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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代的倡伎与诗歌(2)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中州学刊》2014年第201 newdu 参加讨论

    2.官伎
    官伎是汉代各郡、县所拥有的专门从事歌舞和其他艺术表演的人员。汉开国皇帝刘邦在高祖十二年归乡时,大宴父老子弟,且在沛中挑选儿童120人,教之唱自作的《大风歌》。到惠帝继位,“以沛宫为高祖原庙。高祖所教歌儿百二十人,皆令为吹乐,后有缺,辄补之。”⑦这120人虽为守高祖庙而设,所演奏的也主要是祭祀乐歌,但却归地方管辖,可视为见诸文献的汉代最早的官伎。
    各侯国也有固定的官伎,为诸侯王所有。《后汉书·孝明八王列传》载,东汉梁节王刘畅曾上疏汉章帝,希望将赏赐的“诸工技、鼓吹、仓头、奴婢、兵弩、厩马皆上还本署”⑧。这里的“鼓吹”等人员即为官伎。
    同时,各郡县也有相对独立的从事乐舞的表演人员。宣帝时,益州刺史王襄曾令王褒作《中和》《乐职》《宣布》等诗,从地方挑选一批人按照周代雅乐《鹿鸣》之声来歌唱,后来做了汜乡侯的何武当时还是儿童,也被选中。⑨只不过郡县中的官伎并非终身的,可以随时选择别的职业,流动性也非常大,这些人有些流入民间而成了私伎,或进入富贵之家成为家伎,有些甚至有机会进入宫廷成为宫伎。
    3.家伎
    自春秋战国以降,由于上层统治集团礼崩乐坏,民间俗乐盛行,很多士大夫和富商巨贾开始大量蓄养艺伎。于是,家伎遂成为一种特殊的身份在社会上大量出现。至汉代,蓄养家伎之风更是盛行,上自皇亲国戚、三公九卿,下到地方豪绅,多数家中皆有艺伎。这些人不同于宫伎或官伎,家伎中的很多女性甚至会丧失人身自由,她们的一切包括身体都由主人所控制。这些艺伎完全为达官贵人们提供私人享乐,同时也是他们炫耀富贵与权势的资源。东汉时马援之子马防兄弟十分显贵,奴婢各千人以上,资产巨亿,大起第观,家中集聚一大批歌舞艺人,所奏之乐曲可与王朝郊庙之乐相比。⑩桓帝时,梁冀当权,整天游于园林之中,“多从倡伎,鸣钟吹管,酣讴竟路。或连继日夜,以骋娱恣。”(11)《盐铁论·散不足》篇批评当时奢侈之风时说:“今富者钟鼓五乐,歌儿数曹。中者鸣竽调瑟,郑舞赵讴。”(12)正因为拥有艺伎可以显示身份的尊卑,而俗乐又在汉代大盛,为了满足个人的声色需要和炫耀身份,经常发生显贵们相互争夺女乐的事件。权贵富豪大量养伎,虽助长了社会奢华之风习,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却大大推动了俗乐的发展。养伎之风盛行,使得一些专门以歌舞为业的艺伎们在能够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有了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平台;为了生存,必须有竞争,使得艺伎们在歌舞水平上大大提高。
    4.私伎
    汉代已有乐户制度,列为乐户之家也称为倡家。那些既没有进入宫廷和官府,也未被富贵之家蓄养的倡伎,只能自谋生路,沦为私伎。这些私伎或散布于民间,或聚居于京城,从事百戏表演、乐器演奏或乐歌演唱。但一些女性则同时出卖色相,性质接近现代意义上的妓女。汉代长安的章台街是当时京城妓院集中之处,因而后人以“章台”代指妓院等场所。《汉书·张敞传》载:“时罢朝会,走马章台街,使御吏驱,自以便面拊马。”(13)颜师古注谓其不欲人见,故以扇自障面。后代遂以“章台走马”代指出入色情场所,而《汉书》也因此讥刺张敞“无威仪”。
    除此之外,有学者认为,汉代还有军营之中的倡伎即“营妓”。《越绝书》载:“独妇山者,勾践将伐吴,徙寡妇致独山上,以为死士,示得专一也,去县四十里,后说之者,盖勾践所以游军士也。”(14)勾践用寡妇劳军,此为营妓之滥觞。《康熙字典》“妓”条引《汉武外史》说:“一曰古未有妓,至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王书奴在《中国娼妓史》中说:“营妓始于汉,推测‘营妓’制度包括有两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汉代军营有新声,在军营设女乐,以女乐来激发将士斗志。二、军营里面有军市,其组织大约似齐宫中的‘女市女闾’,军市中的女子为妓女,供军士性欲得以发泄。营妓是由犯罪人的妻子和官奴婢来充当。”(15)勾践是否曾经用寡妇劳军,史无旁证;即便果有其事,这些寡妇也不同于后世的妓女。汉武帝设营妓之说有可疑之处:如果说汉代所设营妓是为了“待军士之无妻室者”,那么那些已有妻室却又不能带妻室出征的士兵又当如何呢?所以只会造成军中的矛盾,打击士气,而起不到激励士气的作用。所以,汉代是否设有营妓值得商榷。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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