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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写《红楼梦》或是“傍‘红’”的狂欢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newdu 参加讨论

    近日,有关刘心武续写《红楼梦》后二十八回并将出版的消息,一经传出就引发各方强烈关注,就在众人对刘心武该不该续写《红楼梦》,续写会不会“狗尾续貂”等焦点展开讨论时,2月19日下午,一个名为“鞠健夫的私媒体”的微博抢先发布了刘心武所续写的《红楼梦》后二十八回的部分文字内容,迅速吸引众多网友的围观。
    早在几年前就曾传出刘心武续写《红楼梦》的消息,如今终于成为了现实。尽管遭遇到了众多的非议,如网友所说,“刘先生何来辛酸泪,如何酿成荒唐言?自曹公红楼问世至今,续写者层出不穷,结果都是狗尾续貂。有本事写自己的‘梦’,别做别人的‘梦’。”而更有学者指出“要获得商业上的成功,是不难的。但是要想获得艺术上的成功,我认为是不太可能的”。对此,围观者甚多,我们又该如何审视呢?
    此前,广东作家陈海鹰先生用两年时间,写成一部130万字的《新红楼梦》,要和曹雪芹叫板,并直呼“曹雪芹水平是完全可以接近”,同样遭遇了质疑。两者结合,就笔者的看法,公众的关注不在于作家们能否续写成功,而在于作家们采取什么样的姿态来对待经典《红楼梦》。如果我们认同“没有谁能复原维纳斯的断臂,维纳斯本人也不行”的话,那么,就可以知晓续写《红楼梦》的结局如何了。
    笔者以为,任何续写行为都有可能是一种“傍”《红楼梦》的讨巧姿态,而大多公众的不领情,就是公众对《红楼梦》认同的表现,是担心有些人冒犯经典的情绪折射。因此,在当下消费社会的氛围中,“傍”《红楼梦》行为,在笔者看来,很可能是一种狂欢罢了,谈不上艺术的追求。如果作为一种尝试,未尝不可,但是,大张旗鼓地进行炒作,难免失之浅薄。
    笔者赞成刘心武先生所说的“任何人、任何机构都无权充当‘红学法官’、‘红学检察官’的角色”,但是《红楼梦》作为经典文学存在的命运却是任何人都关心的。文学经典就是指那种能经得住时间考验的文学作品。《红楼梦》就是经过时间检验的经典作品。经典是历史的产物,对经典的认识也是一个历史过程。文本包含着丰富的信息,经典文本尤其如此。这给重读经典留下了极大的可能性空间,也给续写《红楼梦》提供了可能。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作为文学中心的经典在整个文化格局下也难免不遭受挤压和抛离的厄运。当下社会,消费文化已经成为社会大众一种挥之不去的潜在文化心理。无边的消费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弥散在我们的生活中。消费文化按照自身内在的逻辑与欲望渴求,把经典的神圣性与权威性全部打碎。对文学经典进行翻译、戏拟、拼贴、改写,追求经典文本的通俗性,这就是消费文化对文学经典所取的态度。但经过戏仿、改编后的文学经典已经不是原初意义上的文学经典。续写《红楼梦》结局能逃脱这种命运吗?
    在我看来,公众诟病续写《红楼梦》隐喻了文学经典在消费社会的命运。文学经典作为一个淡淡的背景,被消费的欲求所掩盖,剩下的只是一种空洞的狂欢。文学经典以一种文化快餐的形式供人消费,成了消费社会打发时光、填补空虚的一种方式。对文学经典那种虔诚与仰视已经成了一种过去时。
    续写《红楼梦》或是“傍‘红’”的狂欢。但愿续写不仅仅是“商业成功”的代名词。
    原载:《工人日报》 2011-02-25
    
    原载:《工人日报》2011-02-25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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