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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源外编》前言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吴世昌 参加讨论

     这里所收,是我从1962年到1979年间发表于国内外各刊物的若干旧文。内容都与《红楼梦》或曹雪芹有关,是我在英文版的《红楼梦探源》付印之后的剩墨余瀋,或因别的研究者讨论此书而引起的意见,故暂名曰《红楼梦探源外编》。在《探源》的中文版发布之前先印此编,似乎有点次序颠倒,但因读者的督促和期望,觉得连此编也不印似乎太不负责。好在集中所收每篇都是可以独立的专题论文,且早已在各有关刊物发表过,集成一册,只为读者检阅方便而已。对于自己来说,我是一向懒得编集的。
     集中文章的前后次序,大体上按发表的年月,只有第三篇《郭沫若院长谈曹雪芹卒年问题》是例外。但此文中所据郭老来信写于1963年,原应排在前面,只因文章是郭老去世之后追写的,故发表较晚。其他各篇,有时因性质相近,不免移前挪后,(如第七至第十一诸篇)其实无关宏旨,祈阅者谅之。
     从1962年到1979年,其中包括从1966年到1976年这一段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十年浩劫时期。在这一时期,除了谁都知道的“四人帮”所犯的种种罪恶外,它和它的爪牙由于痛恨知识分子,竟连类及于他们所学得的知识本身。这类例子,在“四人帮”控制下的宣传工具中随处皆是,当然《红楼梦》研究也不是例外。如果要研究《红楼梦》,你得按照帮刊帮报的钦定范围或暗示,一切离不开“联系当前斗争实际”,〔1〕“对地主资产阶级新旧‘红学’和修正主义 ‘红学’……进行旗帜鲜明的批判。”于是“几十条人命”啦,“四大家族的罪恶史”啦,“父系母系的夺权斗争”啦等种种曹雪芹所未写,高鹗所未补的故事,都由“工农兵专业作者”,“做出新的贡献”,使这部“杰出的政治历史小说”更加“杰出”,更加“政治”,更加“历史”!但如果有人考虑到“工农兵专业作者”对于书中诗词不易了解,专心为他们和一般读者注释其中难懂的典故或字句,则不但得不到感谢,反而犯了弥天大罪,先被上海的帮刊《学习与批判》痛斥为“出冷门,”于是这部《红楼梦诗词选注》,即使远在黑龙江,竟也成为帮刊的猎物:唿哨一响,吠声四起:什么“材料挂帅”“知识私有”、“烦琐考证”、“钻牛角”全副棍子都使出来了。但是这种吠声,也恰好暴露了吠者的发昏:人家把“知识”拿出来注释诗词,嘉惠工农兵读者,怎么反而是“私有”?倒是不让别人知道古典作品的难字奥义,才是“知识为公”么?凡是昏虫,必是懒汉。他既没有智力或耐心多看几条考证上的例子或证据,就大叫“烦琐考证”!科学上的研究工作有时需要上千上万个数据才能得出结论,医院里的新药也动不动要经历上千次的试验才能证明有无特效。这种昏虫与懒汉的“革命”口号是无补于四化或任何一项科学化的建设的。但在当时,这些昏虫与懒汉的狂吠却起了不少作用。《红楼梦诗词选注》本来深受读者欢迎,即所谓“冷门册子被一些单位竞相传抄、翻印”,这正可证明群众的眼睛是清明的,他们的判断也是正确的:他们要的是有用的知识,不是空喊的口号。这位“专业作者”气得向“自己人”发脾气道:“我们有些同志非但不予以抵制和批判,反而如获至宝,以为这些东西有‘学术价值’,或者说‘当作资料也是好的’。”于是“四人帮”统制下的教育部只好下令不准翻印传抄,已翻已抄者还要作出检讨。仿佛让《红楼梦》的读者知道了书中诗词的意义,对于“革命”大有损害,或者会使此书变成“修正主义”的“红学”。读者越是不懂或不甚懂书中诗词,则他的马列主义立场越站得稳,越能够“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现实斗争”。
