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废墟的体认和感悟, 必然导致对生命和一切存在的意义、价值的深入思考。以儒家文化为本位的中国传统文化, 使得中华民族成为一个务实而注重理性的民族, 因此在我们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之中普遍不注意考虑在我们看来与实际关系不大因而意义价值也不大的生死问题。孔子说:“未知生, 焉知死; 未知事人, 焉知事鬼”, 所以“子不语怪力乱神”, 一切都着眼于现世的生活。就如李泽厚所说:“死的意义便只在于生, 只有知道生的价值才知道死的意义(或泰山或鸿毛) ,‘生死’都在人际关系中, 这个关系本身就是本体, 就是实在, 就是真理。”[10]虽然在中国文学作品中也并非没有人生若梦的沉重感叹, 也并非没有“譬如朝露, 去日苦多”,“又恐流年暗中偷换”⋯⋯之类的充满了苦涩的叹息, 但这只是在实用理性精神支配下留恋和执着于此生此世的现实人生的一种表现而已,因而根本上没有超越出上述李泽厚所说的那个“本体”。但是从《红楼梦》中我们却可以明显地看到: 贾宝玉和林黛玉对此问题的思考却已或多或少地超越了这一“本体”。他们在思考这一问题时, 至少已经如海格德尔所指出的那样, 自觉地认识到包括自己在内的一切人都要走向死亡或正在走向死亡, 而他们正是因此而把握了个体的“所在”。 鲁迅在论及《红楼梦》时曾十分精辟地指出:“颓命方至, 变故渐多, 宝玉在繁华丰厚中, 亦且屡与‘无常’觌面⋯⋯悲凉之雾遍被华林, 然呼吸领会之者, 独宝玉而已。”[11]之所以宝玉能够于“繁华丰厚中”“呼吸领会”到“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的浓厚阴影和沉重的悲剧氛围, 除了对贾氏家族之必然走向衰败的敏感预料之外, 更主要的恐怕还是因为如前所论, 把握了那个个体的“所在”之故吧! 把握了个体的“所在”, 也就是把握了现实的尘世生活是如此的不完美: 痛苦、寂寞、孤独、争斗, 剥削和压迫, 阴谋和倾轧⋯⋯即或是作为个体存在的人生, 也有生、老、病、死的过程, 那么完美的东西到哪里去寻找呢?“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呢? ——这是上述思考后逻辑的必然。 显然, 在尘世生活中绝不可能寻求到一个理想的世界, 贾宝玉曾试图将大观园当作一个理想的世界, 一个完美的女儿国, 但是他的幻想最终被证明只是一个一厢情愿的幻想。如果现实世界是完美的, 是绝对至善至美的, 那它就绝不可能是一个现实的世界! 从古至今人们所描绘的“理想国”、“大同世界”、“桃花源”⋯⋯ 统统都只不过是乌托邦而已! 那么理想的世界究竟存不存在呢? 如果存在、它存在在哪里呢? ——这个问题是中国人所较少思考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的实质乃是: 在现实的尘世中并不可能存在一种神圣、超验和绝对的价值世界, 只存在着世俗的、具体和相对的价值世界。试图在尘世的现实中去寻求完美和至善当然只能感到痛苦和失望了。而《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林黛玉特别是该书的作者曹雪芹却并不满足于现实尘世的污秽和肮脏, 而强烈地想去追求一种真正绝对的完美、公正、至善至美和真诚纯洁、幸福快乐, 所以他们不能不感到强烈的心灵痛苦和绝望! 尽管如此, 他们的理想和追求却并未放弃——贾宝玉曾不止一次地对人们诉说他的理想: 他希望的是与许多年青美丽、纯洁善良的女性长期地厮守在一起, 他向往着一种“泛若不系之舟”似的独立自由的生活, 而且他渴求着一定意义上的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一言以蔽之, 他所追求的价值标准与世俗尘世间公认的价值标准完全不同。对于“扬名显亲, 光宗耀祖”、“仕途经济”、“文死谏、武死战”⋯⋯之类价值取向, 他不仅是反抗、反感, 甚至是不屑一顾! 以往的论者把他的这种追求向往阐释为一种对封建社会丑恶现实的排拒和反抗, 从社会学的角度去观照, 这一阐释当然是有道理的。然而在摒弃了传统的以建功立业为内核的价值观念和亵渎了现存的三纲五常为法典的人际关系准则之后, 又用什么样的价值观念和人际关系准则来支撑自己、规范自己呢? 