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曾军(1972-),上海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马克思对交往问题的思考主要有两个鲜明特点:其一,在马克思思想的不同时期,“交往”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别,并形成了普遍交往、现实交往、交往异化、物质交往、精神交往、世界交往等不同领域和层面的交往理论。其二,马克思更多的精力花在具体的、现实的、物质的交往方式、形态、活动的研究上。马克思的交往思想包含着丰富的发展可能性,并在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发展中不断注入新的内涵。巴赫金的交往思想成为马克思交往理论当代发展中最贴近审美活动的思想,或者说,只有到了巴赫金那里,马克思的交往实践思想才真正转化为审美交往理论。 关键词:马克思/巴赫金/审美交往
将人类包括审美在内的精神活动视为一种交往实践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路和核心观点。不过,从对交往实践的重视到审美交往的提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史上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历程,并由此衍生出不同的理论主张和研究路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学术界也开始对马克思交往理论产生广泛关注。构成这一研究兴趣的动因大体有三:一是从实践与主体性问题切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研究,开始形成用更宽泛的社会实践活动而不是仅仅从物质生产活动来理解的思考维度;二是对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研究的兴趣所引发的对马克思交往思想的重新发现;三是在沟通马哲与西哲的冲动下,从整个西方20世纪以来语言哲学、主体性哲学背景下对马克思主义的重新阐释。这一研究路径不仅契合了在新的文化语境和理论逻辑上重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要求,而且从学术史角度来看,也确实呈现出清晰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从交往实践到审美交往逐步深化和丰富的发展脉络。 一、马克思恩格斯交往思想及其特点 据考证,马克思在1846年12月28日写给巴·瓦·安年柯夫的一封信中第一次正式对“交往”进行了界定:“为了不致丧失已经取得的成果,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commerce)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我在这里使用‘commerce’一词是就它的最广泛的意义而言,就像在德语中使用‘verkehr’一词那样。例如:各种特权、行会和公会的制度、中世纪的全部规则,曾是惟一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和产生这些制度的先前存在的社会状况的社会关系。”[1]从词源学角度来看,马克思所使用的“交往”一词分别对应于英语中的“communication”和德语中的“verkehr”,而德语“verhehr”在现代并不通用,与“communication”相对应的德文词是“kommunication”和“verstandingung”。马克思不仅认为“verkehr”的词意与“commerce”一样,而且强调是“就它的最广泛的意义而言”的,该词除了有“交往”的意思外,还有类似信息、传播、交流、联络、贸易、交通等多个意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还有一条注释特别值得重视。在对马克思的“这种生产第一次是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开始的。而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Verkehr)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2]的译者注中,对“交往”作了明确的解释:“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Verkehr(交往)这个术语的含义很广。它包括单个人、社会团体以及国家之间的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部著作中指出:物质交往,首先是人们在生活过程中的交往,这是任何其他交往的基础。《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用的‘交往形式’、‘交往方式’、‘交往关系’、‘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这些术语,表达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个时期所形成的生产关系概念。”