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文章中说蕙香是苏青新增的《红楼梦》中的人物,这话不确。《红楼梦》原本就有蕙香这个小丫环。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俏平儿软语救贾琏》中写宝玉因与袭人怄气,连麝月也一并不理,只让两个小丫头伺候,其中一个大点的生得十分水秀,“宝玉便问:‘你叫什么名字’?那丫头便说:‘叫蕙香。’宝玉便问:‘是谁起的?’蕙香道:‘我原叫芸香的,是花大姐姐改了蕙香。’宝玉道:‘正经该叫“晦气”罢了,什么蕙香呢!’又问:‘你姊妹几个?’蕙香道:‘四个。’宝玉道:‘你第几?’蕙香道:‘第四。’宝玉道:‘明儿就叫“四儿”,不必什么“蕙香”“兰气”的,那一个配比这些花,没的玷辱了好名好姓。’”[23]蕙香自此改叫四儿。四儿的戏份很少,除在宝玉生日等场合搬搬果子之外,我们对她几乎没有什么记忆,倒是曹雪芹对她出场时的外貌描述“水秀”一词令人惊艳。后来王夫人要清理怡红院,四儿因为与宝玉生日同一天并背地说“同日生日就是夫妻”而被逐出大观园。(七十七回) 也许是为了减少头绪,因为蕙香其实是金钏、玉钏、晴雯的集合;也许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作者对封建制度的控诉,本来没什么事迹的人物更容易表现作者本人拟好的故事。原著《红楼梦》中只见宝黛共读西厢,何曾见宝玉给哪个丫环讲过西厢故事啊?然而“蕙香”这个人物的设置,却引起了当时许多专家学者的讨论,有赞同的,自然也有反对的。 赵景深根据当时大多数剧团的演出水平,肯定了《宝玉与黛玉》的成绩,并认为在“大家热烈讨论《红楼梦》的时候,应该推荐给上海市民”,因此在1955年2月24日《新闻日报》上的《谈越剧〈宝玉与黛玉〉》就给了人“捧场”和“过分夸大”的感觉。文中用了四个“很”字,“我这次很满意地看到芳华越剧团《宝玉与黛玉》的演出”、“它把封建社会几个叛逆者写得很突出”、“丫头们的性格也写得很好”、“导演、演员、音乐各方面与剧作者也合作得很好”,并提出剧作中的蕙香“代表所有贾府中被压迫的婢女和艺人,如鸳鸯、司棋、龄官这些人的。剧作者有意安排了未成年的蕙香,使得观众对她更为同情。”应该说赵景深的初衷是好的,既结合了形势,又根据当时一般剧团的演出水平大力推荐该剧,但措辞确实有些模糊,难怪引起别人的不同意见。因此《新民报晚刊》于1955年3月17日、18日接连登载了夏写时的《评越剧〈宝玉与黛玉〉———兼及赵景深先生对该剧的评论》(上、下)以及赵景深的《对夏写时先生批评的答复》,既加深了对剧作《宝玉与黛玉》的讨论,也让今天的我们对当时此剧创造的轰动效应有更为理性的了解。 关于《宝玉与黛玉》的情节、结构方面,尽管在将《红楼梦》原著中许多脍炙人口的情节捏合到一起上确实有值得称道之处,但个别地方却也不合情理。如第五场《议亲设谋》的地点竟然是在贾宝玉居住的怡红院,第八场中宝玉穿着结婚的吉服就跑到了潇湘馆,似乎也欠妥当。 苏青的文风一贯是通俗明了的,她的小说、散文都是娓娓道来,如谈家常,而越剧本身的通俗性也决定了唱词在优美的同时也要易懂。因此苏青写戏,特别注重吸引观众,并不过于追求“美”与“雅”。然而苏青并不是不讲究唱词优美的,比如《哭灵出走》一场: 宝玉:林妹妹,宝玉来了……妹妹呀!(唱)灵台一见血泪涌,千言万语诉何从?十载相聚今分手,一番心愿付东风。实指望朝朝暮暮常相伴,实指望生生死死永相共。实指望有情人儿成眷属,实指望从此蓝桥路可通。谁知风波平地起,吹散好梦影无踪!这天长地久有时尽,妹妹呀!我此恨绵绵永无穷! 尽管通俗,但也算是用典恰切,词句优美了。 无论如何,苏青的《宝玉与黛玉》风暴般攫取了上海观众的眼球,并从7月份开始到京、津、济等地进行为期两个多月的公演,同样获得了巨大成功。9月24日夜场起,《宝玉与黛玉》重回丽都大戏院做短期演出,仍然几乎是场场全满,直演至10月19日。