     《学习与批判》首先发难,提出“出冷门”这条“罪状”的“工农兵专业作者”,在“四人帮”被揪出来后曾受到《哈尔滨师范学院学报》的反击,乖乖地缩回去不作声了——听说他还不服气,但全国的大好形势不许他再放肆了。可是受此帮刊启发而接力“向左”赛跑的后起之秀却是“青出于蓝”,认为发表于“某高校”一本内部交流《文教资料简报》的一篇推测《红楼梦》后半部情节的文稿,(见本书第十九篇)触犯了“四人帮”的禁令,是“材料挂帅”、“知识私有”、烦琐考证”、“测字猜谜”、“钻牛角”、“找冷门”、“唯心论”、“形而上学”、“抽步向后转”、“复活地主资产阶级”、“修正主义红学。……好家伙,这位“工农兵专业作者”的百宝箱中竟有这许多帽子和棍子,我这篇文稿的“罪状”竟如此丰富,实在非我始料所及——说实话,我那篇稿子是在干校劳动之余偶尔想到的笔记,并不是象刊物编者所谓“多年研究成果”。写成以后也不想发表,只因上海一个朋友函询我有无什么近作,我告诉他之后引起了他对于《红楼梦》后半部情节的好奇心,屡次来函索阅,我才誊清寄他,至于他又把此稿寄给他的在南京“某高校”编《文教资料简报》的朋友,则我事前毫无所知,并且当时我并不认识这两位同志。——不消说,“多年研究成果”云云,无非是编者“想当然耳”的谬许。文稿的性质既标明是“推测”,当然不是要读者信为定论;作者既非先知,错误也属难免。“工农兵”什么的作者,或任何读者要批评,提出不同意见当然可以,如果评者还有点真才实学,作者更为欢迎。——但是这位评者是用什么态度来讨论学术问题的?只要看他用怎样下流的题目来吸引“工农兵”读者,便可以看透他的品格:
    《警惕〈红楼梦〉研究中的沉滓泛起》
    原来他把《红楼梦诗词选注》中所引中国古典文学中的材料、典故、字义解释,以及我那篇推测情节之文中所引用的古籍资料,统统当作“泛起”的“沉滓”,于是他责难刊物的编者道:“你们……究竟是为哪个阶级的斗争服务?看一看拿出的货色,这个问题是不难得到答案的。毫无疑问这正是阶级斗争的表现。”照此逻辑,任何编者不能触及用古典文学或古史资料作为论证的文稿,如果他这样做,便是对他这个“无产阶级”工农兵作者”斗争,换句话说,这个编者便是“阶级敌人”或“反革命分子”。
     接着,他象一切伪装的极。“左”分子一般,照例要随心所欲地引用一段列宁的话:“被打死的资本主义……包围新鲜的年轻的……东西。”(68页)把中国古典作品中的资料,用列宁的话来比作“被打死的资本主义……腐烂发臭……陈腐死亡的东西……”)这不仅是对于祖国文化的极端仇视,恶毒侮辱,并且是对于列宁的诬蔑侮辱。列宁在什么时候,在哪一卷的集子中把俄国的古典作品或资料比作“泛起”的“沉滓”?比作“腐烂发臭”、“陈腐死亡的东西”?对于有关经典著作的这些问题,这个信口雌黄的评者必须作出严肃端正的回答和检查。这个评者接着还胡说什么“《红楼梦》研究中的沉滓泛起”是“以图挽回地主资产阶级‘红学’的一统天下。”更是昏话。所谓“沉滓泛起”,他是从鲁迅集子中偷来的比喻(他连引号都没有加,表示这是他的“创作”。其实细读鲁迅原文,他的所谓“趁势在表面泛一下”的“沉滓”,共有四种,即“明星”、“文艺家”、“警犬”和“药”。(《全集》卷四314页)用来指“四人帮”倒较为合式,此处不具论),他既然引用鲁迅的话,应该知道鲁迅曾指出:“地主资产阶级”的红学从来没有“一统天下”。鲁迅举出具体的情况:
     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鲁迅全集》卷七,419页
