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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几个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段启明 参加讨论

    曹雪芹原作《石头记》仅存前八十回,以手抄本流传下来。高鹗续写后四十回,并对前八十回做了不少改动,合为百二十回,于一七九一、一七九二年由程伟元先后两次以活版印行,定名为《红楼梦》。一七九二年印本(即程乙本)就成为此后通行的《红楼梦》的底本。因此,如何评价高续四十回,就成为《红楼梦》研究中无可回避的一个问题。
    毛主席指出:“无产阶级对于过去时代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必须首先检查它们对待人民的态度如何,在历史上有无进步意义,而分别采取不同态度。”①这是马克思主义对待一切文化遗产的最根本的原则。《红楼梦》后四十回,作为二百年前的封建文人的作品,我们要对它作出评价,也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原则。资产阶级“红学”家,仅以前八十回为标准,“用八十回攻四十回”,②这种观点和方法,都具有极大的片面性。
    (一)关于“……书未成,……”
    从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脂砚斋评本前八十回的原文和批语,可以肯定的说,曹雪芹对他这部巨著不仅有着完整的构思,而且八十回后的文稿也已经写出。脂砚斋等人是亲眼看到过这些八十回以后的原稿的,他们在前八十回的评语中多次提到了“后数十回”问题:
    略有些瓜葛。是后数十回之正脉也。真千里伏线。(第六回)
    以此一句留与下部数十回“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第十九回)
    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之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第二十一回)
    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第三十一回)
    此外还有很多评语具体的提到后数十回中的人物和情节。这都有力地说明曹雪芹确实写出了八十回以后的书稿。
    但在甲戌本第一回中却又分明保留了一条眉批语说:
    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
    这里的“书未成”,显然不是说仅仅写了八十回,没有写完全书,而是指全书的修改、润色、增删还没有全部最后完成。请看下面几条脂批: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眷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第二十回)
    此后破失,俟再补。
    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第二十二回)
    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 丁亥夏,畸笏叟。(第二十六回)
    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l
    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第七十五回)
    所有这些批语,记录了在曹雪芹创作、修改、眷清的过程中,书稿不断发生“破失”、“迷失”、“暂缺”租某一回没有写完的实际情况,这就是“书未成”的真正含义。正是因为不断发生“破失”、“迷失”的情况,所以在当时人们就很难看到原作的全貌了。戚蓼生是乾隆三十四年进士,卒于乾隆五十七年(一七九二),比曹雪芹晚去世不到三十年,他在《石头记·序》中所说的“乃或者以未窥全貌为恨”,又说明了在戚蓼生的时代社会上巳经看不到八十回后的原作了。晚于戚蓼生的高鹗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续写了后四十回。
    后四十回的思想性艺术性如何,姑且不论,就续写这种作法的本身,就是很不高明的。它不禁使我们想起了世界驰名的古希腊雕象“梅罗的维娜丝”(一八二○年在希腊梅罗岛上出土的维娜丝雕象),这件珍贵的艺术品出土时就失去了双臂,成为“断臂的美神”。后来,人们总想复原她的双臂,设计过很多方案和模型,但结果却都不理想;至今依然是一个“断臂的美神”。③而高鹗,却终于给曹雪芹的“维娜丝”补上了“两条胳膊”,使之成为一个‘完品”,然而遗憾的是,补的结果,却使这件艺术品发生了严重的变型。因此,严格的说来,对一件具有独创性的艺术品实行补或续,这本身是不符合艺术创作的规律的,是很难成功的。有趣的是,高鹗似乎十分明了这个道理,知道续作很难讨好,因此,他就与程伟元一起,不惜制造谎言,以自己的续作冒充曹雪芹的原作,他们说:
    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有称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俊以是书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壁?爱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二十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扬,截长补短,钞成全部,复为镌极,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至是始告成矣。④
    是书前八十回,藏书家钞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今得后四十回,合成完壁。⑤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改,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⑥
    然而这个小小的骗局,早已被史料揭穿了。续作已属不智,骗人更其可卑,高鹗这种以假混真的作法,是很不体面的。
    如果说高鹗续后四十回,是有意阉割雪芹原作的主题,篡改原作的思想,似为过分,正如鲁迅先生所指出的,续作与原作尚有“颇符”的一面⑦;但是,由于高鹗的思想,经历,情趣,艺术修养都远远不能与曹雪芹相比,所以后四十回无论其思想性与艺术性都不能与雪芹原作同日而语。
    (二)被歪曲了的人物形象
    小说的主题思想,总是要通过活生生的人物形象来表现的。《红楼梦》。后四十回中的贾宝玉,基本上有两种状态:第九十三回以前,处于正常状态;第九十四回以后,处于呆痴状态我们这里主要来看看正常状态下的贾宝玉。
    从第八十一回开始,贾宝玉的形象就变了。请看宝玉为迎春的不幸而悲痛,说了几句“呆话”之后——
    瞥着一肚子闷气,无处可泄,走进园中,一径往潇湘馆来。刚进了门,便放声大哭起来。黛玉正在梳洗才毕,见宝玉这个光景,倒吓了一跳,问“是怎么了?合谁怄了气了?”连问几声。宝玉低着头,伏在桌子上,呜呜咽咽,哭的说不出话来。
    请问,这还是贾宝玉吗?在林黛玉面前,宝玉从来只有安慰、关怀、劝解,怎么可能跑到她面前来莫名其妙地大哭起来呢?这究竟要表现什么呢?是表现他同情、怀念迎春吗?如果他对迎春同情、怀念到这种程度,那么他又怎么可能丝毫不考虑黛玉的心情而在她面前放肆地大哭起来?这哪里还有一点贾宝玉的影子?这是胡闹!
