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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人物小传之三——吴克岐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邓庆佑 参加讨论

     一
    吴克歧字轩丞,盱眙县人。盱眙,清代属安徽泗州,民国期间属安徽淮泗道,解放以后划归江苏省,现为南京市管县。
     因史料不足征,吴克歧的生平经历尚难确考。不过在他的书中,尚给后人留有探索的余地。比如,他在《犬窝谭红》的自序中说:
     《红楼梦》版本极多,亦极大同小异。至徐氏本出(广东广百宋斋排印,署名《增评补图石头记》,坊贾争先翻印,视为定本。实则徐本仅就浅显者,稍加修饰,其重要误点,仍然存在也。宣统末,上海有正书局影印钞本八十回<红楼梦>,书中历字,不避清高宗讳,书作历,的是乾隆以前人手笔。绩溪胡适之以卷首有戚晓堂序,称为戚本(戚名蓼生,字念初,德清人,乾隆三十四年进士),足正余本之误实多。壬子春,余在南京四象桥南旧货摊中,购得残钞本,亦系八十回,尤有重要之纠正。兹以徐本为主,而以戚本及残钞本正其误。缕述如左。
    这篇序文里,吴克歧告诉我们:(一)光绪十年(1884)上海同文书店老板徐润搞的那个广百宋斋排印本《增评补图石头记》,即所谓徐本,不是一个好本子。因此他在壬子年(民国元年,1912)于南京四象桥南旧书摊上购得一个八十回残钞本,又有了戚序本后,便以徐本为主,用残钞本和戚序本对校,最后便有了他的这本<犬窝谭红)。(二)吴克歧是在读了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以后,才知道有戚本的。而胡适此文的初稿,完成于1921年3月21日,同年收入亚东图书馆(胡适文存)卷三中;改定稿上署同年11月12日。那末,吴克歧读到此文,必得在1922年,而他用残钞本和戚本一起同徐本对校并撰写出<犬窝谭红},最快也得在1922年的后半年,甚至竟是在此一、两年之后。同时我们还注意到,现在所能见到的吴克歧的材料中,没有发现他已知道有甲戌本一书存在。而胡适发现甲戌本,是在1927年8月初。同月12日,他写信告诉了钱玄同;次年2月,写成长文《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嗣后收入《胡适文存》三集卷五。由此可见,吴克歧在完成《犬窝谭红》以后不久,大约即已去世,时间可能在1929或1927年。
    二
     《犬窝谭红》分“红楼梦正误”、“红楼梦正误补”和“红楼梦正误拾遗”三部分。此书一直是一个抄本,而且其中第二部分早已散失。1986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将它影印出版,由扬州古籍书店发行。
     《犬窝谭红》自本世纪二十年代前期写成,历七十年,不见有人研究过。1995年,美籍华人、威斯康星大学周策纵教授,发表《〈犬窝谭红》所记〈红楼梦〉残钞本辨疑〉》一文②,对吴书形成的时间,对吴克歧用徐润广百宋斋本正有正、残钞两本对校所得结果,进行了研究,认为残钞本“对事实往往有必要的补充;对人物描写也比较恰当;许多情节也更为合理;文字方面,好坏固然不一致,但往往有比别本较妥当的”。因此,他认为这个残钞本必出于高手,并希望今后能找到它的下落。
     吕启祥同志的《〈犬窝谭红〉所记〈红楼梦〉残钞本蠡测》一文③,将《犬窝谭红》中包含在“红楼梦正误”和“红楼梦正误拾遗”两部分的残钞本异文和吴克歧的评语,一一辑出,得482条,并依回次和行文先后,顺序标号排列,每条先列徐本文字,次列残钞本文字,再录出吴氏评语,读者一看,就能使残钞本异文的优劣正误立现。吕文将残钞本的异文归纳为三类。(一)纠正时序、人名和人物形态描写几方面的疏漏、误植和错误;(二)改正徐本在情节交代和连接上的突兀和错讹;(三)回目改动。现在,我们也从这三方面分别作些介绍和研究。