在芳华越剧团演完《忠王李秀成》后,1955年11月19日上演冯允庄编、司徒阳导《李娃传》。可令人惊异的是,很快,1955年12月1日,苏青被捕。紧跟着,从1956年1月1日起,丽都大戏院开始演出天鹅越艺社的《洛阳春》,芳华越剧团则去了一号场原共舞台演出《西厢记》。 但实际上,苏青的《宝玉与黛玉》并未停止演出,戏单上编剧冯允庄的名字换成了“集体改编”,八场戏也改为《赠香》、《读曲》、《葬花》、《毒打》、《议婚》、《焚稿》、《洞房》、《出走》。[24]甚至,芳华越剧团迁往福州后,还曾在当地演过《宝玉与黛玉》,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藏有一本《宝玉与黛玉》的总谱,编曲为高鸣、连波,写有“送给中国音乐研究所,高鸣1959年6月于福州”,还有“芳华越剧团演出于1959年五月四日”。此本比起研究院图书馆所藏的另一本有连波1955年7月9日签名的《宝玉与黛玉》曲谱来说,在编曲方面固然有变化,但在剧情、唱词方面却没有太大变化。因为都是曲谱本,所以在每一幕的名称方面就不是很讲究,连波本几乎只有场次之分,而没有具体名称,高鸣本虽有场次,但数字用的有些混乱,而且名称似乎也有改变,如改为《试玉》、《泄密》、《焚稿》等,还是做了一些改编的。 1962年,芳华越剧团回娘家上海演出,邀请导演黄祖模重排《红楼梦》,用的是徐进的本子,并将第一场“黛玉进府”改为了“元妃省亲”,可见,《宝玉与黛玉》的影响应该还是存在的。 然而无论如何,苏青的《宝玉与黛玉》几乎是湮没不传了。现在人们耳熟能详的是徐进编剧的《红楼梦》。其改编始于1955年底,此时恰是冯允庄被捕前后。徐进在上海文艺出版社1959年8月第1版、1962年5月第2版的《红楼梦》前言中说“从1955年底开始,我便着手进行改编……戏的改编过程,也是向原著、向其他改编者的经验学习的过程……很多改编者的劳动成果也启发帮助了我,《红楼梦散套》、韩小窗的《露泪缘》、马如飞的开篇、话剧本、锡剧本等都成为我改编中的良师益友”,作者没有提在他开始改编时刚刚上演完的冯允庄的《宝玉与黛玉》。事实上,徐进的改编本也是以宝黛的爱情故事为中心,芳华越剧团刚刚在演出上获得轰动效应的《宝玉与黛玉》若说对徐进没有影响,似乎不太可能。也许是当时的形势使然,也许真的是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在上海文艺出版社1979年4月第2版《红楼梦》中的《重印后记》有这样的话:“最后要说的是:我在改编工作中,同时参照和汲取了其他《红楼梦》戏曲改编本在人物、结构、语言等方面的优点。”其实,有还是没有影响,现在说来已经没有太大意义,因为徐进的越剧《红楼梦》确实已经成为经典。尽管最初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经过了作者的八次修改后,比如对金钏之死的几次删改与恢复,那些经典唱段,如“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的最终定稿,[25]都饱含了剧作者的无数心血。一个好的剧本不可能一次定型,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更好地进步。假如冯允庄当年没有被捕入狱,而是一直在顺利地进行她的越剧创作,那么,她的《宝玉与黛玉》是否也可以修改得更为完美、更加合理呢?[26]可惜,历史不能假设,更不会重来。 花落人亡两不知 苏青写戏向来非常认真,她在编写《屈原》时,自费掏腰包去北京观摩话剧《屈原》,甚至为了获得专家的随时指点,搬进文怀沙家中住了半个月。在写《宝玉与黛玉》的时候,苏青继续发扬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寻师求教,她经人介绍认识了复旦大学教授贾植芳。《宝玉与黛玉》上演前,苏青将一份油印的剧本送给贾植芳,请他提提意见。贾植芳于1955年1月5日给苏青回了一封信,内容如下: 允庄先生: 来信及《红楼梦》一切稿均收到。