    当天下午,在袭人的劝说下,宝玉又在园中游逛,正好碰上所谓“四美钓游鱼”。俞平伯先牛曾认为“四美钓鱼”一节是后四十回中“较有精彩,可以仿佛原作的”;因为他评论后四十回的方法是“用八十回攻四十回”,所以凡是他认为“仿佛原作”之处,就略加赞扬。然而事实上,正是在这“较有精彩”的“四美钓鱼”一节中宝玉的形象被进一步歪曲了:宝玉轻轻的走在假山背后……忍不住,拾了一块小砖头儿,往那水里一撂,“咕咚”一声,四个人都吓了一眺,惊讶道:“这是谁这么促狭?唬了我们一跳!”宝玉笑着从山子石后直跳出来,……
    这难道也是贾宝玉干得出来的吗?当然这里写的是开玩笑,是嬉戏,但这种近于恶作剧的勾当,贾宝玉是绝对不会做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宝玉看到“小厮”如培茗者流在丫头们中间开这样的玩笑,他是一定要加以制止的。宝玉对于“女儿”总是无限关怀和爱护的,既使在生活小事言谈游戏之间,他也决无粗鲁的行为,这是贾宝玉性格的主要特征之一,反映了作品具有反对男尊女卑的进步思想。而高鹗让贾宝玉在这里干这样的恶作剧、事情虽小,对人物形象却是很大的歪曲。在前八十回中,贾宝玉似乎也有类似的行动,例如第四十六回中,鸳鸯正与平儿诉说拒绝贾赦的决心,袭人突然走出来,于是三人共诉衷肠;不料贾宝玉又突然从山子石后走了出来,把她们三个人“唬了一跳”。这与八十一回里上述的情况似乎相类,但仔细考究起来,却很不同。第四十六回主要是写鸳鸯抗婚的坚定意志,为了使宝玉能够亲自听到鸳鸯的心声,而又不可能设想由鸳鸯对宝玉作正面的直接的叙述,于是,曹雪芹构思了这样一个“偷听”与“突然出现”的小插曲,好象顺手捎带,写出宝玉,使鸳鸯抗婚这一事件与贾宝玉联系起来。正如脂砚在这里所批:“通部情案皆必从不兄挂号。”所以宝玉在这里的突然出现,是有着明显的积极意义的;而完全不同于第八十一回中的纯属恶作剧。由此可见,俞平伯“仿佛原作”便“较有精彩”的观点,是不符合实际的。这两个相“仿佛”的情节,恰恰存在着深刻的差异。
    后四十回中对宝玉的更严重的歪曲,是完全取消了他的反对仕途纽济的性格特征,而着力描写他为贾政升官欣喜若狂。第八十五回中,贾宝玉给北静王拜寿时听到了巡抚吴大人保举贾政的消息,回家后马上回了贾政;嗣后,果然有人来报喜,他“知道是贾政升了郎中,人来报喜的,心中自是甚喜”;接着又是“喜的无话可说,忙给贾母道了喜,又给刑王二夫人道了喜”。总之,贾政升了个郎中,竟把宝玉喜得不亦乐乎。在前八十回中,贾府发生过那么多光耀门庭的大喜事,如元妃晋封,省亲等等,而宝玉却是“置若周闻”,“虽有元春晋封之事,哪解得他的愁闷?”(第十六回)前后相比,同一个人物的性格竟发生了如此显著的变化,此外,在“老学究讲学”,“试文字提亲”,为巧姐评女传等等情节中,可以看出,贾宝玉已经完全接受了孔孟之道。请看,后四十回中的贾宝玉哪里还有一点“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的影子呢?贾宝玉这一光彩夺目的文学形象在后四十回中被高鹗严重地纂改、歪曲了,成了一个变型的人物形象。
    同样的,林黛玉在后四十回中也遭到了严重的歪曲。且看第八十七回有这样一件小事;林黛玉在室内听到外面的风声雨声—
    黛玉便问道:“天气冷了,。我前日叫你们把那些小毛儿衣裳晾晾,可曾晾过没有?”
