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国内对纳博科夫《洛丽塔》的研究汗牛充栋。但我以为,许多评论家在论及这本小说的主题,特别是涉及主人公“亨伯特·亨伯特”的人格特征及其爱情悲剧时,恰恰就受到了纳博科夫狡黠的愚弄。问题多少就出在他以“评论人”“小约翰·雷博士”的名义写下的那篇《序文》上。我断言,这正是纳博科夫的“圈套”——那些专门诱惑人们(包括评论家)误入歧途的言论:“作为一份病历,《洛丽塔》无疑会成为精神病学界的一本经典之作”;“他是道德败坏的一个突出典型”;“他凶残奸诈的罪恶”;“这部书对严肃的读者所具有的道德影响”——诸如此类。还有,纳博科夫1956年写的作为附录的《关于一本题名〈洛丽塔〉的书》,也起到了某种圈套的作用。 这样一来,国内时下许多评论文章认为,亨·亨的人格特征是“病态”的,他患有各种各样的人格障碍。他首先表现出的是一种倒置性的障碍——恋童癖。对性感少女的疯狂迷恋,是他最典型的特征,并且不随时间的流逝而消减。他把“性感少女”定义为:9岁到14岁之间,不一定要漂亮,但别具魅力。“我占有了她们,她们并不知道”。亨伯特还患有其他的人格障碍。他经常产生一些古怪反常的想法、态度和行为(尽管按现在的标准,还没有达到精神病的程度),他几乎很少有社交兴趣,表现出与他人的距离感和极度冷漠。他还有轻微的偏执型人格障碍——普遍怀疑,同时倾向于把他人的行为理解为故意的威胁或对自己的蔑视。例如,带着洛丽塔在美国到处旅游的途中,亨伯特老是产生这样的幻觉:有人跟着他们,想把洛丽塔从他手中抢走;他不允许洛丽塔与外面的人搭话,不希望洛丽塔跟同龄的孩子玩,生怕暴露了他继父情人的身份…… 在我看来,如上俗套而又平庸的评价,恰恰是中了纳博科夫圈套的结果。假设一下:我们怎么就不能把亨·亨看作一个正常人,一个追求自己爱情和欲望的成熟的正常男人呢?首先,什么人正常,什么人不正常或异常,或者说某人变态,其实就连心理学家也搞不清楚,因为他们也提不出区分“正常”与“变态”的明确标准。一个人的某个行为,到底算是一种“功能障碍”,还是属于一种“功能正常”的反应,很难有划分的标准。既然在科学上——据说心理学是自然科学——都没有定论,干嘛我们搞文学评论的,就一定要给亨·亨带个“变态”的帽子呢? 可问题还不在这里。亨·亨把形容一个男人最卑鄙龌龊的词汇都套在自己头上,表面上看起来,他是想赢得读者的同情,最终让读者原谅他。但我认为,这正是纳博科夫的圈套。而我们往往容易上这个圈套,主要是因为我们还没有理解纳氏小说的基本手法——诙谐模仿(Parody)——的强大威力。也就是说,我们还没有发现“诙谐模仿”与纳氏的圈套之间有什么样的内在联系。 我所说的纳氏圈套,正是由于他运用诙谐模仿的结果;如果不理解他的诙谐模仿,就很容易陷进他的圈套。 纳氏的模仿之所以是诙谐式的,主要是指模仿的对象是其他的艺术作品,或者是它自己模仿自己——“自我模仿”。纳氏经常把乔伊斯、普鲁斯特、福楼拜、波德莱尔等作为他小说中的模仿对象。比如,《洛丽塔》中一个诙谐模仿的例子——“长沙发上的那场戏”,亨伯特所哼唱的那首歌词,就是模仿梅里美的小说《卡尔曼》的:“哦,我的卡尔曼,我的小卡尔曼!真美好,真美好,那些美好的夜晚,有星星,有汽车,有酒吧,还有酒吧间的男招待……”此外,《普宁》中模仿托尔斯泰的例子——“列文和吉梯比渥伦斯基和安娜在时间上整整落后一年”的“文学里的相对论”。 而《洛丽塔》中诙谐模仿最多的,莫过于弗洛伊德的文本了。