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核心价值观要通过作品打动人心。文学是以情感人的艺术。践行核心价值观,应该通过形象的表达和生动的诠释,艺术地体现,要融入创作的全过程。为此,作家要树立积极的价值取向,在践行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自觉意识,承担应有的责任。回眸当今的文学艺术创作,在价值引领上不乏优秀之作。但和庞大的创作总量相比,真正具有正能量、时代感、人民性、崇高性,且能够引领时代风尚的作品还是较为少见的。尤其在小说(特别是网络小说)、诗歌等领域,缺乏真正的声音和崇高的境界的作品大有泛滥之势。散文领域不论在观念上还是在创作实践上都存在着混乱,散文作家作品可谓铺天盖地,但称得上优秀乃至伟大的散文家和散文精品却很少,这极大地损害了散文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由此可见,文学创作的诸多领域都需要核心价值观去引领,作家都要认真思考和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这是创作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也是需要作家认真履行的时代课题和神圣使命。 当然,诚如作家莫言所说:“艺术创作不是执行行政命令,而是自发的内心行为。”创作是作家个体的、精神的、创造性的劳动。引领创作不等于让作家艺术家机械地去遵循,更不能把它作为金科玉律让作家照搬内容,以条条框框的方式去图解和套用。这样的文学创作将重新落入公式化、概念化、主题先行的窠臼,这样只能写出观念性的、教化性的宣传品,构不成伟大而神圣的创作,当然也就不能成为精品,更不能成为经典。伟大的创作,一定是深厚生活的赐予,充分的情感积累和生命体验,激烈的灵魂搏斗和心灵震颤,并具有高超的艺术和独创能力,这样才能凝结成不朽的巨著。关键是作家应该是一个具有正能量、责任感、崇高感、使命感和担当意识的人。外在强加的所谓思想、理念都难以产生好作品,这已被以往的创作实践所证明。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在文学创作中应该是自然而然的,而不应是刻意的和机械反映式的。核心价值观是着眼于全社会的,它对作家的创作具有引领作用。关键是要创作出让人民满意的、感到享受的、受到鼓舞的、得到陶冶的、获得启迪的好作品。这样的作品,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自然孕育其中。文学创作贵在独创,应该允许多样化、独特性的写作。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和践行既不妨碍作家的思想探索、哲学追求,也不妨碍作家的艺术创新与个性呈现。核心价值观本身就具有开放包容的气度,是坚持和发展的统一、主导性与包容性的统一、发扬传统和立足当代的统一。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