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的政治性明显 婚姻本是基于男女双方的互相爱慕,既而通过一种法定的形式,将其稳定下来。但是婚姻并非男女双方的简单结合,除夫妻双方之外联系在一起的还有各自所在的家庭。这对于那些具有一定功利心和目的性的人来讲,不可谓不是一条迅速解决某种危机或者是壮大自己势力的极好方式,例如刘备迎娶孙夫人。尽管在对刘备和孙夫人描写中,将两人描写的十分的恩爱,但是从后来的结局来看,这里的所表现出的情感很可能是刘备所利用,以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 这个姻亲的结成与当初诸葛亮所建议的“隆中对”的三分天下的策略是相对应的,对于双方来讲,只能采取联合的政策,无疑姻亲的方式对于这种政策的落实是极为有效的。在和亲之后,双方都能够抽出手来,专心的对付来自北方的侵扰,而且这一形势还在不断的加强着,才有了后来孙权向关羽求女以嫁其子这一幕,来加强彼此间的联盟。但是关羽并没有接受,因此诸葛亮一听到这个消息后,便断言“荆州危矣”,由此可见,关羽对于联吴抗曹的策略并没有深刻的理解。但是刘备却是这一政策的忠实的实践者。当时的刘备能够借助东吴这课大树,既能够发展自己的力量,还能够躲避曹操的侵扰实为上上之策,孙刘间这桩政治婚姻,对于刘备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二、婚姻观念的洒脱 所谓婚姻观念的洒脱绝非对待婚姻的根本态度不端正,而是在婚姻的礼俗方面,能够不拘于常理的限制和世俗的约束。这种情况的出现,从客观上来讲是反常的,因为在汉代传统的婚姻礼俗规定并没有很大的松动。在当时,“三礼”都是被定为官学的,享有较高的地位,尤其是在《礼记》中,对于妇女的从一而终是有着明确规定的。 但是在《后汉书·列女传》中,有一个人却入选了,那就是历史上著名的蔡文姬,可是她曾经嫁过三次人,可见当时的人们认为再嫁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在第七十七回中,法正为刘备娶妻,法正说到:“吴懿有一妹,美而且贤……先曾许刘焉之子刘瑁。瑁蚤夭,其妻至今寡居,大王可纳之为妃。”之前刘备还同意这件事,但是一听说这个情况,说到:“刘瑁与我同宗,于理不可。”可见,让刘备介意的,并不是吴夫人的再嫁和她是个寡妇,而是刘备认为她是同宗之妻,于伦理纲常不可。可是经过法正的一番劝解后,考虑自己的政治利益,同宗之妻的身份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前面已经提到了,寡妇再嫁在汉代是一件极为常见的事。 婚姻观念的洒脱并非仅仅体现在再嫁这件事上,在第七十五回中,吕范做媒来劝刘备过江娶孙权的妹妹,刘备推脱说:“吾年已半百,鬓发斑白,吴候之妹正当妙龄,恐非配偶”。由此可见,刘备对于自己的年龄还是有所顾忌的,并且孙权后来也流露出了对于刘备年龄的不同意,也就是说在当时来讲,男女双方的婚配年龄还是必须考虑的一个方面,但是当吴国太在甘露寺看到刘备后,表情是“大喜”,对刘备那是极为满意的,加上刘备是汉室皇叔,可谓般配,至此年龄早已经不是问题了,刘备和孙夫人也就顺利的成亲了。 三、女性地位的低下 随着父权制的建立,母系氏族社会中女性担当主导角色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男性在家庭和社会当中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有妻和妾二种,在《礼记》中写到:“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二者的来源不同,并且妾的来源也不只是“奔”这一种,像貂蝉那种就属于部下的贡献,另外还有抢、盗、买等各种方式和途径,可见女子在其中的地位的低下。并且在汉代只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就可以纳很多的妾,很难保证在男性喜新厌旧后,妾的前途会怎样。 但是妻的地位如何呢?在第十五回,张飞因为没有保护好刘备的妻小,十分的自责,想要自杀,刘备上前抱住张飞说到:“古人云,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由此可见,妻子在刘备心目中的地位,夫妻之情与兄弟之情,天壤之别。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很明显:在很大程度上,妻子除了传宗接代的作用外别无他用,但是兄弟则是自己事业的支柱和实现自己愿望的必备条件。在这点上,刘备的心里是十分清楚的,并且是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之中的,所以后来,当着赵云和大家的面,当众摔阿斗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刘备对于妻子和家庭的感情实在是单薄的很,在《三国演义》中,刘备的妻子被擒的情况就有三次,其中两次是被吕布所擒,另外一次是被曹操所擒。这是前期的情况,后来包括对孙夫人和吴夫人的迎娶都是为了自己的事业考虑,真正的夫妻感情存在的可能性很少。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而婚姻则是家庭的核心。尽管《三国演义》只是一部小说,但是作为对于历史的演绎,基本上能够和史实相符合。通过对于婚姻的粗略了解,我们进而了解了那一时期的家庭和社会,而这对于总体上了解《三国演义》的内涵也是有益的。 参考文献: (1)《三国演义》,罗贯中,中华书局,2005.4。 (2)《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恩格斯著,张仲实译,人民出版社,1954.10。 (3)《唐前婚姻》,邓志伟,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8。 原载:《时代文学》2010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