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写成“沭浴”,荀子竟读纸质书,韩愈只活了15年……据媒体报道,近日郑州一位老师因在今年秋季上市的人教版语文教材中发现了多处错误和值得商榷之处,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上了法庭。 因语文课本出错,一位老师将涉事销售商和出版商告上了法庭,这对教材出版发行起到了警示作用。也许有人认为这名老师有些小题大做。殊不知,教材出错,危害甚大。对于教师来讲,给教学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于学生来说,则是在误人子弟。因此,教师以个人名义起诉出版社,将涉嫌制售“问题教材”的出版社和书店告上法庭,理应得到理解和支持。 问题是,教材出错并非个案。时下,教材出错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大大降低了教材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曾作出规定,教材差错率不得超过万分之一。但差错率往往被认为是错别字和标点的差错,而不是内容的失真。一些中小学教材中出现的错误,往往是些不该出现的低级错误。例如,北京市组织编写的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地理教材,把陕西、甘肃划归于“华北”地区。 事实上,教材是不该出错的,更不应该出现常识性错误。教材的影响面广,是关系到亿万青少年知识教育、人生观教育和素质教育的百年大计。因此,除了要让“粗制滥造”者为教材出错埋单、付出成本外,有关部门应完善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纠错、监督机制,重点是要建立外审和试用制度,即教材在正式出版之前,应广泛听取教师及学生的意见,及时纠错,不能“关起门来”编教材。 更重要的是,教师不要迷信教材的权威性,要具备怀疑精神,及时发现教材中的错误,在编写、审定、出版等环节之后,守好教材的最后一道防线,坚决不让失真的教材贻误学生。 (责任编辑:admin) |