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谈起这样的老话题,什么是小说?小说具备什么样的特质? 小说首先应该看作是一种艺术,而不是一个故事。 艺术和故事是不一样的,艺术是一种创造,是破常规的,它不随波逐流、不大众化、不平庸不世故,不像我们过日子,是一种延顺的日复一日的状态,它恰恰是相反的,是反日常的,别看它描写的东西往往好像非常日常非常世俗,其实它是在以日常作为武器,来抵制我们的日复一日。就是说,小说的骨子里,其实对这世界是充满了挑剔充满了质疑的,它总在发现在别人看来习以为常而在它看来却别扭、反常的东西。 写《洛丽塔》的纳博科夫曾说过一句话:“没有一件艺术品不是独创一个新天地的。”他还说,“我们要把它当作一件同我们所了解的世界没有任何明显联系的崭新的东西来对待。”我赞同他的看法,艺术应当是一个独立的有自己的内在逻辑的东西,它不是一种反映,更不是一种复制,而应是一种崭新的创造。艺术是人类的一种精神需要,它也许常常跟外在的世界不大合拍,但跟内在的心灵却有一种默契。我们既然把小说看作了一门艺术,真正写它读它的时候,就应该强调它的创造性,把它看作一个虚构的却又真实可靠的有别于现实世界的新世界。 而故事本身可以不必具备如上的性质,比如天天都在播放的电视剧,有的也很好看,演员演得不错,有时也有不错的细节,但它最基本的出发点和小说是不一样的,它可以不要发现什么,它反而常常地是要从众、从社会、从道德甚至从政治的。而小说恰恰相反,它是“不从”——这不是对立,而是自由,自由应该是小说的天性,是创造的前提。 小说当然还有其他的特质,但它的创造性,它对现实世界的质疑,应该是它最重要的特质。 小说应该是跟心灵跟精神相关的艺术。 我总说创造,可具体操作起来,它是怎么个创造法呢? 卡夫卡曾经有一段话:“生命就像我们上空无际的苍天,一样的伟大,一样无穷的深邃,我只能通过‘个人的存在’这细狭的锁眼谛视它,而从这锁眼中我们感觉到的要比看到的更多。”我觉得这既是在说他的存在,也是在说他的小说,就是说,他的小说更多的不是他看到的世界,也不是他思考的世界,而是他感觉的世界。 我再引用奈保尔的一句话:“我一直相信直觉,我在开始写作的时候就运用它,现在我仍然这么做……”我觉得奈保尔说的就更直接了,就是,小说的发现小说的创造来自哪儿?来自感觉,来自直觉。当然,感觉、直觉来自哪儿?其中一定不少理性思考的积累,但小说产生的瞬间,一定又是感觉、直觉的作用。 进一步说,具体到一篇小说,创造力是怎么体现的?通常我们说到小说写作的时候,都会说到小说的几大要素:人物、故事、思想、语言等等,但我觉得,即便这些要素都具备了,也不一定就是创造。创造力,应该是跟视角和语言相对应的,就是你发现了一个什么新的视角,而不是你发现了一个什么故事,故事可以是不新鲜的,但视角必须是新的,至少应该是个人的,不是大家都有的。所以说,感觉、直觉、心灵、精神,这些词跟小说是最亲近的,假如一篇小说跟这些词关系不大,不能抵达人的心灵深处,那这篇小说就一定是不成功的。 小说的开头为什么困难?也因为是创造的原因,开头尤其是个创造,因为全篇全凭一个开头来定调子,虽只是一句话,却需要调动一个人全部的生命因素,感觉、见识、心灵、精神、情感等等。不仅是全篇,每一章每一节的开头都是这样。 在这里我还想引用帕慕克的两段话。他说,“我认为一个作家要做的,就是发现我们心中最大的隐痛,耐心地认识它,充分地揭示它,自觉地使它成为我们文字我们身心的一部分。”他还说,“讲述自己的故事如同别人的故事,讲述别人的故事如同自己的故事,文学创作就是这样一种能力。”我觉得他其实在说,我们在讲自己心中隐痛的时候,是否能和别人心中的隐痛产生共鸣?在讲别人的故事的时候,是否触及到了我们自己的内心?说到底,小说是一个心灵的精神的世界,无论写小说,无论读小说,它都使我们心领神会,生发出非同一般的心心相印的愉悦。 小说应该是跟世俗相关的艺术。 “世俗”,说的是它的面貌。比如《红楼梦》,它呈现给读者的面貌、场景都是世俗的,吃喝穿戴,主子、奴仆,男男女女、人生世故、官场政治等等。但看完《红楼梦》,谁也不能说它就是讲了一个世俗的故事,它其实是把世俗当作小说的材料,搭建起了一座心灵的大厦。心灵和世俗,其实是一个东西的两面,少了任何一面,这东西都是残缺的。 看雷蒙德·卡佛的小说,觉得这个作家非常善于观察,善于观察外在世界,也善于观察人的内心,而内心是通过人物外在的行为举止以及外部环境来表现的。他的小说写的几乎全是小人物、小事件,全是容易被人忽略的日常生活的琐事,但他不厌其烦,一桩桩一件件,人物的一举一动,周围的一草一木,一根香烟,一种味道,他都不会轻率地放过,并且为这些琐事不动声色地赋于与心灵相关的含义。他自己就说:“作家要有面对一些简单事物,比如落日或一只旧鞋子,而惊讶得张口结舌的资质。”描写世俗生活也许是容易的,描写得准确也许并不十分地难,但在这其中能不能有与众不同的感受,能不能让“世俗”生发出令人心灵一震的神奇的灵光,这也许才是最最重要的。 故事是小说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即便是雷蒙德·卡佛这样的短篇小说家,也没有在他的小说里放弃或者轻视故事。他的故事虽叙述起来有点困难,不是惯常意义上的一波三折的故事,总是有所暗示,总是注重细腻微妙之处,但每一篇故事的骨骼是十分清晰的,因为小说是要写人物的,人物是要和环境、和别的人物发生关系的,关系一发生,故事也就产生了。所以故事对小说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但在写作当中,我觉得有一件事是不能马虎的,就是,无论你编排的故事多么引人入胜,你的笔也是应该贴着人物走、贴着人物的内心走,而不是贴着事件走,否则那就离小说远了,就可能只剩下一篇故事了。故事和小说,仍是我前面说过的话:小说是一种艺术,而故事可以不是。 原载:《文艺报》2015年04月0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