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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视角下的古代英雄传奇(7)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学术研究》2014年2期 李琳 参加讨论

    (三)婚姻故事
    中国古代长篇叙事作品经常采用两条主线相偕的结构方式,典型如明清传奇中一生一旦交替叙事的双线结构。这种隐在的叙事方式在英雄传奇作品中亦有体现,其主要体现方式即在激烈冲突的征战杀伐主线故事之外,穿插一些男、女英雄之间的婚姻故事,调节叙事节奏,丰富叙事内容,展示英雄世界的多种面相。表现于故事叙述,其主要故事类型即“阵前招亲”。
    “阵前招亲”故事类型中最为人乐道的是杨宗保、穆桂英之婚姻奇缘。这类故事中,虽然常为读者津津乐道的是女英雄才色兼擅、在阵战中占得上风擒得男英雄并强迫成亲的故事模式,但在此表层叙述之外,还需要关注故事所隐含的文化意义。在“阵前招亲”故事中,就出身地位而言,男英雄多为将门之后、忠良世家,出身显赫,女英雄多为山野草寇,身世不显,如穆桂英为木阁寨寨主之女,窦锦姑、杜月英于焦山落草,鲍飞云为盗贼之女,樊梨花为西番大将之女,这种庙堂与民间、华夏与夷狄的身份对比彰显了男性的身份优势。而之后在婚姻过程中女性处于主动,男性往往被迫答应婚事的叙述,亦较为明显地体现了尊卑之别与华夷之辨,如杨文广被擒后,痛斥窦锦姑:“吾乃堂堂天朝女婿,岂肯与山中野鸟为配乎?宁死不失身于下贱之人!”薛丁山阵战之上辱骂樊梨花:“我正大光明,唐朝大将,岂肯配你番邦淫乱之人,不必妄想。”虽然“阵前招亲”故事中女主角外貌、武艺样样过人,然其与男英雄的成婚过程往往历经波折。较为典型的是薛丁山与樊梨花间“三擒三纵”、“三休三请”的曲折婚姻故事。樊梨花误杀父兄,忍辱负重,数次于危难之中救薛丁山,薛丁山却以误杀父兄、收义子之名三次休弃樊梨花,斥其为不忠不孝不节之人。这种从伦理道义角度的苛责亦是男尊女卑观念的体现。而最终二人婚事仰赖皇帝与众人促成,促成婚姻的理由则是“若破番兵,非寒江关樊梨花不可”。这种现实的功利的婚姻目的在“阵前招亲”故事中屡见不鲜。与穆桂英、窦锦姑、窦仙童等人见到男英雄“表表威仪,面如傅粉,唇如涂朱”而生婚姻之念不同,男英雄在婚姻过程中往往是百般不情愿,无奈之中被迫成亲,而其理由则往往是对国家战事有利。如大战天门阵之际,六郎应母之请与黄琼女成亲,考虑的是“宋添一羽翼,而辽增一劲敌”;宗保应桂英婚姻之请为求降龙木,“以济国家之急”;薛仁贵等人力劝薛丁山与樊梨花成亲,其目的是“她既然与世子成亲,父兄一齐投降,杀到西番,擒了番王”;等等。这种现实的功利的婚姻目的因有国家利益的幌子而显得光明正大、名正言顺,而女英雄越出常规具有自然野性气息的行为因为嫁入将门而最终被代表正统秩序的男性世界同化。“阵前招亲”这种被动成亲的模式叙述在以男性为中心的世界中,通过对于女英雄的点缀性叙事,体现了男尊女卑、忠孝节义的观念。由此亦可窥见,男尊女卑、忠孝节义等儒家传统观念无论在雅文学还是在俗文学中皆占据主流地位。此外,英雄死亡故事中的“死后冥报”、“后代雪仇”故事类型,亦为英雄传奇故事中的常见故事类型,笔者拟另作专文讨论,此不赘述。
    中国古代英雄传奇众多的故事类型与世界范围内的英雄故事有相通之处,将中国英雄故事置于世界范围来看,其故事类型的外在形式具有普遍性,如神奇出身、神奇助手、神奇武器、结义兄弟、打斗成亲等,但其故事具体形态中所体现的文化意义却具有独特的民族特色。如出生故事、神异器物、结义行为中所体现的各种民间信仰、宗教意识等,忠奸对立故事中所体现的政治观念等。故事类型在表层叙述体制的固定化、模式化之外,从文化层面上则体现其丰富性的一面,常常与复杂的民间观念、图腾崇拜、民俗礼仪等相关。由此我们也可以说,在世界范围内,故事类型的形式与功能可能是相似的,具有普遍意义,然而其具体细节以及由此呈现的文化内涵却具有变异性,这也是故事能够具有丰富形态的原因。故事类型的基本稳定以及具体细节的变化,造就了故事稳中有变的面貌,我们可以通过对异文的解读来体认其文化意蕴及其民族特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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