    雪雁道:“都晾过了,”黛玉道:“你拿一件来我披披”。雪雁走去,将一包小毛衣裳抱来,打开毡包,给黛玉自拣。
    事情虽小,一叶知秋,林黛玉已从一个尽脱俗务的贵族叛逆者变成了要为晾衣服,煮稀饭,五香大头菜须拌点麻油和酸(均见同回)等等琐事操心的小家女子。写出这样的文字,固然是因为高鹗毕竟不了解象林黛玉这样的贵族小姐的生活,但更重要的是高鹗终于把林黛玉写成一个俗人,以改变她的形象。这样的人物,难道还能是封建阶级叛逆者贾宝玉的知已吗?
    果然,在八十二回中林黛玉与贾宝玉议论八股文的时侯,就公开表态了。她说:“我们女儿家虽不要这个,但小时跟着你们雨村先生念书,也曾看过。内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远的。那时候虽不大懂,也觉得好,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宝玉听到这里,觉得不甚入耳,因想:“黛玉从来不是这样人,怎么也这样势欲熏心起来?”
    显然、这里的称黛玉的形象,是被高鹗硬扭歪了的。林黛玉发表的这段议论,其实不过是高鹗先生的夫子自道。八股文中也有近情近理,清微淡远的,这是事实,八股文中也确实可以找到可读之作。高鹗有此看法,由黛玉说出,也不为怪,因为林黛玉这一人物形象完全可以具有这样的看法。但“我们女儿家虽不要这个”、“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这就完全是高鹗硬塞给黛玉的私货,籍以改变这一人物形象了。高鹗本人就是走着这样一条既要“取功名”厂又要“清贵些”的道路的,因此他也就在作品中自然的也是顽强的表现出这种人生哲学。然而林黛玉在前八十回中毕竟是曹雪芹笔下一个具有强烈叛逆性格的人物形象,因此,高鹗借黛玉之口宣扬了自己的观点,歪曲了这一形象之后,又不得不让宝玉出来抹一笔,即所谓“势欲熏心起来”,以便使黛玉的一段议论带有偶然性,掩盖对黛玉形象的歪曲。那么林黛玉究竟是为什么“势欲熏心起来”了呢?就作品本身而论,是无法作出解释的,因为这不是这一人物形象固有性格的合乎逻辑的发展,而是续作者高鹗硬塞给她的东西,所以,惟有与高鹗的思想联系起来,才能得到说明。
    就在这许许多多细微末节之间,贾宝玉林黛玉的形象被歪曲了。如果说贾宝玉的模特儿就是曹霑自己,那么,后四十回中的贾宝玉的身上,却分明地附着着高鹗的影子,这就是后四十回人物形象发生变型的根木原因。
    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后四十回中有些人物却写得很生动、很逼真,例如第百零四回里的贾芸,倪二被贾雨村抓走后,其妻女来求贾芸托贾府去一说情,贾芸当时满口应承道:“这算不得什么,我到西府里说一声就放了。那贾大人全仗着西府里才得做了这么大官,只要打发个人去一说就完了。”结果,他连贾府的门都未得进去;当倪家又来催问时,他还说“硬话”:“昨儿我们家里有事,没打发人说去,少不得今儿说了就放。什么大不了的事!”其实这一次他连后门都进不去的,只好回来对倪家的人撒谎;“西府里已经打发人说了,只言贾大人不依。你还求我们家的奴才周瑞的亲戚冷子兴去才中用。”倪家母女也回答得妙:“二爷这样体面爷们还不中用,若是奴才,是更不中用了。”贾芸说:“你不知道,如今的奴才比主子强多着呢!”通过人物的语言,巧妙的、充分的表现了人物的性格,把贾芸这个十分“不得脸”而在外面又冒充主子身份的人物的确写得入木三分;对那种依仗权门,抬高身价,招谣撞骗的社会风气,无疑是一个辛辣的讽刺,讽刺得好!这种笔法,当然应予肯定。
    高鹗把贾宝玉写“死”了,把贾芸却写“活”了,这是什么原因?很简单:对于曹雪芹塑造的那个复杂而深刻的典型贾宝玉,高鹗在思想上是不接受的,因而,后四十回中的贾宝玉是被他歪曲了的形象;而对于贾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高鹗同样以讽刺的态度来写这个人物,所以在后四十回中贾芸依然是个“活人”。这就说明,后四十回中人物形象的优劣,首先是由高鹗的思想立场所决定的,艺术手法倒是第二位的问题,