     (一)第十二回最后一段,徐本及迄今所有诸本均作:
     谁知这年冬底,林如海的书信寄来,却为身染重疾,写出特来接林黛玉回去。
    残钞本却为:
     这年八月底,林如海因身染重疾,写书特来接林黛玉回去。
    吴克歧评:
     残钞本叙述,时事井然,有条不紊。在当时交通不便,京扬行程,姑以二十天计,是如海八月底病重,遣人来京接黛玉,至九月中到京,正是贾敬生日开筵赏菊之后。贾琏当即送黛玉回去。至十月中到扬,而如海已于九月初三日去世,因开丧安葬及处理姬妾财产等事,均需时日,年内赶不回来,特命昭儿回家,告知一切,顺便取大毛衣服。……若依徐本所述,如海冬底病重来接黛玉,贾琏送去,竟不带大毛衣服,而如海却早于九月初三日死矣。昭儿到京,已在可卿五七之后,约在正月上中旬之间,而昭儿犹云取大毛衣服,且云赶年减前就回来,真是呓语。
    后来,吴克歧还曾将此事写成短文。文中云:
     宁赣乱后,余有事金陵,于四象桥下破货摊中,购得抄本红楼梦一册……冬底之冬字,作八月二字,并写一格中。余不觉恍然大悟。盖当时展转传抄,字渐漫灭,既误八为夕,又脱去月字之月,认两小横作两点,遂并两宇为一字,而成冬字之讹矣。甚矣,毫厘千里,不知费读者几许冥想也。③
     (二)第六十回芳官用茉莉粉代替蔷薇硝,给贾环所贻人;第六十一回为贾环偷霜露诬栽玉钏的人,徐本及诸本均作彩云,残钞本作彩霞。吴克岐说:
     彩云随王夫人去送灵(事在五十九回一一弓]者),何以此时又在家,岂有分身术邪?……又六十回叙芳官以粉代硝,及六十一回彩云为贾环偷霜露诬栽玉钏事,残钞本彩云均作彩霞。……考二十五回彩云与玉钏厌恶环三,叙述极详,何至竞以厌恶者为爱人,而为之作贼,又诬栽玉钏?……至彩霞恋爱贾环,鬼鬼崇崇,在二十五回中,亦叙述极详。贾环且疑彩霞与宝玉好,不大理他,斥彩霞之哄他。此次更疑其与宝玉好,始为之瞒赃,骂彩霞为两面三刀,且欲将其事告知凤姐……。赵姨娘既与彩霞情投意合,使之作贼,见彩霞受贾环屈辱,极力安抚彩霞,骂贾环为没造化,与七十二回彩霞放出,思嫁贾环,求救于赵姨娘,亦复相合。则此二处之彩云,之系彩霞之误,可无疑也。
    以上我们举出了第六十、六十一、二十五和七十二诸回中之彩云,残钞本均作彩霞,吴克岐对此不仅作了充分的肯定,而且作了很有说服力的评说。此外,彩云这个名字,在第三十、三十九、四十三、五十九、六十二和七十诸回中,也多有误植,但都被残钞本和吴克岐指出和匡正。
    三
     残钞本不仅指出和纠正了徐本及诸本在时序:人名甚至人物形态诸方面有误植和疏漏,而且指出在情节交代和连接上,也有突兀和缺失。如果说前者使读者在阅读中产生矛盾和出现障碍,那么后者就会令读者莫明所以和感到茫然。对于这些,残钞本又进行了补写,作了必要的补救。虽然,这样做,我们还没有从其他版本中找到根据,但却觉得合乎情理,文笔文心也显得前后一色,毫不牵强。比如第五十八回叙述荣府将芳官、藕官、葵官和龄官等一千优伶遣放分派后,徐本和其他诸本在写到“其中有一二知事的,愁将来无应时之技,亦将本技丟开,便学起针黹纺绩女工诸务”时,便嘎然而止。残钞本却在此下有一大段补写:
     却说梨香院的事,本是贾蔷管的,龄官又无父母亲戚,听了此事,两人都心中欢喜。贾蔷想到此事,不能瞒着凤姐。便借着探病,来见凤姐,狠宛转的将龄官的事说了。凤姐大怒,啐道,下流种子,天下好女人都死绝了,要讨个唱戏的骚臭烂婊子。你讨只管讨,从今后可别想我再理你了。急得贾蔷只管发誓睹咒,恳求了好一会,凤姐才笑了。贾蔷出来,一步三挪的到了宁府,贾珍见他垂头丧气,问是何事:贾蔷说了。贾珍道,理他呢,你只管叫人领出来,另赁些房子住着,他那里会知道;纵然知道了,只说是龄官自己赁的,等他老子娘的,难道不许等老子娘吗?贾蔷听了有理,便同茗烟赁了几问房子,将龄官领出来,住在正屋里。茗烟母妻住在厢房,一切烧煮浆洗服伺等事,皆有茗烟母妻管理,只雇用一个粗使老婆子。原来宁府遣放大丫头出来择配,茗烟便求了宝玉,向贾珍将万儿讨出来……。