    这里所列举的五个“看见”,是“一统天下”吗?《红楼梦》诗词的注释,《红楼梦》后半部情节的推测,是要“挽回”从来不曾有过的“一统天下”吗?泛起”的“沉滓”能“以图挽回……一统天下”吗?这种论调,表示论客自己的高烧未退呢,还是他硬要把读者当作白痴来欺骗?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这只能是对读者的戏弄和欺骗。”(67页,左,4~5行)
     这位论客的卑劣下作手段,尚不止此。
     大家知道,曹雪芹没有写完全书,或已写完而没有定本,未见流传。我们要知道后半部书中情节,最主要的信息和线索是曾经见过批过后半部书的脂砚斋的评语。脂砚斋见过而现已失去的重要故事是。狱神庙。茜雪慰宝玉,在这一故事中小红也要出现。这一部分有“五、六稿”(回?),脂砚曾见过,但被借者迷失。这些都是脂评明白透露的重要信息。另外一条重要脂评是在第十八回元妃省亲时她所点四出戏中的第一出戏名下。正文说太监出来交出元妃所点戏名单:第一出“豪宴”,第二出“乞巧”,第三出“仙缘”,第四出“离魂”。
    脂评在第一出“豪宴”下说:“《一捧雪》中,伏贾家之败。”第二出“乞巧”下说:“《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第三出“仙缘”下说:“《邯郸梦》中,伏甄宝玉送玉。”第四出“离魂”下说:“《牡丹亭》中,伏黛玉死。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
    脂砚斋评第一出说,“伏贾家之败”,当然要连系到宝玉等在后半部书中下狱,小红、茜雪等到“狱神庙”去营救他们出狱。脂评又指出“豪宴”这出戏在《一捧雪》中,而《一捧雪》中相当于茜雪、小红地位的是莫成。我在指出贾家和莫家的相似的案情以后,着重指出:
    但是必须指出:茜雪、红玉的探监和莫成的“代主受刑”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而且就脂评所透露的《狱神庙慰宝玉》这一回目的残文看来,似乎茜雪或小红也不可能象莫成那样代主而死,曹雪芹也决不会在全书最后极重要的情节中重复前人已写过的故事。
     《文教资料简报》总第23期,45页
    在叙述故事,不能不说到《一捧雪》中有“莫成代死”这一情节时,我料到必有一些“魑魅喜人过”的英雄好汉跳出来借题攻击,表示他的“正确”与进步;因此我在第64条注文中特别指出:
     “义仆代死”这种封建社会中压迫奴仆的野蛮道德,是《一捧雪》这类旧戏剧中最恶劣的糟粕,应该严格批判。这里只用以说明问题,并不是要肯定它。
     《文教资料简报》总第23期,57页
    但是,尽管预先说明,仍没有用。象《伊索寓言》里的狼一样,既然遇见了羊,存心要吃它,你怎么解说也没有用。请看论客的高论: 《一捧雪》是……宣扬孔孟之道和反动透顶的奴才哲学的,这与《红楼梦》批孔反儒的战斗精神是根本对立的,怎么能联到“一类”呢?
    别人早已说过“《一捧雪》是旧戏中最恶劣的糟粕”,但不算数,或没有看见,一定要等“我”这个“工农兵”老爷嘴里说出来,才是革命的圣旨。至于这个戏中情节和《红楼梦》联到一起,乃是雪芹的知己和合作者脂砚斋的评注所指出的。鄙人既不能代他受过,也不能冒他之功。我们的沦客要借此入人于罪是徒劳的,不过暴露了他自己品格的真相而已。
     但是,论客的手法尚不止此。他还有好些招数。因篇幅有限,姑举其二:一是捏造,二是歪曲。为了要解释《红楼梦》第六十二回香菱说到宝钗的名字见于李义山诗和古代钗字的含义,当然要举些具体的例子。不知为什么连这类方便读者的学术常规,竟也触犯了这位论客。他忍不住发作道:
     单是一个“钗”字,从正文到注释就引证了《论语》、《孟子》、汉魏六朝诗文、唐诗宋词等等近五十条典故和材料,花了一万多宇的篇幅,这真叫清代那些“贯群经、本六书”的考据“大师”们望尘莫及!