    (三)“掉包计”及其它
    很多关于红楼梦的评论都指出,。后四十回基本上是按照曹雪芹的原意,完成了宝玉、黛玉的悲剧结局的,这正是高鹗的续作比其它更不堪的续貂高明的地方。这个评价应该说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正因如此,“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苦绛珠魂归离恨夭,病神瑛泪洒相思地”也就成了后四十回中最引人注意的情节;在一些《红楼梦》的戏剧中,这一情节都占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并使不少观众为之落泪。
    但我们这里说的是“基本上”,是“原意”,就是说,决非原作,因为曹雪芹的这部分稿子已迷失,包括高鹗在内,大家都没有看到过。而高鹗的具体的续作,却是一个“掉包计”。必须指出,作为《红楼梦》的一个情节,这个“掉包计”是十分拙劣的!我们这样说,并非仅仅以是否完全符合曹雪芹原作作为评价优劣的唯一标准,如果曹雪芹的原作也确是这样一个“掉包计”(这是不可能的),那么也同样应该指出,这是一处败笔。
    何其芳同志在他们的《论红楼梦》一文中说:“虽然文学艺术作品都是人工创造出来的,但它们应该象生活和自然界一样天然”;“伟大的作品正是这样的:它象生活和自然本身那样丰富、复杂,而且天然浑成”;“红楼梦正是这种艺术见解的卓越的实践”,它把生活现象作了大规模的改造,“却又几乎看不出人工的痕迹。”这就是何其芳同志提出的《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总的特点”,(何文主要根据庚辰本立论)。这一见解无疑是十分深刻的。如果我们用这个“总的特点”来衡量一下后四十回的“掉包计”,就可以看出,它完全违背了《红楼梦》固有的总的艺术风格。它是这样凿痕毕露,“分明见得人力穿凿扭捏而成”。(石头记第十七回)为了构成“掉包计”这个情节,需要有很多前提条件:第一,宝玉必须呆痴;第二,薛宝钗必须甘愿冒充林黛玉;第三,薛姨妈必须根本不顾及自己女儿这种可辱的处境;第四……,第五……,否则就不能完全成功。而所有这些条件的本身,也决非完全合情合理,必然如此。请看,如此一个重大的事件,其“保险系数”却是这样低,这哪里还有一点“天然浑成”的意味呢?这种完全靠杜撰和编织寻出来的情节,自然显得单薄、虚伪而又离奇得可以因而也就决不能给人以深刻的艺术感染。
    宝玉与宝钗成婚而黛玉病死,这是一个多么冷酷、严峻的“现实”!它所揭示的思想是十分深刻的。但是由于这个“掉包计”的捉弄,使这样一个深刻的悲剧却几乎变成一场闹剧。从贾母、王夫人、王熙凤商量这件婚事,凤姐献“掉包计”开始,上上下下的人就不断在发笑,甚至象花袭人这样的忠实的奴才,也“笑的说不出话来”。因为这实在是一场可笑的闹剧。结果,思想与形式,主题与情节,处于完全不谐调的状态;悲剧性的主题与闹剧式的情节处于矛盾之中。高鹗的“掉包计”很容易使我们想起《醒世恒言》中的《乔太守乱点鸳鸯谱》的某些情节:刘家急切要娶亲,也是为了他家儿子刘璞病重,“得喜事一冲就好了”。而女方的母亲孙寡妇“欲待允了,恐怕女婿真个病重,变出些不好来,害了女儿。将欲不允,又恐女婿果是小病已愈,误了吉期。”于是想了一个办法,由儿子玉郎男扮女装,代女儿出嫁,相机行事,如果女婿病重,则“竟自走回”,不至吃亏。照计而行的结果,闹出一场大笑话,促成“乔太守乱点鸳鸯谱”。这个故事很似高鹗的“掉包计”。但是,由于《乱点》整个作品充满了喜剧的情调,因此这里的“掉包计”恰恰是绝妙好文,成为整个作品的中心环节,它与整个作品的色彩是完全谐合一致的。没有这个“掉包计”就没有最后的皆大欢喜的喜剧结局。而高鹗笔下的“掉包计”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曹雪芹的《红楼梦》的艺术手法,贵在独创,不用旧套,它的艺术成就是远远高过《乱点》之类的。而高鹗智穷技竭,公开套用旧小说的手法,结果把《红楼梦》的艺术降低到明人短篇小说的水平以下,这当然是很不体面的。总之,高鹗的“掉包计”,虽然完成了宝玉宝钗成婚与黛玉病死,但作为一个情节,其艺术性是很低的。
