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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手记》:展现一个时间的广场——中华读书报

http://www.newdu.com 2017-10-20 三联书店 newdu 参加讨论

      几年前,曾为王寅的摄影作品写过一篇短评,结尾是这样:
    “我试图表达王寅作品不同于他人的地方,终于在本雅明的《摄影小史》里找到了一个词——灵氛,或说诗意的气场,他将诗歌中层层叠叠的意象搬到了摄影中。或许在他自己是无意识,是一种审美本能。”
    我的先入之见是,他是一个诗人。用诗句描写一个打开的窗户,小风吹来,白纱轻扬,窗外黄翠的绿,与用镜头将这些叙述下来,并无不同,诗人摄影师金斯堡也这么说:“诗,就是写下某种现实,描写看到的、听到的外界事物,描写嗅觉、味觉、触觉。这与摄影是一回事。”
                                                               
    
    《摄手记》,王寅著,三联书店2012年10月第一版,50.00元
    但王寅似乎不止一次表达,他的摄影与诗歌,是两回事,仅仅承认两者的共同是,都需要想象力。这也许基于,他的摄影,一般被认为比较“明媚”,甚或比较“糖水”(明媚或糖水,并没什么,只要足够“好”;摄影作品,并不一定要揭露什么,或呈现过于观念性的东西);而他的诗歌,则更为“锐利”、具风暴性。在我看来,文字与平面图像,在表达力度广度与想象力抵达的程度是不同的。里尔克说,你必须非常注意地观察鸟飞过、叶子掉落的过程,才能写出一行诗。细节,为诗的抽象提供了基础。
    但王寅的诗性,无疑会辐射到摄影中。从他的作品,你是那么容易感动于、捕捉到“灵氛”。一个个“灵氛”的瞬间。
    可是王寅不会固执地坚守布烈松的“决定性瞬间”。等不到,他就迈步向别处去,去遭遇另一个“瞬间”,他会说“如果运气好的话”;为可能的“瞬间”吸引,行走在异乡街市,他自甘自愿陷入“迷途”,委身于鲍德里亚式的幸福的偶然性。而他还是会认为,最好的瞬间,“是看不到的景物、听不到的声音、莫名来去的气味和色彩、颤动的心情……”人们那样渴慕固定下“此时此刻”,因为“转瞬即逝、缥缈如鬼魅一般的光线和声音,不正是生命的痕迹吗?”
    现在,这本《摄手记》,凝固下一个个瞬间,摊放在我手上,在秋天的记忆里,展现一个时间的广场。作者足迹遍及几大洲,写作跨越好几年,重要是,视界与心灵的开阔。万象纷呈,他以一个孩子的新奇眼睛去追寻、触摸;拍摄的物象不同,可读者会轻易辨识、嗅闻到属于王寅的独特气息。前文说,他的诗歌与摄影不同;他说喜欢看黑帮电影,与文雅的形象不同;他喜欢肉感而热情的聂鲁达,而他的文字偏向简洁、克制。但在我看来,只是表达的面向不同,却具有共同的气息。比如他的摄影构图明快、简洁,色彩鲜明、偏好“阳光”,丝毫没有暧昧、颓丧、郁闷、黏糊的东西,这与他诗歌的爽洁、干脆、速度感、镜头感、意象明朗,甚至描述风暴、沉痛的诗,都很舒爽,如同黑帮片一般爽快,如同聂鲁达一样色彩明亮。
    《摄手记》不仅仅是一本影集,而是文字与图像的“兼美”。他的许多摄影作品我都看过,但与文字配在一起,又滋生新的魅力。贴近那些精短、简洁、准确的文字,试图去体贴王寅在何种状况摄下那幅照片。一幅作品作者的描述、初衷,与作品脱离作者,独立呈现于观者时,感觉会不同(有时是共同的)。王寅某个时候说,他对纪实摄影感兴趣,又说迷恋舞台摄影。前者因其记者身份,后者是他个人偏好。但这两者(本书的后几卷),我个人并不怎么感兴趣。我不很看重对摄影作品的知识性说明(许多读者感兴趣,可以获得焦点、信息、知识、名人),舞台摄影假如是剧照的话,仅仅是舞台内容的重复,除非,摄影的视角越出了舞台,形成自身独特的语言与内涵。我更感兴趣的是那些“在路上”的作品,那些他扫街时,遭遇的幸福偶然性,那些独特的视角、感觉,灵魂飞逝的瞬间,那些让我新奇的。
    为那些“在路上”的作品写下的文字,我更喜欢读到作者摄下一幅照片的心情,交代背景(文字与照片互为背景),或者,仅仅是转瞬而去的念头。那些荡开来的文字,如绕梁余音。图像与文字,成为“互文”关系,各自说话,拥有各自的生命,又非毫不相关,而是相互联结的。有时,他们如小提琴与大提琴的二重奏,同一个旋律,分别展开,各自变奏,声调不同;有时,是小提琴与钢琴的奏鸣,钢琴弹出背景,小提琴拉出旋律。
    《死于玫瑰》一篇,文字是以简淡的口气叙述里尔克的最后岁月,拜访的墓地氛围,而照片中玫瑰的色彩极其浓艳,形成比照,呈现了一个诗人对另一个诗人的景仰。
    《奥斯维辛——比克瑙》,照片仅仅是一条铺雪、延伸铁道,文字交代了拍摄的地点,奥斯维辛第二集中营比克瑙,作者写下这么简洁、尖锐的一段话:“在当地语言中,‘比克瑙’意为桦树草地。但是,比克瑙成为比克瑙之后,这里只剩下冬天。”
    《恒河的傍晚》,照片只是几艘船尖排成圆形环绕着恒河。一段文字是这样的:“空气中飘来焦灼的气息,黑色碎屑隐约可见。不远处的河边火光熊熊,正在焚烧尸体的火焰昼夜不息,距离焚尸点不过三四百米的上游,人们在平静地沐浴、饮水、洗涤。”此时,照片是文字的“背景”,文字传递了照片不可见的光、气味、行动,是照片的延伸。
    《中央公园的树》,两幅并置的图片:一幅大楼前的一棵树开满紫花,另一幅,同一场景,花掉光了,只是光光的枝桠。单看照片,实在稀松平常。但我们读到了这段文字:
    “深秋再访纽约,心里惦记着这棵年幼的小树,我将之称为我的树。树还在原地,树叶几乎落尽,只是树梢上残存着两三片叶子,仿佛欧·亨利小说中那最后一片树叶。
     以后只要再来纽约,我还会去看它。
     只要它还没死,如果我还活着。”
     属于作者的个人影像,显示了它的独特意义,具独特气味,是独特的语词,因此,被观者记住。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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