因为事忙,今日才读毕。我觉得全剧精神及结构颇好,并能符合全书反封建主旨。作者是通过宝黛爱情来暴露和控诉封建制度的违反人性罪恶的,因此,必须深刻显示出爱情的社会定义来,它的纯洁性和丰富性。即是说,这两个正面形象必须通过细节描绘,来充分地、尖锐地表现出他们所代表的历史社会现象本质的东西,即它的历史性和社会性,也就是作品的思想性所在。我认为,首先掌握了这一点,是提高剧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关键。贾府罪恶和宝黛故事是一致的。 另外,我也请一个对古典文学较有修养的同志看了一遍,他的一些简单和不成熟的意见,都写在稿端,并供参考。 匆此、盼祝,笔祺! 贾植芳 元月5日 贾植芳(1915—2008),是著名作家、翻译家、学者。从中学开始就参加民主救国运动,一生中曾四次入狱,尤其是最后一次、1955年因胡风案入狱达11年,并在“文革”中以“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的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2年,1980年平反。恰在1954年底,苏青因《宝玉与黛玉》向贾植芳写信求教。贾植芳向来没什么架子,对前来求教的人都是有问必答,热心回复。然而,贾植芳是不太喜欢越剧的,也不太喜欢《红楼梦》。他在1990年写的《我的读书记》中曾说起自己在高小时代为书籍入迷,但入迷的是《封神榜》、《水浒》、《西游记》、《薛仁贵征东》、《罗通扫北》、《大八义》、《小八义》等武侠神怪小说,至于“《红楼梦》、《西厢记》这些感情细致、谈情说爱的说部,却一时读不进去”[27]。同年写的《我的戏剧观》中则说“我多年旅居上海,对于流行的越剧颇为看不惯,不爱看,因为它的剧情大多以男女爱情、家庭纠纷为主,哭哭啼啼,婆婆妈妈。这些感情太细腻,为我这个禀性粗犷,又经历人生坎坷的性格所不能接受,正像我从少年时期看小说看不进《红楼梦》、《西厢记》这类言情作品一样”。确实,一个人的经历、性格与其喜好往往有着直接的联系。尤其是在经历了前三次入狱,而新中国刚刚成立,一切都还处在敏感时期,贾植芳应该是不愿介入热点讨论的。就像他自己所说:“50年代初期,在《武训传》、《红楼梦研究》等一系列政治性批判热潮中,我只做冷眼旁观,取不介入态度。”因此,贾植芳在给苏青的回信中难免会言语简单,他可能确实不愿对自己不是很喜欢的越剧、《红楼梦》、尤其是在当时全国上下轰轰烈烈地进行《红楼梦》研究大批判运动的敏感时刻发表什么见解,才会语焉不详,并让他人为苏青写出更为详细的意见。贾植芳信中所说“一个对古典文学较有修养的同志”,是贾植芳的一名学生,当时正念大三,叫潘行恭。至于苏青后来是否参照潘同志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因资料的匮乏,笔者不敢臆断。 无论如何,苏青的《宝玉与黛玉》获得空前的成功,其内心的欢喜是肯定的,自从《屈原》以来,苏青应该是越来越得心应手了。她给贾植芳写了封信,约他喝茶,地点选在上海新亚酒店。宾主相谈甚欢,苏青谈起了想让《宝玉与黛玉》去北京演出,并征求意见。贾植芳表示赞成,并提醒苏青要注意北京与上海的观众口味不同,还表示可通过在京的胞兄贾芝介绍苏青去见何其芳等人,以便寻求帮助。[28]可惜这些帮助还没来得及进行[29],贾植芳就于1955年5月15日被带走,并很快进了第三看守所。 此时《宝玉与黛玉》还正在丽都大戏院如火如荼的上演,还没有到京、津、济等地演出,苏青也还在准备编写新戏。也是5月份,苏青为编《李太白》二度住进文怀沙家中求教。此时,批判胡风的运动已在全国展开,可苏青觉得这与自己无关,只想着编戏。可文怀沙告诉她“这次运动很厉害,比整风还厉害”、“是结合检查自己检举别人”。苏青不禁开始担心自己在汪伪时期的那段历史,而且自己的《结婚十年》是被定为黄色小说的。