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布洛陀神话是壮族神话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布洛陀为主角的壮族神话内容丰富,至今在民间仍有流传。布洛陀这一神话叙事角色有其特殊的历史文化内涵,同时又与神话中的其他人物角色形成了完整的叙事角色关系,对叙事的推进和完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叙事 布洛陀 角色关系 作者:李斯颖(1981——),女,壮族,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文学博士,主要从事壮族文学与文化研究。 热拉尔·热奈特(Gérard Genette)在《叙事话语 新叙事话语》中对“叙事”一词进行了界定,涉及了三层意思:其一,叙事是“承担叙述一个或一系列事件的叙述陈述,口头或书面的话语”;其二,叙事“指的是真实或虚构的、作为话语对象的接连发生的事件,以及事件之间连贯、反衬、重复等等不同的关系”;其三,这层含义“看来最古老,指的仍然是一个事件,但不是人们讲述的事件,而是某人讲述某事(从叙述行为本身考虑)的事件。”[1]我们这里所运用的“神话叙事”、“布洛陀神话叙事”,作为名词,主要取其第一、第二层含义。 布洛陀神话是壮族宝贵的文化遗产,它不但在民间以散体叙事的形式存在,同时还以韵文的形式被整合于壮族原生型民间宗教麽教经典之中,通过诸多渠道得到了保存。神话,被视为关于神的叙事。叙事的角色是叙事内容的承担者,在布洛陀神话叙事,其角色则特指以布洛陀为主的各种叙事事件的行为者。通过分析布洛陀角色的特征,布洛陀与各种行为者的关系,可以更深刻地考察情节的发展、结构的存在与叙事的张力。由于麽教经诗中的布洛陀神话叙事内容涵盖面广、较成体系,故以此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并辅以散体形式的布洛陀神话叙事部分。 俄国著名的民间文艺学家弗拉基米尔·雅科夫列维奇·普罗普曾精细地分析过神奇故事的结构,划分出了31个功能项,并对这些功能项的组合规律、其相互关联、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进行了阐释与总结。他根据31个功能项所形成的情节,归纳出七种“行动圈”,这七种行动范围涉及到神奇故事中不同的七种角色;从功能的角度出发,亦可以说,神奇故事中的角色可以被归纳为七种类型,其中包括:对头(加害者)、赠与者(提供者)、相助者、公主(要找的人物)及其父王、派遣者、主人公、假冒主人公七种角色。[2]从角色及其行动范围出发,分析情节和结构,是我们进行布洛陀神话叙事分析可以借鉴的重要方法。 法国结构主义理论家格雷马斯(A.J.Greimas)曾经从叙述语法的角度出发,对叙事人物进行划分和分析。他的分析是一种结构模式的分类,认为故事的各个成分之间存在着目的论的关系,即行为者有其自身的意图,并渴望达到某种目的。格雷马斯重组了普罗普的七种角色,统称之为“行动元”,将“行动元”与角色区分为两种有差别的概念。他将行动元视为一般范畴,而角色被赋予具体的特性,由此而言,行动元是角色的类。其行动元包括了六种:主体与客体、发送者与帮助者、接受者与反对者。这六个行动元以客体(主题欲望的对象)而为中心而组织起来。图示如下: 发送者————→客体————→接受者 ↑ 辅助者————→主体←————反对者 格雷马斯借助此结构模式,分析和描述了神话的叙事结构,行动元被视为神话的主语,契约、考验、分离三大语义轴被视为神话的谓语。[3] 格雷马斯同时提出了“符号矩阵”(semiotic rectangle),这是在法国结构主义创始人列维—斯特劳斯所倡导的“二元对立”结构分析的基础上转化而来的。他借用逻辑学中的矩阵形式,研究叙事文本的内在结构,以寻求整个象征符号系统的意义。其模式如下: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