    吴克岐对此段补写极为赞赏,他说:
     龄官之事,前曾特笔描写。此次放出,毫不提及,实属疏漏。此段叙述,不独弥补此缺,且与毒设相思局,有匣剑惟灯之妙。……至结束万儿,更觉轻便,自是灵妙手笔。
    当然,我们也认为这是一段很精彩的文字。因为此前已有龄官划蔷的特笔皴染,又有茗烟在东府小书房里与万儿的幽会,两案都未归结。这一段补文,不仅两对男女成了眷属,是顺理成章之事,而且人物的性格口气,行文用语风格,姑不说已与原著毕肖,起码也与原著接近。
     这里,我们还想再举一例,使读者对残钞本上的补写文字有进一步的了解,从而更有利于对这个本子的重要意义,作出判断。从第六十六回开始。贾琏奉父命,为“机密大事”,往平安州出了一趟“远差”,历时两月方回。其间,王熙凤已将尤二姐“赚入大观园”中;又挑唆张华往有司衙门状告他与尤二姐指腹为婚,贾琏在国孝家孝期间,“背旨瞒亲,伏财倚趋,强逼退亲,停妻再娶”。最后因虑及贾琏品性,觉得还是留尤二姐在自己身边妥当;又因怕日后张华翻案,“将刀靶子付与外人”,便决心派旺儿“将张华治死,方剪草除根,保住自己的名誉”。恰在此时,贾琏从平安州回来,将所办之事回明,贾赦十分欢喜,除赏银百两外,又将房中丫头秋桐赏贾琏为妾。此时凤姐虽一刺未除,一刺又生,却仍将好颜面换来遮饰,一面又命摆酒接风,一面带了秋桐来见贾母、王夫人等,至使“贾琏也暗暗纳罕”。此下,徐本以及其他诸本,虽也有贾珍起程外出情节描写,像庚辰、己卯、戚序、戚宁、梦稿、甲辰、列藏、程甲诸本,甚至新校本《红楼梦》大都作:
     那日已是腊月十二日,贾珍起身,先拜了宗祠,然后过来辞拜贾母等人。合族中人(合字,据蒙府、戚府、戚宁、甲辰、列藏诸本改一一引者)直送到洒泪亭方回,独贾琏、贾蓉二人送出三日三夜方回。一路上贾珍命他好生收心治家等语,二人口内答应,也说些大礼套话,不必烦叙。
    这次贾珍外出,系因何事,又要何往,为什么要如此郑重其事,以致扰动了包括贾母在内的荣、宁合族大小。蒙府本虽多“送灵”二字,贾珍外出原因算有了着落,然其他问题并没有解决。也许觉得这里确实存在矛盾,但又苦于无法理顺,所以由护花主人评、大某山民加评的《增评补图石头记》,程甲本和张恂子作序、上海新文化出版社1929年出版的《红楼梦》一类版本,干脆将此一段文字删掉。“贾琏心中也暗暗纳罕”以后,就直接接上“且说风姐在家……”一段。
     现在,让我们再来看看残钞本的这段文字:
     却说贾珍在铁槛寺守灵,过了百日回家,便料理扶柩回籍,择定十二月十二日安葬祖茔。先期到寺做法事,调派家人随往,诸事妥当。那日贾珍起身,先往宗祠拜祭,然后叩辞贾母诸人,即行上道。合族人均送至洒泪亭方回,独贾琏、贾蓉直送了三日三夜始回。一路上,贾珍谆嘱二人好生收心治家;二人亦说了些保重套话。贾珍日夜辛苦,至安葬事毕回来,已是腊鼓将残之候。此是后话,不必赘述。
    这一段文字同样也很重要,它使读者明了,贾珍这次外出,之所以要如此郑重其事,盖因要将贾赦灵枢送回南方,安葬祖茔。这就对这里的如此大肆渲染,作了解答,落到了实处。
     这里,我们还请读者注意,贾赦之死,“独艳理亲丧”,事在第六十三回贾宝玉生日之后。对于贾宝玉的生日,尽管有四月底,五月初,五月中旬,甚至五、六月之间诸说。贾赦之死,自就在五月初或以后。贾珍守灵百日期满,则已是八月中旬,或八月底,甚至九月初了。他从铁槛寺回到家中,就张罗将他父亲的灵柩送回南方,并择定十二月十二日安葬祖茔,就已费去了不少时日。起灵之前,又要做法事,而且必须在安葬之日以前,将灵柩运到坟场。我们记得,第十二回林如海病危,来信接黛玉回去,吴克岐按照旧时交通情况和京扬两地的距离,估计单程需要二十天,运一副灵柩,所费时间,可能更多。所以从贾珍守灵期满,到将贾敬灵柩安葬祖茔之日,大约三个月多几天里,时间并不是很宽裕的,待到安葬事毕,回到京城时,当然已是“腊鼓将残之候”。这里既没有环境描写,也没有人物性格的刻画,有的只是时间的推移和事件进程的交代,然而在把握上却是严密的,无懈可击的。可惜的是抄手不敏,既将贾珍此次外出之主要目的脱漏,又将贾赦灵柩安葬祖茔之日,误作贾珍送灵起身之日。这就将使贾珍事毕回京时,已不是“腊鼓将残之候”,而是“春风又绿江南岸”了。
