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文学创作如何弘扬传统文化引起广泛关注。在相关思考和讨论中,人们从文学创作“应该做什么”的层面,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富有建设性的观点,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从文学创作 “能够做什么”的层面思考这一问题。传统是人类生存智慧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凝聚、保存和传承,是一个民族、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在思想、行为方面最稳定、最具连续性的规范和导引。即使是自由主义思想家哈耶克也承认,“一个成功的自由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受传统约束的社会”。而传统的约束力量主要产生于一个文化共同体在历史中反复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因为富有成效,植根于共同生存经验,渗透着实践理性精神,传统获得了自身的合法性和神圣性,成为文化内在凝聚力和权威性最古老、最普遍的形式。这种凝聚力的来源和基础是渗透于传统文化中的共通感。就本质而言,弘扬传统文化就是对这种共通感的唤醒、培养和造就。而文学创作在共通感的培养和造就上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 文学创作能够弘扬传统文化,发掘寄寓于传统文化中的共通感,首先是因为它一定程度上能够还原历史语境。传统文化形成于历史之中,而文学创作是我们认识历史、认识传统文化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当代作家在追求历史真实方面持续不断做出努力。如陈翔鹤的《广陵散》、《陶渊明写 〈挽歌〉》被称为当代历史小说的“双璧”,为追求真实,作者就小说中生活起居、服饰等细节,多次请教沈从文;由于缺乏相关文献,对汉代生活风俗了解较少,汪曾祺宁可放弃构思了将近十年的长篇小说《汉武帝》;王安忆《天香》多写明代上海、杭州两地的家庭生活,风土名物,为求细节真实,她请古籍史料专家审查把关,追求考据学般的严谨和翔实。他们的审慎、他们为追求真实而进行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使读者在阅读中能更好地接近历史,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 其次,文学创作能塑造出富有魅力和感召力的人物形象。文学是形象的艺术,为现代民族共同体、文化共同体的想象提供了手段。“形象”的塑造是弘扬传统、培养造就共通感的内在要求。正如意大利人文学者维柯所言,共通感的传承“需要明显易懂的东西”,“需要形象去进行想象和培养记忆力”。对文学创作而言,“形象”不仅指通过文学塑造获得人格魅力和道德感召力的现实人物或历史人物,而且还指文学通过自己的虚构和想象,创造出不同历史时期体现民族精神、肩负历史和文化使命、反映时代和人民吁求、对整个社会具有支配和引导作用的人物形象。造就共通感的内在要求与文学自身功能的契合,使得塑造这类人物典型成为整个文化、民族和社会赋予文学创作的神圣使命。在当下语境中,期待这类人物典型在文学作品中的大量涌现,有着诸多困难,但在新时期以来一些作家的创作中,如蒋子龙、张贤亮、路遥、陈忠实、莫言、贾平凹、张承志、张炜等人的作品中,我们总能或多或少地捕捉到这类人物典型精神的影子。 再次,文学创作能为共通感的培养和造就提供坚实的情感基础。传统既是一个时间概念,又是一个空间概念,是每一种文化、每一个民族向其生命扎根之地的沉积。就像穆旦《赞美》一诗中所写的那样:山峦、河流、草原、森林、村庄……埋藏着一个民族历史的无数年代。自现代以来,“忠于地”,书写“大地深情”,成为中国文学的一个重要母题。我们不仅可以在废名、沈从文等现代乡土作家那里,在20世纪80年代寻根小说作家那里,发现这一母题,而且可以在陈忠实的《白鹿原》,莫言的《丰乳肥臀》、《生死疲劳》,张炜的《九月寓言》、《你在高原》,贾平凹的《秦腔》、《古炉》、《带灯》,以及格非、刘恪、吕新、墨白、刁斗、宁肯等先锋作家的一些作品中,发现他们对大地的真挚感情。这种大地深情,这种源于共同生存空间的情感是内在的、稳固的,是共通感得以维系的最重要的力量。 最后,文学创作能为共通感的培养和造就提供健全的道德倾向和日常感受。就本质而言,共通感是共同体对合理事物和共同福利的一种感觉,是对民族、社会、人类自然情感、健全人性和友善品质的珍爱。而这种感觉和珍爱是通过共同生活而获得的,并被在这种生活中形成的伦理本能、道德意识、日常规范、生活理想所限定。而文学创作恰恰能通过日常生活事件的书写,引导健全的道德倾向,呵护这种日常生活感受和体验。 对人类自然情感的表现,对健全人性的经营,对常态的、和谐的生活理想的向往,始终是文学创作的重要内容和自觉追求。在废名的《竹林的故事》、《菱荡》、《桃园》和《桥》中,它是不乏禅心佛理的生活感悟;在沈从文 《萧萧》、《边城》、《长河》中,它是对自然人性的礼赞。我们在当下创作中,如王安忆的《天香》、毕飞宇的《推拿》、金宇澄的《繁花》、迟子建的《踏着月光的行板》、鲁敏的《纸醉》等许多作品,都能感受到这种追求的延续和发扬。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