     且不论这段文字在道理上是否讲得过去。单就字面而论,便是谎话撒得愚不可及,捏造编得没有边儿了。《论语》、《孟子》中居然有“钗”字?中国的考古学家真要“望尘莫及”这位论者了。鄙人的文章引用有关“钗”字的文句,没有东汉以前的材料,怎么会从《论语》、《孟子》中找出“钗”字来呢?而且我所引有关宝钗的例句,前后共十六句,详目如下:
    1.东汉秦嘉《赠妇诗》
    2.梁陆罩《闺怨》
    3.唐白居易《长恨歌》
    4.杜牧《送人》
    5.宋王明清《玉照新志》
    6.唐韩偓《寄恨》
     7.无名氏《杂诗》
    8.宋辛弃疾《祝英台近》
    9.晏幾道《蝶恋花》
    10.王沂孙《八六子》
    11.何逊《咏镜》
    12.无名氏《杂诗》
    13.同上
    14.许景先《折柳篇》
    15.宋周邦彦《秋蕊香》
    16.李商隐《残花》(至于注⑥所引八个例子,正是要证明与“分钗”无关。)
    《简报》23期5~6页
    这一架撒谎机器把十六条夸大到“近五十条”〔2〕,他大概以为只有这样做,才符合它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尊重、发展、强调,还是歪曲、诬蔑、讥讽?至于我在推测有关宝钗在后半部书中遭遇的文字,同时涉及香菱、贾雨村、娇杏诸人,情节相当复杂,但总共也不过七千多字〔1〕,而这架说谎机器却把我所论四个人物的情节,缩小到“单是测一个‘钗’字”,把“篇幅”则夸张到“一万多字”。用这种不正当的手段来捏造别人的“错误”,然后加以攻击,这是学术界的什么现象,教育界的什么行为,出版界的什么作风???
     这个论客还有一招是毫不掩饰的歪曲事实,赤裸裸的拼改。我这篇推测后半部情节的文稿共分四章:第一章论宝钗——兼论妙玉。第二章论袭人——怡红院中两派斗争的主角,王夫人的特务。第三章论麝月——唯心主义的反映。第四章论狱神庙——贾芸、小红、茜雪后传。第一章从第5页到16页,第四章从第33页到45页。我在全文的末了,亦即第四章第44、45两页中推测了贾芸、倪二、倪二的朋友、狱吏、茜雪、小红等设法从狱神庙营救宝玉等越狱出来。从《石头记》第十八回脂评用《一捧雪》为伏线以及其他脂评资料,我们只能说出大概的情形如此,无法杜撰细节。我在全文的最后两行(45页)说:
     有这样回肠荡气、动人心魄的故事而又令人无从想象其情节于万一,恨不得起雪芹、脂砚于九泉而问之!
    这位论客竟把我这几句话放在他所捏造的“花了一万多字的篇幅”,单是测一个‘钗’字……引证了《论语》、《孟子》……”等等谎话之后〔2〕,故意迷惑读者误认为我上文的话不是指复杂的“狱神庙”故事,而是指“单是测一个‘钗’字。在引用了我上述最后两句话之后,他接着说:
    〔1〕 这一节文字在《文教资料简报》中前后不满十一页,该刊每页26×26=676字。
    〔2〕参看原文66页右栏最末十一行。
     这样的考证和猜测只能是对读者的戏弄和欺骗。