[3]虽然这一看法目前已被不少学者所纠正,认为“交往关系”并不与“生产关系”相等同,而是相并列的概念[4],但是由此也可以看出马克思经典著作中“交往”使用的复杂性。 从对马克思经典著作中“交往”一词的词源学和语用学考查,马克思对交往问题的思考主要有两个鲜明特点:其一,在马克思思想的不同时期,“交往”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别,并形成了普遍交往、现实交往、交往异化、物质交往、精神交往、世界交往等不同领域和层面的交往理论。其二,马克思更多的精力花在具体的、现实的、物质的交往方式、形态、活动的研究上。 如关于“普遍交往”问题,马克思认为:“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普遍交往,一方面,可以产生一切民族中同时都存在着‘没有财产’的群众这一现象(普遍竞争),使每一民族都依赖于其他民族的变革;最后,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5]这种普遍交往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到来之后才能实现,它具有跨地域性、超民族、国家、种族、阶级的特点,它建立在生产力发展到相当高程度的基础之上。 而与这种交往的理想形态相对应的,还有现实交往问题。虽然马克思并没有采用“现实交往”这一术语,但他对交往形式、交往关系、交往方法等问题的讨论都是建立在“现实性”的基点之上的,这集中表现在马克思对作为交往的主体的人的及其关系的思考之中,即众所周知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指出的,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马克思也强调,“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而社会本质不是一种同单个人相对立的抽象的一般的力量,而是每一个单个人的本质,是他自己的活动,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享受,他自己的财富”[7]。因此,作为社会中的个人,其交往都具有社会属性,是社会中的交往,交往的社会属性成为现实交往的根本特点。 从交往的现实性、社会性角度出发,马克思对交往的考察便不再停留在理想状态的层面,而是直接切入人类的历史发展变迁、社会体制的更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变化,以及由于受到现实社会条件的制约而形成的对普遍交往方式的压抑等问题。进而,马克思提出“交往异化”问题,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不仅存在着大量的异化劳动现象,而且存在大量的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自我间的异化现象,其突出的表现就是交往的异化,造成这种人与人交往异化的根源在于私有制之下的私有者具有通过排他的占有来证实自己的人格性,其突出的表征就是在商品经济社会,一切交往都沦为了交换。马克思还特别重视生产力与交往形式关系问题,认为“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这种矛盾……每一次都不免要爆发为革命……可以……把它看作是这些革命的基础”;“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8]。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将交往区分为最初的、狭隘的、地域性的交往、普遍交往(世界交往)以及作为个人的个人交往等三种形态,并将之与中世纪封建王国、资本主义大工业以及自由人联合体(共产主义)三个历史时期相对应,由此“这些不同的条件,起初是自主活动的条件,后来却变成了自主活动桎梏,这些条件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构成各种交往形式的相互联系的序列,各种交往形式的联系就在于: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9]。 此外,马克思还区分了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认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10]。并认为精神交往是以物质交往为基础的,所谓物质交往就是与人类的物质生产过程相联系的交往活动;所谓精神交往就是与人类的精神生产相联系的交往关系。而这里的精神交往既包含宽泛的思想、观念和意识活动中的交往,也包含具体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活动中的交往,其中也内含了与文艺活动密切相关的审美交往。 二、马克思主义交往思想的当代发展 马克思的交往思想包含了丰富的发展可能性,并在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发展中不断注入新的内涵。 