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理论 > 英美文学 >

闲话翻译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施小炜 参加讨论

    施小炜,复旦外文系77级,毕业后留校任教8年。后赴早稻田大学文学院文学研究科留学六年半,执教于日本大学逾10年。2007年归国。现任私立上海杉达学院日语系教授。主要著、译作有《东篱撷樱》《禅的生活》等。
    囿于篇幅所限,只得开门见山。斗胆直言一句:笔者以为,文学乃是不可翻译的东西。
    众所周知,有一本著名的“钦定本”《圣经》(Holy Bible),系由英王詹姆斯一世钦定,1611年正式推出——无独有偶,我国历史上翻译作品的首次大规模登场,好像也是出现在宗教领域,那便是佛经的汉译。这本钦定《圣经》的“译者寄言”中这样赞美翻译道:Translation it is that openeth the window, to let in the light; that breacketh the shell, that we may eat the kernel; that putteth aside the curtain, that we may look into the most holy place; that removeth the cover of the well, that we may come by the water。(翻译,它开启了窗户,让光明进来;它打破硬壳,我们就可以吃到果仁;它拉开帘幕,我们就可以窥见至为神圣的场所;它揭开井盖,我们就可以亲近井水。)这种对翻译功能的肯定与颂扬,大概是基于成功翻译者们的自负,抑或是一种自卖自夸吧。然而对于这个钦定本,其实一直以来就有人不以为然。比如说做过都柏林大主教的英国人卫特里(Richard Whately,1787-1863),他是位哲学家、神学家,就曾手举着这本钦定《圣经》高呼道:“Never forget, gentlemen, never forget that this is not the Bible. This, gentlemen, is only the translation of the Bible。”(切莫忘记,诸位,切莫忘记这并不是《圣经》,这,诸位,只不过是《圣经》的翻译而已。)这位主教大人在这里传达的信息非常重要,他让我们认识到:《圣经》一经翻译,便再也不是《圣经》了;翻译过来的《圣经》归根结蒂,仅仅是《圣经》的翻译罢了。同理,一部文学作品,一经翻译,便再也不是原来那部文学作品了,仅仅是它的翻译罢了。英国名诗人蒲伯(Alexander Pope,1688-1744)译成荷马史诗《伊利亚特》(Iliad),颇为自得,要大学者本特里(Richard Bentley, 1662-1742)对“我的荷马”予以评论,而本特里的回答却是:“It is pretty poem, Mr Pope, but you must not call it Homer。”(那是相当好的诗,蒲伯先生,不过你不可以叫它荷马。) 如同《圣经》一般,一经翻译,荷马也不再是荷马了。
    卫特里在宗教经典里——我非基督徒,其实将《圣经》也是当做文学阅读的,本特里则在文学作品里,发现了同样的问题,那便是:文学——其实恐怕不独文学——是不可翻译、不可转换为另外一种语言的。能够转换或曰翻译的,只有“事实”,文学文本中传达的“事实” 而已;而“事实”并非“文学”,或者说“事实”不具备“文学性”;在翻译中,原著传达的事实可以转达,而原著自身的文学性每每是与那种语言特有的色彩感、音乐感,从世间纵轴来看则有由历史积淀带来的、难为外人所理解的重层意义,从时间横轴去看又有由地域文化特色造成的疏离感亲近感等诸多为那种语言文字所独有、无法转换为别种语言的要素密不可分的,因而不可转达。翻译,其实往往就是寻找语言“替代品”的过程,而替代品说到底,不可能与原物一模一样。有时替代品甚至是找不到的,这时我们只能做解释,这样,就更加不是原物了。非但不是原物,甚至连原物的对应物都不是。