    这话的后面九个字他说对了,因为这正是他自己的不自觉的招供。他用欺骗手段把我论“狱神庙”故事中营救宝玉的话移作“单是测一个‘钗’字”的考证,又欺骗读者说《论语》、《孟子》里有“钗”字,我还“引证”了呢!请读者翻一下我那篇文章中论宝钗的部分,我有没有引证《论语》、《孟子》?也翻一下《论语》、《孟子》,看其中有无可供引证的。“钗”字?〔3〕这也可以帮助读者解决另外一个问题,即“对读者的戏弄和欺骗”,究竟是谁干的勾当?值得一提的是:这篇文章一开始第一句就着重指出“四人帮”精心策划,针对周总理的所谓“批林批孔运动的推动下”,“联系当前斗争实际”〔4〕而“进行新的《红楼梦》研究。”因此,他必须在我的文章里找出一个“孔”来作为靶子打。实在找不出,就捏造说,我“引证了《论语》、《孟子》。”但这一下也露出了他的老底:这位大学中文系的教师,在“批林批孔运动”中,连他所批对象的《论语》都没有翻过,以为这书中竟有“钗”字可供考证。
     关于这篇“沉滓”文章中其他滓论还有不少,但为免得把秽气传给读者,就此“带住”。论客对于他这篇杰作,显然很得意,因为他不久又把此文交他本校南京大学的所谓“学报”发表。两个文本基本相同,只是“学报”比那本多了几条注,其中最长的第一条是对于我的人身攻击。他先假定“有人以为这就是‘功夫’、‘学问’”,然后他用鄙夷的口气回答道:
    其实这些东西只要翻一下《佩文韵府》之类的工具书, 大都可以找到,并没有什么真工夫,如这篇烦琐考证的长文中对 “钗”宇的考证,有些就是这样来的,哪里是什么“多年研究的成果”。我们并不想故意出作者的洋相,而是想借此告诉人 们,见了那些看来头头是道,渊博得可怕的烦琐考证,不要迷信……(116页)
    不幸,寒斋无此“狼犺”大书,鄙人也从未抄过此书,所以也不知此书佳韵“钗”字条下有没有《论语》、《孟子》的材料,看来这位论客是以为有的,所以说我用以引证“钗”字。承蒙这位论客的盛情,“并不想故意出”鄙人的“洋相”。不幸,他在指导他的读者从“《佩文韵府》之类的工具书”中引证《论语》、《孟子》中用“钗”字的材料时,不自觉地出尽了他自己的洋相。这些当然只是小问题,不过读者如未受欺,也可以看清论客的品格。
     由于这位论客的提醒,使我也不得不到图书馆中去查一下《佩文韵府》,看看其中“钗”字部分有几条和我所举的例子雷同,以致引起他的鄙视。查阅结果,此书“钗”字条下引的与此字有关的例子倒也不少,除毫不相干的不必滥引者外,我随手录下三十多条。为节省篇幅,下面只举包含“钗”字的小标题及诗文的出处或作者,而略去文句、诗句本身:
     1.买钗;2.钿钗;3.花钗——《唐书车服志》;4.货钗——《唐书·柳砒传》;5.攫钗——《宋史·李及传》;6.盗钗——《宋史·刘宰传》;7.凤钗——于濆、李洞诗;(下例省“诗”字)8.银钗——李建勋,杜甫《负薪行》;9.翠钗——《幽怪录》;10.折钗——韩偓:11.双钗——《名山记》;12.坠钗——司空图;13.宝钗——秦嘉《与妇书》;14.挂钗——谢跳;15.桂钗——王融;16.悬钗——梁简文帝;17.正钗——同上;18.安钗——庾肩吾:19.低钗——刘孝仪;20.垂钗——刘孝绰;21.回钗——刘孝威;22.简钗——王训;23.堕钗——王建;24.舍钗——同上;25.抽钗——韩愈;26.斜钗——李贺;27.鸳钗——元稹:28.舞钗——白居易;29.旧钗——陈陶;30.断钗——傅若金;31.短钗——高启;32.倒钗——韩偓;33.雕钗——王珪;34.秦钗——韩偓。上文所举三十多个例子中,有哪几条来自《论语》、《孟子》而被我抄来表示“渊博”的?和我文中所举的十六个例句相比,除秦嘉一例为古诗中最早说到“钗”字,韩僱一例仍用“秦钗”这典故外,我所举有关分离的例子如陆罩的“分钗”,杜牧、白居易的“钗一股”,以及其他“折钗”、“分钗”、“断钗”、“擘钗”等十多个例子,《佩文韵府》中竟一个也不收。