列宁、毛泽东等人结合苏联和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实际,在具体的现实交往领域中发展了马克思的交往思想,并致力于将物质交往与精神交往结合起来,在物质第一性的原则之下,讨论现实的审美交往关系及其特点。如列宁在苏联“一国胜利”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发展了马克思“世界交往”的思想,以“共处”和“交往”为原则处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制度的民族、国家、政治、经济、外交等关系。如在精神交往领域,列宁在《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应当提出党的出版物的原则”,认为“写作事业应当成为整个无产阶级事业的一部分,成为由整个工作阶级的整个觉悟的先锋队所开支的一部巨大的社会民主主义机器的‘齿轮和螺丝钉’。”[11] 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列宁这一将精神交往与物质交往紧密联系的思想,从文艺活动现实主体的角度建立了抗战时期革命文艺的基本原则、立场与方法,并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文艺工作和一般革命工作的关系,求得革命文艺的正确发展,求得革命文艺对其他革命工作的更好的协助”[12],这里的“革命文艺”虽然属于精神生产、文艺创作领域,但绝非与物质生产、社会现实无涉的纯精神领域和纯文学问题,它处于精神性的文艺活动与现实物质性的革命活动的交叉领域,革命文艺不仅仅是现实的革命活动在文学创作内容上的反映和形式上的影响,更重要的是革命文艺还要承担协助其他革命工作的使命。那么,毛泽东是如何破解这一关系的呢?他是从文艺活动的主体及其关系的角度,即马克思所说的“交往”的角度切入的,他认为“我们的问题基本上是一个为群众的问题和一个如何为群众的问题”[13]。这里的文艺活动的主体一方面是文艺工作者,另一方面则是群众,而其所涉及的领域,不仅包括作家的社会身份和社会使命(革命的文艺工作者及其所属或所代表的社会阶层),而且包括作家在现实的革命斗争中所具有的立场、观念、情感在文艺创作活动中的投射(对文艺作品中所描写的具有社会阶层属性的人物的情感、态度),更重要的是革命文艺所服务的对象(不是一般的抽象意义的读者,而是同样具有鲜明的社会阶层属性的“群众”)。 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中,法兰克福学派对马克思的交往理论也做出了重大发展,其标志就是使交往思想实现从批判理论到交往理论的转型。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一代学者霍克海默、阿多诺明确表示继承马克思主义社会批判的取向,以追求社会的合理状态为目标,以资本主义社会作为批判对象,实现了从传统理论到批判理论的转型。在这一背景下,霍克海默、阿多诺将当代文化艺术的生产置于文化工业语境之中进行分析,认为艺术活动中艺术家创作与读者或观众接受的关系已被文化的工业化生产关系所改变,在这一过程中,“资本已经变成了绝对的主人”[14]。在《作为生产者的作家》中,本雅明也同样认为,在艺术的倾向性与艺术性的关系问题上,“这个问题的辩证解决根本不能依靠孤立呆板的作品、小说、书,它必须将它们置于活生生的社会关系中”[15]。不过,本雅明并不同意简单地将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以生产关系为条件,而是想探讨:“作品在生产关系中具有的作用为目标。换句话说,它直接以作品的写作技术为目的。”[16]对作为生产者的作家的描述必须回溯到其面对的媒介——报纸。“因为通过报纸,至少是通过苏联的报纸,人们可以认识到,我上面提到的那种巨大的重新溶合过程不仅不顾传统上对文学体裁之间、作家和诗人之间、学者与通俗读物作者之间的区分,而且甚至对作者与读者的划分进行修正。因此,作为生产者的作家的每个观点都必须来到它的面前。”[17] 不满足于批判理论“没有统一的准则”、“没有扬弃从黑格尔那里继承的真理的哲学概念”和“不重视资产阶级民主”的不足[18],哈贝马斯提出从交往行为理论实现对批判理论的替代。在他看来,“交往行为理论不是什么元理论(Metatheorie),而是一种试图明确其批判尺度的社会理论的开端”[19]。在对交往行为的理解中,哈贝马斯明确了三个相关的主题,一是交往理性,二是两个层次的社会概念,三是现代性理论,认为交往行为理论的使命在于“认为现代病就病在具有交往结构的生活领域听任具有形式结构的独立的系统的摆布。因此,交往行为理论要尽可能地勾画出现代发生悖论的社会生活关系”[20]。哈贝马斯区分了目的行为、规范行为和戏剧行为之后,认为交往行为是有别于此三种的第四种行为,“只有交往行为模式把语言看作是一种达成全面沟通的媒介。在沟通过程中,言语者和听众同时从他们的生活世界出发,与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以及主观世界发生关联,以求进入一个共同的语境”[21]。在这里,“语言沟通只是协调行为的机制,它把参与者的行为计划以及参与的目的融合成为一种互动”[22]。哈贝马斯通过对交往活动中的语言媒介的强调,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交往理论的“语言学转向”,也使得马克思主义的审美交往成为更开放、更具包容性的理论。