    实际上,便是连“事实”,是否可以准确地转换、翻译,甚至都令人生疑。仅举一例。日语中有一名词:いとこ,可写作好几种形式的汉字组合:従兄弟、従姉妹、従兄妹、従姉弟、従兄、従弟、従姉、従妹。意思译成中文,可以是“堂兄堂弟堂姐堂妹、表兄表弟表姐表妹”,须对应具体语境,选择对应的“替代品”;而且译成中文后,甚至比原文更加精确、具体。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任凭我们选择哪一个对应词,我们都面临着必须舍弃原文特有的“模糊性”的尴尬。亦即是说,日文“いとこ”一词原有的模糊性,是无法用中文来转达的,也就是说,此词具有不可翻译性。
    有一个恐怕是最为著名的关于“不可翻译性”的论断,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 (1874-1963)的。他以谈诗的形式论及这一点。诗是什么?他定义道:诗就是在翻译中失去的东西。(Poetry is what is lost in translation. It is also what is lost in interpretation。)诗不可翻译,不论是笔译,还是口译。其实何独诗呢,即以小说为例,小说中文学性较强的部分,换言之亦即诗性较强、或者说接近诗的部分,因其近诗,按照弗氏的见解,也当是不可翻译的。
    进而言之,岂独诗与外文,纵使是在同一种语言之内,且是对散文乃至日常口语表达进行“翻译”,语义的损害只怕也在所难免。试举一例。譬如将日语“俺娘”一词在中文之内翻译成语义基本对应的“我妈”或者“家母”,我们立刻便可发现意义上的落差。“俺娘”所传达的地域性信息,在后二者中便是“失去的东西”了,而“家母”所张扬的文化教养色彩,则又是其余二者所无的。于是乎结论便只能是:“俺娘”只能是“俺娘”,它并不可以为“我妈”抑或“家母”所替代,就是说,不能翻译。
    笔者曾在好几个场合说过这样的话:有一百个译者,便会有一百种译文——当然,这一百种之中不应包括误译百出的译本——而原作却只有一个。试看一部《源氏物语》,中文译本迄今为止就有了5种,今后只怕还会涌现出新的译本来。这就是笔者所说的“翻译的不确定性”。
    不容置疑,不确定性隐含着直接威胁翻译这一行为之正当性的危险。
    产生这种不确定性的理由之一,也许可以从风格文体的角度去考虑:每一个译者大抵都会有自己的文体风格,至少是表达习惯,要求译者完全抛却自己的文体风格或者表达习惯,百分之百地再现原著的风格,固然十分地理想化,但其实却是不可能实现的。译者至多只能无限地接近原著风格,却永不可能与原著风格融合为一。任何一部译著,无非都是译者自身风格与原著风格之间斗争、妥协的结果。
    尽管不可能让译者杀死自己以适应原著,但译家不应该过分张扬自己。借用闻一多那个出名的比喻,不妨说翻译就是“戴着镣铐跳舞”——当然,他原来也是说的诗。
    基于上述两大理由,笔者以为,欣赏外国文学最理想的方式,是所有读者都去直接阅读原著。然而同上所述,所谓最理想状态亦即意味着不可能实现的状态。因此,文学翻译虽属不可能,却无疑拥有市场需求。大量无法阅读原文的读者,只能借助翻译去欣赏、接受外国文学,就是说,文学翻译在社会生活中必不可缺,具有稳定的必需性。
    明知翻译不可为,却因为读者需求而不得不为,这就是文学翻译行为不同于其他的特性:翻译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的物事。
    译家倘使能够意识到文学翻译的这种局限,起码可以激发起对原著者的尊重。依笔者之见,译家必须尊重原著者,尊重原作,万不可妄自尊大,此乃作为一个译者的必须条件。他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便是再好的译文,也是超越不了原作的。假定有人说:我的译文比原文漂亮得多啦!声称作品的风行全在于译者的功劳,那么在笔者看来,就十分地可疑了。翻译说到底应当就是翻译,不能是什么“再创作”。而倘使是在对原文误解基础之上的“再创作”——这样的事情倒似乎时有发生——那就更其危险了。
    记不清楚是谁说的了:翻译是一门遗憾的艺术。比照前面讨论过的文学自身的因素——即不可翻译性——来看,也许我们只得承认“翻译”果然是“遗憾的艺术”了。
    夸张的意大利人则说得更狠,更黑色幽默。他们有一句著名的谚语叫做:“Traduttore traditore。”翻译即叛变。专以讽刺所谓的“翻译家”——也许当称“误译家”才对。好像在他们看来,翻译岂但是“遗憾的艺术”,简直就是“背叛的艺术”!可见他们对于翻译是何等地不信任。