对于这个问题, 我们似乎都未能认真的研究思考过。余英时先生在一九七四年发表过一篇重要的红学论文——《红楼梦的两个世界》首次涉及到这一问题, 对于我们分析此问题是有重要启迪意义的。他在该文中开宗明义指出: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创造了两个鲜明而对比的世界。这两个世界, 我想分别叫它们作乌托邦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这两个世界, 落实到《红楼梦》这部书中, 便是大观园的世界和大观园以外的世界。作者曾用各种不同的象征, 告诉我们这两个世界的分别存在⋯⋯我们可以说, 这两个世界是贯穿全书的一条主要的线索。把握到这条线索,我们就等于抓住了作者在创作企图方面的中心意义[12]。 他的这一分析, 可谓一语中鹄, 抓住了《红楼梦》价值追求层面的本质。可惜余先生在分析此一问题时, 为作品的文本所囿, 他虽然十分敏锐地抓住了《红楼梦》中有“两个鲜明而对比的世界”, 也抓住了一个是“乌托邦的世界”, 一个是“现实的世界”, 但是他却把这个“乌托邦的世界”解释为“大观园的世界”。这就未能使他的理论自圆, 也无法求得更深入的突破了。所以他最后也不得不承认:“《红楼梦》这部小说主要是描写一个理想世界的兴起、发展及其最后的幻灭。但是这个理想的世界自始就和现实世界是分不开的: 大观园的干净本来就建筑在会芳园的肮脏基础之上。并且在大观园的整个发展和破败的过程之中,它也无时不在承受着园外一切肮脏力量的冲击。干净既从肮脏而来,最后又无可奈何地要回到肮脏去。在我看来, 这是《红楼梦》的悲剧的中心意义, 也是曹雪芹所见到的人世间的最大悲剧! ”[13] 既然理想世界自始至终都未能和“现实世界”分开, 既然这个“理想世界”无时不在受着“现实世界”“一切肮脏力量”的污染, 那么它就不能说是一个“理想世界”, 而实质上仍是“现实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 事实上, 在大观园这个所谓的“理想世界”内仍然充满了矛盾、压迫、明争暗斗, 阴谋嫉妒, 尔虞我诈⋯⋯与外部的“现实世界”相比, 它里面实在好不到哪里去。因此大观园实在不能说是一个“乌托邦的世界”, 更不能说它是一个至善至美的理想世界。只要大观园还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中, 它就不能不与外面的“现实世界”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 它就必然不可能是一块超越世俗的净土, 它就必然要遵循尘世的价值原则。 那么, 在《红楼梦》中究竟有没有一个理想的乌托邦世界呢?我认为, 曹雪芹虽然没有在该书中为我们描绘出一个完整的理想世界, 但他却至少表现出对超越于世俗价值形态的神圣价值的某种朦胧追求。我们可以将其称之曰对“神圣价值形态”的向往和追求。我的这一发现是从刘小枫先生近年在大陆出版的两部著作:《拯救与消遥》和《走向十字架上的真》中受到启发而引伸出来的。诚如有的论者所言:“刘小枫存在的意义在于他从西方20 世纪基督教神学那里为汉语思想界引入了一种崭新的价值维度——神圣价值形态的维度, 为我们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14]什么是“神圣价值形态”呢? 这就是指基督神性所允诺的绝对公正、完美、至善和永恒——在基督神学看来, 人世间的一切都是世俗的, 不完满的, 因为人本身就是有局限性的存在。人有生老病死的过程, 人与人之间有争斗吵闹剥削和压迫; 国家与国家, 民族与民族之间有威胁、倾轧乃至于战争。而真正绝对的完美、公正和永恒的和平, 至善至美与至福则只能存在于人世之外的、超验的彼岸。正是由于基督神性的突入, 使我们久已习惯的价值世界分裂为两点了: 一重是此在的有限的尘世价值, 另一重则是为尘世生命所信仰的神圣价值。这二者之间是判然不同而且绝不可能互相接近的。人造的一切价值都属于尘世的价值, 它在神性价值的光照之下, 永远显得十分渺小和庸俗。刘小枫认为, 中国文化缺乏这一重神圣价值形态已经有二三千年之久了(不确, 中国文明是世界几大高级文明中唯一没有产生出个体灵魂和超验世界的文明——笔者)。