这位论客是不是又在南京大学图书馆中找到一部“秘本”《佩文韵府》,其中“钗”字条下尽收我的十多个例子?鄙人在解放以前曾在南京大学的前身——重庆和南京的中央大学滥竽充过四年教授,却不知道这个“南雍”中秘,竟庋藏过有“钗”字的《论语》、《孟子》,还有收录我在拙文中所举“折钗”、“擘钗”等十多个例子的《佩文韵府》,而南大“学报”编辑部的“博学之士”,见此狂妄捏造的“站稳马列主义立场”,“运用马列主义观点、方法”的伟大论文,竞也欣然同意这种货色出现于“学报”之上,甚至连《论语》、《孟子》中有无“钗”字这种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而且连翻都不屑去翻一下这些最普通的书,对于自己的《学报》不负责任到如此地步,岂非咄咄怪事?南大学报编辑部的老爷们的中文程度,有没有封建时代私塾中十几岁学童的水平?把传授我国古代文化遗产的重大责任,把教育这一代青年的严肃任务,交托给如此这般的学者教授,能使我们放心吗? 而尤其可恶的是:这些假左派不管捏造了多少谎话,施展了多少下流手段,只要把“马克思主义”的什么什么,“无产阶级”的什么什么往身上一盖,便可以使刊物的编辑不敢不登,马克思决没有想到,到这些“同志”手里,他竟变成了“百无禁忌”的姜太公了。经过了用“文化大革命”作为大旗的十年浩劫,怎不令人有“马列、马列,天下多少谎话,皆假汝之名以行”的痛切感叹!
     这篇“泛滓”论颇受“四人帮”欣赏,简直可以说是一本状元卷子。不久,《人民日报》的“草包”总编,即张春桥的生活秘书,礼聘他来京参加该报的一个写作班子。这个班子名义上是批判“宋江”的,实际上,谁都知道,是针对周总理的。搞这个班子,正是“四人帮”倒周运动的一个重要部分。
     论客有了“泛滓”论作为政治资本,只要“四人帮”长久得势,他是可以飞黄腾达的。但是“好”景不长,众怒难犯,“四人帮”终于恶贯满盈,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而他呢,凭他的敏感性与灵活性,摇身一变,很快就变成了“摘桃派”:昨日批林批孔批宋江,今朝慷慨激昂指控“四人帮”!《光明日报》在一九七六年十一月中旬派人到南京去组织座谈会批“四人帮”的罪行,这位两个月前还是帮中的风派“红”人,如今又成为会中的积极分子,别人只发言一、二次,他独特别勇敢,抢着发了三次言。在“摘桃派”看来,不管是谁种的桃,“我”都有份。
     在重印这些有关《红楼梦》的旧文时,回顾一下当年初发表时它们的遭遇,也是颇堪寻味的:有的赢得了不虞之誉,有的招来了无赖的咒骂。集中第一篇《我怎样写红楼梦探源》是一位在新加坡的老同学约我写的。但我没想到,(也没看到)此文在《南洋商报》上一发表,香港、北京各地报刊多次摘录转载,也招来了一些批评或谩骂,使我不得不浪费回答的笔墨。《新华月报》的全文转载是使我颇为意外的,因该报从来不转载国外报刊的论文〔5〕。而且不论转载或批评,我在事前往往毫无所知,事后也常常无从回答,只是在回国以后,才托人弄到一些剪报。