哈贝马斯强调,“所谓交往行为,是一些以语言为中介的互动,在这些互动过程中,所有的参与者通过他们的言语行为所追求的都是以言行事的目的,而且只有这一个目的”[23]。因此,互动、沟通、协商、共识成为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关键词。值得注意的是,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中,极少涉及审美行为。对此霍尔斯特认为:“哈贝马斯在他的理论中为何不涉及审美话语?这是因为,在他看来,审美论证不像其他类型的论证那样,具有普遍性要求,这类话语所涉及的仅仅是个人的知觉和情趣。”因此,“哈贝马斯认为,审美话语缺乏一种‘有效性要求的可普遍化力量’’[24]。 三、巴赫金的审美交往理论 真正从交往的角度对审美活动进行分析的是巴赫金。身处苏联纷繁复杂的思想文化背景,巴赫金一方面受到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的深刻影响,另一方面又积极与非马克思主义的俄国形式主义展开对话,还有意识地与流行的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的庸俗社会学保持距离。巴赫金的交往思想成为马克思交往理论当代发展中最贴近审美活动的思想,或者说,只有到了巴赫金那里,马克思的交往实践思想才真正转化为审美交往理论。巴赫金的审美交往思想一方面是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社会学的发展,另一方面则是自己早期的行为哲学思想的延续。巴赫金关注人类文化的三大领域(科学、艺术和生活)之间的分裂问题,认为应该通过负责任的人的行为来实现“文化的世界”和“生活的世界”的统一。在《生活话语与艺术话语——论社会学诗学问题》中,巴赫金、沃洛希洛夫更是明确提出审美交往理论,在他们看来,社会学方法往往被用于文学的外部研究,还没有真正被用于对艺术形式、风格等内部问题的研究。因此,他们所要建立的社会学诗学就是将社会学方法引入文学内部研究的一种努力,或者说对艺术所具有的内在的社会性问题的探讨是他们关注的重心。他认为,艺术活动中如果没有创作者和观赏者的参与,艺术作品便不可能具有艺术性。“艺术作品只有在创作者和观赏者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作为这个相互作用事件的本质因素才具有艺术性。在艺术作品材料中所有不能引入创作者和观赏者的交往,不能成为‘媒介’和这种交往的介质的,都不可能获得艺术意义。”[25]正是在对艺术作品的分析中引入审美活动主体的因素,巴赫金提出了审美交往的理论: 固定于艺术作品的审美交往完全是独特的,并且不可归结于意识形态交往的其他类型,如政治的、法律的、道德的等等。如果说政治交往创造相应的机构和法律形式,那么审美交往建构的只是艺术作品。如果它拒绝这个任务,如果它开始追求创造哪怕是转瞬即逝的政治组织或任何另外的意识形态形式,那么它因此就不再成为审美交往并丧失了自己的独特性。审美交往的特点就在于:它完全凭艺术品的创造,凭观赏者的再创造而得以完成,而不要求其他的客体化。但是,当然,这种独特的交往形式也不是孤立的:它参与统一的社会生活流,自身反映着共同的经济基础并与其他交往形式发生有力的相互作用和交换。[26] 这里的要点包括:其一,审美交往具有与其他精神交往(尤其是“意识形态交往”)形态的差异性,这是审美交往具有独特价值的根本原因;其二,审美交往包括两个重要的环节:艺术家的创造和观赏者的再创造;其三,审美交往也不是孤立的,它与其他精神交往形式具有积极互动、相互影响的关系。 与其他许多被称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的学者不同的是,围绕巴赫金及其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关系的问题仍是困扰学界的难题,以至于成为一桩学术公案。本文拟从审美交往理论的角度,来透视巴赫金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之间的理论关联。我们从理论自身的逻辑发展中仍可以清理出一条非常清晰的线索,以展现巴赫金以“复调”、“对话”为特征的具有马克思主义倾向的审美交往理论来。尽管巴赫金的思想往往被简化为“复调”、“对话”和“狂欢”,但如果要真正把握其思想的源头,还必须回到其早期的哲学美学思想之中。巴赫金正是在自己独创的行为哲学的理论基础上,以审美活动为对象,引入马克思主义交往思想,从而形成了具有马克思主义思想倾向的审美交往理论的,而“复调”和“对话”也只有在审美交往的范畴内才能获得更为准确的理解。 首先,巴赫金的行为哲学是其审美交往理论的基础。他将“行为哲学”视为“第一哲学”。在巴赫金看来,哲学研究所思考的“存在”就其现实性而言,就是人的行为世界、事件世界,即他创立的术语“存在即事件”,而“行为”则是对事件的参与。在《论行为哲学》中,这种将行为统一于个人的责任的思想得到了更为充分的展开。巴赫金将这种责任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对自己的内容应负的责任,他称之为“专门的责任”;一种是对自己的存在应负的责任,他称之为“道义的责任”。专门的责任应当是统一而又唯一的道义责任的一个组成因素。