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姜氏族谱的再研究 2008年12月,我去山东省昌邑寻访到姜氏族谱之后,于次年写成了论文《〈红楼梦〉研究的新发现及发现的新材料——关于姜氏族谱的初步研究及对有关问题的看法》,文后仅仅附列了我从姜氏族谱上复印下来的清光绪年间第六次修版的族谱中,标有李鼎、李鼐兄弟俩的部分。据当时正在主持姜氏族谱第七次修版工作的姜龙啟(音译)介绍,这第六次修谱的时间是光绪三十四年,则距今已然近一个世纪矣。当时,我一同复印下来的,还有第一版康熙三十七年、第二版康熙六十一年的族谱中李士桢、李煦、李鼐祖孙三人的部分,其他的如第三版、第四版、第五版的族谱,以及除李煦、李鼐之外的其他亲属的族谱部分没有复印,一则数量太多,统统复印下来既不现实也感觉无太大必要;另外,既然其族人已经在做族谱的再次修订工作,将来即使是因为研究的需要,查找起来也不困难。我当时也告诫他们,这些族谱具有国家文物的价值,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同时,这也是姜氏族人的一份荣耀。 我根据近几年搜求到的资料,通过严谨的归纳整理分析之后,已经基本上可以确定李鼐是《石头记》的原作者。系列的考证论文,我已公开发表。此番再次对姜氏族谱予以分析研究,也是深入研究《红楼梦》所必须做的工作之一。 姜氏族谱每次续修之后,其内容皆有改变,这本应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有些地方的变化,则有十分令人费解之处,还需要其他的史料来予以旁证,方能解惑释疑。上次发表论文时,只选取了最近的一次(第六次)修谱后的定稿刻印本的复印件,也有不想造成“大家”迷茫的考虑。此番将我复印下来的第一版、第二版姜氏族谱复印件的部分附列在此文后,以供“大家”参考;至于第三版、第四版、第五版姜氏族谱中,同一个人的生辰履历等概况是否还有异同,则有待今后再详加以研究。 现今留存下来的姜氏族谱系列版本中,最早的是康熙三十七年(公元1698年),早先的族谱,据说早已毁于战火中。此第一版开页上,黑边框顶头凸起,内书一个“演”字,十分醒目(附录一)。《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在《石头记》甲戌抄本此处,在“宁国公”三字旁边,有一个朱笔的“演”字,“荣国公”三字旁有一个朱笔的“源”字。此版族谱中,在“煦”字旁边,特地注写“存谱一部”四个字,耐人寻味。令人奇怪的是,在这个“头谱”中,李煦的字是“旭如”,而在另二谱(康熙六十一年及光绪三十四年的族谱)中,列明李煦的字为“旭東”。“如”与“東”二字的字形相差极大,不可能是粗心所导致的讹误。按照中国人修谱的惯例,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本上是会再核实一番的,以修改上次族谱中的讹误及增加新成员等,由此,则李煦的字当以“旭東”为准,但出于稳妥谨慎起见,还是存疑较好。此第一版族谱中,仅列有“以鼎”,下注“煦长子”一条。按既有长子,则必然会有次子等,但谱中却未列出。按此后谱中列明李鼐生于康熙丁丑年(公元1697年),康熙三十七年时已有一岁多,但此谱中不标注,不知何故。 康熙六十一年,姜氏族谱进行了第二次修订(附录二),比照二十多年前的族谱,除了子嗣增加入谱的部分之外,第一版族谱上面,未敢写入的一些“细节”,则据“史料”加以“补充”了。如李士桢(应当为“姜”士桢)之兄士橒,在第二版姜氏族谱上,加入了“明崇祯壬午守東城殉难载邑志”字样,即为康熙三十七年第一版姜氏族谱上所无。此次修订族谱,李鼐已入谱中,为“以”字辈,故书为“以鼐”。有“生于康熙”字样,但无具体的年月日。此时的“以鼐”,是“聘吴氏”,表明在该谱定稿付刻之时,李鼐还未正式成亲。按此时(康熙六十一年)李鼐已二十五六岁了,不知何故只是“聘”?“以鼎”条下,则为“生于康熙甲戌年娶巴氏”。“娶”与“聘”二字是很分明的,绝不会弄错。 光绪三十四年,姜氏族谱又进行了第六次的纂修定谱工作,又有了一些与第一谱(康熙三十七年修),第二谱(康熙六十一年修)不同的地方,也是很令人费解的。康熙六十一年修谱时,李鼐早已是二十五六岁的成人了,谱中却未标明其生辰时日,却“需要”在后面的族谱中“出现”,实在是令人费解。因为我未将第三、第四、第五次纂修的姜氏族谱中,李士桢、李煦、李鼐祖孙三辈人的部分复印,故难以研究其不同之处,至今看来,确实是一个遗憾,也有待于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加以弥补和完善。光绪三十四年,第六次纂修(附录三)的姜氏族谱中,“以鼐”条下,先是书写“煦镸子”三字,而后用黑圈勾去“镸”字,但“镸”字依然清晰可见,应当是刊刻完后,发现错误而勾改所致。因为前面已经有“以鼎”为“煦镸子”了,很明显“以鼐”不可能还是“镸”子。勾掉“镸”字,却没有在旁边补上任何字,有点遗憾。