    集中有些文章是被人督促而挤出来的,而且有时指定要写得合乎某刊的需要或宗旨,这就不免有“书被催成墨未浓”,或“画虎不成反类犬”的遗憾。我自以为较有心得或创见的文字,有的编者怕引起争论,不敢发表;或积重难返,见一新说不合时宜,反而不受欢迎。而陈陈相因,或早已发表过的旧说,竟蒙编者青睐,变形重见。甚至明目张胆剽窃别人研究成果而写成的“论文”,编辑部为了某种原因,也乐于照登。即使有人去信揭发,则不但不予刊载,反而登出盲目吹捧的阿谀信件。学风如此,连刊物的名誉也不要了。这种情形,自不利于百家争鸣;或争矣而不能有所提高,有所前进,甚至反而造成思想上的混乱,或无意义的起哄。如某屋为雪芹故居,某园为“大观园”旧址。一个抄本,明明其中有1767(丁亥)乃至1774(甲午)的年份,却硬要维持1754(甲戌)本的伪称,明明其中有1767的年份,却硬要称它为1760(庚辰)本,这是什么道理,实在令人难解。要认识一条真理,竟是这样苦痛么?至于由于版本名称与其年代的矛盾而造成的混乱与误解,例如冯其庸同志《论庚辰本》一书中对我所论年代的异见,本想也在这里分辩一下,但因说来话长,而此“前言”已写了不少,故拟另作专论。本来,我以为我的《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构成年代和评语》(第九篇)一文中对于脂京本年代的考订并无歧异,此文本身即可回答冯君之论。但有的同志仍对我说,需要澄清若干疑点,所以我准备较详细地回答冯君的异议,不在这里增加篇幅了。
     同样,陈毓罴、刘世德、邓绍基三君合著的《红楼梦论丛》中《曹雪芹卒年问题的再商榷》一文中,有许多点是和我辩论的。至于最后一篇则完全对我而作。当他发表于1964年三月号《新建设》时,虽觉其中有许多点是错误的或非常错误的,但因彼时对曹雪芹卒年问题的辩论已近尾声,我写了文章印出来时将成为明日黄花,而且有些点的辩论会流于无意义的扯皮,因此虽有人促我答辩,《新建设》还为我留下篇幅,我始终不再论这问题,把时间精力留作别闱。现在陈君又把这些旧文再一次编集问世,即使在礼貌上我也得在这里说几句。但我仍觉浪费时间于这种辩论,除非另有目的,有点可惜,也有点近乎无聊。我在这里只想指出一点:在讨论卒年问题时,陈君反对我所指出脂砚斋为雪芹之叔的说法。(其实这不是我发明或考证出来的,这是裕瑞听他舅父明义或明琳说的,而二明都是雪芹好友)陈君在《再商榷》一文中“推翻了吴世昌先生的根本论点——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叔父”(《论丛》272页,11~12行)但就在下一页,陈君说:“他们(脂、芹)两人的关系的确相当特殊:既是亲属,又是知己。”我不得不指出,陈君在1962年六月十日发表于《光明日报》《文学遗产》418期的原文是:“既是叔侄,又是知己”,——现在收入《论丛》,把此文的“叔侄”改为“亲属”,原来陈君自己也相信脂芹是叔侄关系,因为要“推翻”吴世昌先生的根本沦点”,害得他自己的根本论点也连带“推翻”了。甚至祸延二百年前的裕瑞,以及他的消息来源的舅父,明琳或明义。但改为“亲属”,只是一种遮眼法,陈君如需辩论,仍可以说:“叔侄也是亲属啊!”但若追问是何亲属,则仍须说明是叔侄,不能改口为“伯侄”或“兄弟”。看来陈君改“叔侄”为“亲属”,只为“推翻”吴世昌……,不是为相信真理。如果陈君真的觉得脂芹关系需要改变,他有此自由,可以堂堂正正这样说。但是陈君一次改动文字还不够,又在“后记”里说:“这四篇文章(按:指末四篇论卒年之文)未作修改,以存当时(按:指1962年辩论卒年问题时)的原貌”,(300页,7~8行)明明把“叔侄”修改为“亲属”了,却要特别声明“未作修改”,这是学术研究中的什么态度?这叫读者还能相信你说的话,你引的证据吗?