只有通过这一途径,才能克服文化与生活之间互不融合、互不渗透的关系。因此,在巴赫金看来,行为的目标即在于弥合文化与生活之间的鸿沟,克服文化世界与生活世界之间的分裂。基于“我与他人”的审美关系,巴赫金创造性地引入马克思主义的交往理论,弥合了艺术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鸿沟,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诗学的审美交往基本原则。 巴赫金对当时无论是形式主义者还是马克思主义者都普遍认同的形式与内容二分观念——即认为对艺术诗学形式领域的研究与社会外部的现实条件毫无关系,反之,对艺术之外的社会环境的研究则不必考虑形式、技巧等文学的形式因素——提出了反对。认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并非如此,在艺术作品中,没有所谓外在于艺术形式、艺术话语、艺术风格之外的社会现实。艺术同样也是内在地具有社会性:艺术之外的社会环境在从外部作用艺术的同时,在艺术内部也找到了间接的内在回声。由此,巴赫金提出一个重要的结论:“‘审美的’领域,如同法律的和认识的领域,只是社会的一个变体。艺术理论,很自然,只能是艺术社会学。在艺术社会学中,没有任何‘内在的’任务。”[27]由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思想的引入,巴赫金在艺术与生活关系上发生了一次重大的理论“调整”。在《艺术与责任》中,巴赫金还将艺术与生活视为断裂的两个领域,各自都有自己的原则、责任、义务及其过失,也因此,巴赫金主张彼此相互承担责任和过失,才能实现填补艺术世界与生活世界的光辉。但是,在他们所认为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诗学看来,艺术世界只是生活世界(社会)的一个变体,从本质上讲是社会性的,即使是艺术形式、技巧、风格等,都无不与这种社会性发生关联——即“间接的内在回声”。 经过这一理论调整,巴赫金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现实交往、精神交往、物质交往、社会交往等交往思想,确立了审美交往的基本原则。其一,审美活动的整体性原则。巴赫金不同意单纯从艺术作品内部(俄国形式主义)或者艺术作品外部(庸俗社会学)寻找艺术的整体性。他认为,艺术包容艺术作品、创作者和观赏者三种成分,“艺术是创作者和观赏者相互关系固定在作品中的一种特殊形式”[28],因此,艺术作品分析必须置于审美主体之间的交往行为之中才能得到准确的解释。其二,艺术交往既建立在物质交往、现实交往、社会交往的基础上,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巴赫金认为:“这种‘艺术交往’在与其他社会形式相关的共同的经济基础上生长,但是,像其他形式一样同时保持着自己的特殊性:这是一种独特的交往类型。它具有自己的为其专属的形式。理解实施和固定在艺术作品材料中的社会交往的这个特殊形式正是社会学诗学的任务。”[29]按照马克思主义物质与意识关系的理论,交往行为也是物质交往决定精神交往,但精神交往又有其独特性,反过来也反作用于物质交往。因此,对于审美交往而言,一方面我们要充分重视其与物质交往、现实交往、社会交往之间的密切联系,但另一方面又不能简单地将之等同,而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其特殊性上。其三,审美交往以话语为材料。基于“存在即事件”的行为哲学观点,巴赫金认为艺术作品只有在创作者和观赏者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作为这个相互作用事件的本质因素才具有艺术性。凡是无法进入这一审美主体相互作用的因素,都无法获得其艺术意义。巴赫金进一步强调,这种特殊的审美交往形式有其特殊的表述形式,即材料即是话语。在此,巴赫金在《艺术与责任》、《论行为哲学》中所探讨的艺术世界与生活世界的断裂问题被重新表述为“艺术话语与生活话语”的关系问题,在话语层面上获得了统一性,也实现了通约性。 四、审美交往的特点及其所讨论的主要问题 必须指出的是,上述从交往实践到审美交往的问题史描述并非按照严格的历史顺序展开的:巴赫金思考审美活动伦理学并结合文艺社会学视角探讨审美交往问题的时间在1920年代,而法兰克福学派从批判理论到交往理论的发展则是二战之后的事情。之所以未按时间顺序展开的原因有两个:一是逻辑的要求:从马克思的“普遍交往”以及“精神交往”等命题的提出到后世学者广泛借鉴语言哲学、主体性哲学(包括主体间性哲学)展开审美活动的交往分析,两者具有逻辑的一致性;二是历史的事实:尽管巴赫金的审美交往理论早于法兰克福学派,但巴赫金思想存在一个首先被埋没而后又不断被发现的过程,而其被发现的时间正好处于1960年代之后;其思想产生重要的学术影响也是在法兰克福学派之后,而这正好与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将交往思想引入审美领域的要求是相一致的。 综合围绕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从交往实践到审美交往问题的讨论,我们可以发现,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中,存在两种彼此不同又相互关联的“审美交往”问题:一种是现实社会中的审美主体(作家、读者与世界以及文本与他们间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等)之间的关系;另一种是文本中的具有社会性的审美主体(作者形象与主人公、理想读者)之间的关系。