    四
    当然,残钞本上的异文和改动,并不都是好的,成功的,正如吕启祥同志所说,其中也有失误和败笔。如第十八回元妃归省时,在看了宝玉和众姊妹的献诗和梨香院女伶的戏文,撤席以后,将未到之处,复又游玩。诸本皆是一笔带过,残钞本却在这里补写了不少文字,作:
     将未到之外,一一游玩。忽见红梅拥护中修行一丛,隐约露出庵寺,微闻钟磐讽经之声。元妃传谕进香,缓缓向前而行。早有妙玉在庵门外俯仗接驾。元妃入庵,盥后拈香礼佛,又赐题“苦海慈航”匾额。妙玉献茶。元妃见妙玉潇洒不凡,心内赞喜,特赏藏香十支,雕镂寿字千年枷南香念珠一挂。
    然而,这位补写者忘记了,在大观园刚刚竣工,十个小尼姑小道姑已经买来之后,王夫人听林之孝家的说,西门外牟尼庵现住着“文墨也极通,经文也不用学,模样儿又极好”,年方十八岁的带发修行的妙玉。马上要她去接来时,林之孝家的回答说:“他说,‘侯门公府,必以贵势压人,我自不去的”’。后来,王夫人果真“命书启相公写了请贴”,又派人备了车轿,才接来的。
     我们知道,在曹雪芹的原作里,是没有让妙玉出场的。这是由妙玉的品格性情决定的。补写者不懂雪芹的创作意图,硬是作出此一有损人的形象之描写,而吴克岐却从而赞美之,说什么“妙玉名列十二正钗,且因元妃省亲人园,自宜特写一笔”。这就如黑格尔所说:“人和人之差,有时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④
     上面这一例改动,是属于<红楼梦)正文的。关于正文中的不成功的改动,当然不是仅此一例,这里我们就不再赘述了,因为如吕启祥同志所说,回目中的改动更多,而且“基本上是失败的”。据我们统计,第一至十五回的回目,就改了十一个,只有三、四、十和十二回未改。而这种改动,有的改一、二字,有的改一联,有的上下联全改。改动后的优劣得失如何,有实证在,读者可仔细把玩琢磨。俗语说:“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只要将两者细作比较,自能得出结论。这里,我们随便挑出两例,以资说明。
     (1)第一回回目诸本均作“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残钞本将“闺秀”改为“知己”。这显然与书中所叙不合。甄家丫鬟见到贾雨村纯属偶然。因她曾听主人说过有贾雨村其人,所以回头看了两眼,并非有意于他。贾雨村误以娇杏是“风尘申知己”,实际上只是他的一厢情愿。孰料吴克岐却认为“娇杏乃甄家之婢,不足称‘闺秀’,‘风尘知己’语为妥当”。其实,这是误解。我们知道,旧时称有才德的女子为“闺秀”。如李汝珍(镜花缘)第一回里有:“百花仙子道:‘不知小仙与这玉碑可能有缘?可惜我们虽成正果,究系女身,将来即使能睹玉碑人文之盛,其中所载,设或俱是儒生,无一闺秀,我辈岂不减色? ’百花仙子道:‘……据这景象,岂但一二闺秀,只怕尽是巾帼奇才哩!’”李汝珍系乾嘉时人,据张友鹤先生考证,他出生之年,约为曹雪芹逝世之年(1763),或稍后一两年,⑤他对“闺秀”一词的用法,也相当于雪芹在(红楼梦)中的用法。贾雨村既认娇杏“是个巨眼英雄”,自然可以称“闺秀”。
