刻本,其中关于作者介绍的可靠性不仅未强于屠本畯、谢肇淛、袁中道与沈德符等人的说法,而且还很可能掺入书坊主作伪因素。从逻辑上说,如果考证以该序及跋中的说法为出发点,就必须首先论证其可靠性,可是考证者都有意无意地将这项不可或缺的工作省略了。现在考证基本上都从“嘉靖间大名士”出发,因为这类人多,有各种资料可供搜寻,可创立各种新说;个别的以“绍兴老儒”为考证的起点,因为有个徐渭在,他毕竟有不少事迹言论可供比附;同时,谁都不愿意从“金吾戚里”的门客着手,因为承认这种说法,那就会因找不到材料而无法弄出任何考证。以上诸说出入如此之大,为什么以此说而非彼说为考证的前提?对于这个问题,谁都没有回答,实际上也根本无法回答。考证前提的可靠性得不到证实,尽管论者旁征博引、头头是道,这却像一座大厦装饰得花团锦簇,地基却有一条深深的裂缝,整个大厦自然也就摇摇欲坠,这就是目前《金瓶梅》作者考证整体现状的写照。 二、考证方法不科学 如果撇开考证前提的可靠性不论,退一步考察各家的具体考证,这时可以发现,其间的方法及其运用也是颇可质疑的。《金瓶梅》作者的候选人已逾五十,相关论文更有数倍之多,但辨析其中方法,则可归纳出较常用的十种: 一、取交集法 此法首先确立若干规定或限制,如以“嘉靖间大名士”明确身份,以“兰陵”确定籍贯等。寻得的内证,如作者须熟悉官场大场面,应通晓元明戏曲,以及对成书年代等方面的讨论也同样是在作规定或限制。每个规定或限制都决定了一个集合,接着便逐次取诸集合的交集。譬如说,“嘉靖间大名士”集合中人数颇多,“兰陵人”集合更大,一旦取其交集“兰陵籍嘉靖名士”,入选者便大幅度减少。相继取诸集合交集,范围便不断缩小,直至用尽所有规定或限制。 可是,各集合的边界却难以统一。如“嘉靖间大名士”,有人主张须得身居高位,名扬四海,有人却认为有相当知名度即可。其实,对于这个无法明确外延的模糊概念,取严取宽均无必然的理由,论者的选择实际上是受他心中已选定的目标制约。又如“兰陵”有山东峄县与江苏武进两种解释并存,相应的集合也相距千里。几乎每个集合的界定都有分歧,看起来都在用取交集法,具体内容却相差甚远,结果当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且,即使标准整齐划一,靠不断地取交集固然可使范围大幅度缩小,但无法保证最终得到的那个小交集中只有一人入选,即无法证明唯一性。 二、诗文印证法 《金瓶梅》中抄录、化用了相当数量的话本、戏曲、诗文等作品,有些人由此着手,希图在已缩小范围的基础上确定作者的唯一性。李开先与屠隆是典型的两例。李开先的《宝剑记》被《金瓶梅》多次抄引或化用,这两部作品对《水浒传》改编的指导思想、人物形象的塑造、事件发展的描写、语辞的运用、行文的习惯以及对严嵩父子的影射等据分析均十分相似,因此“可能只有一个,共出于同一作者的手笔”。《金瓶梅》第五十六回的《哀头巾诗》与《祭头巾文》出自《山中一夕话》,那里这一诗一文又标明屠隆所作,再结合籍贯、尚习、万历二十年前后的处境和心情、情欲观、文学基础与生活基础等作考察,最后得出结论:“屠隆就是《金瓶梅词话》的作者”。 其实,作品被抄引或化用与这些作品的作者就是小说的作者,这是两个未必有必然联系的独立命题,以为从前者的成立可推出后者的正确,实为逻辑上的误解,而这误解使李开先说与屠隆说构成了悖论。不过,这两种主张的形成都曾付出过相当的劳动,至于轻率地取李先芳、贾梦龙的一些诗文与《金瓶梅》中某些描写作不恰当的比附,那与考证更是毫不相干了。 三、署名推断法 《山中一夕话》中的题署,如“笑笑先生增订”、“哈哈道士校阅”、“一衲道人屠隆参阅”等曾备受重视,因为“笑笑先生”与“笑笑生”只差一字,“哈哈道士”与“欣欣子”的命名亦有相通之意,而书首所载屠隆《一笑引》中又有“笑以心,不笑以颊,以不笑笑,不以笑笑乃可”之语,因此便认为屠隆即为笑笑先生,也是笑笑生。