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中国文化所重视的是现实的人生和世俗世界,“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 可谓知矣。”[15]从根本上排斥超验的思考, 也就没有去关心个体生存的偶然和局限, 也就根本不知道现世价值的不足不全。儒家强调经世致用的学问和慎独的人格修养, 提倡一种如李泽厚所反复强调的“实践理性精神”, 实质上就是以现实为神圣, 以世俗的某些人为的道德价值原则取代了神性的绝对价值原则。佛道两家虽然认识到人类生存的不完美, 认识到人生的严重缺陷, 但它们却“削平了一切价值, 无所挂心, 实质上是放弃了神性价值的信仰而走向一种虚无主义的逍遥。”(此论不确, 大有偏颇—— 笔者) 因此, 刘小枫为汉语思想指出的道路是“奔向十字架上的真”,并“在悲苦和残缺中见证这种真。”即确认神圣价值形态的存在, 确认公正、希望、至善、永恒和绝对完美的存在, 确认尘世的一切价值都应受到神性价值的批判。 我们不拟对刘小枫上述的论点作全面的评析(毫无疑问, 这之中有很多合理部分) , 引用他的上述论点, 主要是旨在说明: 在《红楼梦》一书的思想蕴涵和总体倾向中, 确实存在着对世俗生活的某些较为彻底的否定, 对世俗(即尘世) 价值世界的蔑视和批判。同时, 对某些神圣、绝对、超验的至善至美的价值世界的朦胧向往和追求。至少可以毫不含糊地肯定: 曹雪芹虽然没有(当然也不可能有)“奔向十字架上的真”的自觉意识, 但是他却实实在在地通过《红楼梦》一书“在悲苦和残缺中见证”了“这种真”; 他虽然没有系统地从理论上提出一个“神性价值形态”, 但是他却通过《红楼梦》确认了公正、至善至美和希望的存在, 确认了尘世的一切价值都应受到“神性价值的”批判。我们如果证实了这一点, 就不仅证实了《红楼梦》的确具有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质的超越与突破, 而且亦可证明刘小枫所论的汉语思维缺乏另一重神圣价值已达二三千年的结论是片面的、不准确的。 我们可以从《红楼梦》一书中找出大量的事例来确证这一点。首先, 曹雪芹把他心爱的主人公贾宝玉写成一个“百口嘲谤, 万目睚眦”的不见容于当时社会的人, 就非常清楚地说明: 他与世俗的价值原则是截然对立的、格格不入的。贾宝玉“无故寻愁觅恨, 有时似傻若狂”, 他不仅具有很深沉的忧患心理, 悲剧性格, 而且他所持的主观价值原则和整个精神世界都与他所处的尘世生活无法协调。他的这种悲剧心理和与世俗的对立似乎是与生俱来的。诚如有的论者所言:“《红楼梦》也不外乎是‘严肃而沉痛的人间苦的象征。’”[16]总而言之, 一部《红楼梦》的大书对世俗尘世的生活充满了绝望和哀叹:“月满则亏”,“水满则溢”、“乐极生悲”、“否极泰来”、“过洁世同嫌”⋯⋯美好的事物走向毁灭, 美好的人物或夭折或惨遭凌辱⋯⋯说这是对封建社会的否定和批判原也不错, 然而曹雪芹压根儿就不懂得什么叫“封建社会”, 他所否定的只是这个现实的尘世生活。而且, 即使在不是封建社会的其他社会——只要是现实的世俗社会中, 人生也同样充满着痛苦和矛盾, 人也同样面临着生老病死, 只不过在程度上有所不同而已! 因此不管曹雪芹在主观上是否意识到, 他对世俗社会的强烈否定, 实质上已说明他在用另一种价值体系来观照世俗的价值体系了! 诚如李泽厚所言:“人类学本体论要求两个乌托邦。外的乌托邦: 大同世界或‘共产主义’。内的乌托邦: 完整的心理(特别是情感) 结构。⋯⋯活着没有乌托邦是今日的迷途。回归上帝(真正) 或寻找Being, 都是在构建内在乌托邦。”[17]在这里, 一直强调“实践理性精神”而与刘小枫观点完全相悖的李泽厚也肯定人都“要求两个乌托邦”。而无论去要求“外的乌托邦”还是“内的乌托邦”, 都必然是在寻求与尘世的、世俗的生活迥然相异的另一种生活; 都必然是在追求与尘世的、世俗的价值维度迥然不同的另一种价值维度——神圣的价值维度。曹雪芹通过《红楼梦》一书所表现出来的对现实世俗生活的彻底厌倦和深刻失望、对现实世俗生活的彻底否定和深刻全面的批判(从社会学的显性层次意义上, 也就是我们所反复重复过若干次的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整个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彻底批判和否定) , 都说明或曰证明他试图用超越于世俗价值体系的另一种价值体系来观照现有的一切。