    不过,这种不信任可谓是良有以也。作为译者也罢,抑或作为读者也罢,笔者觉得,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认识,即:译成了中文的外国文学作品,比如说村上春树——之所以用村上春树的名字,纯系偶然。自然,换作任何一位作家都无甚大碍,其理一也——已然不再是“むらかみはるき”了,而仅仅是“cun shang chun shu”罢了。
    就是说,我们或许有必要学学那位卫特里大主教,不时地告诫自己:“切莫忘记,诸位,切莫忘记这并非村上春树,这,诸位,只不过是村上春树的翻译而已。”
    再加上个注:此处的“村上春树”,当然也不妨更换为“外国文学”。
    译  文
    今天是2005年的8月5日,星期五。夏威夷的考爱岛。北部海岸。晴空万里,爽朗得令人瞠目。纤云也无。此时甚至连云彩这一概念的暗示都不存在。七月底我来到此地,一如以往,租了一套公寓,早晨趁着凉快的时候伏案工作,比如说此刻便在写这篇文章,关于跑步的、自由的文章。现在是夏天,当然很热。夏威夷每每被说成四季常夏,但毕竟位于北半球,四个季节大体一应俱全,相对而言夏天比冬天要热,不过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那为红砖和混凝土重重包围、犹如拷问一般的闷热相比,此地的舒适简直有如天堂。空调根本不需要。只需打开窗户,凉爽的清风便自己吹进屋子里来。剑桥的人听说我要在夏威夷度过八月,都众口一词地表示惊讶:“分明是夏天,居然特地赶到那么炎热的地方去,莫不是有毛病?”他们并不知道,打东北方从不间断地吹来的贸易风(信风),让夏威夷变得何等凉爽;他们也不知道,在鳄梨树那风凉的树荫下安闲地读书,兴之所至便去南太平洋的海湾里游泳,这样的生活,让人感到何等幸福。
    到了夏威夷之后,依然每天跑步。除非万不得已,一天也不间断地坚持。自打重新开始这样的生活,马上就两个半月了。今天早晨将录制了“满匙爱”乐队的《白日梦》和《满匙爱之歌》两个专辑的MD放进了随身听,一面听着它,一面跑了一小时十分钟。现在是坚忍地累积奔跑距离的时期,所以眼下还不必介意成绩如何,只消默默地花上时间累积距离。想跑快点就适当地加速,不过就算加速也为时甚短,只想将身体感受到的愉悦尽量维持到第二天。其要领与写作长篇小说一般无二。在似乎可以写下去的地方,果决地停下笔来,这样第二天重新着手时便易于进入状态。欧内斯特·海明威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持之以恒,不乱节奏,对于长期作业实在至为重要。一旦节奏得以设定,其余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要让惯性的轮子以一定的速度准确无误地旋转起来,对待持之以恒,何等小心翼翼亦不为过。
    跑步途中,下了一场短暂的雨,那是一阵让身体恰到好处地冷却下来的雨。厚厚的云层从海面上飘来,遮蔽了头顶的天空,下了一阵细细的雨,便仿佛“俺还有急事要办”似的,就这么一去不返了,甚至来不及回眸一顾。于是那永恒的、毫无遮拦的太阳,又火辣辣地灼照大地。这简单易懂的天候中,你找不到难解之处和含混模糊,既无比喻亦无象征。途中遇到几位慢跑健身者,男女人数大致相当。这些脚踏大地、气宇轩昂、精神十足的跑步者,望去仿佛有一群夜盗在身后追赶他们似的。也有双眼半睁半闭、一边跑步一边呼哧呼哧喘气、两肩无力地下垂、一看便知苦痛不堪的肥胖跑步者,也许是一周之前刚刚检查出了糖尿病,主治医师竭力劝告他们每天坚持体育锻炼。而我,大概居于两者之间。
    “满匙爱”,乐队的音乐百听不厌,是那种不无谓地夸大自己的音乐。当我潜心倾听这令人心平气和的音乐时,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发生在我身上的形形色色的事情,便点点滴滴地苏醒过来……
    ——施小炜译村上春树《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原载:《文艺报》2011年05月20日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