    在前八十回中,曹雪芹为我们写下了无数精彩的生活画面,特别是一些短暂的生活小景,无不笔下生辉,自然流畅,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到了后四十回,我们就很难再找到那样的文字了。高鹗让我们读到的,却是些呆板的、累赘的、毫无生活气息的过程。例如第八十九回写宝玉来到潇湘馆——
    宝玉到了潇湘馆里,在院里问道:“林妹妹在家里呢么?”紫鹃接应道:“是谁?”掀帘看时,笑道:“原来是宝二爷。姑娘在屋里呢,请二爷到屋里坐着。”宝玉同着紫鹃走进来。黛玉却在里间呢,说道:“紫鹃,请二爷屋里坐吧。“……
    请看,这样一个极其简单的过程,高鹗却写得如此吃力:然而俞平伯先生把这一节文字也列为“较有精彩”“仿佛原作”的一例[9]。在我们看来,这是很不妥当的。在前八十回中,宝玉到潇湘馆来,紫鹃单凭着敲门的声音就确知是宝玉来了;这里,宝玉高喊一声“林妹妹在家里呢?”而紫鹃却还不知是谁来了,必要“掀帘看时”,才知道“原来是宝二爷”。接着,紫鹃说了“请二爷到屋里坐着”,黛玉在里面又说“请二爷屋里坐吧”,为此一事,三个人都要大喊大叫地说上两句话才算完事。这是何等呆板、累赘!宝玉进到屋里之后,对墙上挂的字、画竟然完全不懂,全靠黛玉讲解而后才恍然大悟,最后又是在屋里“东瞧瞧,西走走”,直到黛玉写完了字。这个“东瞧瞧,西走走,”把宝玉也糟踏得不成样子。宝玉的绰号原是“无事忙”,但在这里却成了闲散无聊而又故装风雅的浅薄儿。这是一幅多么不自然的、呆板的、莫名其妙的画面!类似这样的笔墨,在后四十回中比比皆是,实在不是好文章。
    (四)“收缘结果”与“兰桂齐芳”
    第一百二十回有这样一段文字,不可不注意:
    这一日,空空道人又从青梗峰前经过,见那补天未用之石仍在那里,上面字迹依然如旧,又从头的细细看了一遍,见后面偈文后又历叙了多少收缘结果的话头,便点头叹道:“我从前见石兄这段奇文,原说可以问世传奇,所以曾经抄录,但来见返本还原。不知何时,复有此段佳话?方知石兄下凡一次,磨出光明,修成圆觉。也可谓无复遗憾了,只怕年深日久,字迹模糊,反有舛错,不如我再抄录一番……”,想毕,便又抄了……。
    这里所说“见后面偈文后……”的“偈文,”就是指全书第一回中空空道人所着到的“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四句话。从第一回来看,这四句话是写在全部石头记文字之后的,也就是说,这四句话之前的文字,应该就是全部《红楼梦》;第一回中所谓“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指的就是全部石头记文字。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第一回中空空道人所看到的石头上的文字,就是“石头”在人世间“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全部记录,即所谓“此系身前身后事”。因此,各种版本第一回都是在叙述了石头记缘起之后,由“按那石上书云”开始《红楼梦》故事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全部《红楼梦》是来取倒叙的形式展开的。即然如此那么高鹗所说的在“偈文”后面又“历叙了多少收缘结果的话头”是从何谈起呢?“偈文”前的文字已经是全部经历的记录了,那么“偈文”后怎么又会出现新的文字呢?
