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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與秘思(myth)--原住民文學課堂筆記與討論1

http://www.newdu.com 2017-10-27 台湾文学部落格 陈芷凡 参加讨论

    孫大川老師開設的原住民文學課程,這個階段開始進入作家作品的梳理,今天的兩篇報告「定期進入眾神的時代:論達悟族的飛魚秘思」與「永恆的赤子情懷:亞榮隆‧撒可努和《山豬‧飛鼠‧撒可努》」,聚焦於自然與秘思(myth)兩個主題上,我認為這些視角觸及並延伸了原住民文學的內涵,提供後續研究者許多向度上的思考,遂將課堂內容、討論作一簡單整理。(還望一同上課的同學再行補充、指正,以利完備)
    「永恆的赤子情懷:亞榮隆‧撒可努和《山豬‧飛鼠‧撒可努》」此文,報告者將論述重點從人與自然、人與傳統文化、人與人的三層關係入手,探討簡樸的文字背後,作者對於「人的本真」之關懷;由此延伸,在排灣族古老狩獵傳統下,撒可努的「獵人」觀,提醒了人如何在自然萬物中謙卑,並永遠記著互存共生的關聯,呼應了人與自然的哲學。「自然」是這篇報告的主題,不過「自然」在原住民文學的觀念為何?其脈絡和西方所提倡的大地倫理、台灣自然書寫有何差別?如果論述者僅停留在自然 / 文明的二元對立,或是斷裂關係的思考,恐怕就簡化了「自然」在原住民生活、文學創作的內涵。報告人指出,西方的大地倫理論述,主要是對西方工業所帶來的破壞進行反思,如同台灣環保文學、自然書寫開端的關懷。不過,撒可努的「自然觀」並非建立於此,具體地說是一種生活態度,孫老師認為作者的「自然觀」,並非建立在人(文明)的對立面,它具有反思性,但並非是以「人」為中心主義的自然觀,如達悟族的作家夏曼‧藍波安的「自然」,就是勞動生產的自然觀。因此,總結上述的論點,原住民文學中的「自然」是一個複數的概念,它包含自然萬物、生命,也牽涉泛靈信仰、族群思維以及生活態度,這些系譜所勾勒的風貌,使得「自然」作為一個討論點,得以具有普世和在地的脈絡特質。
    報告人指出,此種書寫自然萬物的方式,使得撒可努的作品「悲情少一點,寬容多一點」,並且以此說明原住民文學「悲情、控訴」的基調,有了新的可能。我同意報告人對於撒可努文風的詮釋,對於下半句有些不同意見,這裡牽涉兩個層次,其一,原住民文學擺脫悲情、控訴的基調,並非至撒可努第二、三代作家才有。其二,撒可努的寫作題材、背景,已和前行代作家的時空有所差異,比較的基準並非相同。的確,原住民文學於1980年代開始,是以控訴的口號來爭取自身權益,莫那能也好,瓦歷斯‧諾幹亦同,作品中充滿不平之鳴,這樣的文學作品,具備了該時代原運的歷史痕跡與意義,其影響不容忽視。不過,在要求「有」(to have)其權利,也在確認「是」(to be)的認同之後,主體性不再只是情感層面的吶喊、控訴,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深度的文化建構,因此。諸如神話、傳說的採集、漢譯和編寫於此開始,夏曼‧藍波安《八代灣的神話》、奧威尼‧卡露斯盎《雲豹的傳人》…等著作,和控訴作品一般,同為初期原住民文學發展的兩大支柱。其二,莫那能、瓦歷斯‧諾幹之所以控訴,有相應的時空背景,有不得不然的使命感和責任,撒可努的成長可能同樣遭受「污名化」的歷程,不過文本「發聲」的歷史點已不同於前行代作家,所以把時空因素放進來討論,則能梳理出繁複的層次。
    孫老師最後指出,撒可努文本中有關打獵的描述,看似浪漫有些不太實際,它雖然昇華了讀者對於「自然」的感悟,卻不符合實際部落「獵人」自我養成的肅穆。我曾經參與撒可努「拉勞蘭」部落(今太麻里新香蘭部落)的成年祭典,看到他們對於青年、對於成為獵人的嚴苛訓練,青年獨自在黑夜密林中打獵,回到部落接受父執輩的鞭斥,那種恐懼,那種心裡的掙扎,那些青年恐怕是暫時讀不懂撒可努文中的浪漫情懷。然而,孫老師的問題卻讓我思考:原住民文學的「真實性」,以及原住民「文學」的真實性。如果文學具備創造、虛構的特質,為什麼讀者會將書寫內容對照實際情況,作為一個參照的系譜,而這個現象,在原住民文學討論中時常出現,如同奧威尼創作《雲豹的傳人》小說時,魯凱族人批評他「寫得不對」,文本似乎構成一個「人生的真實」與「文學的真實」之間的辯證。
    另一篇報告「定期進入眾神的時代:論達悟族的飛魚秘思」,是藉著達悟人有關飛魚的禁忌,試圖理解該族群如何理解這個世界,如何在混沌狀態中定位出自己的邏輯思維與方向。報告人以伊利亞德對於「神話」(myth)本質的探究,以及《聖與俗:宗教的本質》中的見解,試圖解釋「飛魚」作為一個中介聖俗的媒介,在同時作為食物,以及達悟人歲時祭儀之依據之下,如何確立族群的屬性與依歸。達悟族為海洋的民族,對於海浪或是魚群有別於漢人的界定以及想像。漢人對於魚的分類,大多以其特徵或產地加以命名,而根據人類學家余光弘的歸納調查,達悟人對於魚的稱呼,往往配合生命經驗而來。每個族群的飲食體系都各有其內在邏輯,也與文化的其他次級系統諸如宗教、社會組織等發生關聯,我認為分類的結果,並非一種獨立的觀念,因此,「魚」分類所代表的文化意義,除了作為食物之外,其中伴隨的祭儀和禁忌,展現達悟人在性別分工、社會交換等繁複關係。
    這篇報告有幾個有趣的回應:士博提出禁忌的當下,除了宗教神聖的考量外,是否有「俗世」的實際考量,諸如飛魚不可跟其他的魚類海鮮混著吃,除了是強調飛魚的神聖性外,是否意味著族群中存在混著吃會中毒的飲食經驗?孫老師也提出,為什麼在眾多的魚類中,「飛魚」會成為祭典的主角,除了可能因為牠的數量多,迴游性質之外,還有什麼樣的原因?這些問題,恐怕不是文學能夠處理的部份,需要一番田野工作方能探討。我想,這或許也是原住民文學的迷人之處,在跨學科、領域的互相刺激中,「文學」的討論將會更為豐厚,而路,也將更為開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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