紧接着,苏青又听说有人说自己有“历史问题”,不由更加害怕,赶紧离开北京回到了上海。[30] 然而,回到上海的苏青应该更紧张了,此时,全国各地都展开了对胡风的批判,上海自然也不例外。《新民报晚刊》是当时上海的主要报刊之一,也是人们主要的阅读对象。从1955年5月起,报纸上连篇累牍地报道“声讨胡风反革命集团罪行”(5月)以及“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6月)。报纸上巨大的“坚决彻底粉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字样令人触目惊心。尤其贾植芳被牵扯进“胡风反革命集团”时,苏青肯定是更忐忑不安了。《新民报晚刊》1955年6月8日第二版刊登了《戏曲界编导、演员举行座谈揭露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文章描述了上海市戏曲界部分编导、演员结合最近看的苏联电影《不能忘记这件事》,揭露胡风反革命集团的阴谋活动。苏青是否参加了这次座谈不得而知,但文章提到了沪剧、评弹、京剧等演员、编剧都有发言,越剧演员戚雅仙、陈金莲、许瑞春等都有发言,尤其芳华越剧团、《宝玉与黛玉》的主演许金彩、徐天红也都发了言,表明要澄清自己的思想,坚决和资产阶级文艺思想做斗争,彻底清除胡风反动思想的影响。 《新民报晚刊》1955年6月15日第二版分别刊登了复旦大学师生的《揭露贾植芳的“嘴脸”》、《声讨胡风分子贾植芳的罪行》。6月30日第二版“坚决肃清胡风集团和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下刊登了复旦大学学生的《撕破胡风分子贾植芳的假面具》[31]。贾植芳此时早已被捕,他的家也被搜查,许多信件也被拿走,苏青求教戏曲的信也可能在其中。而且,在当时那个背景环境下,苏青因此被捕是一点也不稀奇的。仅以贾植芳回忆中的几个例子为例,我们可能更好地理解当时胡风案牵连之广。贾植芳被带走的当天,“公安局马上派了两男两女四人到我家里,先是要任敏(笔者注:贾植芳夫人)交出胡风给我们的信件,接着是搜查,并在家里安插了监视人员。……果然,不久有一个姓沈的同学来找我……那天刚一走进来就被盘查,他身上穿着公安制服,赶忙说明自己的身份,才被放回。可随后材料转到原单位,他被上海警备区关押了多半年,开除了党籍、军籍,戴上了‘胡风分子’的帽子。1957年又因为‘翻案罪’被定为‘右派分子’。”当天还有一个姓王的学生(已经分配在新文艺出版社工作)也来找贾植芳,以“给反革命分子通风报信”的罪名,定性为“胡风影响分子”。1957年又加戴了“右派分子”的帽子,坎坷了30年。而最惨的是泥土社的老板许史华,他不过是来取稿子的,结果一关就是11年,出狱后因妻离子散而绝望自杀。这只是其中的几个例子,可能会让我们这些没有经历过那些浩劫、也很难想象当时情形的人有一个较为直观的感受。因此,假如苏青因为几封向贾植芳求教的信被捕,是丝毫不奇怪的。而且在“苏青遭羁押后,公安部门曾专门提审过牢里的贾植芳,讯问他与苏青的来往种种”[32]。 然而,苏青的被捕是否就是因贾植芳的被捕入狱而受的牵连呢?事情恐怕没有这么简单,因为在贾植芳5月15日被带走后,不仅《宝玉与黛玉》北上公演,而且苏青还又编了不少戏,直到苏青被捕前,丽都大戏院还于1955年11月19日起上演了苏青的《李娃传》。因此,也有人说苏青的被捕主要有两个“罪行”,一是她与汪伪汉奸的关系,二是新中国刚成立时,她在香港《上海日报》上发表了一些不合时宜的文章。而起因并不是胡风案,而是同一年发生、同样震惊社会的所谓“潘汉年、杨帆反革命集团”的牵连。[33]无论如何,在那个人人都有嫌疑、都有可能被捕的情况下,苏青到底是因为哪个所谓“反革命集团”的牵连其实并不重要。总之,1955年12月1日,曾经是芳华越剧团编剧的冯允庄(苏青)被关进了上海提篮桥监狱,囚号是21805。苏青在狱中与周佛海的儿媳关在一起,她安慰苏青说没有太大问题。