甚至可以说,亨·亨这个人物,实际上是对弗洛伊德进行诙谐模仿的产物。我觉得认识到这一点,是我们理解纳氏“诙谐模仿”的实质乃至走出“圈套”的关键。 弗洛伊德不是有个所谓“恋母情结”理论吗?那好,我现在的亨·亨根本就无所谓这个问题。他的母亲在他三岁那年因野餐会上遭电击而死。三岁,刚好是幼儿恋母情结开始的时期(至五岁结束)。纳氏选择这个年龄让亨·亨的母亲去世,显然是特意安排的。既然母亲没了,“除了保留在最最黑暗的过去中的一片温暖,在记忆的岩穴和幽谷中,她什么也不存在了”。那么,对亨·亨来说,就不存在什么他想要独占母亲的爱、并杀死父亲的强烈愿望(这正是“恋母情结”的要害之处)。事实上,他并不排斥他父亲,而且关系还不错。在他13岁的时候,他父亲把他认为亨·亨需要了解的性知识都告诉了他。所以,亨·亨不存在所谓童年期“创伤性的经验”,相反,他“在一个有着图画书、干净的沙滩、橘树、友好的狗、海景和笑嘻嘻的人脸的欢快天地中长大,成了一个幸福、健康的孩子”。 既然亨·亨并不存在一个恋母情结发展不善的问题,那么弗洛伊德相应的“创伤固着”理论,也就用不到——套不上——亨·亨的头上。“固着”,是英文fixation的汉译。在弗洛伊德那里,是关于儿童心理——特别是性心理——发展的一个特征。其简单的意思是指,儿童将自己的性能量(“力比多”)贯注在某一个对象上而不能改变。这样,所谓创伤固着,就是指患者固着于过去的某一心理创伤情景,而不能使自己从其中解脱出来。 这样一来,我们若稍不小心,又会落入纳氏的另一个圈套。叙事者亨·亨说,“要是有年夏天我没有爱上某个小女孩儿的话,可能根本就没有洛丽塔。”这就很容易使读者产生这样的看法:与安娜贝尔的相爱——特别是她死于斑疹伤寒——就是亨伯特的童年创伤性经历;他无法从这桩经历中走出来,所以,他就很自然地迷恋年幼的女孩,他潜意识里希望能回到过去,重温他和安娜贝尔的爱(因为洛丽塔与她,都不过是“同一个孩子”)。 这里,纳氏实际上是在诙谐地模仿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治疗理论。那个“能干的精神病大夫”——暗讽弗洛伊德——急于要亨·亨带着洛丽塔到海边去,让他最终在那儿彻底摆脱那种“潜意识的困扰”——幼儿时与安娜贝尔那“未完成的恋情”。可是,据我分析,有两个原因使这个“治疗”方案泡了汤。一是尽管亨·亨带着洛丽塔到了几个似乎不错的海滩,结果不是被恶劣的天气给完全搅了,就是洛丽塔身上粘满了沙子——像一头海牛似的,亨·亨第一次对她“不再有什么欲望”。这怎么能最终满足他对性感少女的欲望呢?又怎么能够治好他迷恋少女的“病”呢?再一个原因就是,纵然亨·亨找到了“一片合乎心意的”海滩,那也为时已晚。因为他“真正的解放在很早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在那个破旧的门廊上第一次发现洛丽塔的时候。 至此,我们总算摸到了诙谐模仿的要害了。我对评论家们的真诚建议是,要从纳博科夫的诙谐模仿手法中,去研究《洛丽塔》的主题,探讨亨·亨这个人物形象,包括他的人格特征及其他与洛丽塔的爱情悲剧。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最终走出纳氏的“圈套”。 原载:《中华读书报》(2011年07月20日19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