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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政治关系的美学解读(3)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 赵惠霞 参加讨论

    三、文学独立的审美特性
    主张“为艺术而艺术”的人追求文学独立的审美特性,主张文学与政治联姻的人虽然也讲文学的艺术性,却很少正面回答前者的诉求。因此,讨论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就是:文学是否具有独立的审美特性?
    根据现代美学的研究成果,每一种审美对象之所以能够引起人的美感,都有其特殊的原因。文学作品作为一种审美对象,自然也不例外。对论辩双方而言,笼统地承认这一点并不难,关键的问题是:什么是文学独立的审美特性?或者说,文学之所以成为一种审美方式,其引起人美感的原因或因素有哪些不同于其他审美对象之处?现代美学研究认为,文学作品引起人美感的机理与现实生活中美的事物的不同之处,在于其不仅以形式而且以内容引起人的美感。如果说政治等社会题材构成了文学吸引读者的一种元素,那么,文学的基本形式则是其吸引读者的另一种元素。文学的基本形式,诸如诗歌、小说、散文等,与现实生活中美的事物一样,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从功利事物中分化出来的。学界谈中国古代文学,常讲一句话,叫做“文史哲不分家”。从美学的角度看,这种现象的实质,是文学独立的形式还没有形成,文学在社会生活中还没有独立的地位。庄子写《逍遥游》,是为了阐释自己的哲学观点;李斯上《谏逐客书》,是在尽臣子的责任,说服秦王以保住自己的官位;左丘明著《左传》,司马迁撰《史记》,是尽史官的职责……但是,在这些社会活动中,人们发现了另外一种东西,一种能触动人的情感、令人愉悦的形式,由此产生了唐代的散文和传奇,进而发展为现代散文和现代小说这样的文学形式。同样的道理,在劳动、祭祀和各种表达情感的活动中,人们发现了韵语的作用,从而形成了诗歌。
    文学的基本形式如何引起人的美感?或者说它们中的哪些因素构成了文学独立的审美特性?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非一篇论文所能回答。但是如果就各种文学形式的共同特点简而言之,则有三个因素是不可或缺的,这就是形象性、故事性和情感性。
    作为人的一种本能,形象思维更容易为人所接受。咿呀学语的儿童,不识字甚至不会说话,却可以翻看图画,表现出普遍的兴趣。人的这种天性,使得形象化的形式成为人们普遍乐于接受的形式。文学虽然依靠语言文字,但是人们很早就发现,形象的语言与抽象的语言对欣赏者来说具有完全不同的作用。同样是记载历史,《春秋》用抽象的语言说明发生了什么事情,《左传》、《史记》用形象的语言描述发生的故事。人们在实践中发现,形象的描述比起抽象的说明,更能给人留下印象,更能给人带来情感的享受,于是把这种形式从史学中分离出来,小说的形式便由此诞生。诗歌、散文等文学形式也是如此,越是能塑造鲜明形象的作品,就越能给人带来较强的审美享受。形象性是文学从社会功利活动中被抽绎出来作为审美方式的重要原因,也是其引起人美感的重要因素。
    文学中的形象性,无论是人、动物还是神仙鬼怪,其所作所为就构成故事。文学的故事性实质上是形象性的延伸。对故事的喜爱与对形象的喜爱一样,是人的一种天性。许多儿童都爱听故事,有的甚至养成晚上听完故事才肯睡觉的习惯。中国古代文化中,素有讲故事的传统。庄子、孟子等诸子文章中,充满了各种真实的和虚构的故事。《左传》、《史纪》与一般史学著作的不同之处,也在于记载了大量的故事。禅宗更是以故事作为传承教义的重要方式。南北朝时期的志怪小说、志人小说,唐代的传奇,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都是一个个故事。这些不同目的、不同类别的作品,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故事性。人们把故事性这种形式演绎出来,就形成小说这种体裁,进而发展出戏剧、电影、电视剧等艺术形式。成功的文学作品,必然有一个吸引人的故事。不仅小说,《孔雀东南飞》、《长恨歌》等经典诗歌也是如此。
    文学是一种情感活动,能够传递情感、激发情感,是文学基本形式成为审美方式的重要原因,也是其作为审美方式的重要特点。关于诗歌的起源,以往存在两种较有影响的说法:一种是劳动起源说,一种是祭祀起源说。其实,无论是劳动还是祭祀,它们共同的特点都是情感的表现。在我国古代,人们很早就认识到诗歌起源于情感表达的需要。《毛诗序》提出:“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在当代文学中,有人忽视文学情感性的特点,把诗仅仅看作一种语言形式。近年网络上曾经流传一首赞美白云的诗,这样写道:“天上的白云真白啊/真的,很白很白/非常白/非常非常十分白/极其白/贼白/简直白死了/啊——”这样的作品之所以被质疑是否为诗,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缺失了文学情感性的特点。文学的情感性,在诗歌、散文中表现得较为直接,在小说中则隐藏于形象性与故事性之中。许多著名的小说,如鲁迅的《阿Q正传》、路遥的《人生》等,无不体现了作者强烈的爱憎。
    形象性、故事性和情感性是文学基本形式作为审美方式的重要特性,是文学作品成为审美对象不可缺少的元素。在文学与政治的争论中,正如“为艺术而艺术”者忽视政治在审美中的作用一样,主张文学与政治联姻者往往不同程度地忽视了文学的独立审美特性。有学者总结新中国前30年文学为政治服务的具体表现,指出其中之一就是“用政治作为文学批评的唯一标准”[15]。对文学审美特性的忽视,导致文坛充斥了大量缺乏审美功能的所谓的“文学作品”。对这种现象的憎恶,使得一些作家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为艺术而艺术”。这是中国当代文学中,文学与政治关系“翻烧饼”现象产生的重要现实原因。
    综上所述,从美学的角度看,表现与欣赏者相同的政治主张和发挥文学基本形式的审美特性,是构成文学审美性的两种重要因素。文学界对政治的不同态度以及由此产生的争论,核心是文学创作和欣赏中如何认识和对待这两种不同的审美元素。再好的文学形式,如果与欣赏者的价值观相悖,也不会受到欢迎;再正确的价值理念,如果没有好的文学形式,也无法带给读者审美享受。唯有两种元素的完美结合,才能创造出能够激发强烈美感的文学作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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