然而此推断中有三个破绽:以文中“笑笑”两字连用就认定屠隆为笑笑先生理由尚嫌不足;笑笑先生与笑笑生不能理所当然地合二而一;即使笑笑先生与笑笑生同为屠隆的号,仍不能判定此笑笑生即为“兰陵笑笑生”。古代人名与号之间并非一一对应的映射,如清代的徐震与翁桂都以“烟水散人”为号写小说,显然不能因署名相同就把那些作品归诸一人。据署名推断是鉴定古代文献的一种方法,但在这里它未能帮助确定唯一性。 四、排斥法 排斥法是以否定他人成为作者的可能性的方式确定作者。有人曾列出十二个候选人后逐一分析排斥,最后只剩王世贞一人岿然不动,于是便认定解决了唯一性问题。然而细察其推断过程,发现不少人竟是这样被排斥的:李贽“官小”,冯惟敏“功名官职都很卑”,李开先“官儿还不够大”,徐渭“没有做过大官”。要作这样的排斥,首先须得证明“做大官”是创作《金瓶梅》的先决条件。而且,这样运用排斥法实际上已悄悄引入一个前提,即这十二人中必有一个是作者,但这是一个未被证明而且也难以证明的命题。前提真假不知,排斥标准又选择不当,得到的结果至多也只是增添一种很不可靠的假设。 五、综合逼近法 不少考证者侧重于某种方法的运用,同时又综合其他方法以帮助确定作者。每种方法的正确运用都可达到一定程度的逼近,诸法并用可称为综合逼近法。目前各种考证结论大多都以此而得出,但其总体构成却呈多角冲突的形态。这现象不难解释,因为综合逼近法的实质是将若干不同方面的可能性叠加。可是有限个可能性的叠加,至多会使可能性有所增大,但决不会加出个必然性。 尽管上述各种方法的运用出现了偏差,产生了如此便可解决唯一性问题的误解,但方法本身却没错。相比之下,另有一些方法压根儿就不该出现在学术论文中。 六、联想法 作跳跃性判断是联想法的特征,助跳石则是或许有那么一点理由的想象。跳跃的指向早在想象前就已规定,甚至“考证”材料也是根据该指向而寻找。如某文引述的贾三近的两句话均以“嘻”开头,论者便据此作跳跃性联想:贾三近的“习惯”是“每当开口说话,总要先笑一声”。联想至此,又作一跃:“这样的人,是很容易被同僚们戏称为笑笑生的。”作者已被考证出,人们还得到不知何时能兑现的保证:“终有一天定然会在贾三近的其他著作或朋友们文集里找到这三个字的。”实在不清楚论者为何不在查阅那些文集后再来作考证。又如,于慎行《贾三近墓志铭》云:“公数为予言,尝著《左掖漫录》,多传闻时事,盖稗官之流,未及见也。”为何“未及见”?论者作联想道:“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左掖漫录》中描写色情的内容太多。”其实,“未及见”的原因可以有许多,“只有一个”的只是论者规定的联想方向。果然,以此为助跳石,又冒出新的联想:“《左掖漫录》是《金瓶梅》的最原始的初稿”。这样,预先设置的结论便被考证出来了。 七、猜想法 猜想法在主观随意认定上与联想法相似,但它无须材料支持,也不经过分析论证就把猜想当作事实。如有人读到王世贞《宛委馀编》中“蔡太师家厨婢数百人,庖子亦十五人”的记载,就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此蔡太师必是严嵩,必是为了计划写《金瓶梅》,收罗了不少有关严嵩家的具体材料。”这其中需待证明的东西太多了,可是两个“必是”照样接连而出。论及李瓶儿出丧的描写时,则又说:“名目之多,非小官僚所知”,而王世贞之所以清楚,是因为他妻子或母亲死了,“有执事人记下详细丧事节目底本可作参考”。这些论断也全是凭空而来。所谓王世贞收集创作素材与参考执事人的底本云云,都必须在他是《金瓶梅》作者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发生。可是论者先靠猜想论证它们成立,反过来再证明王世贞是作者,即先把有待求证的结论当作前提使用,然后再靠由此推出的判断来证明前提正确,由猜想引出更多的猜想,而论者自以为这就是考证。 