果然,苏青于1957年6月27日被“宽大释放”,比起其他那些饱受磨难的人来说幸运地多了。 1984年11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作出了《关于冯和仪案的复查决定》:“经复查,冯和仪的历史问题属一般政治问题,解放后且已向政府作过交代。据此,1955年12月1日以反革命案将冯逮捕是错误的,现予以纠正,并回复名誉。”[34](似乎苏青的被捕还是因为历史问题)此时,距离苏青去世已过去了两年。 历史不会因为一两句话就改变重来。被捕前的苏青好歹也算是上海越剧界有名的编剧,光是《屈原》、《宝玉与黛玉》就足以让她功成名就,而她在芳华的生活也确实算得上稳定、惬意。据其子李崇元回忆,苏青那时每天下午都在他放学后带他坐三轮车去芳华越剧团(丽都大戏院),晚上九点钟下班。而且每次出去也带着自己,去西湖,去无锡。“那一段时间母亲的生活最稳定,因为编写剧本收入非常不错,每月300元钱,那时别人每月只有三十几元”。[35]苏青简直算得上是个“大款”了。 可出狱后,苏青的生活一落千丈。不仅亲友很少来往,狱中生活也让苏青变得沉默、灰心。1959年,芳华越剧团要离开上海,要“支援前线”迁往福建。有一阵子,苏青也接到了通知,她也打点行李,时刻准备着与自己的小女儿同去,可后来她所属的黄浦区文化局接到通知,说不用去了,苏青因而得以留在了上海,也算是因祸得福吧。越剧是上海人的心头肉,可到了福建却备受冷落,以尹桂芳的号召力,观众也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人,与上海几乎常常满座、一票难求的气势真是天壤之别。 芳华去了福建,苏青留在了上海。苏青的“芳华”岁月就此结束,她的辉煌也如昙花一现,现在有几个人知道她的《宝玉与黛玉》呢? 此后,苏青被安排到了红旗锡剧团当编剧,创作的剧本不少,但流传下来的似乎并不多。也许苏青可以创作出更好的剧本来,也许她的《宝玉与黛玉》经过数次修改后也可以成为越剧精品,与徐进的《红楼梦》同为“双璧”,可历史没有给她这个机会,“文革”来了。苏青的工资每月只有15元,比起当年的300元真让人情何以堪?苏青一度被安排去看大门,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也没有了,苏青被剧团辞退,送交里弄监督,继而被关入“牛棚”隔离审查,又被遣下乡劳动,后又遭批斗,身心严重受到了伤害,疾病缠身,以致拍x光片竟找不着肺了。 苏青晚年时只有一两位朋友有来往,其中一位就是创办于1932年的《女声》杂志主编王伊蔚,苏青在给她的最后一封信中说:“成天卧床,什么也吃不下,改请中医,出诊上门每次收费一元,不能报销,我病很苦,只求早死,死了什么人也不通知。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时期也不远了。”[36] 一语成谶,苏青果真孤独、寂寞地离开了这个世界。1982年12月7日,苏青的小儿子李崇元早早撤了地摊,买了一包黄鳝,打算给母亲调调口味。“一到家,进去,母亲躺在床上没有声响,我也不大在意,正准备洗菜,转头看看母亲,母亲的头歪在一边。母亲当时身上还是热的,嘴角有血,靠门的一只眼睛睁着,估计是等人来吧”。[37] 一代才女苏青就这么去了,临死时没有遗言,身边也没有一个人。没有告别仪式,只有苏青小女儿一家三口以及小儿子李崇元。\“人生有几时,颠沛在其间”。苏青的凄凉晚景以及死后的沉寂无名终究已成为历史,但愿我们在关注小说家、散文家苏青的同时,也来关注一下剧作家苏青吧。 注释 [1]参见沈泯的《苏青与戏曲》,《上海戏剧》1995年第4期。王一心《海上花开———民国上海四才女之苏青传》中也有论述,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文艺出版社,2011年2月第1版。 [2]苏青《自己的文章———代序》,原载1943年10月的《风雨谈》第6期,见亦清、一心、晓蓝编《苏青散文精编》,第504页,浙江文艺出版社,1995年1月第1版。 [3]此为张爱玲语。1944年3月,上海《杂志》社邀请苏青、张爱玲等好多女作家谈文学因缘,张爱玲即席发言中即有此语。 [4]关于苏青刚解放时的情况,如写了《市妇运会请建女厕》、《夏盈明的自杀》等,在王一心的《海上花开———民国上海四才女之苏青传》以及毛海莹的《寻访苏青》(上海文化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等著作中都有论述,此不赘。 [5]笔者对此说持怀疑态度。苏青爱看戏,她自称“消遣第一是看戏”,她在1944年第13卷第1期(1944年4月10日)的《杂志》上的文章中提到陪母亲及亲戚看戏,看的就是越剧。不仅如此,苏青还曾亲自上台,她在宁波市立女中、省立四中都演过戏。婚后最初在上海时因无聊自己在家以英文版的《独幕剧精选》为蓝本,自导自演自评。抗战期间,苏青还曾在中华联合制片有限公司做编剧,尽管没有作品。有着这些经验的苏青似乎不应不知道“唱词”为何物,写不好倒是真的。 [6]沈泯《苏青与戏曲》。 [7]周良材《追忆苏青二、三事》,完稿于2005年2月3日,于2005年2月18日首发于作曲家许如辉纪念网。 [8]傅骏《苏青:越剧界的张爱玲》,《上海戏剧》,1998年第9期。 [9]转引自王一心《海上花开———民国上海四才女之苏青传》,第239页。 [10]苏青当时和傅骏在一个小组,《兰娘》属于新编古装剧,说的是古代的反特故事,讲述兰娘大义灭亲惩治内奸的故事,是为配合社会上正在开展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是当时社会上最流行的剧目。《兰娘》后由上海章燕飞的青年越剧团排练演出,选用的是傅骏执笔写的那一部,署了傅骏的名,但是集体的成果,也可以说有苏青的功劳。这是结合沈泯的《苏青与戏曲》以及傅骏的《苏青:越剧界的张爱玲》互看得出的结论。 [11]见1953年丽都大戏院所印《卖油郎》戏单中的《唱词选刊》。以下此剧唱词皆出于此,不另注。 [12]见周良材《追忆苏青二、三事》 [13]中亚《有关苏青上海访问记》,见《书城》,2000年第11期。 [14]关于《屈原》,赵蕙蓉在《苏青、尹桂芳和屈原》中说是七场,在王一心的《海上花开———民国上海四才女之苏青传》中说是八场。其实这可能是《屈原》一剧不同的修改本。笔者手中有郭沫若原著、冯允庄改编、湖北省蒲剧团整理的《屈原》的手写复印剧本,它的文字就和芳华的演出本不一样,分第一场《橘颂》、第二幕没有名字,但内容看起来应该是《贿靳》,第三幕为《疏原》,紧接着为《著骚》,应为第四场,可却错写成了第三幕,其后则分别为《诬陷》(写成第四幕,此中的文字与赵蕙蓉所引用的文字基本一致,但因其在整理中的失误,导致最后结束时写的是第七幕《天问》。因赵蕙蓉的文章中没有注明引文的具体出处情况,笔者也无法判断其所引剧本的情况)、《问钓》(第五幕第一场)、《鸣冤》(第五幕第二场)、《救婵》(第六幕)、《天问》(第七幕)。因此本写的是整理本,而且没有更具体的信息,因此,笔者不好判断是《屈原》最后定本之前的修改本,还是这个剧团自己的修改本,留待将来,俟之高明。另外,笔者还见过上海市芳华剧团演出原本、太原市新新晋剧团翻印的《屈原》,其场次基本一样,只有第七场写的是《诱婵》,而不是《救婵》,好像更突出婵娟不受子兰的威逼利诱,而不是婵娟被卫士仆夫所救。而且剧中的念白、唱词等都有很大差异。而这些差异的产生,也许就是因为我们看到的是不同的修改本而已。如此,也再次说明剧本是不断修改调整的,只有这样,才能创作出最为观众所欢迎的好戏。 [15]录自土豆网视频,网址为: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VQZJdYyVBTU/ [16]主要是福建、安徽、浙江、江苏代表团。此外,参加大会展览演出的杭州国风昆苏剧团也假座光华大戏院于6—10日演出昆曲剧目。见《新民报晚刊》1954年11月5日第二版。 [17]毛海莹《寻访苏青》,第28页,上海文化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 [18]原载1944年11月1日《天地》第14期,转引自亦清、一心、晓蓝编《苏青散文精编》,第153—154页,浙江文艺出版社,1995年1月第1版。 [19]参看汤敏的《尹桂芳与红楼梦》,《戏文》,2005年第4期。郑公盾的《漫谈〈红楼梦〉的戏曲改编》,《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4辑。 [20]汤敏《尹桂芳与红楼梦》。 [21]主要参看《宝玉与黛玉》的戏单(由于剧作的堙没不传,有些作者误将戏单的信息当成了剧本的信息,如毛海莹的《寻访苏青》中就将“《宝玉与黛玉》(八场),上海市芳华越剧团演出,1955.7.10;冯允庄改编,司徒阳导演;尹桂芳,李金凤,尹瑞芳等主演;16开,6页”,说成说“该剧本的大致信息”,其实这是戏单,并不是剧本),见其第115页),以及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所藏的两本分别有连波、高鸣签名的赠送本(曲谱)。以下所引关于《宝玉与黛玉》中的引文非有特殊说明者,皆出于此,未免累赘,恕不另注。 [22]详细情况可参看孙玉明《红学:1954》,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11月第1版。 [23]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5月第1版。 [24]王一心《海上花开———民国上海四才女之苏青传》,第251页。另外,据傅骏回忆,大约是在1956年,他曾被市文化局戏剧处派到芳华越剧团帮助修改《宝玉与黛玉》。修改本是重新印过一稿的,粉红色小开本,后在文革中丢失,关于这个本子排没排,是否演出过,则不得而知了。因资料的匮乏,我们不好判断这些改编本的具体情况,只能据此备案了。 [25]具体情况,参见傅谨《越剧〈红楼梦〉的文本生成》,见《红楼梦学刊》2010年第3辑。[26]在周良材的《追忆苏青二、三事》中有苏青出狱后与其在大跃进时相见的一段描述:“当时她还说过什么话,我大都忘了,但有一点印象颇深,她忿忿然地向我诉说:‘出狱后不久,不少作品被人改头换面剽窃去了!’听后,我不平地说:‘我国虽没有“版权法”,但可以向剽窃单位的领导反映情况,讨个公道呀?’她长叹一声道:‘算了,算了,人家现在是宠儿,是红人,我算什么?怎么搞得过他们?’说完,显出了一副无可奈何的神情。当我进一步追问‘他们’是谁?苏青没有直答,‘王顾左右而言他’,用手向南指指说,要去复兴公园打太极拳。”此中的具体情况因材料的匮乏,一时无法进一步查实,据此备考。 [27]见《把人字写端正———贾植芳生平自述与人生感悟》,第23页,东方出版中心,2009年4月第1版。以下文中所引关于贾植芳的文字如无特殊说明,皆出于此,不另注。 [28][30[[32][33][34]王一心《海上花开———民国上海四才女之苏青传》,第251页、第251—252页、第253页、第253页、第256页。 [29]还有些文章、著作提到苏青打算写《司马迁》,并向贾植芳请教过,因此被牵连进“胡风案”。见周良材的《追忆苏青二、三事》,以及毛海莹的《寻访苏青》等。 [31]三篇文章的作者分别为鲍正鹄、邓绍基、余华心。 [35][37]中亚《有关苏青上海访问记》。 [36]转引自张昌华的《民国风景———文化名人的背影之二》,第271页,东方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 (本文作者:中国艺术研究院;邮编:100029) 原载:《红楼梦学刊》二〇一一年第五辑 原载:《红楼梦学刊》二〇一一年第五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