     从1962到1980年这十八年中,中国和世界起了不少变化,即在小小的《红楼梦》研究的范围内,也出现了一些材料。遗憾的是有些人对这些材料一眼也不看就先武断为“假的”,然后千方百计找“证据”来证明其“伪”,至于所谓“证据”是真是假,当然是另一问题。也有人只要与“曹”字、“芹”字、“贾”字挂着一点丝儿立即认为是真的——如河南俞楚江的画像,西城恭王府的花园等等。其不肯作客观、科学、冷静的研究,则二者皆同。有的研究不是为了真理,而是为了证明“我”比你强,或打倒你“我”来。这些情况,我们希望,即使不能马上根除,至少不要再任其滋长。
     在这十八年中新出的材料,较重要而与这部小说直接有关者,莫过于南京靖本的批语。许多同志在研究工作中已经引用它的一些评语作为证据。我则从来还没有引用过。这倒并不是我不相信这个遗失了的本子的真实性,我相信这个本子是根据脂评本过录的早期抄本,许多评语也可确信为脂评。但我不引用它,因为我有一点很重要的保留。
    这个本子最初是南京毛国瑶先生传出来的,我一见到这些评语,既信其本身可靠,也立即发现其中有许多可疑之点,曾去函南京毛先生请他澄清。毛国瑶先生于一九六五年十一月五日来信说:
    据已发见各钞本来看,批语此有彼无,详略互异。靖本尤 为复杂:错乱、颠倒、删併、增益之处颇多,是否即为本来面目,殊亦难定;故在若干问题之讨论中宜有分歧。
    上述四种情形,只要有一于此,其评语的可靠性、可信性、可用性便大形见绌了。至于“增益”一项,则明明是作伪:而且比一望而知的作伪还要坏,因为增伪评于真评之中,连真评也被弄得不可信了(例如“凤姐点戏,脂砚执笔”这一条,即被“增益”得面目全非,是非。颠倒”了)。而删併之可恶,也不在“增益”之下。所以这批材料,除孤立独有的一些较短评语(如“遗簪”、“更衣”)之文)外,许多长评竟不可用。
     靖本评语初传出时,最兴头的是周汝昌。他在别人尚未注意之前,立即为文寄香港《大公报》发表(因此在“文化大革命”中,毛国瑶同志被红卫兵以“里通外国”罪斗了七八次,而周则因有“顾问”保护,得免此辱)。后来周汝昌又为文在国内刊物介绍此靖本及其评语,并加臆说,如以“杏斋”为“松斋”等等。但事隔八年,他才发现这些评语大有问题。他于一九七三年六月二十日来函说:
     弟近忽于靖本颇自致疑,最要者有四点:
     一、凡批语讹乱,乃常情,但亦有其致乱之由,即有规律可寻(如串行错简之类)。今靖批乃常是逐字颠倒,几如故意拆散而重排之者,此何理耶?良不可解。
     二、即令错乱自有其故矣,而凡属不见于他本之重要处,则又概无讹乱,一一清楚,一似特意留此为后人解纷者,此又何理耶?
     三、凡较他本多出之重要文字,皆寥寥数言,若云他本皆遗之,何以抄手独遗此数字?盖若繁文,犹有图省之理,今则寥寥数字,独不见录于别本,此又何故耶?
     四、凡多出之数字之所关系者,常是研究诸家意见不同之处,一如卒年也,脂、笏一人二人也……等等,又殊似预为后人论证增添佐据,有利于某一说而不利于对立说者,此又甚可异也。(中夹之夕葵残页,形式亦觉不伦不类。)(下略)
    所谓“夕葵残叶”,俞平伯先生曾据以为文,涉及雪芹卒年问题,见《红楼梦研究集刊》第一期,(1979年第一辑)这些问题这里不便详论,但可指出一点,即有些“涂改”,据毛国瑶来信所述,乃出于近入之手,则周氏之疑亦非无中生有也。这些都是大可研究的问题。因为常有人问起我对于靖本的看法,故趁此机缘,略陈鄙见如上。
    1980年7月 吴世昌记于北京
    〔1〕 引文见《江苏文艺》1975年第四期66页—68页一文,以下引文除另行注明者外,均指此文,不再加注。
    〔2〕 其实即使为了考证某一比较复杂的情节,引用了五十条、六十条证例,又犯了
    〔3〕 请问这位论客:贵校,南京大学图书馆中藏有什么古本《论语》、《孟子》,里面竟有“钗”字司以引证?
    [4]这是“四人帮”的黑话,意即“现在正是向当代的孔老二(即周总理)发动攻击的
    紧要关头”。
    〔5〕近年与外界交往较密,且因统战政策,国内刊物(包括《新华月报》)有时转载海外华侨刊物文章,在六十年代是罕有此举的。
    原载:《红楼梦源外编》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0年12月
    
    原载:《红楼梦源外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2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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