这一点, 在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应该说是独一无二的。例如《三国演义》中, 罗贯中实际上是在用蜀汉正统的价值体系对照并否定曹魏、孙吴集团的价值体系;《水浒传》中, 施耐庵实际上是在用梁山好汉及“清官”们的价值体系来对照并否定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们的价值体系; 在《西游记》中, 吴承恩是用孙悟空的价值体系来对照否定玉皇大帝们的价值体系; 用唐僧等取经者们的价值体系来对照否定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们的价值体系⋯⋯对照的双方都是世俗的、尘世生活中的不同价值体系之间的比较和观照, 并未超过人造的价值即尘世的价值这一层面。 《红楼梦》的独特之处就在于: 它对尘世的一切价值即人造的一切价值都是否定的(当然不是象有些论者所说的那样是“彻底的悲观主义”) , 它的这种否定是希望或幻想有另一种价值形态, 至于这种价值形态是什么, 我们当然不能牵强附会地说曹雪芹已经提出了, 但是我们可以肯定, 他至少是朦胧地意识到了。 四、结 语 早在一九五六年, 何其芳先生在他那篇著名的论文《论红楼梦》中就曾充满激情地说过:⋯⋯《红楼梦》这部巨著为这个古老的社会作了一次最深刻的描写, 就象在历史的新时代将要到来之前, 对旧时代作一个总判决一样。它好象对读者说: 这些古老的制度和风习是如此根深蒂固而又如此不合理。让他们快些灭亡吧! 虽然在这沉沉睡着的黑夜里, 我无法知道将要到来的是怎样一个黎明,我也无法知道人的幸福的自由的生活怎样才可以获得, 但我已经诅咒了那些黑暗的事物, 歌颂了我的梦想。 无可否认,《红楼梦》在客观上显示的意义正是如此。它对当时的现实的世俗生活所作“判决”, 确实也就是对那个“古老的”封建社会的彻底否定——因为当时正是封建社会; 他的“诅咒”的确也是朝向那些“黑暗的事物”——因为当时的一切事物的确是黑暗的。然而我们为什么不可以从曹雪芹的主观动机方面来考虑一下呢? 他本人并不知道什么叫做封建社会啊! 他所“诅咒”“判决”的只是现实的世俗生活, 这种生活是那么无奈、残缺、那么的不合理——并没有什么完美、公正, 更没有至善至美与幸福可言。他的这种诅咒与判决只能是他看透人生、看透了现实世俗生活并否定了它们之后的一种岭峻与透彻罢了! 他虽然也试图去寻找另一重价值体系或价值维度(如不可否认地他从佛、道两家的思想中去找过, 但亦诚如许多文章所分析的那样, 佛道思想并未能解决他所苦苦思索的问题) , 但作为有几千年文化遗产为背景, 又是从这片辽阔的黄土地中土生土长的伟大思想家, 曹雪芹是不可能明确地提出与世俗价值体系截然不同的神圣价值体系来的。他只有一点朦胧的向往和追求, 但这已经够了, 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了。 注 释: ① 李泽厚:《美的历程》, P205。 ②③ 余英时:《近代红学的发展与红学革命》,《海外红学论集》。 ④⑤⑥⑨ 余秋雨:《文化苦旅》, P222。 ⑦ 拙著:《中国古典小说艺术的思考》, P93。 ⑧ 拙著:《忧患·忏悔·精神的悲剧》,《红楼梦学刊》, 1988 年第4 辑。 [10]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 P309。 [11]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12][13] 《海外红学论集》, P31, P46。 [14] 支宇:《瞩目刘小枫》,《中国青年报》, 199611112。 [15] 《论语·雍也》。 [16] 刘敬圻:《红楼梦主题多义性论纲》,《红楼梦学刊》, 1986 年4 辑。 [17] 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 P502。 原载:《红楼梦学刊》1997/02 原载:《红楼梦学刊》1997/0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