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冬底”应为“三月底” 《红楼梦》是一部“彻头彻尾的大悲剧”(王国维语)。不但“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最后还“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仅在《红楼梦》第十一回到十三回中,就有三个人去世,贾瑞、秦可卿和林如海。尤其秦可卿的死,由于曹雪芹的模糊处理成为解不开的谜团。安排他们相继去世究竟是偶然还是刻意呢?如果是后者其目的又是什么呢? 在第十回,秦可卿突然病重。十一回中,尤氏透露了秦可卿得病时间。尤氏道:“到了二十以后,一日比一日觉懒了,又懒怠吃东西:这将近有半个多月。经期又有两个月没来。” 据此推算,八月二十开始生病,尤氏说话时起码是九月初五以后了。可由当时王熙凤看到 “黄花满地,白柳横坡”的景色来应证。 张太医给秦可卿看病时曾经说:“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总是过了春分,就可望痊愈了。”据此看,她应该没有熬过春分。实际情况是这样吗?我们可以从贾瑞与林如海着手推算。 第十一回中“这年正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贾母向凤姐说道:“明日大初一,过了明日,你再看看他去”(腊月)初二王熙凤看望秦可卿回来后得知贾瑞来过,当晚王熙凤让他空等一场,“过了两日,得了空儿,他仍寻凤姐”,这次他回家就得了病,后“心内发膨胀……诸如此症,不上一年都添全了。”“不上一年都添全了”在《红楼梦》各版本里都可以清楚地看到。不上一年意味着将近一年,否则不必将一年作为参照对象。贾瑞病倒是在头年底腊月上旬,据此这时应是第二年八九月份左右。紧接着作者写道:“倏又腊尽春回,这病更加严重。”时间过渡到第三年的年初了。这期间秦可卿还活着。 有说法质疑“不上一年”有误,应为“不上一月”。(如周汝昌《红楼梦新证》1976年增订本第六章《红楼纪历》)很明显,这种说法与下文“倏又腊尽春回”矛盾。再者,如若“不上一月”,如何能够“肉桂、附子、鳖甲、玉竹吃了几十斤”呢?(俞平伯也曾指出这点) 贾瑞死后,“这年冬底”,林如海身染重疾,写书特来借黛玉回去。十三回秦可卿就突然死了。在王熙凤协理宁国府期间,小厮昭儿回来了:“林姑老爷是九月初三日巳时没的。二爷带了林姑娘同送林姑老爷灵到苏州,大约赶年底就回来……叫把大毛衣服带几件去。”这里出现了叙述前后矛盾。其一,“冬底”黛玉与贾琏即刻动身,当时正该穿大毛衣服,何以现在才取?其二,林如海特接黛玉,可见病势的确严重,却九月才去世,拖了大半年的病也算重疾吗?如此推敲,“冬底”有可能是作者的疏忽或是抄者的失误。据《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汇校》:在各《红楼梦》藏本中均为“冬底”,只有列藏本为“这底两淮林如海……”。那么接到林如海书信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呢? 昭儿回贾府的时候肯定已经过九月初三,我们假设他从九月初三就开始回府,然后回去,和黛玉贾琏一起回来,既然赶年底可以回来,两地间走水路至少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再加上他们处理林如海身后事的时间,粗略地推算黛玉出发应该是第三年的三四或者五月间。此时正值春季,未带大毛衣服很正常。最重要的是,繁体的“三”字和“冬”字十分相像!难道仅仅是巧合吗?很有可能曹雪芹不小心漏写了“月”字,将“三月底”误写为“三底”。“三底”是不通的,所以抄者就误会成“冬底”了。 秦可卿之死远不像行文感觉那般匆促。如果她病了近三年才死,就绝对不会“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了。她又是怎么死的呢? 目前关于秦可卿之死主要有两种观点。 刘心武“揭密”她因为政治斗争失败被迫自杀。这种解释成立的前提之一必须是时间的紧迫。根据刘心武对“云苓熟地归身”的解释,秦可卿在接到命令两年后才“归身”,在时间上就说不通。 笔者认同学界主流观点,只是其忽略了事件之间的“时间差”,将私情暴露生病上吊想当然地连接成因果链条从而导致谬误。 二、第十回到第十四回的时间与前面衔接有误 理顺了第十回到第十四回的时间,却发现与前文仍不能衔接。第八回《贾宝玉奇缘识金锁》中,就已经入冬开始下雪了。 尤氏向王熙凤等讲秦可卿时是九月初五左右,恰好是贾敬的寿辰。因为闹书房的事,金荣的姑妈那天进宁府准备讨个说法。尤氏对贾珍说:“后日是太爷的寿日……?”倒推可知那天是九月初三左右,明显与已经下雪相矛盾,王熙凤看到的也不应该是“黄花满地,白柳横坡”。 时间在倒流,由此说明第十回到十四回的时间与前面的衔接有误。这可能是由于作者的疏忽造成的。我们指出,但也不必去苛责作者。 参考文献: [1]曹雪芹,冯其庸《瓜饭楼重校评批红楼梦》[M] [2]冯其庸《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汇校》[M]红楼梦研究所,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9.4 [3]程甲本红楼梦库本阅览室,I242.4/1-28 [4]戚蓼生序石头记 ,库本阅览室I42.4/1-23 [5]蒙古王府本石头记,库本阅览室,I242.4/1-22 [6]脂砚斋传本,曹雪芹石头记,库本阅览室,I242.4/1-21 [7]瓜饭楼重校评批红楼梦,脂砚齐重评石头记857.4/141-026 原载:《大众科学·科学研究与实践》 2007年第16期 原载:《大众科学·科学研究与实践》2007年第16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