    此外,《红楼梦》第一回中已经说了由曹雪芹“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而高鹗在一百二十回中又让空空道人把石头上的文字再抄录一番,而且经贾雨村介绍,又拿到曹雪芹那里丢。这样看来,曹雪芹已经“收到”两种“版本”了。试问高鹗刊印的是哪一种呢?
    还有,“收缘结果”、“返本还原”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是指“宝玉”“返”青梗峰下之“本”,“还”石头之“原”吗?如果是,那么第一回中就已经“返”、“还”了,何必又作文章?
    上述种种问题,虽然渗透着神话,但实际上正是高鹗伪续后四十回在全书结构上引起的矛盾,而这种结构上的矛盾,正是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在意想上有着深刻差异的反映。所谓“偈文”后面又“历叙了多少收缘结果的话头”,“此段佳话”,“我再抄录一番”,“便又抄了”等等,实际上不过是高鹗续作后四十四的自白。
    “收缘结果”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呢?请不要忽略第百二十回中这段最重要的对话:
    雨村……因又问道:“请教仙翁:那荣宁两府,尚可如前否?”士隐道:“福善祸淫,古今定理。现今荣宁两府,善者修缘,恶者悔祸,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也是自然的道理。”雨村低了半日头,忽然笑道:“是了,是了里现在他府中有一个名兰的,已中乡榜,恰好应看‘兰’字。适间老仙翁说,‘兰桂齐芳’,又道‘宝宝高魁贵子’,莫非他有遗腹之子,可以飞黄腾达的么?”士隐微笑道:“此系后事,来便预说。” 如此着来,高鹗的。收缘结果,对贾府而言就是“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也就是整个作品的大团圆式的结局。这个构思,无论其思想性还是艺术性,都是不足道的。
    在曹雪芹看来,整个封建社会“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贾府子孙一代不如一代。在前八十回出现的人物中,实在没有一个可以使贾府“家道复初”者。贾宝玉、王熙凤这样两个不同类型的皎皎者,不但决不可能使贾府复兴,而且恰恰是从不同的方向来拆贾府的台的。因此,要在原有人物身上写出“家道复初”的大团圆,是办不到的。而高鹗的立场、思想又决定了他一定要给《红楼梦》一个大团圆,于是就挖空心思,除了动用贾兰这个在前八十回中几乎没有什么活动的唯一的主子之外,竟然乞灵于一个还没有诞生的所谓贾宝玉的遗腹子,以构成一个“兰桂齐芳”,这也确是高鹗的惨淡经营了。
    文学常识告诉我们,作品的结局,关系非浅,它是最后一次揭示作品的主题思想。高鹗为《红楼梦》安排的“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不仅完全违背曹雪芹的原意,而且是对《红楼梦》主题思想的严重的纂改。这里最根本的问题在于,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缩影的贾府,在十八世纪的历史条件下,究竟是走向无可挽救的彻底的崩溃,还是“兰桂齐芳,家道复初”?正是在这个最根本的问题上,充分表现出雪芹是中国封建社会及其腐朽制度的全面的坚决的批判者,而高鹗却是一个维护者;雪芹清醒地预见到他所处的社会,他所隶属的阶级必将走向灭亡,而高鹗却幻想着、追求着那个社会还将“延世泽”。这个深刻的差异,就是后四十回无论在思想性还是艺术性上都远逊于雪芹前八十回的根本原因。正因为如此,我们对高鹗续作的后四十回基本上持批判态度,并应该不断深入地指出其思想性与艺术性上存在的问题,以便全面的理解和评价百二十回本《红楼梦》。
    ①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②俞平伯:《红楼梦研究·辨后四十回底回目非原有》
    ⑧参看〔法〕丹纳著《艺术哲学》第四篇第二章第三节及1978年11月5日《光明日报》载《维娜丝与钟馗》
    ④程伟元:《红楼梦序》
    ⑥程伟元、高鹗:《红楼梦引言》
    ⑥同上
    ⑦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⑧俞平伯,《红楼梦研究·后四十回底批评》
    [9]同上
    原载:《西南师院学报》1978.2
    
    原载:《西南师院学报》1978.2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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