据“传说”,李鼎死得很早,故“以鼐”条下的那个“镸”字,并非是粗心大意的笔误,很有可能是“族人”再次修谱,前往“查访”时,李鼎已死,修谱之人也没有对照前谱仔细校核,就“以为”李鼐是“镸子”了。此乃猜测,仅存一说而已,是否真实,当需考证。“聘吴氏”变成了“娶吴氏”,一字之差,在告诉人们“修成正果”的同时,却依然是留下了诸多令人困惑之处。有一点可以“推定”的是,李鼐娶亲的时间,不能晚于康熙六十一年,即康熙皇帝死之前,否则雍正登基之后,即查抄了李煦全家,李鼐也是不能幸免的,几无完婚的可能。康熙六十一年族谱刊刻时,还是“聘”字,或许李鼐成亲,就在康熙六十一年的前一年,这主要是考虑到一般情况之下,大家族的修谱工作,多半需要一些时间而作的某种推测,是否真实,也还需要可靠的史料来予以作证矣。 “传说”,当年姜氏族人找到已经“致仕”在北京家中的李士桢,拿出族谱稿请求李士桢出资赞助时,李士桢则不允不见其族人;及李士桢死后,族人再次找到了李煦,央请出资修族谱。李煦在听完了族人的陈述之后,唏嘘不已,感慨万分,当即慷慨解囊,由是族谱得以付梓。或许,这也就是如今保存在姜氏祠堂内的这部姜氏族谱上,“煦”字旁边特书“存谱一部”的“隐情”。是否真有其事,也有待查考。李士桢死于康熙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李鼎出生于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年);“初谱”修成于康熙三十七年,李鼎“恰好”入谱。从时间上“看”,此有关修谱的“传说”,是不矛盾的。 姜氏族谱上,注明李士桢死后葬于通州城西红果园,现今一些资料上有讹误。 二、《红楼梦》研究的方向问题 自从我考证出《红楼梦》的原作者是李鼐之后,则今后研究《红楼梦》的视野就被极大地打开了。下面仅简单地就几个方面来论述一下,也还是围绕着作者及其版本这两个方面。 1. 作者及其家世考证方面。 李鼐晚年生活在北京城中,且依据敦敏《瓶湖懋斋记盛》中所透露的信息,则李鼐晚年曾用名“于景廉”。根据于氏风筝这条线索,则可以进一步弄清楚其家族及后人的一些情况,既可补姜氏族谱的遗憾,又可更多地了解到有关李鼐晚年的生活状况,对于理解《石头记》的创作及动机等等是大有裨益的。李士桢有子六人,据姜氏族谱上记载,除第六子李炜无官职外,其他五子皆有官衔;特别是李煦、李炆俩人曾先后任过畅春园总管,按理说,在清宫档案中,是应当有所记载的,今后可以详加勘察,以核实情。 2. 查实吴玉峰、孔梅溪其人。 虽说资料很不全,但吴玉峰、孔梅溪皆实有其人,当不是随意猜测的。因为李鼐娶妻吴氏,则吴玉峰多半为李鼐的内亲属,故能够较早地看到李鼐早期创作的《石头记》,并戏谑取名为《红楼梦》。孔梅溪其人,为孔子后裔的可能性极大,但与李鼐之间是如何的亲属关系,则有待查考,因而《风月宝鉴》之名,也当不为妄说。深挖吴玉峰、孔梅溪其人,不仅对于研究《石头记》的版本问题大有裨益,而且反过来又可加深对李鼐的了解,进一步弄清楚关于《石头记》作者的问题。另外,李煦与《桃花扇》的作者孔尚任是一定会有交往的,只不过他们之间的一些事情早已湮灭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有待有缘人细心地搜求发现。 3. 继续深挖曹雪芹的生平。 曹雪芹的生平,在民间仍有很丰富的传说代代口传下来。无论其真伪与否,皆不可统统视为“胡言乱语”,细细爬梳,定当会有令人意外的收获。以往的“红学家”,在“故纸堆”中用功甚勤,不太重视“田野调查”,对于吴恩裕先生生前所作的调研工作,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实在是令人感到非常的遗憾。 4. 有关版本的研究。 民间藏书家中,定当还有早期的《石头记》抄本存在,并且,《石头记》抄本也有流散于海外的可能。希望国家重视《石头记》抄本的搜求工作。 5. 以往“红学”研究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红学”研究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很多,我于此处不一一道来了。当务之急,是查实有关《废艺斋集稿》、《南鹞北鸢考工记》及《瓶湖懋斋记盛》的真实情况。根据我的研究,判断《废艺斋集稿》应当是李鼐的另外一部书稿,书中讲了十几种手工艺,弥足珍贵。我近年来,与此方面的调研工作用力甚多,但局限于各种主客观条件限制,遭遇到的阻力较大,希望国家能够出面,解决此一大难题。 6. 解放思想,传承民族文化。 《红楼梦》乃中华民族的瑰宝,也是属于全人类的。在做好去伪存真考证工作的同时,应当破除藩篱,毫无成见地将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好好地继承下来,并发扬光大,从而造福于子孙万代。 原载:《史教资料》2011年12月号上旬刊 原载:《史教资料》2011年12月号上旬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