     (2)第七回回目.,除徐本作“送宫花贾琏戏熙凤,宴宁府宝玉会秦钟”外,庚辰、己卯、程甲三本亦同。梦稿本缺。甲戌、舒序两本作“送宫花周瑞叹英莲,谈肄业秦钟结宝玉”。戚序、戚宁、蒙府、列藏四本作“尤氏女独请王熙凤,贾宝玉初会秦鲸卿”。只有残钞本独家特出,改作“听秘戏周家送宮花,逞酒兴焦大骂幼主”。从实而论,我们觉得徐本、庚辰、己卯、甲戌、舒序、程甲六本回目,较能涵盖本回内容。尤氏请王熙凤家宴,只是作为一个过渡,目的是引出贾宝玉与秦钟会见,为第九回秦钟入贾府家塾和茗烟闹学堂作引,所以我们认为戚序、戚宁、蒙府、列藏四本的上联,似觉重点没有把握准。关于残钞本的改动,尽管我们能同意上联的“听秘戏”与“戏熙凤”为同指一事,那么“周家”决不能等同于“周瑞家的”。、因为按照《红楼梦》中的通常用法,“周瑞家的”是周瑞老婆的指代,正如“赖大家的”、“秦显家的”、“来旺家的”、“林之孝家的”,是赖大老婆、秦显老婆、来旺老婆和林之孝老婆一样。而“周家”只能说是姓周的人之家。至于下联的改动,则不仅将为秦钟以后活动作引的意义弄没了,也把焦大这一人物形象弄歪了。“逞酒兴”、“骂幼主”,则焦大其人的卑劣无情可知。其实这是冤枉的。正如鲁迅所说:
     焦大以奴才的身分,仗着酒醉,从主子骂起,直到别的一切奴才,说只有两个石狮子干净。
     其实是,焦大的骂,并非要打倒贾府,倒是要贾府好,不过说主奴如此,贾府就要弄不下去罢了。然而得到的报酬是马粪。所以这焦大,实在是贾府的屈原……。⑥
    五
     除《犬窝谭红》外,吴克岐的红学著作,至少还有两种,一是《忏玉楼丛书提要》,二是《读红小识》。前者应是一部较大的书,写作时间肯定要早于《犬窝谭红》。它的内容包括《红楼梦》的版本,续书、题泳、杂记等著作的提要和评论,共分三卷,是《红楼梦》研究中一部比较有用的参考书。他对归锄子的《红楼梦补》和逍遥子的《后红楼梦》两书的评价,就属《忏玉楼丛书提要》中的内容。他评《红楼梦补》时说:
     按,归锄子,姓名未详,考自序有“后”、“续”两书,所以复作,及嘉庆己卯序于三时定羌幕斋语……是书则作于嘉庆二十四年,在《后红楼梦》、《续红楼梦》之后也。……解盒居士称,翻案诸作,此为第一。吾亦云然。然宝黛为木石姻缘,质锁作定,大可删去;眼泪化金,尤属无理。至于通体口吻,与原书毕肖,可谓善于摹仿者矣。
    对于逍遥子的《后红楼梦》,吴克岐则是全盘否定。他说:
     据邁遥子序称.是书亦曹雪芹所作,并伪作曹母家书以实之。.考原书与此书文字之优劣悬殊。稍识之无者能辨之,虽雪芹江郎才尽,亦不至如此。……余按。’是书泥定前书,代黛玉作不平之呜。笔意枯寂。若无生发,其口吻绝不相肖,且多不近人情处。……至于狗尾续貂,诬及雪老,更自忌其丑矣。红豆杓樵演为传奇,真是嗜痂之癖。解酓居士论翻案诸作。此书于又次,余犹未认可也。⑦
    显然,吴克岐对这两书的评论,还是比较恰当的。
    《读红小识》一书,据台湾宋隆发先生《红楼梦研究文献目录》中介绍,书中包括“红楼梦作者”、“红楼梦原本八十回后佚文”、“红楼梦原文补遗”和“红楼梦正误”四部分。从书中所列题名看,很可能是从《犬窝谭红》和《忏玉楼丛书提要》中抽出者,可惜据说它也是一个抄本,无缘读到,遽难论定。
    注 释:
    ① 见《红楼梦学刊》1995年第2辑。
    ② 《红楼梦学刊》1998年第2辑。
    ③ 见上海《小说世畀》五卷一期(1924年1月).
    ④ 转引自鲁迅:《坟·论睁了眼看》。
    ⑤ 参看张友鹤;《镜花缘·前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⑥ 鲁迅:《伪自由书.言论自由的界限》。
    ⑦ 转引自赵建忠《红楼梦续书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原载:《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1期
    
    原载:《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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