八、破译法 有人靠猜谜来确定作者,因为他们深信作者“必然存在着使他的著作权为后人所认知的强烈愿望”,是在“用暗示或影射的方式来表明自己的著作权”。基于这种认识,“兰陵”便不再是地名而成了谜面,峄县与武进和它都全无关系,而谜底则是一个姓氏:荀子当过兰陵县令,后来又死在兰陵,葬在兰陵,“兰陵”当与荀子有关;荀子是赵国人,“兰陵”岂不就是在射一个“赵”字?作者肯定是借此通报自己姓赵。这思路之奇特令人惊叹,可是倘若事先没有“赵南星是作者”的成见,又有谁能猜出一个“赵”字来? 九、索隐法 有人不仅靠索隐法证实《金瓶梅》中某个人物即是现实生活中的某人,并且还进一步证明他即是作者:在发现明嘉、隆时确有人姓王名寀后,论者便设法将他与小说人物合二而一:在列举王寀是例监出身,小说中王寀是借银入武学;王寀在徐州任判官,位于知州、同知后列第三,故小说中王寀又名三官;王寀任过序班,小说中有个汪序班,而汪与王同音等一堆理由后,便惊叹“何其巧合如此”,认定两人实为一人。接着,又将王寀经历与作者应具有的条件作比附,设法使王寀成为作者,其中年龄的印证尤为有趣。经推算加猜测,考出小说人物陈经济“生于嘉靖十三年”,“万历元年王三官约四十岁”。这些都成了论证的依据,而且“误差不超过十岁”。所有考证中此说最骇人听闻,它意味着这位作者竟一再赤裸裸、不厌其烦地描写自己母亲与西门庆的通奸,自己如何厚颜无耻地认西门庆为干爸爸,两人又同嫖一个妓女。真不知考证者是否读过作品。 十、顺昌逆亡法 在阅读考证《金瓶梅》作者的论文时,时可看到这样的现象:一篇论文提出新说,不久便见反驳,指出有些材料足以证明该说不能成立,并批评前文有意回避,或根本无视其存在。合乎自己论点则采用,并将文章做足;不合者则弃,只当没有看见,这种对待材料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态度,实为考证之大忌。也许,有些论者并非故意如此,他们或许只是未遍览材料而已。可是,未全面占有资料,又怎么可以贸然考证,创立新说呢?此为常识,人所共知,此处不赘。 最后还应提及,阅读各种考证论文时,在逻辑上可抽象出这样的三段论: 大前提:《金瓶梅》作者是“嘉靖间大名士”。 小前提:×××是“嘉靖间大名士”。 结论:×××是《金瓶梅》作者。 若将“嘉靖间大名士”换为“兰陵人”之类,这样的三段论还可见到不少。若说论者连最基本的逻辑都不懂,那未免太刻薄,可是懂逻辑却偏要如此推断,这又说明什么呢? 应该指出,有的学者在重视《金瓶梅》本身研究的基础上考证作者,而目的也是为了促进对作品的深入研究。尽管作者问题上的疑雾未能廓清,但他们钩辑的丰富资料以及相应的整理、分析,推动了《金瓶梅》其他方面的研究,对人们了解明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民俗等都极为有益。至于《金瓶梅》作者考证中非科学现象的存在,则与我们的学术环境有密切的关系:一种“新说”出现,往往会引起媒体的注意或宣传,有时随手拈来几条材料,作一番遐想式的“新说”也得到同样的礼遇,这就容易诱发出视严肃的学术课题为终南捷径,将对轰动效应的追求取代科学探讨的危机,助长那种以侥幸求立说的风气。当然,不能一味地指责外在环境,因为这种局面能否形成的关键,仍在于研究者本身的学风与思想方法。 万历二十三年(一说二十四年)袁宏道在给董其昌的信中问道:“《金瓶梅》从何得来?”目前所知有关《金瓶梅》的最早记载见于此信,此后四百年里,不知有多少人致力过《金瓶梅》作者的寻找。这种探寻精神值得肯定,可是在考察各种考证后,却又不得不实事求是地指出,目前并不具备考证的必要条件,因此迄至今日,人们所能抓住的,仍只有袁宏道问题中最后那个标点符号“?”。 原载:《新华文摘》2004年第09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