现实社会中的审美交往主体是活生生的身处特定历史、社会、文化语境中的个人(作者和读者),作家的社会身份、政治信仰、文艺活动以及社会环境、文化生产机制对其创作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同时,读者的社会身份、政治信仰、阅读方式等的差异也会对其阅读行为产生影响;不仅如此,真实的作家与读者之间的互动也对文学创作与再创作有影响。因此,这种审美交往关注的首先不是纯粹的审美过程,而是一个密切与其他非审美交往领域发生相互影响的过程。 如本雅明在《作为生产者的作家》中所举的俄国作家特列契雅科夫的例子,作为作家,特列契雅科夫响应“作家进入集体农庄”的口号,一方面从事大量的“非作家身份”的活动,如召集群众会议、筹集资金、说服农民、检查阅览室、办墙报、写报道消息、推广收音机和流动电影院等;另一方面也在这些经历之后写出了《土地的主人》这本书,该书对后来的集体经济的完善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此,本雅明分析认为,这个例子说明,“为了找到给表现当前的文学活力提供出发点的表达形式,那么我们必须根据我们今天形势下的技术情况,从一个多么广阔的视野出发来根本改变对作品形式或类型的看法”[30]。不仅如此,“我们现在处于一个文学形式的巨大的重新溶合的过程之中”[31]。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新中国成立之后,在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和与工农相结合的背景下,大批作家都深入工厂、农村、军队,深入到火热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现实生活之中,这种思想改造和体验生活正是审美交往与非审美交往相互纠缠和混合的结合。文本中的具有社会性的审美交往所包括的问题也很多,如巴赫金分析的文本中的“作者形象”问题,这是巴赫金创造的一个自相矛盾的术语:它不同于小说中的主人公形象,也非作者本人,而是作者的思想、情感、价值在作品中的投射和显现。巴赫金将真实的作者称为“第一性的作者”(不是创造出来的),而将由第一性作者所创造出来的作者形象称之为“第二性的作者”。在作者、作者形象、主人公、读者等因素的区分中,巴赫金重点关注的是这些审美交往行为的主体的情感意志语调。他认为,话语不仅仅是对某种实有事物的表现或者反应,更重要的是在这一过程中还包含了个人对事物的评价态度,“一切实实在在地被体验的东西,都是既实有又设定的东西,都带上了情调,具有情感意志的语调,在包容着我们的事件整体中与我发生实在有效的关系。情感意志方面的语调,是行为甚至最抽象思想的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因此,这一参与性行为所形成的事件便不再是客观的、独立的,而是包含了某种价值的,“也就是其现实的、被确认的价值,即其情感意志的语调”[32]。他分析了普希金的抒情剧《离别》中处于两个价值层面的抒情主人公之间所建构的既相互渗透又不相融合的审美观照世界。这一审美观照世界的建构特点是:“在这里凡属价值因素,都不是受原理原则决定的,而是受事物在事件具体建构中所处的唯一位置决定的;而事件的建构又是从参与性主体的唯一位置出发而实现的。所有这些因素都作为具体人的唯一性因素得到确认。”[33]并且指出,这种“语调就其本质来说是社会性的”[34]。 虽然从理论上可以区分这两种不同的审美交往活动,但在具体的文学现象中,这两种审美交往又是交织在一起的。如巴赫金所提出的审美交往过程中的“意识形态环境”问题,在他看来,“社会的人处于意识形态现象、不同类型和范畴的物体—符号—实现形式极为多样和不同的词语,有声的、书面的及其他的科学见解,宗教象征和信仰,艺术作品及其他等等——的环境之中。这一切的总和组成人的意识形态环境,一种从各个方面严实地包围着人的环境”[35]。这里的“人”不仅包括现实生活中的作家和读者,而且包括文艺作品中的作者形象和主人公。再比如19世纪以来文学创作活动受媒介的影响越来越大,大众传媒、文学期刊、影视网络等日益渗透到作家的创作活动之中,它们对作家创作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文学的传播方式和接受过程甚至反过来成为影响作家创作行为的重要因素:本雅明发现文学写作屈从于报纸专栏的限制,被迫采用蒙太奇手法;斯图尔特·霍尔发现读者在对媒体的符号编码的解码过程中存在对抗性,揭示出符号(包括文学在内)的意义生产是作者编码与读者解码博弈的结果;道格拉斯·凯尔纳通过对“媒介奇观”的研究发现媒体自身的价值立场、经济利益及其所具有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力成为当代文化生产的支配性力量。所有这些,都在不同方面充实、丰富和发展着马克思主义从交往实践到审美交往的理论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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